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城市发展集聚与扩散效应的客观规律,中心城市首位度的提升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动态演化关系。文章提出通过中心城市太原合理化再配置区域生产要素、调整区域产业分工、抓住新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技术应用推广的契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质量,重新规划次级城市的发展路径,辐射带动次级城市要素承载能力和要素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从而在“集中”的同时“辐射”,在“聚合”的同时“联动”,在作为增长极率先发展的同时防止区域差异进一步扩大。
关键词:中心城市 首位度 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6-125-03
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的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力,围绕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成为新时代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中心城市对生产要素的再配置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整体经济板块迅速崛起的重要途径。
一、中心城市首位度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相关理论
城市首位度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杰斐逊(Jefferson,1939)提出,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个规模突出且明显大于第二位城市规模的城市存在,那么这座城市就是“首位城市(Primary City)”。早期的“首位城市”或“城市首位度”概念,是基于对人口数量的绝对优势的量化,即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人口最多的城市相对排名第二的城市所具有的规模优势。城市首位度最传统也最常用的的计算方法是用首位城市的人口数量除以第二位城市的人口数量,杰斐逊将这一方法计算所得的指数称为二城市指数:U=P1/P2其中,U表示样本城市首位度,P1和P2分别代表样本国家或地区内首位城市和第二位城市的人口规模。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城市首位度的概念也不断得到拓展。城市的经济体量被加入到首位度研究当中,并被作为衡量城市规模大小的重要指标,人口、经济两大核心要素在空间上的集聚是首位城市保持其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因而这两个因素能够从最核心的角度反映出一个城市在总体规模上领先于其他城市的程度。因此,城市首位度的概念也就拓展为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规模最大的城市相对排名第二的城市所具有的规模优势,且计算城市首位度应当从人口和经济两个角度展开综合评估。
1949年,G·K·Zipf对于城市首位度理论进行了拓展,提出了城市规模位序法则(也称Zipf法则):
Pr=K·rq
其中,Pr是排名第r位城市的人口数量,K是最大城市的人口数量,q为Zipf系数。这一公式尝试解释城市等级与城市规模之间的关系,被后续学者广泛运用到衡量城市规模分布研究当中。一般认为q越接近于-1,城市规模体系越科学。
城市首位度理论被引入中国后,有学者(周一星,1995)先后提出4城市指数和11城市指数的计算方法:
S=P1/P2+P3+P4
S=P1/(P2+P3+…+P11)
式中:S表示4城市指数或11城市指数,P1,P2,…,P11为指第1,2,…,11位城市的人口规模,其中分子P1是指首位城市人口规模。
一般来讲,4城市指数和11城市指数的临界值均设定为1,如果这两种指数的计算结果大于1,那就可以认为这个国家或区域内的首位城市非常突出,首位优势非常明显。
在人口数量这一指标之外,经济规模或称经济体量也是衡量城市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学术文献和官方文件逐渐开始采用经济指标来计算城市首位度。而地区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城市经济体量的最佳体现。
近年来,城市首位度这一概念用来描述区域城市的发展和差异情况,被广泛应用于城市规模分布研究中。就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中心城市来讲,当城市首位度的值达到最大时,那么这个城市的规模分布就最大,也被称为首位分布。首位城市的承载量最大,其空间聚集能够为大量资本和人力的产生提供可能,同时,还能够深化区域资源、创新等方面的交流。特别是近些年来区域经济与全球接轨的程度日益深化,首位城市的竞争已经成为城市群竞争的核心,其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区域内其他城市的发展。
二、提升首位度促进与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引领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动力薄弱
作为首位度最高的省域中心城市,其长久以来形成的“中心—外围”结构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整体持续增长和发展质量提升。太原引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实需求与“中心—外围”空间格局存在一定程度的现实矛盾。中心区域从外围区域吸取大量要素资源并产生各领域的创新,再扩散至外围区域,引导外围区域经济、文化、社会结构的转换,带动整个区域的整体发展。而中心区与外围区之间发展差距的扩大也会引起区域内社会关系的紧张,除非这种紧张能通过中心区扩散效应的加速形成或边缘区对中心区依附性的减弱得以减轻。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随着产业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拓展,太原的“城六区”容纳了更多的产业和人口,人口的流入和产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城市的扩张。但长期来看,中心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体系的支撑,因此太原对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样重要。作为首位城市或中心城市,其在城市体系中既要有“集”的功能,也应有“散”的功能,在保证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同时,也需要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首位城市资源的外溢和扩散程度决定了腹地城市的发展潜力和发展速度。作为在山西省内特别是山西中部地区中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都较为领先的城市,太原市在发展基础、资源配置能力等方面具有忻州、晋中、阳泉等其他城市无法相比的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于包括上述三个市在内的周边区域造成了巨大的虹吸效应。长期以来,太原周边区域的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有形无形的要素向太原单向流动并高度集聚。太原与周边区域内的其他地区经济发展梯度差过于悬殊,其“集聚效应”大于“扩散效应”进而导致明显的“虹吸效应”,造成太原周边地区经济层级结构高低错落,超负荷发展与发展不足长期并存。
(二)中心城市同周边区域关系难以协调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本质上是要素与作为要素集合体的产业的空间再配置过程。从太原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来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要素资源再分配的现实需要同太原与周边区域之间存在的“锦标赛”格局仍存在一定的现实矛盾,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问题成为阻碍首位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突出因素。包括太原在内的区域内各城市的发展规划几乎都是从本地经济的发展出发,更多地关注局部利益及中短期目标,对局部地区内部发展的要求高于对省域共同利益的追求,难以同周边地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框架。同时,普遍存在着“市域”观念强,“省域”观念弱的问题,这既干扰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导致一些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工程因缺乏协调而进展缓慢,更是严重干扰和制约了区域内企业的市场运作,形成所谓的条条经济和块块经济。太原及其周边忻州市忻府区、晋中市榆次区、阳泉市城区等地所在的地区是山西省内要素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区域内各城市空间关系密切、经济地理位置特殊,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诸多方面存在紧密联系。这在理论上为太原通过对要素资源的再配置引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同时,“太原及其周边区域”或“中心城市太原及其腹地区域”并非统一的行政区域,而是若干不同经济、政治地位的区(县)的集合区域,其内部具有包括市界、区(县)界在内的清晰行政地理边界。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地方政府既是本区域的行政管理者,也是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承担者。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锦标赛”模式中,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代表,往往会倾向于从本区域的局部利益出发,而难以兼顾整体利益,这也恰是当前区域合作中行政分割成本居高不下,“市场保护主义”“利益固化主义”等长期阻碍要素资源跨区域配置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太原及其周边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既存在不断加速提升的动力,同样也面临相互竞争的压力。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质上又是各地方治理单元的利益竞争、立场协调和统筹磨合过程,这种客观存在的“锦标赛”竞争格局,无疑不利于太原引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终导致大城市大而不强,周边城市散而薄弱,城市群内角色混乱,加剧了城市之间的无序和不平等竞争。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要通过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太原作为省域首位城市的核心集聚力。太原应以产业作为提升城市核心集聚力的重要支撑,坚持“发挥区位优势、适应产业需求”这一主线,把优化产业布局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构建城市培育产业、产业反哺城市的二元模式。
1.鼓励城六区根据资源禀赋以及主体功能地位确定产业发展重点,特别是要依托城区南部综改区区域,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构建分工合理、主业突出、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首位城市产业布局,尽快形成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要加快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企业带动产业。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要加快发展社会养老、家政、物业、社区、文化休闲娱乐等新兴服务业,培育和提升服务业档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提升城市的品质,增强城市吸引力。
2.积极培育“以产兴城、以城育产”的有机协调路径,利用城区人口集聚、物流便利、服务业发达的基础优势,通过产业壮大升级带动有效需求。要改变城六区之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模式,根据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原理加快差异发展,错位发展,同时在城六区内部跨区域构建优势产业带、产业廊道,形成分工协作、错位互补、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从而加快城区之间的相互融合,推动中心哺育与反哺育区域良性互动,激发首位城市内生活力,实现“产”“城”互动、协调发展。
(二)加快推进首位度形态转型,促进城市体系完善
传统的城市首位度是基于行政区域的划分、建立在城市规模基础上的相关定论。当前,太原作为山西省域范围内和中部城市群范围内的首位城市,在太原及其周边次级节点城市已初步形成增长极组合体的基础上,应当继续推动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强调以“产业链条”“产业园区”“投入—研发—应用—市场的闭环”等经济领域范畴科学合理再配置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要素流动,基于现有首位城市进一步加快城市群、城市圈发展。
1.科学推进首位城市及其腹地区域的转型。要在“存量发展”上做足文章,调整优化太原城六区的城市空间布局,统筹规划新城开发和旧城(包括城中村)改造,根据城市的整体功能定位确定不同城区的发展重点、设计不同的发展模式,实现生产职能的空间差异化和生活职能的空间均等化。要打破太原城六区的发展限制,积极延伸城六区的城市体系,有层次性地纳入融合周边临近县(区),联动性地逐步形成以“城区—镇/开发区—城乡结合区—中心村”的城乡融合发展型首位城市区域,并以这种模式推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在城市(及其腹地)内部的统筹布局。特别是要在以首位城市综合实力提升的同时,着力加快忻府区、榆次区、阳泉城区等次级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将其打造成具同首位城市辐射作用相呼应的区域“次位”城市,重视首位城市同次位城市的有机结合,寻求二者之间在产业、基础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互补性,推进二者之间的商贸市场、金融市场、信息网络以及公务服务的一体化发展,以区域一体化的路径形成现代化的城市结构体系。
2.加强城市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带动,加快首位城市与周边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打造综合的“首位城市—周边城市群”,形成首位城市同周边次位城市协调发展的科学布局。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所具有的联接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重要作用,要加快环太原城镇带建设,在忻府—定襄—原平、尖草坪—阳曲—古交、杏花岭—迎泽—万柏林、小店—榆次—太谷等城镇组团中加快培育具有一定产业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能够作为产业承接核心节点和物流集聚转运枢纽的节点城市(城镇)。要大力推进首位城市太原和忻府区、榆次区、阳泉城区等次位城市周边的各类工业园区、卫星镇、特色旅游小镇等发展。重点扶持太谷、平遥等具有良好产业基础、便捷交通区位、丰富资源优势的城镇,着力实施推动人口集聚、促进产业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等政策措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继续增创示范城镇,以示范镇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在生态环保镇、特色产业镇等方面的创新发展模式,引导其吸纳人口、解决就业,全面提升城镇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基建网络,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硬基础”
互联互通基建网络的核心在“通”,即通过推动基建网络的高效融合协同,优化社会资源流动速度和配置模式,促进区域内外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这是首位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硬基础”。
1.加快建立完善“首位城市—次级中心城市—其他城镇”区域内外互联互通的基建网络,包括多圈互通、多式联运的交通网络和高效、智能的信息网络,并基于网络构建相应的核心枢纽和关键节点,包括综合交通枢纽、物流枢纽、数据中心集群、算力枢纽节点等,以硬件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通达保障区域中心城市互动和毗邻地区协同。特别是要加快提升首位城市和次级中心城市的“新基建”发展水平。要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领域,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进5G基站建设工程、物联网工程、工业互联网工程、大数据中心、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工程等新基建工程建设,全面推动市政设施、民生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能源领域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升级,提升首位城市和次级中心城市的综合性辐射带动能力。
2.强化城市群的数字政府运行能力。要以太原城六区、忻府区、榆次区、阳泉城区等为重点,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开发。加快推进“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掌握城市运行综合态势和宏观数据支撑,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指挥调度。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城市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和宏观决策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政府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向智慧治理转变。
(四)强化跨边界多元合作机制,推动区域间市场整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合作,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对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言,跨边界次区域可以通过中介效应改善边界地区因边界的政治属性而被扭曲的市场,缩小区域边缘地带与中心地带的经济差距,最终促进边界两边次区域的共同发展。
1.支持“飞地经济”,探索按照一体规划、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建设模式谋划实施一批跨区域合作项目。探索采用整体托管、异地监管等模式,推动太原城六区的开发区或产业园在太原周边次级中心城市附近设立分园,推动建设一批“双向飞地”“共管园区”“托管园区”,推动构建“研发在太原、转化在忻州”或“研发在阳泉、转化在太原”的创新产业链条,推动市际交界地区向开放前沿转变,实现两地或多地产业体系错位互补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忻府区、榆次区、阳泉城区等次区域地方政府应围绕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持续推动政府间协调机制、税收优惠、技术帮扶等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使跨边界次区域合作具有较好的制度安排保障,同时通过基建、物流合作等措施来发育、完善市场,为合作项目顺利进行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进而增强次区域合作的要素吸引力,降低次区域间交易成本,形成跨次区域的共同利益和示范效应。
2.加强次级区域多层次合作机制构建。要在市级合作框架基础上,鼓励太原及其腹地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开发区(园区)等主体积极开展正式和非正式的交往与互动,共享信息和经验,在长期互动中培育稳定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大力推动建立“市—市—园区”“市—企—园区”“市—校(院)—园区”等包括企业和产业园区在内的多层次、多目标、多种类的区域合作机制。支持同类、上下游相关产业龙头企业采取组成联合体或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组团开展投资合作。大力培育协商会、洽谈会、合作论坛、咨询委员会等多形式、多功能的城市间非实体性合作组织,就企业产业链延伸、龙头企业投资等区域合作项目和领域进行广泛的研究、咨询、沟通,营造良好的区域合作氛围,促进形成合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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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太虎,山西省能源革命和区域合作中心经济师,研究方向:能源经济、区域经济。]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