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迎涛
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时光的年轮镌刻着记忆。
春天的中国,山河壮丽,生机勃勃。奔腾不息的黄河见证着法治的力量。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沿黄人民群众追求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的愿望更加强烈。加快绿色发展给黄河流域带来新机遇,特别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实地考察沿黄省(区),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期黄河保护治理、流域省(区)转型发展指明方向,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擘画蓝图。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而今,《黄河保护法》施行已一年,黄委及黄河流域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