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胜,中共广元市委党校高级讲师。
摘 要: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资源,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广元是川陕苏区的重要区域,形成了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形态多样的红色资源。如何将广元的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是广元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川陕苏区;红色资源;抢救性保护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7-2210(2024)02-0078-1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2]因此,我们应该有主人翁意识,传承好红色基因,做好新时代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考察足迹遍布革命老区,瞻仰革命遗址,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指出:“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3]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传承和弘扬革命传统,保护和利用红色资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抢救性保护是指运用物理、化学、信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濒危文化资源进行保护的重要举措。目前抢救性保护广泛应用于各类文化遗产资源保护领域,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广元作为川陕苏区后期首府,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十分丰富,但受过去保护意识不强、技术不高、人手不足等主客观因素影响,红色资源随着时代变迁而面临流失风险,迫切需要展开抢救性保护。
一、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基本情况
广元具有2300多年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土地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英雄的广元儿女与红四方面军一起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的第二大区域,广元成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后期中心。[4]所以,广元的这段历史决定了其蕴藏着丰富的独具广元特色的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
(一)广元全域属革命老区,蕴藏着丰富的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
广元市,古称利州,四川省辖地级市,辖3个市辖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4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广元苏区包括现今广元市的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93%的地区,面积达15300平方公里,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中的第二大区域、后期的中心和红四方面军长征的出发地。[5]
1933—1935年,党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广元奋战28个月,歼敌3.59万余人,解放广元93%的土地,建立4个中共县委、32个中共区委,有中共党员2700余名;建立10个县苏维埃、55个区苏维埃、295个乡苏维埃、1363个村苏维埃。
1933年1月,红四方面军进入广元旺苍坝一带展开斗争。反“三路围攻”期间,红军解放旺苍坝,兵分三路直迫广元城。6月底召开的木门会议,为红四方面军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三次进攻战役期间,为配合仪(陇)南(部)战役,红军三面包围广元城。反“六路围攻”期间,黄猫垭战斗歼俘敌1.4万余人,取得反围攻以来最大胜利。为粉碎敌“川陕会剿”,红四方面军制定、实施“川陕甘计划”。1934年冬,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等40余个机构迁驻旺苍坝,徐向前、李先念等陆续进驻旺苍坝,在此部署发起广昭战役、陕南战役和强渡嘉陵江战役。1935年1月22日,中央政治局、中革军委电示红四方面军“宜迅速集结部队,完成进攻准备,于最近时期实行向嘉陵江以西进攻”[6]。1935年3月28日夜,红四方面军发动强渡嘉陵江战役,主力在苍溪塔子山一举突破江防,由此踏上长征路。为寻求与中央红军会合,4月30日,红四方面军全部撤离广元苏区,继续西进长征。
广元人民热烈拥苏拥红,积极支援红军,踊跃投身革命,组织1万余名脱产地方武装配合红军作战,动员34万人次民工支前,为红军提供了粮食6000多万斤、衣被100多万套、鞋袜64万双、食油20万斤、肉食43万斤、蔬菜400万斤和其他大量军需物资。约5.3万广元儿女参加红军,从中走出罗青长、苏毅然、任荣3位中央委员,吴忠、杨大易2位候补中央委员,任荣、吴忠、杨大易、李开湘、樊学文、陈宗坤、赵承丰、李明、伍国仲、杜海林10位共和国将军,以及佘骑义、马再生、邓仕钧、严大芳等一大批战斗英雄,罗青长、乔加钦、李万华、曾继富等数十人在党和国家机关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据不完全统计,有名可查的广元籍烈士1.3万余人,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国烈士总数的3.6‰。
(二)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一直以来,广元始终重视红色资源的保护,把红色基因融入血脉代代相传,才有了如今非常有影响力的广元特色的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
1.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点多面广、内容丰富。
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遍布全市所有县区,资源形式多样,包括不可移动的遗址遗迹、可移动革命文物、红军歌谣、红军故事等,内容十分丰富。遗址遗迹如旺苍·中国红军城,木门会议会址,苍溪县红军渡,剑阁县剑门关战斗遗址,青川县摩天岭战斗遗址,朝天、利州、昭化区广昭战役遗址等。革命文物如展陈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川陕省苍溪县苏维埃政府”印章、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收藏的“钱衣服”等。红军石刻标语如木门会议会址陈列的“赤化全球”标语、旺苍县南峰山的“为独立自由领土完整的苏维埃新中国而奋斗”石刻、剑阁县普安镇城墙的《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标语、广元红军文化园陈列的红军石刻标语碑林等。革命歌谣如《划分阶级五言歌》《驱散乌云换人间》《盼星星盼月亮》等。革命故事如《妈妈送我当红军》《徐总看病》等。红色精神如当年广元人民口口传颂的“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红四方面军训词精神”。这些红色资源所承载的红色文化、红色基因、红色血脉在广元革命老区薪火相传、世代永续。
2.广元红色遗址遗迹资源保护价值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徐向前、李先念、王树声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广元这片红土地浴血奋战,留下了光辉的革命足迹。如在广元召开的木门军事会议,是红四方面军创建巩固发展川陕革命根据地十分重要的军事会议;为策应中央红军从泸州上游入川北上,红四方面军发动强渡嘉陵江战役,机关及主力部队由广元出发长征;广元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支渡江河作战部队——水兵连的诞生地,是红军历史上成建制规模最大的妇女武装——两个妇女独立团——拟建妇女独立师的诞生地;此外,巴山游击队、少共国际先锋师均在广元组建。这些史料见证了革命历史、承载着红色基因、凝聚着光荣传统、彰显着红色精神,都具有较高的综合价值。具体表现在: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场所,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是广元相关红色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广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媒介,也是广元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奋斗的历史印证,见证了广元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的重大贡献,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是传承和弘扬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是革命历史的活化石,是培养人、感悟人和教育人的重要素材,具有重要的德育价值。
3.广元红色遗址遗迹资源开发潜力大。
广元红色遗迹资源数量多、层次高、价值大、分布广,且多与自然山水、历史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遍布于广元城乡,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以广元红军石刻标语碑林、苍溪红军渡、黄猫垭战斗旧址、县委苏式办公楼、旺苍·中国红军城、木门会议会址、南峰山红军石刻标语、剑阁红军攻克剑门关旧址、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青川摩天岭战斗旧址、利州广昭战役乌龙包战斗旧址、赤化县苏维埃旧址、昭化广昭战役昭化战斗旧址、太公红军山、昭化县苏维埃旧址、猫儿跳渡口旧址、朝天广昭战役羊模坝战斗旧址、红坪县苏维埃旧址、胡家寨阻击战旧址等为代表的红色遗址遗迹,见证了革命先辈的斗争牺牲,记录了广元人民投身革命的光辉历史,蕴藏着巨大的精神财富、丰富的红色文化、优良的革命传统,不仅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而且可通过对这些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此外,广元很多红色资源与浓厚悠久的蜀道文化、巴蜀文化、旅游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等紧紧融合在一起,且周边大多山青水绿、重岩叠嶂、风光独特、景色秀美,生态保护较好,开发潜力巨大。
二、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现状
广元高度重视红色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红色资源保护意识浓厚,特别是域内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挖掘充分、管理规范、保护成效明显。
(一)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概况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文物保护被提上广元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1956年,原广元县人民政府就公布了嘉陵县苏维埃旧址等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70年代,原广元县文管部门将境内可移动且具有代表性的红军石刻标语汇集,在川陕苏区率先建成“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标语碑林”,1980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建市以来,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以来,先后建成红军文化园等红色纪念场馆10余个。普查新民主主义革命遗址130余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县级及以上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10余个,抢救性保护零散烈士墓3400余座,纪念设施30余处。2015年,广元市烈士陵园从西山旧址搬迁至雪峰泡石沟现址。2017年7月,广元市烈士陵园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确定为四川省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拟申报创建四川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2019年启动了《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制定工作。2019年以来,广元7个县区均列入第一批、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积极增补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34个文物资源点)。2021年1月1日,《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实现从法律层面推动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2021年6月,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启动全省红色遗址遗迹普查工作。根据《全省红色资源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市、县区党史部门协力完成广元红色遗址遗迹普查。截至2022年7月初步统计,符合条件上报、登记录入全省红色遗址遗迹名录库的广元红色遗址489处(时间跨度100年)。2022年,又根据相关标准和条件,对红色遗址遗迹科学分类,提出保护利用建议,为建立广元市红色资源数据库提供了主要的基础数据,也为下一步市、县(区)做好红色资源分级分类保护、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二)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成果
长期以来,广元市高度重视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主要采取了馆藏式保护、文物式保护、研究式保护、制度式保护等保护形式进行抢救性保护,形成了相应的保护成果。
1.馆藏式保护及成果:依托红色资源,广泛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建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处、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个、全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4处、革命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10个。有馆藏革命文物2262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63件、三级文物872件,藏品档案完备,现有文物本体保存状况良好。
2.文物式保护及成果:相继开展了文物资源普查工作、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全面梳理掌握全市革命文物资源最新情况,建立了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清单表,为更好保护管理奠定了基础。据调研统计,全市川陕苏区时期不可移动红色革命文物184处,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主要种类为革命战斗旧址、红军机关驻地旧址、石刻标语、烈士陵园、医院学校会议旧址。可移动红色革命文物2300余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73件、三级文物1600件、一般文物580件,主要为川陕苏区货币、红军石刻标语、红色文件、红色宣传品、战斗武器、红军生活用品等类型。市、县(区)文物、博物部门收藏管理红军武器、文献、钱币、生活用品等革命文物2000余件,国家珍贵文物近1500件。广元市先后成立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管理委员会、木门军事会议会址纪念馆等专门管理机构,并对野外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设立专人管理,各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均已建档备案,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基本建立市、县、乡三级行政管理体系。积极申报革命文物保护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保护。2020年申报了国保单位木门会议旧址“三防”工程、省保单位川陕省赤化县红军医院旧址维修工程等22个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在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第一批)中,苍溪红军渡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木门会议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个(处)上榜重要旧址、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及场所名录;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收藏的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壹圆银币,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收藏的1933年至1935年川陕苏区时期南江县平民银行通用券壹串样币、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油印件,皇泽寺博物馆收藏的1935年川陕苏区时期纸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布告、1933年至1935年川陕苏区时期“武装民众开展民主革命战争”红军石刻标语、1933年至1935年川陕苏区时期红军石刻标语水缸等6件(套)一级文物上榜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名录。[7]
3.研究式保护及成果:征集整理党史资料亿余字,撰写党史文章200余篇,“广元是红四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等一些观点为理论界、研究界吸收。先后成立了广元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和广元市川陕甘红色文化研究会等,拓展了民间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论坛、红军精神论坛、“纪念木门会议召开80周年”学术研讨会、“长征精神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学术研讨会、秦巴红色文化研讨会、川陕革命根据地广元红色历史文化研究座谈会等研讨会和论坛,特别对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挖掘和保护进行探讨、交流和研究,形成了相应的研究材料和论文集,部分已出版发行。据课题组初步统计,市县(区)党史研究系统围绕川陕苏区主题公开出版了《红四方面军在广元》《红色旺苍》《血沃苍山——红四方面军转战苍溪》《剑门星火》等学术著作20余种,作为内部刊物发行的超过10种。广元市委党校近年来着力挖掘本土红色文化资源,2021年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公开出版《红色广元——干部教育经典故事丛书》,追忆那些震撼心灵的人和事。
4.制度式保护及成果:为盘活革命文物资源,通过多次调研考察编制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省广元段建设保护规划》,作为全省规划样本推广。在对《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贯彻学习的基础上,在充分调研论证及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广元首部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确定了保护对象和保护原则,规定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名录认定程序,明确了保护责任和法律责任等。[8]这进一步促进了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提档升级,促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构建起了广元红色资源保护的制度保障。
三、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广元就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且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面临亟需解决的瓶颈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一)相关研究有差距。一是研究挖掘有差距。目前研究多限于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整体研究深度不够,且缺乏整理挖掘一些可读性强、感染力大的红军时期故事,与邻近的巴中有差距。二是研究平台有差距。广元的各类红色论坛起步早,但近年来,相对南充仪陇的宗旨论坛,无论是持续性还是频率和规模都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红军精神论坛仅在2017年举办了一次。广元红色培训学院与巴中大巴山干部学院和绵阳“两弹一星”干部学院相比,成立早,但发展规模和业内影响力存在明显差距。三是研究机构有差距。从川东北地区来看,南充以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为研究中心,不仅在四川而且在全国的川陕苏区党史研究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全国该领域研究的第一方阵;达州以文理学院的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院为抓手,组建了跨专业、跨学科的研究机构和区域战略研究智库,形成超过17人的教授、博士为主体的研究团队,日益显现出其在川陕革命老区的重要价值;目前广元以川陕苏区为核心的红色文化研究与南充和达州相比,缺乏专门的机构进行统筹规划,研究机构分散于党校、党史研究室以及地方高校等,总体还处于小、散、弱的状况,没有形成相应的影响力,与广元在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地位和贡献不相匹配。四是研究成果有差距。近年来广元相关研究缺乏广度和深度,系统性研究不足,研究数量偏少,质量也不高。调研显示,广元就川陕苏区的相关研究成果占比不及邻近的南充、达州、巴中。
(二)保护要素支撑不够。一是专项资金支撑不够。红色资源的保护需要资金的保障,特别是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的修缮、维护更是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撑。调研发现,目前除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专项维护经费外,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主要依靠地方财政,经费投入明显不足,有的县(区)全年文物保护经费仅5万余元,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导致部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资源虽然被及时普查出来,但仍处于无法收集、修缮、整治、展示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大部分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地处山野,因风吹、日晒、雨淋等,自然破坏比较严重。比如《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标语,少数字迹已风蚀、剥落;野外现存战壕类遗址,存在山体滑坡、垮塌等隐患;革命历史类建筑受风雨侵蚀,部分木质结构存在糟朽情况。二是专业人才支撑不够。从文物保护单位来看,市级本级下辖2个相关博物馆,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只有2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本地高校中研究川陕苏区党史的人员中,主要以思政、近现代史、世界史和马克思主义相关专业为主,党史学科背景的专职教研人员较少,且缺乏实际的调研经历和感性认知,形成重要研究成果尚需时日。三是技术手段支撑不够。文物保护人防和技防结合不紧密,未有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物保技保等保护手段缺乏,导致野外石刻标语风化剥落,战壕类遗址山体滑坡、垮塌等现象严重。对特别重要的红色文物,没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加以保护,存在因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损坏、遗失即不可再生、不可复得的风险。
(三)有效管理缺位。由于受历史、自然、社会、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广元部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目前损毁严重。《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广元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分市、县(区)级,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但调研中发现目前尚未制定实施办法,难以形成对红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保护。个别县(区)由于红色文物资源空间分布相对分散,导致部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落地不实,被盗被损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各县(区)成立的文物局为挂牌单位,无固定编制和人员,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保护宣传力度不够。全市8个重要的红色文化场馆共有编制40个,实有142人,其中本科学历21人、研究生3人,专科及以下学历占总人数的83%。专业、高层次红色文化宣传人才匮乏,且现有的场馆宣传人员仅限对场馆布展的解说,较少涉及延伸的相关历史知识,保护宣传不到位。同时,场馆展陈方式和呈现方式与 AR、VR等新技术融合较少,不够立体鲜活,降低了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效果和保护宣传的力度。《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出台后,对《条例》的宣传缺乏有针对性的举措,部分干部群众还未认识到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类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致使群众的参与感不强。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宣传主要还是通过宣传画和口口相传,在新媒体上的宣传不够,特别是那一时期重要的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力度不强。所以,广元是“川陕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西线的主战场”“后期的中心”和“红四方面军长征的出发地”等重要红色特征,未在保护宣传中得到充分展现。
四、广元做好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抢救性保护的对策
基于前期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现状的分析,特别是保护工作面临问题的总结,在此有针对性地提出广元抢救性保护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对策。
(一)强化规划引领,有序推动抢救性保护一是切实编制抢救性保护专项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试行)/(2019)》《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广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含市文物局)具体负责,党史研究室、地方史志办、教育局、党校、宣传部等部门协助配合,编制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抢救性保护专项规划,明晰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挖掘研究对象、保护标准以及开发原则等,实现横向整合、纵向贯通,形成对红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保护,切实提升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在川北乃至全省、全国的整体影响力。二是认真强化抢救性保护规划执行监管。建立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压实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同时,为各县(区)挂牌成立的文物局配备固定编制和人员,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推动抢救性保护的有序开展。三是全面落实抢救性保护责任。市、县(区)结合实际,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要制定《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逐项明确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具体时限,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责任,保证规划实施到位。文物行政部门要开展对川陕苏区时期文物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建立由宣传、党史、文物、退役军人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红色资源普查队伍,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资源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红色资源普查、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等专项调查的基础上,重点调查战场遗址、渡口遗址、红军石刻标语等,广泛收集整理广元红四方面军图片、文字、文物资料,开展革命文物、口述史资料等的抢救性保护。完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四有”工作
“四有”工作,指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并结合不同文物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抢救性保护措施;在县区党史部门配合下,对本县(区)增补的文物进行认定和历史研究,建立川陕苏区时期文物名录,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定、保护标志建设、记录档案建立以及管理机构建设等基础工作。
(二)强化发掘研究,持续深化抢救性保护
用心用情用力挖掘好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加强对广元川陕苏区红色资源研究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是持续深化抢救性保护和利用好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前提。一是强化发掘研究。充分发挥市党史研究室、在广高校、市委党校、民间研究团体等机构在红色资源挖掘研究方面的优势,有效整合市内研究力量,聚智聚力,成立广元川陕苏区时期历史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广元市红军时期相关主题研究的主要基地。启动红四方面军在广元的系统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课题研究组,邀请权威专家、学者和老将军及后代,系统考证红四方面军历史,开展相关红色课题研究,出版专题书籍、刊物(含内刊)。主动融入长征干部学院建设,成立强渡嘉陵江分院,并以广元川陕苏区时期历史研究中心和长征干部学院强渡嘉陵江分院为平台,召开相关研讨会或举办相关论坛,定期开展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的学术交流,推动相关研究。积极推动与四川红色资源研究中心等各类红色资源研究机构的高端合作,内引外联、借智借力,尽快建立市县两级红色资源动态目录。二是强化保护价值研究。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德育价值等,且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价值巨大,其保护价值研究一方面要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对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功能进行深入挖掘。三是强化活化利用研究。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是死的,如何让其活起来、火起来,活化利用是关键。强化活化利用研究,一方面要加强红绿协同提升研究。研究如何立足本地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全域旅游,强化、稳固、拓展红色产业链,更好地推动广元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红色教育延展研究。研究如何立足红色资源,延展红色教育载体、红色教育课堂、红色教育行动等,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筑牢为民情怀,推动红色教育特别是干部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三)强化要素支撑,切实保障抢救性保护
1.强化资金支撑。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抢救性保护需要积极拓展投入来源,强化投入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专项预算,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形成逐年增加的投入机制;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为准绳,推动设立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专项基金,统筹安排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财政资金,形成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稳定投入机制。二是争取项目投入。主管部门要牵头整合革命文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积极向国家、省等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以加快科学保护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步伐。三是促进社会投入。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保障力度,形成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保护社会资金投入机制。
2.强化人才支撑。专业人才是对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进行科学保护的关键因素。加强人才支撑,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稳定现有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市、县红色革命资源管理机构,健全队伍,做到定人定岗定编;解决好专业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确保专业人才留得住、干得好。二是统筹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人才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红色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切实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按时间有计划地逐年引进相关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红色资源保护队伍。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引育管用留”全链条机制,健全完善培养机制,出台相关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等专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全市红色资源保护人才信息库,通过上级调训、业务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坚持每三年对红色资源保护人才轮训一遍,实施“1+1”帮带模式,不断更新人才知识和技能储备,做好现有专业人员业务提升培养工作,引导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提高能力素质,积极投入红色资源保护事业。
3.强化技术支撑。一方面,科学分类,“一类一策”。对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科学分类,加强预防性保护,并广泛借助科技手段对旧址类、墓穴类、器物类等不同类型的资源按相关技术标准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监测,实施“一类一策”保护。另一方面,运用科技智慧保护。对所有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根据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未定级等不同类型,按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拍摄和数字化保存,以便遗失之后,可以根据数字化保存更好地制造复制品。对特别重要的文物,特别是一级、二级不可移动文物,要能做到遗失之后,可以利用3D打印技术进行复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共同做好抢救性保护
1.加强重要性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以及民俗、节庆活动等特定时间节点,通过图片展览、实景再现、专题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全面介绍红色文化遗产,引导全社会高度重视广元川陕苏区时期红色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2.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宣传小分队、利用大众传媒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民众自觉做好对红色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3.加强共识性宣传。利用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宣讲方式;邀请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者和见证者走进课堂、走进网络,提升广元红色文化在各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利用短视频、在线直播、H5、全景VR等可视化呈现方式,直观体验红色文化;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宣传延伸到乡镇和村、社区,覆盖到机关、学校,在全社会形成广泛而自觉的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2]《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强调 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人民日报》,2022年8月19日。
[3]习近平:《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4页。
[4][5]中共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红四方面军在广元》,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203、202—205页。
[6]遵义纪念馆留存。
[7]《四川首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公布 广元8个红色资源上榜》,《广元日报》,2023年4月6日。
[8]《〈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今日起正式施行》,《广元日报》, 2021年1月1日。
(责任编辑:孙开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