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杨洋 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资源。6月1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出台了《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是当前和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实现一个奋斗目标,推进八大改革任务,落实五项实施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9亿立方米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聚焦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林改四问,围绕八项改革任务,细化了23项具体改革举措。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出五项推进举措: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夯实责任;二是鼓励先试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压实防火责任,强化林区安全;五是强化考核评价,注重跟踪问效。
山西省省级总林长联合签发了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吹响了全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冲锋号。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会同有关厅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支持政策,合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地;指导基层按照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进一步提升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