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径

2024-06-23 23:19李晨张可云
开放导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

李晨 张可云

[摘要] 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作为引领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产业融合发展对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大湾区增长极作用以及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具有重大意义。实现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从产业、产业链、产业网络和产业生态四个方面全面把握。当前,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面临产业层面要素流动不充分,产业链层面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产业网络层面“强强互补”的产业分工格局尚未形成,产业生态层面有助于产业持续升级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尚未形成等挑战。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应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完善区域合作的法治化基础,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加快推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增强大湾区产业体系的原始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而更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链   产业网络   产业生态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4)03-0088-08

[基金项目]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极化—涓滴”平衡视角下中国南北区域协调发展思路研究(22CJL010)。

[作者简介] 李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区域协调发展;张可云,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产业是经济的核心,产业融合发展是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进一步指出,要“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为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明确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为更好实现这一新的历史使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必须立足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目标,基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现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的

现实逻辑

自2017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取得重要进展。然而,相比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高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进程略显缓慢。在此背景下,以产业融合为载体,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其必然的现实逻辑。

1. 推动湾区产业融合发展,是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不同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面临诸多特殊性问题。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区位、空间格局以及核心城市数量等经济地理特征都与其他重点区域截然不同;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唯一一个需要面临制度差异挑战的区域重大战略。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一体化进程面临较大的挑战。经济一体化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方面,产业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产业融合发展的效果会直接决定整个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速度与质量。与此同时,实现产业融合发展,也需要交通运输连接、生产要素流动、政府合作等其他诸多方面的协同配合,这也会促进或倒逼其他领域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提高,加速整个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进程。因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是提高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水平从而不断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根本前提。

2. 推动湾区产业融合发展,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增长极作用的重要前提

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区域经济格局中肩负特殊的增长极使命,这种使命一方面体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促进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也表现为粤港澳大湾区能够通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缩小广东省内区域差距。长期以来,广东在位居全国各省经济总量排行榜首位的同时,也是全国省内区域发展差异最大的省份之一,因此进一步缩小珠三角地区与非珠三角地区的发展差距已经成为广东的重要发展目标。实际上,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共同富裕目标以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进而有效推进共同富裕,已成为各地区尤其是经济大省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李晨,2024)。作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主要来源,区域产业发展能力和层级的提高是区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从而促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前提。因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珠三角地区的发展量级和辐射能力,为珠三角地区持续发挥对其他非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产业融合发展也能够为其他非珠三角地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在增强非珠三角地区发展能力的情形下,稳步缩小全省发展差距。

3. 推动湾区产业融合发展,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的关键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一国两制”是粤港澳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为香港、澳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同时也为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带来了困难。具体表现为受制度差异影响,粤港澳三地的要素流动和深度合作不畅,存在区域分割的格局,无法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等(林学军和俞洁,2020)。这导致粤港澳区域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不断凸显,如香港经济“脱实向虚”严重,澳门产业结构过于单一,珠三角产能过剩,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课题等。更严峻的是,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了整个大湾区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质量,同时也给“一国两制”实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不仅能够从产业和经济层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联系,实现要素和产业的协同发展,更能为“一国两制”的制度实践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为“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的功能、结构与难点

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不同区域以产业为载体,在深度合作过程中,实现产业体系的相互促进、相互匹配和相互支撑。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前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路径。

(一)区域产业融合的功能

1. 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稳定我国产业体系进而增强我国经济发展韧性的重要途径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贸易和产业格局都在发生剧烈变化,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掀起了新一波贸易摩擦、科技打压等“逆全球化”浪潮,尤其是针对中国的制造业发展,出台了前所未有的遏制政策体系,给中国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张杰和陈容,2022)。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近几年我国传统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向东南亚等地转移(周均旭和常亚军,2020),使得中国和东南亚在全球出口贸易市场上的竞争日益加剧。以与美国贸易关系为例,中国占美国进口市场份额已经由2017年的21.9%下降至2023年的13.9%,同期东盟国家占美国进口份额则由2017年的7.3%提升至2023年的13.1%①。可见,传统制造业向外转移而不是向内转移的现象,已经给中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为了缓解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的压力,相关部门也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和引导东部地区的传统制造业向中西部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区域产业的融合发展程度至关重要,将直接影响产业在国内区域之间的转移规模和效果。

2. 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是增强产业发展能力进而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卡脖子”技术严重威胁到国家的产业安全,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趋势,产业深度融合可以从三个方面助推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首先,产业深度融合能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产业深度融合往往发生在创新活跃的领域,通过产业融合能够实现产业间分工的内部化,调整产业间的竞争合作关系,引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分解和重构,形成产业链供应链运行方式和组织模式的重大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姜长云,2023)。其次,产业深度融合能够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产业深度融合过程中,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这无疑有助于引导企业进行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大大促进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业间流动,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更好发挥创新活动的溢出效应。再次,产业深度融合有助于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融合离不开技术融合,技术融合导致不同产业之间技术壁垒逐渐消失,使不同产业形成了共同的技术基础(马健,2005)。企业在此过程中通过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并吸收转化,又能依据自身优势和产品需要研发更高层次的生产技术,推动整个产业体系的技术结构演化和重塑,推动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推动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

(二)区域产业融合的结构

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并不是单一产业层面的问题,而是涉及产业、产业链、产业网络和产业生态等多方面的系统问题。因此,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全面把握和协同推进产业、产业链、产业网络和产业生态四方面的融合工作。

在单一产业层面,由于产业由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主体构成,推动区域产业融合,要着力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主体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在市场公平竞争和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不断夯实区域产业融合的发展基础。

在产业链层面,不同地区占据产业链的不同位置,如果地区之间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不仅难以实现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甚至还会出现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雷同等现象,这无疑会严重影响甚至阻碍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的形成。因此,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要高度重视产业的区域分工,尤其是要协调不同地区在产业链内部实现深度合作,实现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

在产业网络层面,推动区域产业融合,既要重视产业链内部的地区分工,也要强调产业间的地区协同发展。在整体产业布局上,要统筹推进制造业经济与服务业经济;在制造业经济内部,要协调发展中高端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在服务业内部,也要强调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同步发展。通过发挥不同地区的产业优势,加快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格局。

在产业生态层面,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既要着眼当前产业体系的融合,也要强调提高地区孕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能力,要从产业生命周期着手,在推动区域产业融合的过程中,着力营造有助于发挥地区产业发展潜力的制度体系和发展生态。

(三)区域产业融合的难点

长期以来,在对地方进行GDP指标考核的影响下,地方竞争成为了各地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模式。在此背景下,产业作为地方经济竞争的主要对象,大量地方围绕产业引进和发展进行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也直接导致我国产业空间布局呈现明显的割裂化与碎片化特征,这给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带来巨大挑战。

在单一产业层面,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面临最大的难题在于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主体不能充分自由流动,这将直接阻碍区域产业融合微观基础的顺利形成。在产业链层面,由于地方竞争长期缺乏有效约束,地区之间合理有序的产业分工格局难以形成是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挑战(蔡之兵,2020)。在产业网络层面,不同地区的产业体系长期各自为政,没有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分布格局,尤其是不同地区的优势产业没有形成“强强互补”的合作发展关系,也是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难题,这会严重制约整个地区产业体系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在产业生态层面,区域之间没有形成系统性和制度化的合作体系,区域产业融合只能立足于稳定和壮大现有产业,却无法激发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这对整个区域的长期发展会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

进一步地,上述四个层面的难题是阻碍地区产业顺利融合的普遍原因,而这些难题之所以存在,往往是因为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在发展战略与发展政策上存在差异,这是所有区域重大战略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都会面临的一般性障碍。然而,对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融合而言,除了地区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的差异外,港澳两城与珠三角内陆城市在发展制度上的差异可能对产业融合效果的影响更大。因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融合,既需要破解上述四个产业层面的融合难题,更需要推动地区之间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

三、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为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也要看到,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在产业、产业链、产业网络、产业生态融合发展方面还面临一系列难题。

1. 产业层面:要素流动不充分

生产要素的最优化配置是产业融合的根本基础。一方面,生产要素的规模、结构、匹配效率对个体区域的产业发展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程度对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同样具有直接影响。一般而言,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越自由、越充分、规模越大,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也越高,实现区域产业深度融合的概率就越大。自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以来,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深入实施,粤港澳三地在推动人员、资金、商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司法协助合作、边境检验检疫、跨境商事仲裁、个税政策优惠等政策都对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相较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标,粤港澳大湾区生产要素的规模优势、质量优势和创新优势仍然没有被完全激发出来,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和充分流动仍然面临一系列难题,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在人力要素方面,港澳与内地居民在职称认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仍未完全享受同等待遇,导致港澳居民在大湾区的工作生活便利度不够。在数据要素方面,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区域竞争的主要领域,数据流通程度是决定数字经济发展成效的关键因素。由于大湾区涉及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辖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尚未形成关于支撑数据跨境流动的协调与衔接机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数据跨境流动面临较多难题(余宗良和张璐,2023)。在资金要素方面,港澳与内地资本市场已有互通通道,但通道的“限流措施”较多,科研、创业、PE/VC等资金跨境流动管理体制仍然不够灵活,也影响了大湾区的一体化进程。在制度要素方面,粤港澳三地的关税制度、查验标准、各类技术和生产标准、行政管理体制都存在较大差异,难以为各类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提供支撑。因此,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应加强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诸多障碍。

2. 产业链层面: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

实体经济是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内地9市的主导产业,从当前发展现状看,这几个城市的实体经济发展,也面临较为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根据2022年珠三角9市排名前十位的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可以发现,目前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的行业有4个,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0.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3.5%),汽车制造业(6.6%)以及金属制品业(5.6%),四者占比总和高达56.6%,超过珠三角所有制造业增加值的一半①。若将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5%的产业定义为城市主导产业,将在不少于5个城市都占主导地位的产业定义为同质化产业,通过分析可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个产业为珠三角的同质化产业。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更是呈现出高度同质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除佛山之外的珠三角8个城市都是主导产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在除广州、肇庆之外的6市都是主导产业,并且这两个产业的增加值在各市的占比都较高。这反映出目前珠三角9市的生产资源主要集中在头部行业且依赖性较强。此外,分城市来看,珠三角地区制造业还存在明显的局部产业同构现象。例如,深圳、惠州、东莞均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珠海、佛山、中山均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江门、肇庆均以金属制品业为主导产业。

3. 产业网络层面:“强强互补”的产业分工格局尚未形成

从产业结构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的产业结构与港澳明显不同,前者具有较好的实体经济和生产制造能力,而后者在金融、法律、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从这一差异看,二者之间形成优势互补产业发展格局具有坚实基础,理应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发挥“强强互补”的动力效应。然而,从发展现实看,双方各自的优势却并没有充分发挥,双方主导产业的相互促进和相互支撑的融合发展目标尚未实现,港澳的生产性服务业并没有真正融入和推动深圳等城市的产业升级。由于《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目标,增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的全球竞争力将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从全球一流湾区的产业体系看,发达的服务业与先进的制造业都不可或缺。在此背景下,持续推动港澳企业与珠三角9市的合作,必须始终立足港澳和珠三角9市各自的优势产业,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国际金融、法律会计、航运物流、旅游服务、文化创意、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及其他专业服务行业上的带动作用,不断夯实珠三角9市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上的优势地位,加快实现整个大湾区产业发展的强强联合。

4. 产业生态层面:有助于产业持续升级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尚未形成

党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发展能力寄以厚望。在《规划纲要》提出的五个战略定位中,第一个定位是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第二个定位是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显然,首要定位目标的实现,高度依赖于第二个战略定位目标的实现。从这一角度看,可以认为只有真正让粤港澳大湾区在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上获得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粤港澳大湾区才能够顺利完成自身国家使命。对此,《规划纲要》实际上也指明了发展方向,即“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因此,加快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充分发挥粤港澳科技研发与产业创新优势,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举措。然而,从当前发展现状看,粤港澳大湾区整个地区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呈现出明显的“个体区域强、区域差异大、区域合作弱”的特点,没有形成有助于持续激发整个地区产业创新活力的区域生态系统,尤其是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核心城市之间尚未形成高度一体、深度关联、相互支撑的区域合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也面临诸如土地成本上涨过高、实体产业比重下降、企业向外转移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无疑需要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治理体系转变,这同样对大湾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提出了严峻挑战。

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融合发展的

路径选择

产业融合发展既是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要求,也是推动实现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评估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程度的重要评价标准。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在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特色鲜明、高度协同、相互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粤港澳大湾区也应对标国际湾区,充分吸收其建设经验,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由于同时涉及多个地区和不同制度,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产业深度融合目标又比国际三大湾区难度更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产业、产业链、产业网络、产业生态等方面同时着手,全方位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鉴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性,破解要素流动不充分的难题,既要重视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更要强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推进相关领域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应在增强大湾区交通运输网络连通性的基础上,着力探索以问题为导向的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新路径,打通三地之间的政策堵点,加快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在大湾区内部的充分流动。

1. 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联通水平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对于促进要素流动、降低物流成本、优化产业布局具有重要作用。自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合作,积极建设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湾区综合交通运输条件不断提升,未来还需进一步加强大湾区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效对接,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地铁轻轨等为主体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着力打造广深半小时、大湾区一小时通行圈。

2. 针对区域合作所涉及领域的不同类型的具体难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新路径

在尊重不同制度差异的前提下,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创新政策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制度的比较优势,不断破解不同类型的发展难题。与此同时,加大对同类型难题的梳理,归纳共性规律和普遍做法,逐步将破解特定难题的有效机制上升为破解普遍难题的制度体系,打通关键堵点,促进大湾区内部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具体而言,在人才流动上,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提高大湾区人员往来的便利性。对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存在空白的问题,需不断推进实现对重点领域港澳职业资格的认可或作出便利安排。在货物商品的流动上,促进货物流动一体化,不断推动内地与港澳“跨境一锁”在大湾区内地全面实施。在数据要素的流动上,加快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在大湾区内通过数据业务的互联互通以及监管互认等方式开展试点探索,为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大湾区数据流通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在资金要素的流动上,可在防范金融风险基础上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以银行、证券等行业的深化合作加速三种货币的转换效率,并以数字人民币推广为契机,深化外汇管理体系和人民币跨境业务改革(廖桂铭 等,2022)。在制度要素上,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管理规则、市场监管标准等全方位对接,将体制对接的范围从经济体制扩大到社会体制乃至行政体制(韩永辉 等,2021)。

(二)加快完善区域合作的法治化基础,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

由前文分析可知,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同构现象明显,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分工格局。未来应强化区域发展的法治化基础,约束和引导地方发展行为,推动区域间产业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区域产业分工格局。

1. 强化产业链发展思维,积极推动主要制造业在大湾区内部的城市分工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定位,发挥深圳、广州、东莞等城市在制造业领域的“领头羊”地位,鼓励这些核心城市加大创新投入力度,稳固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这些城市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加快形成在同一产业链内部的上下游分工格局。

2. 推动城市发展规划立法

城市发展规划是决定各城市产业发展路径的关键因素。想要避免城市产业发展的重复建设和路径雷同,首先应避免城市发展陷入短期化陷阱,而这无疑需要发挥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引领作用。因此,在各城市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由省人大和各市人大立法部门牵头,充分消化吸收各城市的产业发展战略和思路,立足各地比较优势和已有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城市发展规划的立法,在法律层面强化各城市发展规划的约束性地位,从源头遏制产业发展的重复建设和路径雷同等现象。

3. 强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制保障

由于区域合作涉及区域利益调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需要加强法制保障,不断完善促进区域合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通过协调、衔接和统筹,加强协同立法,形成共识,有效减少区域内的法制冲突,最大程度提升区域合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

一个地区能否形成高效有力的产业网络,关键在于核心城市之间能否形成“强强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港澳与内地9市各有显著的差异化优势,双方合作很容易就能够取得“1+1>2”的效果。未来应该探索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

1. 引导港澳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港澳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肩负特殊使命,且二者的产业结构与珠三角9市存在巨大差异,在生产性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优势。因此,想要真正发挥地区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作用,应该引导港澳的发展规划、产业规划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让港澳的优势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对其他城市的实体经济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

2. 充分发挥各大跨区域合作平台的支撑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大量的跨区域合作平台,这些平台是不同城市实现融合发展、形成强强互补发展格局的“试验田”和“领头羊”。因此,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平台发展目标,即发挥“香港—深圳”“澳门—珠海”和“广州—佛山”等中心城市的联合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功能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落马洲河套创新科技园等重大跨区域合作平台的建设进程,鼓励这些平台在政府制度衔接、产业深度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3. 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由于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两类制度和多个城市,区域协调的过程会涉及很多领域的复杂问题,未来应加快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制度体系,从加强区域合作资金保障机制、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行为约束机制、区域互助机制、绩效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监督保障机制、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同时着手,解决区域合作过程中的机制不完善、规则不明确、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四)加快推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增强大湾区产业体系的原始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目标绝不仅仅是稳固传统产业的发展优势,更重要的目标是增强地区抢占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能力。粤港澳大湾区是全国创新能力最强、科技研发实力最强的地区,通过区域产业融合来增强大湾区产业体系的原始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然方向。

1. 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区域创新系统

港澳地区与内地城市在高等教育体制、人才培养体系、科技研发体制、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要根据培育和发展未来产业与新兴产业的需要,瞄准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港澳和内地城市各自在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的体制优势,系统探索有助于发挥整个大湾区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制度优势的产学研一体化体系,推动形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持续孕育的发展新格局。

2. 协同发挥政府与市场主体的作用

当前,制约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在于整个地区的发展成本尤其是空间成本上涨过快。对此,大湾区除了通过区域深度合作,灵活运用“飞地”经济、特别合作区、产业共建园区等模式,为高成本的核心城市提供更多发展空间外,更重要的是,要发挥政府主体在降成本方面的主导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推动土地供给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房住不炒”的长效机制,真正破解核心城市空间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困境,为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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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海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到。

① 数据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22》,由作者计算得到。

Exploring New Paths for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Industries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Li Chen, Zhang Key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National Academy of Governance); School of Applied Economic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Abstract: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industries is the found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for promoting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deeply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reater Bay Area, exerting the role of the growth pole of the Greater Bay Area, and enriching the practical connotation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Achieving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industries is a complex systematic project that needs to be comprehensively grasped from four aspects: industry, industrial chain, industrial network, and industrial ecology. Currently,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es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faces challenges such as insufficient factor mobility at the industry level, severe industrial isomorphism at the industrial chain level, the failure to form a "complementary strengths" industrial division pattern at the industrial network level, and the failure to form a regional innovation ecosystem that contributes to continuous industrial upgrading at the industrial ecology level. In the future,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should accelerate the promotion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promote the free flow and optimal allocation of factors; accelera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found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guide the formation of a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regional industrial division pattern;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ystem, promote the formation of a complementary regional economic pattern; accelerate the promotion of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enhance the original innov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pabilities of the Greater Bay Area's industrial system,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ep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es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and thereby better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Key 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Industrial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dustrial Chain; Industrial Network; Industrial Ecology

(收稿日期:2024-03-13   责任编辑:罗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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