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4-06-17 15:55张健阮小春
中国集体经济 2024年17期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建设资产管理

张健 阮小春

摘要: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此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于此,文章通过深入行政村,进行实地调研的方法对湘西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现状研究发现其会计核算缺乏对资产准确认定、经济组织和村组织资产负债和收支区分不清等问题。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加强资产管理、完善顶层设计等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人才建设;监督管理

一、引言

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经济组织)中,应当突出村民自治的特点,尤其是突出乡镇党委以及基层党支部引领作用,切实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持续给予组织支持与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重点要强化各类资产的管理与利用,包括土地、矿产、林地、水资源等,切实通过丰富资源的挖掘,服务于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向前,实现其在经济组织层面的独立运营。 如今,伴随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拓展,相关业务活动也日渐增多,经济组织在财务的管理方面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偏远地区或者经济不发达地区仅按照现有的政策要求有限度落实。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界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地区内,由农民通过集体组织和合作经营的经济实体,它是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一种,通常由农民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制度组织起来,共同经营、管理和分享经济收益。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由行政村组织联合或者相邻村联合形成的经营体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通过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更加明确经济组织形式,即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公有制性质和特别法人资格的各类经济合作社。经济组织将以合作社的形式参与筹资、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

当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呈现出显著的新特点,即集体所有权、农民自治、经济合作、社会公益性等。具体而言,集体所有权,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土地等财产、资产归集体所有,代表着农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农民通过集体组织形成的经济实体,共同参与经营和管理。农民自治,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通常由农民集体进行,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农民通过选举或代表大会等形式,自主决定和制定经营政策、分配规则等。经济合作,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民自愿参与、共同经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经济合作,农民可以集中力量进行生产、经营和销售,提高效益和竞争力。

三、湘西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位于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处,总面积约1.55万平方千米。下辖保靖县、永顺县、吉首市、泸溪县、古丈县、龙山县、凤凰县、花垣县共8县市。

(一)经济组织现状

2022年湘西自治州有8县市115个乡镇1791个行政村(社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2131个。

各县市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存在差异,但从表1分析出全州行政村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集中在10万~20万元区间,占所有行政村的40.65%。从单从每个县来看,除了龙山县和永顺县,剩下的县市该区间占比依然是最多的。5万~10万元和20万~30万元这两个区间按全州行政村数量占比分别是第二和第三,但按8县市数量占比分别是第三和第二。其原因是龙山县和永顺县行政村数量多且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普遍偏低,集中在5万~10万元区间。

(二)收支核算范围

经济组织收入分为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其中经营收入有猕猴桃、柑桔、茶叶等产品销售收入,村部办公楼、门面等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发包及上交收入有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的收入。补助收入有获取财政贷款贴息、税收返还、政府资金补助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补助。

经济组织的支出分为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经营支出包括种植养殖所需的种子、饲料、人工管护支出等,销售农产品的销售费用、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及其他与经营收入相配比的支出。管理费用包括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益性岗位劳务费用、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费等。其他支出包括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利息支出、防汛抢险支出等。有些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也列支在经济组织。

(三)会计管理制度

湘西自治州的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为湘西提供了会计管理的法律依据。同时,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对财务会计的规定,如会计准则的适用、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等。预算管理方面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预算绩效评价等,有助于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绩效管理。另外,制定了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产评估等。

目前,按照“村账乡代管”的原则,湘西自治州8县市的各乡镇、街道设立村账乡(镇)代理中心,由财政所或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相应的职责。代理中心遵守报账程序和业务操作流程,统一整章建制、统一审查审核、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记账报表、统一财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的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报账员,报账员每月收集按规定审批支付的票据交付代理中心进行记账。自行政村成立经济合作社之后,按照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村社分账”,经济合作社的经济业务活动核算可以采取村账乡代管代理记账,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具有代理记账有资质的相关组织进行会计核算。但实际工作当中,乡镇为了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由乡镇代理中心负责代理记账。

四、湘西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组织和村组织区分难

一是资产和负债区分难。在进行“村社分账”工作时,以分账时点的原村账账面余额为基础,将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划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套。但是由于没有文件来约定哪些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村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划分资产和负债,导致各村自主性很大,从会计信息质量角度无法做到横向可比性。

二是收入和费用区分难。除了经营性收入可以明确为村集体组织收入,政府补助性质收入如果没有明确补助对象是经济组织还是村组织时较难区分。费用同样存在区分不清的情况,例如村里设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是在村组织开支还是在经济组织开支。

三是存在资产与收入费用配比不均。例如有些村组织将村部办公楼全部划为行政村的固定资产,但其中部分办公室用于出租,租金计入经济组织收入。这就出现了资产和折旧费用在村组织,相应的收入在经济组织,虚增经济组织收入。

四是经济组织和村组织管理层区分难。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既是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又是村组织的管理人员,属于两个机构一套人马。由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在村账社账较难区分,所以管理人员能够自主调节,暗箱操作。例如:村委会人员可以在村组织领取财政补助工资外,还可以领取经济组织的奖励金。若将政府拨付给村组织的资金计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就虚增集体经济的利润,使得奖励金额增大。

(二)重收支,轻资产

经济组织会计核算重点在收支方面,会计人员能够清晰地根据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区分收入和支出情况。会计人员按照文件明确的收入和支出核算范围,可以熟练地完成收支的核算工作。但是对于经济组织中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集体林地、自留地等资产资源不能准确地核算。特别是集体土地、林地、自留地等资源的价值没有相关依据清晰准确地核算。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金额没有严谨的评估核算,采取沿用经济组织成立以前村委会的资产报表填报的金额。另外,在优先支付和分配收入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进入时,往往优先考虑支付成本和劳动力报酬,再进行分配给农民的收益,这意味着他们更注重将收入直接返还给农民。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以小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例如农田耕作、养殖业、农村旅游等,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他们的资产规模和资产配置相对较少,管理和运营的重点更多地放在了确保正常的收入和支出。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应重视资产管理,以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需求。

(三)人员力量不足

因乡镇编制限制,基层工作繁杂,每个乡镇只有1~2名会计负责辖区内所有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同时有些会计还要担负乡村振兴、党建等其他业务。平均每名乡镇代理中心会计负责20~30个行政村的账务。虽然经济组织业务量不多,但每名会计负责多个会计主体的核算,因此会计对每个经济组织的财务情况无法清楚掌握,不能及时提供财务分析和合理化建议。

(四)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待提高

全州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都是由乡镇代理中心人员担任,他们专业各不相同,但一般都有支付或核算政府经济活动的经历。政府经济活动非营利行为,遵循《政府会计制度》;而经济组织以盈利为目的,遵循《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两者核算的侧重点不同,会增加会计人员胜任的难度。乡镇会计人员业务能力通常较市直、省直人员有一定差距,对于会计处理钻研和学习的热情和能力不足,并且基层单位人员平台低,参与学习交流机会少,所在平台为其提供培训的机会也不足。因此造成了会计人员对长期借款、长期投资、租赁等相对复杂的经济业务活动会计核算不准确。

(五)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健全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今没有进行修改。很多制度到目前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活动,需要修改和制定。2021年新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足,但是财务制度只是从制度上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准则,没有规范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显得过于简单,对于简单的经济业务活动可以提供核算依据,但是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例如对外投资就缺乏核算依据,因此合作社的财报信息质量不高。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时,特别是融资活动时,备受歧视。

五、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体制建设,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符合现阶段市场经济活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完善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方面的漏洞。

二是明确划分村组织和经济组织。建议出台文件将行政村所有的资产、资源划分为经济组织。村组织资金按照财政拨款资金用途是村干部工资、村管理运行资金的划为村组织资金,用途是购置建设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建设的划为经济组织资金。政府补助收入按用途属于支付村干部工资、村管理运行费的为村组织收入;属于形成资产的为经济组织收入。经济组织支出以经营性支出为主,管理支出和其他支出应是完成经营活动必需的支出。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得在经济组织列支,该支出应列支于村组织。经济组织现金分红、村组织的追加投资应分别按照各自的程序办理。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经济组织以公司制法人为载体。农民合作社作在财务制度、市场认可度、投融资方面都与公司制存在差距。对于营业收入较大、需要投融资的经济组织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村民委员会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建立公司章程,设立监事和其他机构。公司会计制度按照现有的政策执行,公司税收政策、公司利润分红税收政策按照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或参照农民合作社优惠政策重新制定。当地人民政府设立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管,其模式可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的当年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分配到村民委员会,再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资金使用。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领取公司报酬,其他村民在公司任职的可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加强资产管理

一是盘点现有资产。根据行政村账和合作社账中往来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进行询证和实物盘点,按照权限调整账面价值。根据村里实际资产情况,查找账面遗漏资产进行差错更正。未入账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即“三资”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入账。通过盘点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应按照采购入库、领用出库进行登记。台账应登记清楚原值、入账时间、使用人等信息。村集体资源登记让渡使用权人及使用期限和每年收益。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必要时可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公司对资源的市场价值进行专业评估,保证计价准确。通过上述管理措施准确及时获取资产状况,便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做到避免资产浪费。

三是明确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全村“三资”台账管理,对相应的资产、证书进行编号管理、出入库管理。同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资产档案,记录和保存资产的基本信息、数量、状况等,确保资产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为资产管理提供准确依据。通过定期、全面的资产清查和盘点,了解资产的实际状况和价值,排除盲区、防止漏报或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损失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管

建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依托多维度的监督方式,保障经济管理的高效、安全、合理,维护民主、公平、透明的氛围。

一是要增强村民的监督意识。通过公示栏粘贴政策、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和口口相传,给予村民充分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对于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广泛接纳群众意见及监督。设立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科学确定资产的价值,并制定监控机制,定期监测和评估资产的价值变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维护和保护体系,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和保护计划,确保资产的正常、安全使用,加强对重要资产的保护措施,减少损坏和流失的风险。

二是要实行财务公开,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必须通过社员大会、村部公示栏、村民大会等形式,将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向村民公开,确保集体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将经济组织经济业务纳入“互联网+监督平台当中”。比如,在实践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信息的及时录入、维护和查询,提高资产管理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同时,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和技术,使财务公开方法与过程更加便捷,提高资产管理的科技化水平。

三是要建立财务管理部门监管机制。乡镇经管站应适应全新的管理环境,调整单纯的财务核算业务职能,注重经济组织资金支出情况的审核监督,不仅是财务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更应该随机到实地了解业务情况。对不动产租赁、固定资产出租等情况要求其做好台账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同时,针对财务管理的独特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特点,应由乡镇定期组织检查与指导,依托各级审计部门的抽查与检查,对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处理。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逐步显现,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着较高的适应性。为了更好地推动该模式的创新发展,持续服务于乡村振兴及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路,注重在人才队伍领域的建设,通过强化专业管理素养提升管理质量。

一是引进优秀财务人员扎根经济组织。围绕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点,以及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形式,各级应加强对专业财务人员的任用,以此提升基层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从优秀经济组织财务人员选拔乡镇事业单位或机关行政人员,拓展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晋升渠道。

二是建立财务人员奖惩机制。建立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完善奖惩机制,通过激发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持续优化人员的专业技能,以便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比如,通过激励机制和晋升通道,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和成长,设立职称评定制度、岗位竞聘机制等,为有能力和有潜力的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为员工提供公平、激励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并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发展需求,提供良好的福利和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重视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和继续教育。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县财政部门每年组织对农村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时普及最新的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方法,不断提升农村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引导基层财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六、结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经济组织将不断完善,集体经济收入将逐步提高,财务管理活动将日益复杂,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会逐渐完善。因此,规划好经济组织发展方向,将更加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总体而言,通过体制建设、资产管理、强化监督、强化队伍等措施,可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资产安全,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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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湘西自治州会计学会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湘西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xxas2022003)。

(作者单位:张健,湘西自治州动物卫生防疫工作站;阮小春,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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