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骗补的“难事”

2024-06-20 15:17唐潇
审计与理财 2024年5期
关键词:难事蔬菜基地补偿款

唐潇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拆迁户的切身利益,被基层干部称为“第一难事”。但“第一难事”也不乏内外勾结骗取征拆补偿款的情况发生。2021年底,某省投资审计组在对省重点建设项目G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就发现征迁办和乡村干部与被征拆户合谋,骗取的个案征拆补偿款数百万元。

征拆资料缺失

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减少资料收集的时间,正式进点审计前,审计组设计并下发了房屋(构筑物)征收拆迁补偿明细表和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只待审计进点。正式实施后,审计人员小萧翻遍了Q县蔬菜基地征拆档案资料,发现除征拆补偿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和一份征拆补偿决策会议记录外,发现县征迁办并没有按照清单要求提供其他审计所需资料。“他们在掩饰什么?又在担忧什么?有什么材料是不能给我们审计的呢?”带着这样疑问,小萧一面要求县征迁办补充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一面对现有资料进行审计,逐步发现了几个疑点。

一是征拆资产补偿协议补偿对象和补偿款收款方均为县园林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所附的县园林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括蔬菜种植和销售。G高速项目办、县征迁办、征拆补偿对象三方代表参加的征拆补偿协调会议记录上记载,真正从事蔬菜种植的是5位村民注册成立的Q县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虽然企业法人为同一人,但股东和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均不同。

二是档案里的资料形成时间错乱,如委托评估业务时间在后,评估报告出具时间在前。G高速项目办与县征迁办签订的补偿协议时间在县征迁办与补偿对象签订的补偿协议之后。三方代表参加确定补偿金额的蔬菜基地拆迁补偿协调会议时间早于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时间。此次协调会议要求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包干补偿费用前,需先向G高速项目办、交投集团、省交通厅报审,省重点办报备,县征迁办未经报审、报备即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审计分析认为,县征迁办未经资产评估程序和向省重点办报备,在与G高速项目办签订征拆补偿协议,明确征拆补偿责任义务之前,就已经与补偿对象达成价值补偿意愿,资产评估是后补的程序,目的就是为了应付检查监督。

但县征迁办对此分析结论不予认可,解释说资料时间顺序错乱是工作疏忽所致,并非刻意造假,更没有行政干预资产评估结果,资产评估结果是客观可信的。至于为什么与园林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园林公司补偿款,解释说是两家企业都是同一个老板,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股东一没时间跑征拆补偿的事,二没经验与征迁办沟通,所以口头同意由园林公司老板全权处理蔬菜基地征拆补偿事宜。

县征迁办的解释能否站得住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小萧决定先看看评估报告后再说。

评估结果存疑

资产评估报告里没有蔬菜基地资产权属证明(如土地流转承包租赁合同)和补偿对象关于资产产权的承诺函。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但县征迁办和评估机构均不能提供原始投资建设成本相关证据,评估资产明细表全部为县园林公司自制的表格,明细表没有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等信息。还有,评估资产确认的面积、长度等数据,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测绘报告,也是由县征迁办、县园林公司制表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存疑。

小萧注意到,征拆资产全部为95成新。蔬菜基地建成时间为2015年12月,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7月,也就是蔬菜基地投资建设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只有半年多点,而G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早在2014年上半年就已启动征地拆迁调查摸底工作。

审计人员开始疑问:补偿对象是否得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信息后,临时抢建蔬菜基地骗取补偿?县征迁办和项目所在的乡村干部是否也参与其中,否则怎么可能在明知抢建还给予补偿,加大项目建设成本呢?

评估蔬菜大棚2.2万平方米价值682万元,折合每亩投资成本近21万元。经向Q县农业部门咨询,同期财政补贴的蔬菜大棚建设成本最高标准不超过每亩6万元,补偿标准是市场投资最高标准的3.5倍。其中土壤改良评估价值50万元,折合每平方米挖土或填土1.8米,Q县农业专家反馈说,这不是改良土壤,是破坏耕作层,没人会这么做,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也不允许企业这么做。

此外,蔬菜停产一次性经济补偿200余万元未经评估程序,征迁办直接以会议形式决策。

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虽不可信,但并不能做实违规补偿行为及违规补偿具体金额的证据,审计人员决定去征拆现场补充证据。

还原征拆历史

征拆审计小组长和小萧在县征迁办和G高速项目办陪同下,来到了距离县城30多公里的蔬菜基地征拆现场。

现场可看到,G高速公路左边是一排排整齐的蔬菜大棚,原来这是当年春季新建的棚,老板和股东也不是原来园林公司和农民合作社的老板和股东,而是招商引资过来的的一位浙江老板。

浙江老板介绍说,他来投资动工建设蔬菜大棚之前,还有不少蔬菜大棚没有拆除,但是否还在持续经营就不清楚了。他的蔬菜大棚是按最高标准建设的,建设成本接近每亩6万元。他来之前未拆除的大棚无论是高度还是跨度都比他的大棚要差,使用的钢管也没他的粗和厚。浙江老板还把之前大棚拆除下来没有清理的钢管、PO膜给审计人员看。根据他的估算,建设成本最多每亩4万元。审计说的每亩21万元的大棚成本根本不可能。

现场察看提供了三个信息,一是县园林公司的蔬菜大棚并没有全部拆除,至少是G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近一年还没有拆除,也就是说,这些大棚不是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也不是因公路建设影响蔬菜种植而必须征拆的资产。二是蔬菜大棚建设成本被严重高估,征拆资产剩余材料和农业部门提供的大棚蔬菜财政补贴项目预算都印证这一审计结论。三是G高速公路建设征拆红线外的这部分蔬菜大棚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既不是县征迁办也不是县园林公司,而是负责征拆工作的乡村干部。

这又引发了一个新的疑问:征拆补偿取得的钢管、PO膜、抽水泵、电缆、监控等资产是谁负责处置又是如何处置的?处置残值收入去了哪里?

小萧将征拆项目位置通过微信发送给了小组长。回到审计点,小萧通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蔬菜基地的历史影像资料。小萧同时通过淘宝网购买奥维地图,搜索蔬菜基地建设、拆除前后的历史影像资料。并与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相互印证,增强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奥维地图显示:该项目的确建于2015年底,是在G高速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摸底工作之后一年半动工的,有因高速公路建设而临时建设骗取征拆补偿之嫌,是否是征收决定下达之前动工,审计难以锁定证据。

但蔬菜基地拆除的历史影像资料却为审计结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G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只征拆了部分蔬菜大棚,项目建设动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通车后多组历史影像资料都证明,评估补偿蔬菜大棚面积58.8亩,实际只征拆33.9亩,未征拆部分资产违规补偿289万元。同样,未征拆部分经济损失多补偿85万元。

有没有征收拆迁,县征迁办和乡村干部是清楚的。没征拆也给予补偿,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什么问题?审计组讨论决定,沿着征拆补偿资金走向继续追查。

合谋骗补露馅

审计组以补偿款违规流入征拆资产非产权人为由,申请查询了Q县园林公司银行账户流水。流水显示,一次性收到的近千万元征拆补偿款,在收到当天最多三天内,全部转给了公司老板个人账户。审计组继续追踪公司老板个人账户的资金走向,发现补偿款绝大部分流入本市外县一家建材公司,一百余万元流入几个名字并不熟悉的个人账户。只有不到五十万元到了合作社其他4个股东的个人账户。

县园林公司银行流水自开户之日起,没有一笔蔬菜基地的投资建设支出。令审计人员感到疑惑的是就在审计进点前的五个月,银行流水里有一笔1.7万元的司法扣划款。征迁办的人无法解释这个问题,而园林公司老板从来就没有露过面,征迁办的人说是联系不上了,手机停机、微信被删。

小萧通过天眼查,发现该公司及法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多达79条,限制消费13条。园林公司资产在一年前就已被司法冻结。

审计人员上户调查了合作社其他四位股东,一致承诺:蔬菜基地是他们共同出资建设的,没有任何人口头同意授权园林公司老板全权处理蔬菜基地征拆补偿事宜。实际征拆后他们只拿了不到百分之二十的补偿款,多次追讨无果,只好向法院起诉,这才有了司法冻结资产,列入黑名单的事。

这时,征拆审计小组之前要求县农业、财政部门提供的蔬菜基地获取财政补贴的资料也送来了,经农业和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和验收,蔬菜基地种植的是西瓜,不是蔬菜,只补贴了西瓜产业。西瓜是季节性的,进一步印证征迁办未经评估程序给予的经济损失补偿毫无依据。且西瓜补贴款直接付给合作社,不是县园林公司。征拆补偿协议和支付补偿款绕过征拆资产实际权属人,审计分析认为,这是园林公司老板、征迁办和乡村干部的合谋结果。

审计组继续申请查询补偿款流入几个名字不熟悉的银行账户,经比对开户身份信息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证实这几个人正是征迁办和乡干部征拆工作人员。征拆资产残值处置收入也在这些流水里找到了踪迹。将征地拆迁工作称为“天下第一难事”的人,这一次真的碰上“难事”了。

(作者单位:江西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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