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火灾

2024-07-15 00:00:00大山诚一郎
译林 2024年4期

1

停下车后,我打开车门下了车。

现在已是午夜零点过后,眼前的住宅小区笼罩在一片黑暗中。路灯星星点点的,街上不见一个行人。

车的左边有一幢25年房龄的两层老宅,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见一点灯光。

我从后备箱拎出一只塑料桶走进老宅院子,将煤油泼洒在房屋四周;泼完后,又拎出一桶。我将事先准备的五桶煤油全部泼洒在房屋四周,但玄关附近没洒,便于屋子里的人逃生。最后,我划了一根火柴丢过去,火焰便熊熊燃烧起来。我飞奔着返回汽车,开到最近的电话亭,给那家人打电话。

铃响了十几声后才有个男人接电话,听起来显然是从熟睡中被吵醒。我用吸了氦气变调的声音说了一句“着火了,快逃”,不等对方回应就挂了电话。

不一会儿,老宅方向的上空开始隐约现出火红色。大火肯定已经吞噬了那幢老宅。但愿那户人家能够安全逃离。

远处传来消防车的警笛声。

那人会现身吗?

我烧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那个人。

2

寺田聪将工作台上的塑料盒盖上盖子。

塑料盒里装的是“日野市女子白骨尸体案”的证物和搜查案卷。1990年11月30日,有人在拆除日野市的一幢民宅时,从地板下发现了一具他杀致死的女性尸体。女尸推定年龄介于20至40岁之间,被害已有20至30年。尸体几乎已成一具骨骼,但从舌骨和甲状软骨被折断的情形判断,她是被人掐死的。由于无法判明死者身份,此案一直悬而未决。

寺田聪供职的警视厅附属犯罪资料馆,专门保管东京都辖区内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的遗留物、证物和搜查案卷。曾是搜查一课刑警的寺田聪因工作出错被转职到这里,至今已一年零九个月,其实就是降职了。他的工作内容是给保存在馆内的遗留物、证物、搜查案卷贴上二维码标签纸。馆长正在构建一个用二维码管理藏品的数据库,寺田聪要从最新发生的案件做起,为所有馆藏品一一贴上二维码。这个犯罪资料馆只有馆长和助手寺田聪两个人,工作进度很慢,刚刚回溯做到24年前的1990年11月。

寺田聪为存放在“日野市女子白骨尸体案”盒子里的各种证物和搜查案卷贴好标签后,便捧着它离开助手室朝保管室走去。资料馆从一楼到三楼,共有14间保管室。寺田聪走进一间,室温虽然有点低,但感觉很舒服。为让馆藏品处于良好状态,所有的保管室都安装了空调,室内始终保持22摄氏度的温度和55%的空气湿度。

保管室面积约33平方米,几排钢质搁架上摆放着几十个内有证物、搜查案卷之类的塑料盒。寺田聪将手中的盒子放在被划分放置1990年11月案件的搁架上,这就算完成了一件工作。他接着取下边上另一个标有“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连续纵火案”字样的塑料盒,回到助手室。

寺田聪将盒子放在工作台上后,先取出搜查案卷。这是1990年8月至11月在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等市连续发生的纵火案。寺田聪手拿搜查案卷敲了一下助手室通往馆长室的门。

“请进。”里面传出低低的应答声。

寺田聪说了一声“打扰了”,推门走进馆长室。

绯色亚子警视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阅读材料。她面无表情,白皙的肌肤泛着青色,还留着瀑布般的黑色长发,看上去活像个“雪女”(日本民间传说中的白衣女妖。——译注),如果有戴无框眼镜的“雪女”的话。

?“这是1990年8月至11月连续发生的纵火案,我马上在该案的证物上贴二维码。”?寺田聪把搜查案卷放在桌上,绯色亚子这才抬起头,微微点了点,取过案卷翻阅起来。

寺田聪本来就没指望馆长回话,所以放下案卷后就返回了助手室,开始在证物上贴二维码。每件证物都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标签纸就贴在塑料袋上。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寺田聪差不多快贴完的时候,绯色亚子从馆长室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搜查案卷。

她把文件放在工作台上,“这个案子要重新侦办。”

对悬而未决的案子提出重新侦办,这对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构建证物数据库的馆长来说,是节外生枝。刚来到犯罪资料馆工作第一次听到馆长提出要重新侦办某个悬案时,寺田聪觉得她是狂妄自大。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现场办案经验的机关干部怎么可能侦办案子?但是,出乎意料的是,绯色亚子还真的用与搜查一课侦办手段完全不同的大胆细致的推理手法,还原了真相。自从寺田聪被安排在犯罪资料馆工作至今,她已重新侦办了九件悬案,都获得圆满结果。

其实,在人际沟通方面,绯色亚子并没有什么突出的能力。她收留寺田聪,可能也是为了后者能替她查访线索。实际上,今年以来已重新侦办的四件案子,绯色亚子都是让寺田聪一起出力。

“我打算明天开始重新侦办这个案子,你今天把搜查案卷好好看一遍。”?绯色亚子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今天就要看完?寺田聪重重地叹了口气。他看了看手表,已是下午两点过后,不加班的话,还有不到三个小时就下班了。寺田聪不情愿地翻开了“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连续纵火案”搜查案卷。

第一次火灾发生在8月2日。午夜零点过后,府中市小柳町一幢木结构二层住宅起火,最终化为灰烬。警察和消防的现场勘查发现,房子四周被泼洒了煤油,是人为纵火。警方由此将其定性为一起纵火案。

这幢住宅住有一对夫妇和两个孩子,他们在房子起火时接到了“着火了,快逃”的报警电话,所以得以安全撤离。只是报警的人声音很奇怪,像是吸了氦气后的变声,所以无法分辨是男是女,年龄有多大。为此警方查了通话记录,确认那人是从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的电话。警方还发现,房子玄关附近没有泼洒煤油。

可以想见,纵火者不在玄关泼洒煤油是为屋里的人留下逃生通道;纵火后立即在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叫醒屋主,也是为了让人有足够的撤离时间。纵火者居然还考虑受害人的生命安危,实属罕见。在当时那个年代,几乎所有人都在黄页簿上注册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所以纵火者可以很方便地查到一户人家的电话。

房子周围泼洒的煤油,足有容量为18升的五标准桶。因而可知,纵火者是开车装着油桶来到作案现场的。遗憾的是,警方一直没有获得目击可疑车辆的信息,也没有发现一只塑料桶。想必是作案者害怕留下证据,把塑料桶全部带走了。

第二次火灾发生在8月13日,时间也是午夜零点过后。国分寺市户仓的一幢木结构住宅失火后全部被烧毁。那次也是除了玄关外房子四周被泼洒了煤油。纵火者同样打电话让受害人赶紧逃离。警方据此断定,这起纵火案与“8·2纵火案”系一人所为,于是在第一次纵火案发生地所属的府中警署设立连续纵火案搜查本部,由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主导展开侦查。

好像是在有意嘲笑搜查本部的办案水平,8月26日、9月5日和9月17日又接连发生三起纵火案,地点分别是国立市富士见台、立川市砂川町和府中市分梅町,烧的都是木结构住宅,纵火方式以及打电话通知受害人的手法也如出一辙。

搜查本部讨论最多的是案犯纵火的目的。那人每次放火后都是马上给受害的人家打电话让他们赶紧逃离,他显然已事先查知了电话号码。由此可知,他并不是无差别纵火,而是依据某个准则对一些住宅下手。然而,那几个受害的家庭相互之间根本不认识,也找不到任何共同之处。

作案现场分别在府中市、国分寺市、国立市和立川市,案犯很有可能就居住在这片区域内。为此搜查本部动员了该区域管辖警署的搜查员,逐一排摸可疑人员;同时,警方在第三起纵火案发生后加强了夜间巡查。但结果是,非但没有发现嫌疑人,甚至夜间巡查都没能阻止第四、第五起纵火案的发生。

从被烧的住宅居民因接到报警电话而安然无恙和房子四周被泼洒煤油全部烧毁的情况分析,有人提出这会不会是住户为骗取保险金玩的“苦肉计”。为使逃生的人安全逃离看上去十分自然,他想出了自己在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报警电话的办法。把房屋完全烧毁,是为了获取高额保险金。

但是,这一推测也有漏洞。如果是为了骗取保险金,那则无法解释为何会连续发生多起纵火案。作案者烧毁别人家的房子是无法获得保险金的,所以他不可能是为骗取保险金而连续纵火。于是又有人提出,那会不会是几户受害家庭共谋,像“交换杀人”那样“交换放火”,去烧对方的房子以骗取保险金?但警方经过反复调查,没有发现这几户受害家庭之间有任何联系,找不到一丝共谋的痕迹。

还有一种说法,这几起纵火案只有一起是案犯真正的目标,其余都是为了打掩护。但为了打掩护而连续多次纵火,这不符合常理,缺乏现实性。到最后,警方对纵火者的意图还是不甚了了。

亏得纵火者及时打了报警电话,才使得几起火灾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但10月1日那天还是死了一个人。只不过那不是放火造成的,而是案犯亲手杀死的。

晚上9点57分,警视厅通信指令中心接到一个110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个年轻女性,但没有自报姓名。根据通信指令中心自动录音记录,报警人与接警警官有如下的对话。

“嗯,是有关府中市、国分寺市连续发生火灾的事……”

“请讲清楚点。”

“我认识那个很有可能是纵火者的人。”

“谁?”

“是我的一个朋友……”

“你怎么会觉得他很有可能是纵火者?”

“刚才,在我的房间里我们一起看了晚上9点档的新闻节目。当电视里播放火灾留下的房屋废墟时,那个朋友嘴里嘀咕了一句。”

“他说什么了?”

“他自言自语,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

“‘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你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吗?”

“不明白。不过那个时候电视里正好在播放第五起纵火案留下的房屋废墟,他说‘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之类的话,听起来像是他放的火。”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就在此时,电话那头传来东西破碎的声响,紧接着是重物倒地的沉闷声。接警警官不断呼唤,但对方再没有应答。十几秒钟后,电话被挂断。

通信指令中心可以锁定报警地点。经查,报警者是从府中市新町的新町公寓303室打出的电话,离那里最近的派出所闻讯出警。进入公寓后,警察在厨房兼餐室的地上发现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尸体头部有撞击伤,边上是一只倒地的玻璃花瓶;尸体颈部绕着一圈电线。

这个时候,负责侦查连续纵火案的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全体搜查员正在府中警署的搜查本部开会。因为是一起有可能与连续纵火案相关的案子,接报后他们便立刻赶往现场。府中警署的搜查员、搜查一课重案组的搜查员和鉴定课的工作人员也一起赶了过去,案发现场一时间显得有些混乱。

经公寓管理员确认,死者是居所的主人,名叫交野沙知绘,26岁,公司职员。

厨房兼餐室的滤水篮里有洗干净的两人份餐具,可能是被害人与凶手一起用过晚餐。

尸检结果说明,死者是被人用电线勒住脖子后窒息而亡。死亡推定时间为晚上10点前后。这与通信指令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的时间是一致的。交野沙知绘的朋友听了通信指令中心自动录音的报警电话后也证实:“毫无疑问,是她的说话声。”据此可以肯定,那个报警电话并不是凶手的故意变声,而是受害者的真实声音。

交野沙知绘在与朋友一起看电视新闻时,那人看到火灾的废墟镜头无意中嘀咕的一句“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让她产生了朋友会不会是纵火者的疑问。交野沙知绘打报警电话的时候很有可能是朋友刚离开她的房间。不知什么原因,那人折返回来,发现交野沙知绘正在报警,便将其杀害。用来打击头部的玻璃花瓶和勒脖子的电线,上面的指纹都被抹去了。

警方调查了公寓里有没有目击者,结果让人失望。交野沙知绘说凶手是她的朋友,似乎那人应该是女性,但也不一定。也许是个尚未到恋人程度或还没有意识到建立恋爱关系的男性朋友。搜查员们分头走访了交野沙知绘所在公司的同事、上司,甚至学生时代的朋友、老师,均一无所获。她好像性格内向,几乎没有什么来往密切的人。

从交野沙知绘把凶手称作朋友,还一起在自己家里吃饭这点来分析,凶手很可能是她家的常客。也就是说,那人可能会在交野沙知绘家的其他地方留下指纹。从现场看,凶杀是突发性的,应该没有时间去擦除别处留下的指纹。为此,鉴定课的技术人员在室内仔细采集了指纹。结果,除交野沙知绘本人的,还真的采集到了他人的多枚指纹。应该是那个“朋友”留下的。于是,搜查员又暗中采集了可以认定为交野沙知绘的朋友、熟人的指纹,然后与“问题”指纹比对,结果没有一个是匹配的。也就是说,被认定是交野沙知绘的朋友和熟人当中,没有她口中说的那个“朋友”。

与查明“朋友”身份同样重要的是“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这句话。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凶手有个想见到的人,只是不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他知道的只是,只有火烧房子那人才会出现,所以他要不停地纵火。可那人就是不现身……

这个只有房子失火才会出现的人究竟是什么人呢?让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灭火的消防员和对火灾废墟进行现场勘查的消防局火灾调查员,还有就是现在正在展开搜查的警察——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难道这些人当中有凶手想见的人?

凶手的这句话让搜查员们想起了一个故事,那就是蔬菜铺子阿七的故事。

阿七是17世纪后半叶生活在江户的姑娘,是本乡一个规模很大的蔬菜铺子老板的女儿。一场大火烧毁了她家的蔬菜铺子,全家不得不躲到菩提寺避难。其间,她与寺庙的小和尚好上了。后来,她家重建了蔬菜铺子,一家人也要离开菩提寺了,但是阿七却陷入恋情不能自拔。她想,只有家里再烧一次才能重回菩提寺与恋人在一起。于是,阿七放火烧了自己的家。大火很快被扑灭,而阿七也因纵火罪被官府抓了起来,在铃森刑场受了火刑。这起事件发生三年后,井原西鹤把它当作素材写进了《好色五人女》中,后来又被改编成净琉璃和歌舞伎不断上演。

“放火是为了见到想见的人”,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但是阿七的故事和现在发生的连续纵火案还是有着细节上的不同。在阿七的故事里,只要有了火灾带来的避难生活,就能见到想见的人;而在连续纵火案中,纵火者想见的是一着火就会现身的人。

尽管有这样的差别,凶手的这句话还是让人不由得想起蔬菜铺子阿七的故事。新闻媒体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添油加醋地大肆报道,称其为“现代版的蔬菜铺子阿七”。

搜查员们一一询问参与连续纵火案灭火行动的消防员和火灾调查员,回忆一下有没有多年不通音讯的人,或遇到过单相思狂的骚扰,得到的都是否定的回答。当然,搜查员们自己也没有这种情况。

似乎是在不停地嘲笑警方坚持不懈的侦查工作,纵火事件还在不断地发生。10月15日发生了第六起,地点在立川市柴崎町;11月3日发生了第七起,地点在国分寺市东元町;第八起发生在11月22日,地点在府中市荣町。搜查本部开始为焦躁的气氛所笼罩。

但是,不知为何,第八起纵火案发生后,事态得到了控制,没有发生第九起火灾。

如果凶手纵火是为了见到某个人,那是不是在烧了第八把火后终于实现了心愿?搜查本部分析后这样认为:参加第八次灭火行动的消防员、火灾调查员和警方的纵火案搜查组搜查员中,只有后两种人都参加过前七次的行动,因此纵火者想见的人应该是在消防员中。

但是,负责第八次灭火工作的府中消防署荣町小队的消防员都说,他们既没有多年不通音讯的人,也没有人遇到过单相思狂骚扰这种事。

那么,案犯停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难道是本人死了?于是,搜查本部调查了第八起纵火案发生之日也就是11月22日及以后,被认为极有可能是案犯居住地的府中市、国分寺市、国立市和立川市的死亡人员信息,结果并没有这样一个人。如果把范围扩大到整个东京都,那工作量太大,要调查清楚是件困难的事。

搜查员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被烧的都是建于1965年5月的住宅,不知是巧合还是与纵火有什么关系。

这一系列接连发生的案件中,八起纵火案适用“现住建筑物等纵火罪”,交野沙知绘被害案适用“杀人罪”,案子都发生在1990年。两罪的公诉时效都是15年,在2005年8月2日至11月22日陆续到达期限。后来,所有案件的证物、遗留物、搜查案卷都从设立搜查本部的府中警署移交至犯罪资料馆,在保管室里躺了9年。

3

“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在沙知绘的家里看电视新闻时,我不小心说漏了这么一句话,结果被她听见了。

当时我还对自己说,她不会在意的,没想到她目送我离开时脸色很难看。她在有些地方是很敏感的。我有点不放心,悄悄返回想看看会有什么事,刚走到门口就听见她说话的声音。

我轻轻打开门,只见沙知绘正在厨房兼餐室背朝着门打电话,一听就知道是打给警察的。我走进客厅双手拿起桌上的花瓶,朝正要回头的沙知绘头上砸去。她叫都没叫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喂,喂,你怎么了?”话筒里传出对方的呼叫声。我慌忙把话筒搁好,然后扯下一根家电连接插座的电线,绕在已失去知觉的沙知绘的脖子上,两手用力勒紧。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把手指放在她的鼻孔下,已经没有气息了;搭了下手腕,也没有脉搏了。沙知绘睁大眼睛,断了气。

警察应该马上就会到来,我得赶紧离开。花瓶和电线上会留下指纹,我飞快地用抹布擦了擦。沙知绘的家我来过多次,也必定在其他地方留下了指纹,但我已没时间去擦除了。不过,就算警察采集到了我的指纹也没什么,只要不怀疑到我,就不用担心。我绝对不会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因为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放火的动机是什么。

我打开门,来到走廊上,不见一个人影。我迅速离开了公寓。走在昏暗的路上,我内心突然涌起一股悔意和罪恶感。我竟杀死了沙知绘,夺走了一个无辜女人的生命。没有办法,我安慰自己,我只能这么做。

在见到我想见的人以前,我得不停地放火。

4

第二天,寺田聪跟着绯色亚子开始了重新侦查的工作。

他们第一次走访的是第三起纵火案的受害人,一个名叫藤田奈奈子的女人。毫无疑问,房子被烧毁后,八起纵火案的受害人都只能搬走。案卷上留有这些受害人新家的地址,但由于时间过去了24年,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好在警察可以翻查户籍档案。经查阅,几乎所有的人都已搬离东京,还留在东京的只有一个人,就是上面提到的藤田奈奈子。

练马区光之丘一幢普通公寓的502室,为他们开门的是个神态安详的中年妇女。事发时,她只有17岁,现在已是41岁了。

寺田聪说明了找上门来的原因。他介绍了警视厅附属犯罪资料馆的性质,并说为了完善资料档案,需要核实补充一下24年前那起纵火案的情况。

藤田奈奈子听了有些吃惊,但还是把他们领进了客厅。

“那,你们想问什么呢?”坐下后,藤田奈奈子问道。

“能不能说说事发当晚的情况?”寺田聪说。

“哦……”

藤田奈奈子望着远处,开始说起了往事。

“那天,我做完作业后和弟弟一起玩了一会儿电视游戏,洗完澡就上楼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着火了!’半夜,脸色大变的母亲把我摇醒,她穿着睡衣拉着我的手匆匆下楼。我看见父亲和弟弟也都穿着睡衣。我们只拿了银行的存折便逃到门外。熊熊的火焰舔舐着房屋的墙壁。四周的邻居大概也发觉了咱家的火情,窗户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我们一家人站在马路边,望着对面的大火不知如何是好。火越烧越大,消防车到来时,我的家已陷入一片火海……

“大火扑灭后,我们被叫到警署问话。我睡在二楼什么都不知道,听说当时睡在一楼的父亲和母亲曾被电话叫醒,对方只说了一句‘着火了,快逃’,便挂了电话。父亲以为是恶作剧,但为谨慎起见,他还是走出门外看了一下。看见玄关两边的火舌正在往上蹿,父亲慌忙返回告诉了母亲。

“警署里的人问咱家有没有招惹过什么人,我们当然想不起有谁。父亲和母亲都是安分守己的老实人;我高二,弟弟初三,也不可能有什么人记恨我们。我家虽然拿到了保险金,但父亲和母亲从此一蹶不振;他们不再买房,就一直租房居住。”

说到这里,藤田奈奈子仿佛想起了什么,“说起来,成家时我和丈夫商量买房时,他也听从我的意见,不买单门独户的,而买公寓房。这恐怕是那次火灾把我家独幢住宅烧得一干二净在我心里留下阴影的缘故。”

听到这里,寺田聪朝绯色亚子看了一眼。于是,一直默不作声的“雪女”终于开腔问道:“火灾发生前,有没有房屋装修公司或灭蚁公司的人上门推销生意?”

这真是个奇怪的问题。一旁的寺田聪听了有点吃惊,倒是藤田奈奈子像是被提醒了,忙回答:“有过。记得是有人打电话来问的。但我们家的房子保养得很好,没这个必要,所以父亲就回绝了。”?她接着疑惑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寺田聪也有同样的疑问。案卷上好像并没有类似房屋装修公司、灭蚁公司推销生意的记录。“雪女”不作回答,只说了句“我只有这个问题要问”,便站起了身。?

接下来去见的人是当时的东京消防厅第八消防方面本部的火灾调查员别所正彦。他作为当时连续纵火案的废墟现场勘查人员,在搜查案卷中有记录。

案犯想通过放火见到的人,不是消防员、火灾调查员,就是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寺田聪问绯色亚子,要不要找一下当时的消防员和纵火案搜查组搜查员,得到的回答是“不用”。问是为什么,她也不回答。她就是那种神秘莫测的做派。

查找东京消防厅职员名录,得知别所正彦现在已是第八消防方面本部的副部长。寺田聪打电话约定了见面时间。

他们在位于立川市的第八消防方面本部见到了别所副部长。那人50岁左右,皮肤黝黑,留着板寸头。他似乎对警视厅附属犯罪资料馆有所了解,没有细问那是个什么单位。

“在那一连串发生的纵火案中,都是你在做现场勘查工作,对吧?”

“准确地说,是包括我在内的六个人做的。现场勘查是一个团队做的工作,其中既有作为整个调查负责人的指挥官、主导现场工作的勘查者,还有摄影、废墟挖掘、图纸绘制等人员,我是负责现场勘查这一块。因为第一起火灾发生后,后面几起纵火案的纵火手法都如出一辙,一人所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这项工作就一直由我们六个人承担。当然,如果火灾发生地点不在第八消防方面本部管辖范围内,也就不由我们管;但实际情况是,这连续几起火灾都发生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在你的记忆中,有没有多年没见面或联系的人,或者被单相思狂纠缠的经历?”

“有一种说法,说是纵火者放火是想见到一个人,对吧?当时警察也来问过几次,确实没有。”

“那连续纵火案发生过后,你有没有与久未见面的人重逢?一般认为,纵火者之所以停止纵火,是因为他见到了想见的人。”

“不,没有。”别所若有所思地说,“难道纵火者想见的人是我吗?可八起纵火案发生时我都在场,每次都是我做的现场勘查工作。纵火者每次都应该死死盯着现场吧?他想见的人如果是我的话,那前几次就该看见我,也不会有后面几起纵火案;他在制造了第八起纵火案后停手,那不就说明,他想见的人终于在这个火灾现场现身了?也就是说,那人应该是府中消防署荣町小队的消防员。”

别所正彦说得没错。不知决定要见他的绯色亚子对此是怎么看的,寺田聪不由得看了她一眼。

“你是火灾现场勘查负责人,那就有权在现场指挥别人搜索什么地方,对吧?”绯色亚子提了个似乎与案子没什么关系的问题。

“对,没错。”

“谢谢。我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5

“对我们一圈问下来的情况,馆长能不能分析一下?”回馆后,寺田聪对绯色亚子说。“雪女”把他叫到馆长室,让他在沙发上坐下后便说了起来。

“我在阅读了搜查案卷后,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就是案犯想见的究竟是什么人。他似乎认定,放了火就能见到那个人。而我觉得,最先可以排除的是消防员。”?

“为什么?案犯想见的人不是最有可能在消防员中吗?”

“你想想,消防员隶属消防署、消防分署、消防小队等不同等级的部门,一个署至少有十个消防员,而一次行动通常不会一个署的消防员都出动。即使放火是为了让某个署的消防员出动,也有可能那个他想见的消防员恰好缺勤,或被指派去其他火灾现场灭火。所以,案犯若要确认某个署有没有他想见的人,就得设法在那个署的管辖范围之内多次放火,让那个署所有消防员都出动。”

“嗯,听起来是这个道理。”

“八起纵火案现场分别在府中市小柳町、国分寺市户仓、国立市富士见台、立川市砂川町、府中市分梅町、立川市柴崎町、国分寺市东元町、府中市荣町,调查可知,这几个地方分属不同的消防署管辖。每次都在不同消防管辖范围内纵火,来一个个确认某个署有没有他想见的人,这绝无可能性。据此可知,案犯想见的人绝不会是消防员。”

“确实如此。如果不是消防员的话,那就是火灾调查员了,或者是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

“这个推断也有问题。”

“为什么?”

“为让想见的那个人露面,便一次接一次地放火,这就会被人看作是同一人连续犯下的纵火案。这种情况下,派往现场的火灾调查员、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通常都是同一批人,同一批案子先后分派不同的人去处置会影响办案效率。也就是说,不管你放多少次火,不会有别的人出现在现场。所以,案犯若希望每次纵火都会有不同的火灾调查员或纵火案搜查组搜查员到现场的话,就得让人看起来这一系列纵火案之间是没有关系的,而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就算纵火都要用上煤油,没法改变,至少可以避免火烧的都是木结构住宅这一共同点。而案犯似乎并不想掩饰纵火的连续性。这样看来,案犯想见的人既不是火灾调查员,也不是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

“那……既不是消防员,也不是火灾调查员和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那人放火后想见的究竟是什么人呢?”

“这里,让我们改变一下思维角度来进行分析。如果摆脱‘案犯放火是为了见某个人’这一认知指向来看这个案子的话,那么就有三个疑点需要澄清。第一,案犯是按什么来选择他要烧的房子的?第二,他为什么要四处泼洒煤油把房子全部烧毁?第三,他为什么要打电话让被烧房子里的人逃离?

“我们先看第一个疑点。八幢被烧毁的房子都是1965年5月建造的,据此可知,他要烧的都是这个时期建造的房子。但这个答案又引出了新的疑点——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期的房子?

“对于第三个疑点,乍一看,好像纵火者很尊重他人的生命。但是,既然尊重他人的生命,你不烧人家房子不就好了吗?再说,你把人家房子烧得一干二净,出人命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所以,案犯放火后打电话让受害人赶紧逃离绝不是为了尊重人的生命。那么,如果他不打电话让受害人逃离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就会出现死者。”寺田聪脱口而出。

“对,就会死人。但案犯并不是因为尊重人的生命才讨厌出现死者。可以认为,他纯粹是讨厌废墟上会出现受害人的尸体。”

“但他为什么讨厌废墟上出现受害人的尸体呢?”

“他是怕尸体会同他想见的人混在一起。”

“什么意思?”

“案犯想见的人其实是埋在火灾废墟中的死人。”“雪女”低声说道。

“埋在火灾废墟中的死人?”寺田聪不解地问。

“你可以假设一下,被烧的房子地板下藏有尸体,纵火者想找到这具尸体,但房子是人家的,他无法寻找。于是他就想烧掉碍手碍脚的房子,方便找到他要找的尸体。他在房子四周泼洒煤油把房子烧个精光,也是为了方便寻找。”

“那他给受害人打电话让他们逃离……”

?“如果火烧后的废墟中留下房子主人的尸体,就容易同藏在地板下的死尸混在一起。当然仔细检验的话,两者还是能够区分的。但在刚刚灭火后的现场勘查阶段还不容易区分。所以案犯要让房子主人逃离。”

“但是,使用纵火这种手段也太极端了吧?”

“藤田奈奈子不是说了吗,出事之前,是有房屋装修公司、灭蚁公司的人打来过电话。这很有可能是案犯冒充打的,他想借机在她家的地板下看个究竟,却被拒绝了,不得已才采取了纵火烧房的办法。”

寺田聪这才明白绯色亚子为何要询问藤田奈奈子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案犯连续纵火,那是因为他拿不准藏有死尸的是哪一家?”

“是的。被烧的人家都是1965年5月建造的房子。纵火者知道那时候死尸被藏在刚刚造好的房子底下,但他不清楚究竟是哪幢房子。不仅是藤田奈奈子的娘家,想必其他几家都拒绝过房屋翻修和灭蚁的建议。于是,那人只好一家接一家地放火。”

“那么,那人说的‘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又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都烧到第五幢房子了,怎么还是找不到那个人。”

“可他烧了八幢房子才停手,是他达到目的了吗?”

“是啊。”

“可那时并未见有火灾废墟中发现死尸的记录……”说到这里,寺田聪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对了,那个发生在1990年11月30日的日野市被拆民房的地板底下发现他杀女尸的案子会不会与此有关?”

绯色亚子点点头,“那户人家很可能是案犯的下一个目标。可在他动手之前,那幢房子被拆了,并在房子底下发现了死尸,所以案犯就没有必要再放火了。好了,现在我们知道案犯放火的目的了,接下来就可以锁定那人是谁了。”

6

我打开玄关的门一看,原来是一个星期前见过面的警视厅附属犯罪资料馆的两个人。对了,女的叫绯色亚子,年龄不详的冷艳美女;男的叫寺田聪,30来岁的高个子。

“休息的时候来打扰你,真不好意思。因有事请教,便不揣冒昧来府上,不知现在是不是方便?”那男的很有礼貌地问道。

我请他们进了客厅。

“你们想问我什么?”

绯色亚子静静地看着我,那眨都不眨的大眼睛似乎要把人吸进去。

“凶手就是你吧?”她低声说道。

“开什么玩笑!”我先是故意装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随即语气粗暴地回应道。但我自己也知道这没什么用。两个人一个星期前来找我时,我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绯色亚子继续态度平和地说:“我们已查明纵火的目的,是要将房子烧毁后找到藏在房子底下的死尸。这样,纵火者也就自然而然地浮出了水面。在火灾现场,最方便寻找死尸的,不是展开灭火行动的消防员,而是火被扑灭后对废墟进行现场勘查的消防局火灾调查员和警视厅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的搜查员。案犯隐藏在他们当中的可能性最大。那究竟是谁呢?

“案犯杀害了名叫交野沙知绘的女子。因为在和她一起看电视新闻时,他嘀咕了一句‘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她听见了,还报了警。报警时间是10月1日晚上9点57分,案犯在她报警的过程中杀害了她。那个时候,搜查一课纵火案搜查组的所有搜查员正在搜查本部开会,接到指令后立即奔赴现场。也就是说,纵火案搜查组的所有搜查员都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案犯就可以锁定是消防局的火灾调查员。

“从查阅搜查案卷可知,连续纵火案从第一起到最后和第八起,负责所有现场勘查工作的是你,别所先生。所以我们决定来找你确认。”

记得他们第一次找来时,男的曾问过一句“有没有多年没见面或联系的人,或者被单相思狂纠缠的经历”,我当时听了就以为这两个人又像以前的搜查本部一样,以错误的认知为前提展开搜查,便不由得放下心来。谁知那个时候他们已把目标锁定我了,寺田聪这么问很可能只是个让人放松警惕的陷阱。

我辩解道:“没错,我是负责了所有纵火案的现场勘查工作,但不能由此肯定纵火者是我。我们是一个团队展开工作,还有其他五个人也自始至终参与了火灾的现场勘查。”

“但你是现场指挥,可以在勘查时具体指示搜索的场所,在最有可能藏有死尸的地方进行重点搜索。我们锁定目标后,就对你的个人经历做了调查。你六岁时母亲失踪。你当时一心想找的是不是你的母亲?”

既然了解得这么清楚,那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我叹了口气,回答道:“是的。”

我的父亲是个木匠,但在家里是个暴君。高兴的时候他会给我零花钱,心情一坏便会无缘无故地殴打我,我和母亲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母亲为了少让我吃苦,常常代我挨打,身上总是伤痕不断。

5月的一天早上,我醒来后发现母亲不见了,便问父亲,得到的是粗暴的回答:“她出去了。”意思是与其他男人私奔了。

我不相信母亲会丢下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做出这种事来,但是也没有办法搞清楚。就这样,我憋屈地跟着父亲慢慢长大。高中一毕业我就像出笼的鸟儿,寄宿在报纸发行所,一边读大学,一边打工,再也没有回家。

1990年初,我家的邻居找到我,说我的父亲病倒了,是胰腺癌晚期。不得已,我只好回去把他送进医院。一天,病房里只有我俩时,父亲坦白说,是他把母亲杀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我以为是听错了,可父亲又说了一遍。

“我把你妈杀了后,埋在了房子的地板下。”

“哪里的房子?”我急切地问。

“是那个时候我在建造的房子……上梁仪式结束、铺完地板后的一天早上,我用车将你妈的尸体运过来推入地板下,然后用混凝土围起来,上面再用灰浆覆盖,以防有气味泄漏出来……”

“哪里的房子?!”我再次大声询问。但父亲只是痛苦地呻吟着,无力回答,不一会儿便咽了气。

一想到慈爱的母亲被埋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慢慢腐烂,我就寝食难安。我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设法找到母亲。

母亲是在1965年5月失踪的,父亲隐藏尸体的地方就是那个时候他正在建造的房子。那年他都是在哪几个地方造房子?我竭力回想着。对了,那时父亲承揽了一个叫大场建设公司的木工活儿。但光是凭这点记忆,要找到还是有很大的难度。我见到母亲的最后日期是5月23日,所以,父亲藏匿母亲遗体的日期是5月24日以后。最有可能的就是那时刚上梁的房子。

大场建设公司后来又存在了25年。我曾借着消防方面本部指导工作的名义去了一次这家公司,查阅了1965年的档案,将目标范围缩小到17幢房子。母亲应该就长眠在其中一幢房子底下。但我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无法报警。我又想到假冒为人装修或灭蚁上门检查的办法,但打出去的电话都让人生疑而遭拒。

还有什么办法呢?我苦苦思索着。突然一个罪恶的念头冒了出来——清除障碍,将那些有可能底下埋着母亲遗骸的房子烧掉。这样,我就可以作为火灾调查员去现场勘查时寻找母亲的遗骸。尽管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犯罪行为,但是为了母亲,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第一次放火的时机很重要。好不容易烧起来,却让其他火灾调查员到现场勘查,那就白搭了。所以我就选在其他有可能轮到去现场勘查的人休息的那天凌晨放火,这样自己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奔赴现场了。从第二起开始,我采取与第一起相同的手法,并强调案子的连续性,使得自己可以一直承担火灾现场的勘查工作。就这样,我连续烧了好几户人家,但就是没有找到母亲的遗骸。

10月1日晚上,我下班后就去正在交往的交野沙知绘的家。吃完她做的晚饭后,我们一起看电视新闻。那时候正巧在播放纵火案的新闻,看到房屋废墟,我不由得嘀咕了一句:“都已经是第五起了,怎么还见不到呢。”这话被沙知绘听见了。在离开她家后,我放心不下,返回去一看,她果然在给警察打电话。我一怒之下杀了她。

我知道自己已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接着我又烧了三户人家,还是没有发现母亲的遗骸。

12月1日,我在当天的报纸上看到了一篇极具冲击力的报道,说是前一天,也就是11月30日,日野市一幢被拆除的民房的地板下发现了一具女性尸骸,推定年龄介于20至40岁之间,被害已有20至30年。

这幢住宅原本也是我想烧掉的房子,但因为日野市不属于第八消防方面本部管辖范围,怕轮不到自己去做现场勘查,所以拖延下来了。

当我知道母亲的遗骸被发现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随即又被一阵深深的悔意所冲击。要是能再等上几个月,那几幢民房就不会被烧,交野沙知绘也不会被杀。是的,只要再等上几个月……

此时,我才发觉自己像着了魔似的面对着绯色亚子和寺田聪在说个没完,那是要把心中积蓄了24年的块垒一吐为快。

把我抓走吧,我说。寺田聪摇了摇头说,? 9年前就过了公诉期限。不过你要去警署说清楚。我们一起走吧。

我点点头,站起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