[摘 要]
《河南史学史》以通贯的历史眼光,论述了河南史学自先秦到民国的发展轨迹,在阐释不同时期河南史学发展演变脉络的同时,彰显同一时期各类史学著作与史学思想的丰富内涵。作为省域史学史研究的开山之作,它启示着区域史学史研究应当在坚持研究对象的空间区域性和史学主客体统一的基础上,科学界定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地域范围,明确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内容,重视区域史学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点,并加强本区域史学和其他区域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
[关键词]《河南史学史》;区域史学史;区域性;阶段性分期;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K0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24)08-0117-10
近四十年来,区域史研究蓬勃发展,成绩斐然。与之相关,区域史学史研究也获得较多关注,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在少数,但不无遗憾的是,成体系的贯通古今的区域史学史著作却不多见。作为第一部以省级地域为研究单位的区域史学通史,王记录等人撰著的《河南史学史》填补了这一空白【黄惠运所著《庐陵史学》(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是此前为数不多的区域史学史研究著作之一,但其研究的空间范围仅限于庐陵即今江西吉安市、时间范围仅限于古代,都不能与本文所论及的《河南史学史》以河南这一省级地域为研究空间、时间下限至民国的区域史学通史相比拟。】,为系统研究几千年来某一省域史学的发展历程,做出了开先性的贡献。我们在拜读之余,获益良多,拟就区域史学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探讨,还请作者和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 省域史学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河南史学史》最基本也是最突出的贡献,是首次将河南史学由古代至民国的发展历程及其阶段性发展特征清晰如画地展现出来。以往学界对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常用短时段的考察方式,研讨时间范围限于某一个或某几个朝代,研讨内容也多是具体的某些专题,时间上贯通古今、内容上全面铺开的研究方式极少,但事物的发展特点及规律也只有在全面系统和贯通性的长时段考察中才能更加凸显和明晰。作者在全面把握河南史学几千年来总的发展走向的基础上,以贯通性的长时段历史发展眼光,将先秦至民国河南史学的发展划分为三大阶段,即先秦至北宋、南宋到清末与民国时期三大阶段
【③
王记录等著:《河南史学史》,郑州:大象出版社2021年版,第2、416页。】。鉴于每一阶段内,河南史学又随着政治等多重因素的相互影响而明显地表现出更为细微的阶段性特点,作者又将三大阶段细化为八个时期,并以此将全书正文分为八章,根据各个时期的阶段性特点,逐一梳理和探讨河南史学的发展演变。统观河南史学的发展历程,作者认为,“中国历史基本可以看作是围绕河南逐步展开的历史”,相应地,“中国传统史学也可以看作是以河南史学为中心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史学”③。毫无疑问,作者不但揭示了河南史学发展的宏观线索即三大阶段、八个时期,而且具体而微地展示了其各个时期的发展路径及其所具有的鲜明个性,并将其对中国史学的贡献及其在中国史学发展中的历史定位,进行了恰如其分的科学总结。这是此前学界从未做到的,仅此一点,该书的写作就是成功的。由此也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贯通性的长时段历史眼光是区域史学史研究所必须具备的重要视野。
在以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维度考察河南史学发展的过程中,作者细密而深入地挖掘了河南史学的丰富内涵,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尽可能呈现河南史学的全貌,并重视对史学思想的发掘,考察河南史学思想的发展对中国思想史的贡献。这是本书在内容方面的写作特色。河南史学曾创造出享誉中国并在中国史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著作,例如《竹书纪年》《汉纪》《后汉纪》《后汉书》《旧五代史》《资治通鉴》等,这些都在本书中得到了浓墨重彩的描绘。对那些贡献稍弱的河南史家和史学著述,该书的记述也比一般史学史著作有很大的拓展,挖掘了很多前人未曾关注的内容。例如,在论述两汉时期河南地区史学成就时,作者梳理、分析了本地各类杂传、地志、谱牒、史钞的出现及特点。这在一般史学史著作中虽然也偶尔出现,但大多仅罗列书名,意义并不明显,如今在河南区域史学史的视野之下则意义勃然凸显,对于认识中国史学发展几乎具有全新的意义。在梳理这些内容的过程中,作者还用大量篇幅解析史学思想,在概述每一历史时期的史学著作之时,都会重点讨论该时期的史学思想和史学理论要素。例如先秦时期,老子、庄子、墨子、商鞅、韩非、李斯以及《吕氏春秋》等学者和著作的历史思想;汉代贾谊、贾山对秦亡的论述,晁错对历史盛衰的思考,《东观汉记》的史学思想,《汉纪》的历史编纂学思想;魏晋南北朝时期,干宝的史学思想,颍川荀氏经史之学;唐代吴兢、韩愈的史学思想;宋元时期,司马光、许衡、王恽、姚燧、许有壬的史学思想,二程的历史观;明代曹端、吕坤的史学思想,王廷相的历史观,高拱、王惟俭的史学成就;清代《理学宗传》的思想,汤斌的史学思想,耿介、张沐、窦克勤的学术思想,李来章的学术史观,刘青莲、刘青芝、武亿的经史之学等等,均是作者对河南史学中有关思想内容方面的考察。其中绝大部分是其他史学史著述中极少涉及者,不仅使读者对河南史学史的丰富性有了新的认识,也使该书成为一部以河南为中心,对中国史学思想发展史进行缜密思考与梳理总结的会通之作。这是该书的一个鲜明特色。
该书还从区域与整体相联系的视角,考察了河南史学与中国史学之间的关联。区域史是与整体史相对应的历史研究方式,“目的是通过区域史的研究角度透视中国历史演变的总体趋势”,通过区域史的研究深化对中国历史的认识【行龙、杨念群主编:《区域社会史比较研究·导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纵观全书,作者把河南史学置于中国史学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论述,通过对比观照,得出河南史学的基本特征——正统性、政治化和伦理化,即无论什么时期,河南史学在史学思想上都与专制王朝的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致,或者自觉地将政治和教化的用意熔铸于史著之中,成为专制王朝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支撑。基于此,作者提出:“在河南史学发展演变的过程中,隐隐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与专制社会官方正统史学的一致性。”【王记录等著:《河南史学史》,第416页。】此前学界谈及特色、特性问题,一般强调的都是独特性而非共性。在作者看来,河南史学恰恰是与专制社会官方正统史学一致的共性,成为其显性的发展特色。形成这一特色的主要原因是,河南地区曾经长期是中国的政治中心,作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之一的史学,自然也就与官方正统史学长期保持一致,并融入和成为正统史学的一部分。是则,河南区域史学与官方正统史学一致的共性,持续时间之久、影响之深,就成为其他地区所不可比拟的特质内容,因此这非但不是河南史学发展的劣势,反而恰恰彰显了河南史学的鲜明特色。作者的这一认识,揭示了河南史学在中国史学史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而且关注如何从区域史学史的视角来重新理解中国史学发展,探讨区域史学与整体中国史学之间的关联。这虽然是区域史研究的一个内在基本点,但真正做到客观如实的理清并不容易,因而也值得其他区域史学史研究者借鉴。
美中不足的是,该书也存在一些值得探讨之处,并集中反映于研究对象的界定之上。我们认为,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空间区域性和史学主客体的统一,而不仅仅是区域这一空间范围本身。以此反观该书,有两个问题似有提出的必要。
第一,从史学主体来说,河南史学史应该包含哪些学者的史学成就?
区域史学史研究,首先当然要考虑区域性如何定位的问题。但该书作者对“河南”这一区域性术语,以及“河南史学史”所要包含的内容范围,好像自始至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从书中所述来看,作者基本上是以河南籍贯的史学家或学者为研究对象,以其史学著作和史学思想为主要内容,但究竟何种情况才能纳入河南这一区域史学范围,该书并没有明确界定,这就难免导致有些章节在编写时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例如,在谈及将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列入书中时,作者指出:“司马光本为河东人士,但由于司马光出生在河南,在河南做官,师友大半在洛阳,《资治通鉴》又是在河南洛阳修成。将司马光《资治通鉴》看作河南史学的代表作,乃是有根有据,绝非邀誉。”
【②④
王记录等著:《河南史学史》,第216、386~387、21页。】抛开“师友大半在洛阳”一语不谈——此语在这里仅起到无益反损的作用,因为不能凭借某人“师友大半在洛阳”,就将其本人及其史学成就纳入河南史学的范围——这一解说在总体上还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可知,史学家生活和任职地域在河南,其创作并完成于河南的著作可以列入河南史学的范围。据此标准,有些史家虽属于河南籍贯,但其主要的生活或工作时间不在河南,则其史学成就是否可以全部纳入河南史学的范围?如著名史学家谢国桢为河南安阳人,书中指出他于1931年编成《晚明史籍考》,接着专门对该书进行了论述,盛赞其价值与意义②。但谢先生本人早在12年前就已离开河南前往北京求学,此后的生活和工作也一直不在河南(书中没有任何叙述),如果谢先生是在河南学风的影响与启发下撰写其著作的,则在书中予以论述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从书中所述,看不出这方面任何信息。同理,书中对徐旭生、姚从吾、冯友兰、尚钺、白寿彝等人的叙述,也是如此。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仅仅因为作者籍贯是河南,而生活、工作与创作都不在河南,又未受到河南学风的影响,就将其成就列入河南史学的范围,这个界定标准是不是过于宽泛呢?我们并非决然反对书中记载这些可敬的前辈学者,但是必须说明记载的原因,如果不能说明他们离开河南之后所取得的史学成就与河南地域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又以何为标准把他们写入区域特性鲜明的《河南史学史》呢?作为有着明确地理区划特征的河南区域史学史,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河南籍贯的历史学家的著作史。河南史学史所要反映的,应该是河南区域内史学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全中国河南籍贯的史学家或学者的史学谱。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辨明,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从根本上说是可以四处迁移流动的人,即创造史学文化、撰有史学著述或具有史学思想的学者,他们是有流动性的。虽然他们出生于或祖籍属于某个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但他们一生未必都工作、生活于这个固定的区域。这种主体流动性是和区域经济史、区域社会史等研究对象不同的,后者的研究对象都不会离开该区域,但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人,则与之不同,他们是可以流动的,河南籍贯的史学家可以轻易地流动到外地工作和生活,有的还基本不再回河南,则他们离开河南以后的史学成就,还能否算作是河南史学史的内容?这恐怕是不能不予以深思的。葛兆光指出:“‘人’的籍贯,并不等于他受教育和从事学术的地域背景……家庭出身籍贯并不能作为学术活动和学术传承的区域。”葛兆光:《思想史研究课堂讲录(增订版)》,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版,第151页。】
以籍贯或出生地为依据划分区域史家看似合理,实则这种标准因过于简单宽泛而并不妥当。我们认为,有关区域史学史内容范围的确定,应视具体情况而仔细核定。这至少有三种情况。其一,籍贯河南并在河南生活、工作的本地史家,其史学创作无疑属于河南史学范围,他们的史学成就与河南有着本质性的血肉联系。其二,对于祖籍河南而后居住于其他地方的河南籍贯的史家,要具体来看他的史学作品、治学风格是否受到河南学风的影响。如果不是,则不能将其成果纳入河南史学的范围。其三,对于非河南籍贯但曾经工作、服务于河南本地的学者,他们在那段时间取得的史学成就也是河南史学的组成部分,但不能把他们在此之前、在此之后的史学成就全都计算在内。史学家的出生地与其史学成就的取得,要存在有机的、内在的或必然的因果性联系,才可以纳入其出生地域的区域性史学史范围之内。
第二,从史学客体来说,创作于河南或者内容大量反映河南地区历史的著作,是否可以或应该纳入河南史学史的范围?
该书在讲述先秦时期河南地区史学发展状况时,因为“《尚书》《周易》《诗经》或创作于河南,或其内容大量反映了河南地区的社会生活”④,于是将三者列入书中予以介绍。这样做是否合适呢?以“创作于河南”来说,唐代彭城(今江苏徐州)史家刘知幾的《史通》也是最初创作于河南洛阳,后来完成于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但书中仅在叙述唐代整体史学成就时谈到《史通》,在叙述唐朝河南区域史学时一字未及,这是否与“创作于河南”的标准自相矛盾?而因为“(著作)内容大量反映河南地区”的历史,就将该书列入河南地区史学范围,这样的做法和标准又是否科学?同样完成于先秦时期的《左传》也记载了很多河南地区的历史,但是书中并没有论述《左传》,这与前面的说法是否自相矛盾?
我们认为,对于仅仅“创作于河南”的著作来说,如果河南这块土地确实滋养了作者,给予作者创作的灵感和动力,有助于这部著作的写作,是可以部分地纳入河南史学的,但不能全部计算在内,因为它只是创作于河南,还仅仅是开始或部分进行阶段,尚未全部完成,只能点到为止,评价时也要注意把握好尺度。对于创作并完成于河南的史书,是否可以完全列入河南史学的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某部史学著作从头到尾都在河南创作和完成,自然归属在河南史学范围内。倘若再能梳理创作地河南对其作品有何影响,这部作品对河南地区史学发展有哪些贡献,就更好了;如果这部史学著作不完全在河南完成,那么我们只能谈其在河南完成的部分,并客观陈述这个事实。在评价这些史家及其著作时,需要特别注意不能将其与河南的关系人为拔高,必须秉持客观审慎的态度。
至于“内容大量反映河南地区”历史的著作,仅凭此简单的一句话,是不能纳入河南史学的范围的。否则,非河南地区的学者撰写的任何一部河南地方史的著作,岂不都可以列入河南史学的范围?但这显然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从研究内容来说,河南史学史虽以河南区域性史家及其史学著作和史学思想为主要内容,但这些史著和史学思想的内容不一定要与河南相关,就是《河南史学史》一书的内容也体现了这一点,可惜这又与书中的相关解说龃龉难入。
总之,区域史学史研究应当在严格、严谨、严肃地划清区域边界的基础上,即坚持研究对象的空间区域性和史学主客体统一的基础上,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才能把各个不同区域的史学发展历程,真实全面而恰如其分地呈现出来,才能留下一个准确的史学传统的有益启示。
当然,《河南史学史》虽然存在可议之处,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省域史学史研究开篇之作的学术价值,这是其独一无二的贡献。考察时下的中国史学史研究可知,区域性的研究视角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需要加大对区域性史学发展个案的分析研究。从这个角度说,《河南史学史》正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既可以为中国史学史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新的切入点,更可以为思考如何推动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发展提供新的生长点。
二 区域史学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既如上述,则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内容与任务也就随之可以确定。所谓区域史学史,即研究某一区域历史学的产生、发展与各个时期史学活动状况,及其与各种社会因素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它与整体的中国史学史一样,有着清理史学遗产、阐明史学演进过程、揭示史学发展规律的任务【关于中国史学史研究三大任务的论述,详见乔治忠:《中国史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只不过它的这一任务是以区域化的内容和特点出现。但即便如此,区域史学史研究也与一般历史研究同样,具有一定的理论要素与方法讲求。这其中,除了以辩证唯物史观为理论上的指导思想,以历史的方法、逻辑的方法、系统与层次的分析方法为根本的研究方法之外【乔治忠认为:“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历史研究的根本方法只有三项:历史的方法、逻辑的方法、系统与层次的分析方法。”(乔治忠:《试论史学理论学术体系的建设》,《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2期,第99页)】,以下几点,应是区域史学史研究必不可少的内容:
1.科学界定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地域范围
区域史学史是专门研究某一特定地域范围的历史学发展史,因此必须有明确严格的地域限制,将其特定地域的“特”性凸显出来。如何科学规范地界定区域的范围,不同学科乃至不同学者不尽相同,例如既有按综合自然做出的区划,也有按现代行政或现代经济做出的区划【李孝聪:《中国区域历史地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导言”,第2页。】。就区域史学史研究来说,兼顾历史和现实,可能还是以行政区划为主要因素或第一因素为妥。中国古代历史绵延悠长,各地域的行政区划常有变动,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地域边界应以现在的省市县行政区划为基本标准,将其地域内的史学成就作为主要内容予以叙述。与此同时,适当兼顾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状况,将历史上曾经辖属而现在已经划归它属的地区的史学成就,以点到为止的形式进行简要评述和说明,而无需详细展开论述。因为区域史研究特别是古今贯通的区域史学史研究,既要尊重历史,也必须照顾现实,以避免不必要的人为纷争。
那么,以经济区域或文化区域作为区域史学史研究范围的界定标准,可不可以呢?从理论上看可行,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若以经济区域或文化区域作为界定标准,则这一区域何时形成?空间地理范围有多大?在它们形成之前,原来这一地理范围内的史学是否作为对象予以研究?区域尚未形成,又怎么对其史学成就进行研究?史学的发展当然离不开经济和文化整体发展的影响,但史学的进步也不必然时时处处受到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制约。一旦以经济或文化为界定标准,就要时时考虑该区域经济或文化发展对该区域史学发展有着怎样的影响,该区域经济或文化发展的特征又怎样体现在该区域史学发展特征之中。这些问题都很复杂,再加上史学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以来,它的发展与经济文化的发展并不完全同步,它的发展方向也与经济文化的发展并不必然有直接的关联,它会独自地向前走,因此考虑和处理上述问题的做法是否合适,也值得思考。如果再考虑到经济区域和文化区域本身的划分就已经更多的是依据人为的标准,缺乏统一的或公认的客观标准,容易产生分歧和争议,则连该区域的概念是否成立、该区域的划定是否合理都很难达成共识,又怎么进一步研究该区域的史学成就呢?
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划分虽有地理范围、文化范围、经济范围和自然范围等不同标准,但首先还是应以地理行政区划因素为主,以大家都能接受或接受度较高的认知为首选。然后在具体研究中,细致考察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发展、地理变迁等因素对史学发展的影响。如果遇到像江南、华北、华南等跨省区域,则在综合行政区划和经济、文化、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同时,更要首先考虑这样大范围地进行区域史学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在哪里,这样的选题是否合适等基本问题。不能为了开展区域研究、迎合区域研究的热度而随意设定区域,必须首先考虑学理性与实际研究价值所在,考虑课题的现实存在性,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准确地界定研究区域的范围。
2.明确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内容
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宗旨是将某一区域的史学发展状况做一全面系统整体的考察,以弄清其史学发展的轨迹和学术价值与意义,并以此透视中国史学整体的发展演变。故此,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地域史家的史著、史学思想和史学成就及其发展演进历程是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基本内容。上文已述,从史学主体上说,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是特定区域内撰有史学论著、富有史学思想、具有史学成就的史家或其他学者,是具有流动性特点的人。因此,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基本内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河南史学史为例,其研究内容主要是河南本地史家及其史学作品、史学思想和史学成就,也有生在河南或祖籍河南而后居于他地但受到河南学风影响、与河南文化关系密切的史家,还有服务于河南本地的外来学者和史学家。与此同理,其他地域的史学史研究也是如此。区域史学史研究必须客观如实、全面系统地梳理空间区域和史学主体统一基础上的地域色彩鲜明的史家及其史学成就,实事求是地探索该区域史学的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区域史学史研究走上一条严肃科学的康庄之路。
在有些地区,由于人物众多,代表性史家的选取成为区域史学史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也并非无基本规范可循。比如,要尽可能全面系统、真实真确地梳理出该地域有哪些史家。梳理和鉴别之法,就是上面谈到的三种情况:籍贯在当地并在当地生活、工作的当地史家;祖籍当地而后居住于他地,但其史学作品、治学风格受到当地学风影响者;非当地籍贯但曾经工作、服务于当地,期间有史学论著或发表史学评论者。第一种情况最易处理,结合正史、地方志等资料,或直接利用近现代以来编辑出版的各种历史人物辞典等工具书作为初步查找捷径,很快就会获取大量信息。第三种情况稍微复杂些,但通过地方志的名宦传、名人传、艺文志等资料,也可以较快查找到相关信息。再辅之以其他方法方式,以上两种情况大致可以准确判明。相比之下,第二种情况查找和确认的难度最大,因为即使找到了那些学者的生平信息,但还必须明了他们是否受到籍贯所在地的学风影响,这就不仅要熟知他们自身的史学成就,还需要明晰该地域的学风特色,然后将二者联系起来予以系统全面地辩证考察,才能准确判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存在这种联系,就可以确认其属于当地史学的范围。不存在这种联系,就只有将其舍弃;如果实在不想放弃,非要写入书中不可,那就要说清实际情况,以不同类别的方式,如以“本地人在他乡所取得的史学成就”等为标题,予以单独记述,以示其不同。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是因为学术研究以真实为基础,也以真实为基本的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应该是确定无疑、没有争议的人物。一旦遇到有争议性的人物,就要如实客观地书写其与当地史学的关系,不能人为拔高其与当地的关系及其对当地史学发展的贡献。只有如此,才能做出真实准确而又深入的研究。由于古代中国农业社会发展的封闭性远胜于流动性,在古代这类人物可能不会很多。但近代以来,由于社会流动性增强,这类人物会出现逐渐增多的趋势,梳理和鉴别区域性史家的工作就要相对繁难一些。当然这只是大致推论,各区域具体情况要根据历史事实来判明。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鉴别工作虽然繁难,但也必须进行,不能囫囵吞枣地将区域史学史写成该区域籍贯的史学家或学者的史学谱。史学家或学者作为史学活动主体的人的流动性,决定了区域史学史不是该区域籍贯的史家们或学者们的史学史。套用郭沫若的话说,“我们的要求就是要用人的观点来观察中国的社会,但这必要的条件是须要我们跳出一切成见的圈子”【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编:《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史学史研究的对象,最关键的根本之点在于作为人的史学家或其他有着史学论著、史学思想的学者,而人既然具有流动性,可以很容易地成为“外乡人”,则区域史学史就不应简单地成为该区域籍贯的人们的史学史。这其中,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对象,不应该包括既未受到该区域学术影响又身处该区域之外的本地人(只在籍贯上属于该区域),但应该包括在籍贯上不属于该区域而在该区域工作、服务中取得史学成就的外地人。
当然,还要突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史家。所谓代表性,是指其著作或思想要对当地乃至中国的史学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影响较为深远。在上一阶段全面梳理该地域史学家或学者整体面貌的基础上,来选择这些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作为重点展开个案研究的对象。在这个选择过程中,必须关注到所有上述三种情况的史学家或学者,关注到他们撰写的所有不同类别的史学论著,尽可能在各类别中都找出并凸显其代表性论著。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层次分明地将该地史家、史学的整体发展面相与重点特色情况尽可能全部书写出来,在系统梳理该区域史学整体演进脉络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地将其代表性成果和特色成就予以充分展示,并结合每一时代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大环境,揭示该区域史学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使人们对该地史学有一个系统完整的通贯性认识。
总之,区域史学史研究对象的选择,既要全面系统,又要客观准确,并照顾到史学各分支类别,更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并努力避免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从而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地将该区域史学的发展演进历程清晰地展现出来。
其二,地域史学特色及其影响是区域史学史研究所要挖掘的重点内容。包括区域史学在内的区域文化,往往因其浓重的地域烙印,而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恒久的地方传统。随着生产生活的发展进步,各地区间的联系愈发密切而深入,不同地域文化也在互相交流、碰撞,在相互影响与融合中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使各自原本非常明显的地方特色元素有所减弱、缓和,甚至变得非常模糊、非常接近而不易辨认彼此,但这一过程并非一蹴即就,而是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地域特色在不同时期虽表现得有明有晦,但基本上是恒久存在的,是某一地域区别于其他地域的一个明显特征,其影响着力点和影响力大小也会与其他地域有明显不同。如此,准确认识和把握地域史学特色及其影响,就成为区域史学史研究所要挖掘的重点内容,并成为区域史学史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这不但要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史家史著、史学成就和史学发展来予以历时性地纵向揭示和论证,也要通过同一时期同一史家的不同史学成就和不同史家的史学成就来予以共时性地揭示和论证。
就河南史学来说,通观其历时性和共时性相互作用与融合的发展历程,《河南史学史》指出:河南史学虽然是中国传统史学整体发展历程中的一种区域性史学,但是,“因为河南长期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种地理条件和文化传承的优越性,反而泯灭了河南区域史学的特性”,“以至于难以找出其不同于中国整体史学发展的特性……或者说,河南史学的特性就是中国史学的特性”,“其基本特征就是正统性、政治化和伦理化”,“其作为国家史学的代表性特征模糊了它的地域性。”【王记录等著:《河南史学史》,第415页。】书中通过不同史家史著和相同史家的不同史学成就揭示和论证了这一点,而且还指出和揭示了形成这一特点的具体原因。以此为鉴,在研究和书写区域史学史时,必须对该地域史学特色及其影响做出分析总结与概括提炼,凸显区域史学史研究内容的重点及其特色。
其三,区域史学的历史地位及对中国史学史的贡献是区域史学史研究所要揭示的核心内容。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差异较大,各区域史学也各有其特色,同时各区域历史文化又是中华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区域史学史研究除了追求本地区的独特性之外,也不能忽视挖掘其与中国史学史整体之间的联系。区域史学史研究虽然关注的是具体区域,但绝不应仅就区域论区域,而必须将本区域史学置于中国整体史学视野之下考察,展现出区域史学发展与中国整体史学发展并进的逻辑,其最终目标是通过区域史学的角度来透视中国史学的发展演变规律。这在性质上说,也是所有区域史研究的最终目标。对此,很多学者早已指出并积极倡导从区域重构整体史。如傅衣凌先生早在三十年前即曾明言:“在中国,由于社会历史发展在地域上严重的不平衡性,区域性研究尤其必要。区域性研究不仅可以发现中国各地区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而且通过对这些特殊性的研究,将有助于更好地说明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傅衣凌:《1987年广州国际清代区域社会经济暨全国第四届清史学术讨论会开幕词(代序)》,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页。】而在傅先生之前,叶显恩先生也曾指出:“全国性的综合研究,自当以各地区的研究为基础;同样,地区的研究,也不能局促于狭窄的小天地,而必须放眼于全国历史发展的整体……离开中国历史的整体,囿于一隅之见,孤立地去研究地方史,无疑也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貌。在地方史的研究中,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前言》,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页。】区域史学史研究也需要放眼于全国历史学发展的整体,通过深化地域性的细部考察,准确论定区域史学在中国史学整体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及对中国史学的贡献,并力图从特殊的地域史学现象中,寻找和透视中国史学整体发展的共同规律。
《河南史学史》的作者们,通过梳理不同阶段河南史学在中国整体史学发展中的历史地位,探讨其对中国史学的贡献,将河南史学史与中国史学史之间的联结清晰揭示出来,作为区域史研究的河南史学史研究的目的和价值也随之得以实现。以之为鉴,在研究和书写区域史学史时,必须对所研究的区域史学有一个整体、系统、通贯的把握,再将本区域史学置于整体中国史学之中,来考察本区域的史学成就尤其是特色性史学成就在整体中国史学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并探讨其对中国史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与历史贡献,最终对揭示整个中国史学史的演变规律提供示例和借鉴。
3.重视区域史学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特点
在历史研究中,对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阶段性分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的进程及其规律,但也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勒高夫指出,这种分期“不是简单地按年代表进行,它应该也体现出过渡、转折的理念,甚至要突出前一时期的社会、价值同后一时期的不同”【雅克·勒高夫著,杨嘉彦译:《〈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序》,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页。】。
站在区域史学史研究的角度,阶段性历史时期的划分,不能强行或硬性地与中国历史的发展阶段、与整体中国史学发展的阶段性相应合,而必须符合该区域史学自身发展的进程及其特色,在长时段历史眼光下,根据该区域史学演进的实况划分历史阶段,既突出分期的开放性和独特性,又重视史学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贯通性。一方面,注重对同一时期不同史家、史学著作、史学思想的统合研究,发掘和梳理这一时期同前一时期、后一时期的不同特征,从而确定各个时期史学发展的不同特色,将区域史学的整个演进过程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予以科学合理、客观如实的阶段性表述。另一方面,注意纵向时间上的贯通古今,着力把握和揭示史学在各个演进阶段中显示出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探求其中一脉相承的发展因素,从而历史和逻辑地阐明区域史学发展的面貌,揭示其内含的整体史特质,透视和获取对中国史学整体史的新认知。《河南史学史》一书,以贯通性的长时段历史眼光,将河南史学的发展划分为三大阶段八个时期,在此基础上,研究河南史学各阶段发展的独特形态,并将河南史学置于中国史学的整体视角之下进行考察。这对于开展整体性、长时段的区域史学史研究而言,具有很强的示范性意义。
4.加强本区域史学和其他区域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研究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区域史学史研究既要立足本区域,又要加强和其他区域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这是具体深入地研究本区域史学史发展特色的有效途径,其目的主要有二。
其一,为了更好地把握地域特色及其成因。一个区域的地方特色,如果单就其自身而论,非但不易看清其特色所在,而且因为没有比较的对象,眼界狭窄、视域不开阔,总结和提炼的特色容易流于肤浅片面,又很容易和其他区域相同相类而不成为该区域的真正特色,造成特色不特、子虚乌有之类的虚假命题。但通过与其他区域的认真比较,就不难看出不同区域的各自特色,从而为准确、客观地把握地域特色及其成因,提供便利。
其二,为了更好地把握区域史学的发展要素与发展规律。如果说上一层面的比较更多的是倾向于在不同区域史学之间求得其各自特色,重在求异,则这一层面的比较更多的是重在求同,通过梳理不同区域史学之间发展的相互联系和共同元素,探讨区域史学发展的共同规律,乃至中国史学整体的发展规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地区之间的交往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包括史学在内的区域文化在相互交流和彼此沟通中,各自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这些所取之长、所融入的其他区域的文化(史学)元素,自然也就成为本区域文化(史学)继续发展的新的基因,虽然它从来源上属于“外来户”,但既已融入,就由不得它自由生长,而是与本区域自身独特文化(史学)元素一起,发展和创造出具有新特征、新意味、新气象的新的文化(史学)面貌,实现和达到本区域文化(史学)发展的新升华与新阶段。显然,把握和梳理不同区域史学之间发展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独特元素与共同元素,对于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区域史学发展的历程、路径及其演进的规律性,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唐力行先生的一段相关论述有益于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他说:“在区域史的研究中一方面必须守住疆界,另一方面又必须超越疆界,进行区域的比较。在比较中关注互动区域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作用和相互知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区域的特质,揭示区域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深入、全面地认识社会运动的规律和社会的结构。”【唐力行:《超越地域的疆界:有关区域和区域比较研究的若干思考》,《史林》2008年第6期,第166页。】他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论述区域史研究的,因而他的考察落脚点在于通过“揭示区域之间的内在联系”,来“更为深入、全面地认识社会运动的规律和社会的结构”。如果把他的考察角度换成史学史,则落脚点正是上文指出的区域史学发展的历程、路径及其规律性。也就是说,区域史学史的研究必须放在比较视野的历史坐标上,才能最终把握区域史学发展的本质特征及其规律性。
那么,从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历史学的基本属性来说,是采用近距离比较好,还是远距离比较好呢?这大概是人们在讨论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但实则两者并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它们是比较研究的两种不同方法,但也都是必要的方法,应该在研究中同时采用。
从时间观念说,一般是同一个区域的前后不同时段的比较,这与此处所讲的不同区域的比较有别,在此仅顺带性地一并提出。其中,近距离比较可以容易地看出区域史学不同发展阶段的演变轨迹,远距离比较则不大容易看出这一点。而在远距离比较中,因相隔时间较长,中间经过了一段时期的发展,前后史学面貌可能大不相同,充分表现了后来史学的新发展或新变动,但如果能在这种不同中、在这种新异的发展变动中,梳理出沿袭自前人的不变的史学基因,则该区域史学自身发展的一以贯之的独特性、本质性和相承性,也就都明晰地显示出来,其特色、成就、价值和意义也都会因此而异常清晰。
从空间观念说,一般是不同区域在同一个时段的比较,不同时段的比较有悖这种空间比较的原则。其中,近距离比较因为不同区域之间交往的深密而更容易发现双方的同质方面,本着存同求异的原则,仔细梳理,寻求双方的特异之处,再根据这些不同而追寻其所以如此的原因,则对认识双方各自的史学特色、发展道路及其规律性,都有非常切近本来面目的研究心得。而在远距离比较中,鉴于不同区域之间交往相对较少而更容易发现双方的异质方面,本着存异求同的原则,仔细考核双方的相同相通之处,再根据这些相同而追寻其所以如此的原因,则也对认识双方各自的史学特色、发展道路及其规律性有重要推进作用,并由此进而对认识中国史学的整体发展状况、发展道路及发展规律,都有重要启示。当然,无论是近距离比较还是远距离比较,无论是同中求异还是异中求同,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和总结区域史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探讨区域史学的发展规律,为认识和总结中国史学的整体发展道路和发展规律提供范例和基础。
《河南史学史》强调,河南史学更多地表现了中国史学的共性,而不是其个性。我们赞同此观点,但也有一个疑问:由于中华文化基本上是从黄河中下游区域向周边逐渐扩展推进的,因而各个地区的地域文化都会具有一些中华文化的基本的、共性的要素。如果只强调河南史学与中国史学的共性,也就难以体现河南史学的区域独特性。难道河南史学就只有中国史学的共性,而没有自己的个性?该书将河南史学仅与中国史学整体进行比较,是否在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的视野上有些偏狭呢?在我们看来,如果将河南史学仅与中国史学整体进行比较,则更多的是看到二者的共性,而不是河南史学自身的特性。因为河南史学本就是中国史学整体的一部分,河南史学的特色已经融入中国史学的整体之中,加以河南史学曾是中国早期史学的代名词,并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引领中国史学风尚,则某些中国史学的整体共性就是由河南史学发展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再来比较二者,自然就会更多地看到二者的共同点,而不是相异之处。更何况河南史学既是中国史学的一部分,凡是河南的就是中国的,则将河南史学与中国史学进行比较,这在某种意义上说,不就相当于河南史学是在与自己进行比较吗?那又怎么可能发现多少不同呢?而如果将河南史学与其他区域史学进行横向对比研究,无论是近距离的区域比较,还是远距离的区域比较,将它们之间的史学成果、史学思想以及史学特色进行对比,探究它们之间差异的形成原因,鉴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在地域上的不平衡性,则必会探索出一些河南史学区别于其他区域的独特性。类似研究实例,学界已有唐力行先生等人所从事的苏州与徽州的区域比较研究【唐力行等著:《苏州与徽州:16—20世纪两地互动与社会变迁的比较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这种区域之间的比较,不仅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本区域史学的特质,而且通过揭示区域史学之间的内在关系,可以更深入全面地认识史学衍生发展的规律,从而推动中国史学史整体研究的进展。
三 作为一种范式的史学史书写
区域史学史是区域史研究的一个分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地方史研究的传统,不仅有地方史志的编修,而且还有以行政区划为空间范围的通史和专史。但现代史学意义上的区域史研究,一般认为发端于20世纪早期的法国年鉴学派,经过费弗尔、布罗代尔、拉杜里等人的努力,逐渐形成。到20世纪中期,随着美国汉学家施坚雅的宏观区域理论和柯文“中国中心观”的提出,美国汉学界的中国区域研究逐渐升温。之后,日本学界亦尝试用“地域社会论”来解读近代中国的宗族、士绅等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降,西方史学思潮大量涌入中国,区域史研究的理论、方法及其实践性成果也随之传入,中国学者开始运用区域史研究的视角和方法重新审视中国历史。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的一批历史学者和人类学者,率先以华南为试验场,结合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从区域出发去尝试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演变,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华南研究”。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投身区域性研究,区域史研究的规模、队伍不断壮大,出现了华北、江南、西南、岭南等研究模式。还有一些高校成立了区域史研究中心,如中山大学等“华南地域研究会”,山西大学“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心”,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等,并出版了《江南区域史研究论丛》《中国区域文化研究》《区域史研究》等专门学术刊物。区域史研究也在适应中国学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中逐渐细化,出现了区域社会史、区域经济史、区域文化史以及区域城市史等分支。
作为区域史研究中产生较晚的一个分支,区域史学史专门着眼于某一特定地域范围内历史学产生与发展历程的研究。它坚持研究对象的空间区域性和史学主客体统一的基本原则,具有严格、明确的地域特色,并以其史学发展进程中形成的阶段性特征为分期标准,注重加强本区域史学和其他区域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它关注特定区域范围内史家的史著、史学思想和史学成就及其发展演进历程,挖掘地域史学特色及其影响,揭示区域史学的历史地位及对中国史学史的贡献,并力图从特殊的地域史学现象中寻找和透视中国史学整体发展的共同规律。因此,对于整部中国史学史来说,区域史学史实际上也是一种研究范式。作为这种研究范式的实践成果,近年出版的《庐陵史学》《河南史学史》,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也提供了自己的智慧。作为江苏省文脉工程项目之一的《江苏史学史》,亦在紧锣密鼓地编撰之中。
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区域史学史研究的发展,既是史学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也离不开各地方和各研究者的积极参与。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实践性成果的积累,区域史学史的理论规范和研究方法将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也将得到更多的认可和推广。这种研究视角,既弥补了宏观历史研究对地域差异的忽视,进一步丰富了区域史的研究内容,也拓展了历史学的研究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历史学的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从地域这一独特视角推动整体中国史研究的进展,为历史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做出其应有贡献。
收稿日期 2022—10—31
作者林小芳,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江苏,扬州,225002。
A Discussion on the Theory and Method of the History of Regional Historiography Research:Departing from the History of Henan Historiography
Lin Xiaofang and Wang Jiachuan
The History of Henan Historiography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track of Henan historiography from the pre-Qin perio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om a general historical perspective.While explaining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Henan historiography in different periods,it also shows the rich connotation of various historical works and historical thoughts in the same period.As the pioneering work on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provincial historiography,it provides the inspiration that on the basis of adhering to the spatial regionalism of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the unity of the subject and object of historiography,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regional historiography should scientifically define its geographical scope,clarify its content,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stag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regional historiography,and strengthen comparative research between local historiography and other regional historiographies.
History of Henan Historiography;History of Regional Historiography;Regional;Staging of Historical Stages;Comparative study
【责任编校 李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