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思阳 杨海黎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合理、高效地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我国正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完善工作。其中,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是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然而,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难题,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监管体制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国有矿产资源划转的法律问题和实践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一)相关法律条款
对于矿产和自然资源的归属、利用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表明部分矿藏资源可能归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宪法》还强调,国家保护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宝贵的动物资源和植被。这反映了国家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视,体现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策。
《宪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任何手段侵犯或破坏自然资源。除了《宪法》外,还有其他法律条款对国有矿产资源的开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领取采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可成为采矿权人。为管理矿产资源,我国设立了自然资源部和各项国家制定规章制度,如《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
(二)矿产资源划转内容
国有矿产资源划转是指国家将国有矿产资源从一个部门或单位划转到另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行为,目的是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有矿产资源划转的程序包含三个步骤。第一,由划出方和划入方共同制定划转方案,明确划转的范围、方式、时间。第二,划转方案需报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划入方按照划转方案接收和管理,划出方应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监督划转过程,确保划转方案合法合规。
(一)划转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国有矿产资源划转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不合规的划转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从而引发法律纠纷和行政处罚。首先,划转行为应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等。未经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划转会被认定为无效,从而对企业经营和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划转双方应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条件(如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时划转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最后,划转合同应明确划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履行障碍或违约风险。如果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二)划转后的管理与监督问题
国有矿产资源划转完成后,部分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时,由于技术水平不高和设备陈旧,开采效率未达到预期目标,且出现资源浪费现象。在某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矿产资源开采过程极易破坏环境(如土地塌陷、水源污染等),从而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此外,应严格监控企业的采矿作业,有利于确保其依法依规进行开采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少数企业缺乏环保意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个别部门监督意识不强,未实地考察企业排污状况,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凸显。
(三)划转涉及的法律纠纷及风险
第一,在国有矿产资源划转过程中,矿业权风险会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矿业权,或面临第三人对该矿业权的权利主张,从而产生法律纠纷。例如,若矿业权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就会面临最严格的管控退出机制,导致矿业权被注销或者无法延续。第二,受让方在划转过程中或划转完成后,未按照规定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或引发安全事故。这不仅会对受让方造成损失,还会对周边地区和居民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引发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
(一)划转案例分析
被告B县政府根据省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要求,作出《B县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将原告A矿由第三人C矿予以兼并。然而,A矿对B县政府确定的补偿金额持有异议,未与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就关闭和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亦未领取3500万元补偿款。此后,整合办向C矿发出通知,要求C矿将应付的关闭矿补偿资金3500万元上交B县整合办专用账户。C矿分两次共向整合办账户汇款3500万元,但整合办仅向A矿支付了950万元补偿款,一直未支付剩余的2550万元。此后,A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B县政府支付剩余煤炭整合补偿款2550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B县政府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向A矿支付剩余补偿款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B县政府支付剩余补偿款2550万元及利息。
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属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B县政府根据省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要求,作出《B县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关闭A矿并进行资源整合,并决定由C矿予以兼并。这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A矿和C矿必须遵守。根据《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矿井价值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整合采取双方经自愿协商后签订资源整合合同,或在双方协商不到位的情况下,按照评估结果签订资源整合合同。
(二)划转实践启示
首先,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听取矿业企业、当地居民、投资者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其次,在确定补偿金额时,政府部门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的价值、开发成本、市场前景等因素,提高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最后,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支付企业的补偿款,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和信访问题。企业在参与国有矿产资源划转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市场规则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划转过程中,企业应当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商,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提高划转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首先,国家应该制定完善的划转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划转程序、划转条件、划转方式、划转后的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划转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违反划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全面、客观、公正地监督划转过程,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
最后,国家还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划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划转工作,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政府部门应通过媒体平台、社交网络等,向公众普及划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知识,以提高公众对划转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第二,政府部门应通过开展组织培训、座谈会等方式,向企业普及划转的政策和程序,帮助企业了解划转后的管理和监管要求。第三,在制定划转方案时,政府部门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划转方案,确保划转后的管理和监管工作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协调。
(二)完善划转工作流程
在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过程中,应做好合同签订和监管工作。合同内容应该明确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确保划转的顺利进行。合同条款应该明确、具体,避免出现模糊和歧义。首先,监管工作包括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划转顺利进行和资源合理利用。在划转过程中,监管机构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难题,确保划转的合规性和稳固性。其次,监管机构应全面审计和评估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前景、技术实力等,为划转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后,需要定期评估和审计划转后的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加大划转后的管理与监督力度
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因此必须强化划转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披露划转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接受公众监督。其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最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国有矿产资源划转的监管和审核。政府部门应细化划转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并落实到位,提高划转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政府部门还应监督划转后的资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防止资源浪费和非法使用。
在公众监督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媒体应该积极报道和宣传国有矿产资源划转情况,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社会组织则应该积极参与划转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
(四)预防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包括矿产资源的权属、合同签订、开采许可、环境保护、税收缴纳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如加强合同审查、严格遵守开采规定、确保环保设施符合标准等。其次,建立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全面评估和预警矿产资源划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处理。最后,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当其他解决方式无法达成共识或存在争议时,诉讼可成为最终的解决手段。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审理,其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为解决纠纷提供权威性保障。
通过深入分析国有矿产资源划转的法律基础、法律问题和实践内容,明确国有矿产资源划转的法律框架及其在实际操作中所面临的挑战。《宪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国有矿产资源的划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保证了划转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国有矿产资源划转路径,能够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法律为解决国有矿产资源划转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引导。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仲裁,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解决方案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作者单位: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