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走好执法“三步棋”破解城管“老顽疾”

2024-07-13 09:24韩咏梅刘超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24年2期
关键词:宿州市便民城管

韩咏梅?刘超

在一线城管执法工作中,安徽省宿州市逐步探索出“一步普法、二步承诺、三步处罚”的“三步棋”工作方法,形成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有机融合、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无缝衔接的工作闭环,有效破解了流动商贩占道扰民“顽疾”,让城市管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普法+执法”,走好执法宣传“先手棋”

“我不知道这个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了。”这是在城管执法中经常听到管理对象说的一句话,说明普法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位,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阻力。

为破解城市管理过程中部分居民“因不知法而违法”的难题,宿州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执法”城市管理执法方式。

针对不同管理服务对象,梳理出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印制不同的宣传单。在日常管理执法工作中,向沿街门店、流动商贩发放《文明经营宣传单》,向餐饮经营业主发放《致餐饮行业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向渣土运输企业发放《渣土运输规范作业宣传单》,对不同的管理群体普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实施精准普法。2022年以来,印制发放各类城市管理宣传单5万余份、管理对象明白纸2万余份,利用沿街LED屏、局门户网站、官方抖音等媒介对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在城管执法人员宣传能力培养上,特别注重培养和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以案说法能力,善于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案情,摆事实、讲道理、讲危害、宣法律,教育当事人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把《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并积极做好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借助市城管局网站、官方抖音号、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等平台,发布行政处罚法知识及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能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执法单位名称、案件案情简述、处罚金额、处罚依据等规范填写上报,确保所有办结案件信息必须在政府信息网公布,做到应公尽公、公开到位。通过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设立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的电话咨询和投诉举报,向市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一是因地制宜,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认真查找乱停放原因,对症下药,多措并举对城区进行重新摸底,积极探索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新思路。合理运用人行道空间,坚持行人优先、避让盲道、确保畅通。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坚持便民适用,非机动车停放方向以方便群众快捷存取车辆为宜,实现排列整齐、停放有序。坚持科学施划,根据人行道的宽度、盲道位置和建筑物性质不同,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同时,将原白色非机动车停线更改为青绿色,青绿色停车线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潜意识中规则的认识,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二是深入宣传,努力提升市民规范停放意识。市城管执法支队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宣传媒介、设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广泛深入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出行、有序停放。三是规范引导,强化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对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进行常态化管理,在重点时间、重要位置加强巡查。采取网格化管理领导干部包片、基层执法人员包路段的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执法管理人员通过全天不间断巡查,对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规范到位引导非机动车进点停放、有序停放。

二、“承诺+整改”,走好和谐执法“妙手棋”

“我下次一定不在这儿摆摊了。”每次听到这句话,执法人员很为难,也很无奈。因为小商小贩都是弱势群体,执法太严显得太“无情”,但“稍一留情”就会造成“屡教不改”。

为达到城管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积极践行“721工作法”1,宿州市创新“承诺+整改”城市管理执法方式。

根据不同的管理服务对象,要求他们签署相应的《承诺书》。承诺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符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和《宿州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条件的,当事人须填写《宿州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承诺改正并不再犯的,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探索“文明执法+亲情服务+规范管理=和谐城管”的工作模式,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审视城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经常开展换位思考,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及时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努力通过实际的管理和服务成效取得群众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2022年以来,签订各类承诺书2500余份,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550余次,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活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1958个,以实际行动提高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可度。既凸显了法律“权威力度”,又体现了城管执法“人性温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容环境秩序,按照服务民生、繁荣市场、合理疏导的原则,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大力推进便民疏导点建设,逐步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市容管理难题,让便民疏导点成为流动商贩的“新家”。一是建设大型便民疏导点。为解决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难题和部分人群的生计问题,按照“解管理难点、办民生实事”的理念,对流动摊贩进行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疏导,合理规划建设疏导点安置流动摊贩。目前,已建成并正在投入使用的大型便民疏导点2处,分别为东昌路夜市小商品市场和“宿州之夜”夜市排档疏导点。通过建立经营户档案,摸排经营户情况,确定以家庭生活困难者为准入经营标准。对东昌路夜市小商品市场的经营范围、种类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编号、定点定位,严格按照持证经营的要求规范化管理。目前,已经安置小商品经营摊位600余处,“宿州之夜”疏导点共设置夜市排档12家、小吃经营户50家,共解决约2500余人的就业问题。严格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制度,严格经营时段和经营标准,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科学设置便民摊点。为保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保证低收入者的谋生之需,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采用“疏堵结合、合理布局、有序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便民服务摊点,让便民摊点有序融入城市环境,方便居民群众,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折射城市管理温度。目前,市城管执法支队在淮河路、西昌南路、胜利路、汴河路等城市毗邻住宅区的主干道两侧设置了43处便民服务摊点。便民摊点经营种类有修鞋、修车、配钥匙等,采取统一管理标准,规范了开放时间、经营范围、责任人等相关情况,“一揽子”解决城市管理和民生供需问题。服务摊点统一设置了公示牌,将经营摊点位置、辖区大队、中队和责任人信息进行公示,方便统一规范管理。三是设置夏季瓜果临时便民疏导点。为解决夏天西瓜销售商户增多的问题,并考虑到市民的购买需求,2023年设置的点位由2022年的74处增至200处,设置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9月30日。疏导点分布在淮海路、淮河路、西昌路、拂晓大道等城区主干道两侧,所有点位采取统一喷涂标识,允许一点多摊经营。有需求的瓜农无需审批报备,可直接到公示的瓜果点位内经营,从根本解决随地摆摊售卖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的问题。所有疏导点均有序规范经营,实现了规范管理和便民服务的有机统一,让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并肩同行。下一步,将不断推进疏导点建设,助力打造便民生活圈,进一步实现摊贩安家、市民便利、市容规范的目标。

三、“处罚+教育”,走好严格执法“后手棋”

“处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才是初衷。”这是所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共识,体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刚柔并济、先礼后兵的策略。

为破解城管执法效力不高、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难题,坚持处罚与教育双管齐下,宿州市创新“处罚+教育”城市管理执法方式。

对初次轻微违法,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性的,一般都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危害程度不大,并能够自行整改的,采取书面通知、口头规劝、限时整改的办法,首次不罚,二次轻罚,三次重罚;对造成一定社会危害后果,确需给予处罚的,从严执法。同时,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注重日常管理执法巡查,力求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上,将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2022年以来,办结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1件,罚款金额419 980元;简易程序134件,罚款金额43 700元。通过严格执法和违法教育,有力打击了扰乱城市市容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营造了整洁有序、安宁祥和的市容环境秩序。

另外,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形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主动表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全程通过文字、拍照、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度、裁量基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1版)》文件规定,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做到一致,处罚幅度相当。强化监督机制,推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对每件执法处罚情况进行监督,严查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有无降低处罚标准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组织开展案件互查活动,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当与否作为评比文书质量的重要考核指标。

通过“三步棋工作法”,宿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要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实现新的提升,还需做出更大的努力。在下一步工作中,宿州城管人将积极贯彻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先进城市管理执法经验,拉升标杆,砥砺奋进,努力在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

(责任编辑:陈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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