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寒寒
泱泱大河,日夜奔流不息;良法善治,惠及民生福祉。
4月1日,我国第一部镌刻着黄河名字的法律《黄河保护法》迎来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山东黄河河务局自觉将宣传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准确把握法治与生态的辩证关系,依法履行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防洪工程体系持续完善,防洪保安、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文化宣传强势突破,智慧黄河建设走深走实,山东黄河河务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筑牢立法之盾
被称为“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的黄河三角洲,创造了无数个自然奇观——它是天然实验室、天然基因库,也是环渤海地区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加强黄河三角洲保护立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黄河保护法》实施仅两个月,山东黄河河务局牵头起草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正式出台。
完善《黄河保护法》配套法规,要树立系统观念、整体观念,立改废释一体推进。山东黄河河务局着眼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任务繁重、黄河下游防洪减灾压力较大、水资源制约问题突出、产业结构层次不高、黄河文化挖掘保护欠缺、区域发展协同不够等问题,抢抓立法机遇,牵头起草了《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2023年11月28日,该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2024年3月27日,该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山东黄河河务局已全面完成《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前期修改工作,并将修正草案送审稿提报山东省政府。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黄河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每一项法律条文和立法理念也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
擦亮执法之刃
私自在河道滩区内建设彩钢棚案、违规建设生产堤案、非法采砂案……一桩桩、一件件,能否及时回应、依法处置,是对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能力的考验。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同基层和群众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山东黄河河务局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为契机,持续完善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全面强化执法巡查,推进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执法事项清单化,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部署开展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安全保护3个专项行动攻坚战,分组、交互组织模拟办案和案卷评查……从菏泽到东营,留下了山东黄河人全力守护母亲河的串串足迹,有铁腕,也有柔情。
大道不孤,众行致远。山东黄河河务局与山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协作机制,72处巡回法庭、检察工作室、司法修复基地落成,15段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成功创建,山东黄河河务局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化“行刑衔接”机制,用行动表态,用落实作答。
夯实普法之基
“咱们是实打实的搞普法、建基地、做品牌、产精品,14处法治广场一同被命名为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一点也不意外!”山东黄河河务局水政处二级调研员王莉莉说。
从“法治润黄河”品牌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实现三连冠,如何让《黄河保护法》成功“出圈”,是摆在山东黄河河务局面前的又一普法课题。
要让《黄河保护法》真正落地生根,成为黄河永续发展的守护神,必须如春雨润物般内化为人们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
让宣传有形。35处高标准法治基地、200余处法治微阵地、82处主题文化园区、100余处百年水利工程、3处共占地2.3万平方米的传统治河技艺体验基地、1处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一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黄河法治文化阵地,承载着《黄河保护法》在此汇集、传播、扩散。
让宣传有效。推动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促使学习《黄河保护法》成为全省16市共同行动,宣讲团走进德州市应急管理系统、东平湖防汛工作会议、聊城市政府常务会、山东省律师高级研修班等开展巡回宣传贯彻248场次,《黄河保护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在不断延续。
让宣传有感。《法润黄河看今朝》《黄河人说普法事》《禾禾说黄河》等300多个微视频、168幅法治书画作品,“黄河知多少——黄牌对王牌”普法擂台赛、《黄河保护法》电视直播竞赛……一批批喜闻乐见的法治精品,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回首亦是展望。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以法治增进人民福祉,不是一时之功、一域之事。
面向未来,《黄河保护法》也必将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征程中承载更多期许。山东黄河河务局将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起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紧盯防汛安全红线,坚守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底线,筑好河道秩序防线,凝聚起依法护河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