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审计法》背景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转型初探

2024-06-20 15:17王婷
审计与理财 2024年5期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法跟踪审计

王婷

【摘要】新修订的《审计法》对投资审计进行了重大修改,极大拓展了投资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投资审计发展开辟了巨大的新空间,同时对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审计机关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本文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以期为加强新时代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提供指导和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新修订《审计法》

一、引言

2021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新修订《审计法》”),对投资审计进行了重大修改,在保留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职能,极大拓展了投资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投资审计新发展开辟了巨大的新空间,同时对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偏向于事后审计和监督,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难以整改或整改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已无法满足新时代审计要求。如何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监督作用,审计机关需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二、开展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

开展跟踪审计对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和控制项目风险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是跟踪审计能够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为项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通过对项目进度、质量、造价等关键指标的持续监控,有助于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计划推进,及时调整偏离目标,保障项目顺利完成。二是跟踪审计对于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下,通过对项目持续跟踪,可以及时关注掌握建设资金投资使用情况,促进发挥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避免资源的浪费与滥用。三是跟踪审计是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评价,不仅能够促使项目管理者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够推动审计工作方法的创新和完善,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当前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跟踪审计定位不准确

近年来,在国家审计署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之后,各级审计机关按照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要求,着力开展了一系列清理退出“以审代结”的相关行动,积极探索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等举措,在全国上下掀起了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浪潮。但仍有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时,存在定位不准确的问题。一是审计角色定位不准确,部分审计机关还未从以工程结算审核扮演“项目管理”角色中跳脱出来,未能准确把握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的关系与边界。如审计人员频繁参与施工现场工程量的审核,实际上审计人员已偏离了其职能定位,造成审计监督介入管理,给审计工作埋下了较大法律风险和隐患。二是审计目标重点设定不准确,容易导致审计活动缺乏针对性,使得审计工作无法有效聚焦项目的关键风险点和管理缺陷。三是审计范围界定不准确,过宽或过窄都会影响审计效率和效果,过宽容易导致审计资源分散,关注点过于广泛而无法深入;过窄则容易忽略项目的某些重要方面,未能全面评估项目风险和问题。

2.跟踪审计工作机制不完善

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时期,不少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正处于探路摸索阶段,其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跟踪审计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导致各地审计机关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开展跟踪审计,所关注的内容和做法存在较大的差别。二是跟踪审计具有延续性特点,要求审计机关需要实时关注了解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但实际工作中往往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审计人员无法及时获取掌握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容易导致偏离重点开展审计,影响审计质量和效果。三是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机关受人力、手段等因素影响,难以对审计对象开展更广泛深入的监督与核查,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深层次腐败问题难以查深查透。此外,审计报告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归纳总结和深入分析,审计意见过于笼统宽泛、可操作性不强,也会影响审计成果的运用。

3.跟踪审计介入时机不科学

审计介入时机不科学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较为普遍,它直接影响审计的有效性和实施项目的改进。第一,过早介入导致审计干扰正常的项目进展。在项目初期,许多计划和结构尚未完全确定,过早的进行审计介入容易基于不完全的信息做出判断,从而会导致项目偏离其最优路径。相反,过晚介入则容易错过关键的干预时机,当项目问题已经形成或成本已经发生时,审计提出的建议和干预措施难以实现预期效果,产生的修正成本较高,且对项目的正常进度和成果产生负面影响。第二,审计介入时机与项目生命周期不相匹配。在不同的项目阶段,项目面临的风险和管理挑战各不相同,审计介入的时机应当根据这些阶段性特征来确定。然而,由于缺乏对项目管理程序深入的理解,一些审计人员无法准确判断何时介入最为合适,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在项目关键转折点提供有效的监督和建议。第三,审计介入时机的选择还受限于审计资源的分配,导致效果不佳。由于资源有限,审计机关需要在多个项目中做出选择,这导致某些关键项目在需要审计介入时未能获得足够的关注。审计资源的有限性要求审计机关必须进行有效的规划和优先级设置,然而在实践中正确判断并实施这一优先级排序则是真正的挑战所在。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新时代要求不匹配

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均衡问题较为普遍。一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要熟悉财务知识,还要懂得工程专业知识与相关法律规定,甚至还要具备大数据分析能力。而实际上,具备以上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非常稀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新时期审计要求不相匹配。二是审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不足。在审计过程中,需要与项目团队成员、管理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支持。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技巧,审计人员在这一过程中面临各种困难,难以获得所需的协助和信息,影响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审计人员的持续教育和自我提升意识不强。在快速变化的审计环境中,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是必要的,但部分审计人员对此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及时跟进最新的审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导致知识和技能无法满足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新时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建议对策

1.准确定位审计角色与审计目标范围

在新时代背景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确保项目有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此项工作,可考虑如下建议对策。一是准确把握角色定位,谨防越位和错位。审计人员要厘清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严防因过多介入项目管理与决策活动,代替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其管理职责,导致审计监督越位和错位。二是提高审计目标的明确性。审计机关在审计前期需要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准备工作,明确审计的主要目的和风险点。这要求审计人员深入分析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以及环境背景,制定出符合项目特点的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设定应具体、明确,能够明确指出审计的重点区域和关注的管理缺陷,避免审计工作缺乏针对性。如对于一些大型复杂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目标可以聚焦于项目决策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效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等关键内容。三是精确界定审计范围。审计范围的准确界定是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的关键。在确定审计范围时,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貌的基础上,结合审计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此外,审计机关还需要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环境背景等因素,灵活调整审计范围,确保审计工作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问题和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审计机关应加强有关规范制度的建设,完善跟踪审计的沟通机制等,以进一步规范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一是建立规范制度与实施细则。在国家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下,基层审计机关可以先按现有的经验设定相关规则,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最终形成适宜规范化操作的实施细则标准。二是制定有效的审计沟通机制。审计机关应与跟踪审计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项目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收集被审计项目的有关建设资料,做到数据实时更新、情况实时掌握。与已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建立审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关注项目的工程进展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做到项目审计与工程建设同步。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审计机关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助于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的审计意见,并督促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被审计单位定期沟通整改情况,做到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同步,保障跟踪审计过程风险及时化解,审计效果及时得到体现。

3.适时介入开展审计

审计机关应实时关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提前谋划,适时介入开展审计活动,及时调整审计重点和资源分配。在项目启动之初,审计机关可对监督范围内的重点、重大投资项目予以关注,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这一阶段的目标不是深入审计项目的每个细节,而是通过对项目计划的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为后续的审计工作奠定基础。随着项目的进展,应围绕项目的关键节点和风险变化,动态调整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分阶段按重点切入审计。如在项目实施前期阶段,应以项目决策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等方面作为审计重点对项目决策不科学、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监督;项目实施中期阶段,应围绕工程建设管理活动,重点关注工程进度款拨付是否合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以促进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后期阶段,则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评价资金投资效益为主,揭露违法违规活动,分析项目投资建设效果。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性非常强,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首先要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必须优化审计队伍结构,着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一是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健全审计职业培训机制,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单纯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二是储备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既懂会计又懂法学、工程管理、计算机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组织全员、全方位、多途径培训,全面提高审计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学习鼓励机制,如设立学习激励计划、职业发展路径规划、专业资格认证支持政策等,以激发审计人员的学习动力和职业成长愿望。同时,审计机关还应鼓励审计人员参与行业交流,如参加专业协会活动、行业研讨会等,以便及时获取行业最新动态,拓宽视野,提升专业水平。

五、结束语:

在新时代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通过准确定位审计角色与目标、适时介入项目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以及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可以显著提升审计的有效性和质量。这不仅要求审计机关内部不断优化流程、更新技术和提升人员素质,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随着这些策略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将更加高效和透明,有效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褚业娴.经济法视角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研究[J].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24,45(1):129-133.

[2]孙晓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J].理财,2023,(8):75-76.

(作者单位:萍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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