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正召
音乐文化在群众文化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既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提升了大众审美水平,又促进了人际交流与社会和谐。因此,应通过开展多渠道的群众需求调研、完善音乐文化基础设施以及创新群众音乐创作,强化音乐文化在群众生活中的应用,从而有力推动我国群众文化建设,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群众文化是指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核心目标在于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强调文化内容的正确引导与实践落实,从而实现个人品德修养与社会公德的双重提升。在具体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娱乐和休闲活动占据主导地位,而音乐文化因其强烈的情感表现力和感染力,自然而然地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
音乐文化在群众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音乐文化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如同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滋养着丰沃的文化土壤,为群众生活增添了乐趣。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在于其广泛的包容性和多元的表现形式,不论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还是民族音乐、世界音乐,都能深深打动人心,从而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类音乐文化活动。
首先,音乐文化活动形式多样,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需求。音乐会、音乐节、音乐剧、歌剧、演唱会等各种类型的音乐现场活动,为群众提供了近距离感受音乐艺术的机会,使他们能在欣赏美妙旋律的同时,领略演绎者的精湛技艺。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讲座、音乐培训、合唱团、乐团排练等音乐活动,可以让更多普通人有机会参与到音乐的创作与实践中来,亲身感受音乐文化的魅力。
其次,音乐文化活动对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音乐文化活动成为人们休闲娱乐、放松身心的重要方式。比如,广场舞借助优美的旋律和欢快的节奏,吸引了众多老年人,丰富了他们的晚年生活;面向青少年的校园音乐节、音乐夏令营等活动,不仅锻炼了青少年的团队协作能力,提升了他们的艺术修养,也有助于他们在成长道路上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快乐。
最后,音乐文化活动的开展也可以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在社区,举办各类小型音乐会、音乐沙龙、音乐分享会等活动,不仅拉近了邻里间的距离,还增强了社区凝聚力;在农村地区,传统的民歌演唱、民俗音乐表演等活动,既保留了乡土文化的根脉,又为乡村居民提供了展示才华、抒发情感的舞台,极大地丰富了乡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高群众审美水平
音乐文化作为艺术领域的一颗璀璨明珠,对提高群众审美水平具有深远的影响。音乐不仅仅是悦耳的声音组合,更是一种包含丰富情感、哲学思考和美学价值的艺术形式。
首先,音乐教育是提高群众审美水平的基础性环节。通过在学校、社区、家庭等多元场景中开展音乐教育,可以使不同年龄段的群众都能接触到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乐器演奏技巧以及音乐史等内容。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群众对音乐艺术的认知,也能帮助他们建立初步的审美框架。
其次,音乐作品的欣赏与体验是提高群众审美水平的关键途径。从庄重典雅的古典音乐到时尚活泼的流行音乐,再到淳朴真挚的民族音乐,每一首精心创作的音乐作品都是一幅流动的画卷,诠释着作者的思想情感和艺术追求。通过聆听和鉴赏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群众能够在对比中拓宽审美视野,提升审美品位,进而养成独立、健康且富有深度的审美习惯。
最后,音乐活动的参与和实践也是提高群众审美水平的有效手段。不论是参与合唱团、乐队排练,还是亲自创作音乐作品,都能让群众在亲身实践中深入感受音乐的魅力,体验音乐创作过程中的艰辛与喜悦,从而培养其更为细腻且敏锐的审美直觉。这种参与式的审美教育,使得群众在感受美、创造美的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审美素养。
增进群众人际交流,促进社会和谐
音乐作为一种超越语言界限的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沟通功能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其在增进群众之间的人际交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音乐作为通用的情感表达媒介,能够跨越种族、文化和地域的差异,直达人心。不论何种语言背景,音乐都能引发听众的情感共鸣,这为不同群体间的交流奠定了基础。音乐会、歌剧、音乐节等活动成为群众分享情感、经验和故事的互动平台,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人际交流。
其次,在公共空间及社区活动中,音乐扮演着强大的社交催化剂角色。例如,社区合唱团、舞蹈队、乐器学习小组等形式多样的音乐团队,不仅给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锻炼才艺的机会,还使其在共同练习、演出的过程中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加深了邻里之间的友谊,也增强了整个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这种集体音乐活动成为增进人际交流,促进社区和谐的强大力量。
最后,音乐教育与普及活动也有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通过音乐教育,尤其是儿童音乐教育,可以培养孩子们的协作精神、耐心和同理心,这些品质在日常人际交往中至关重要。同时,通过组织各类面向公众的音乐讲座、工作坊和研讨会,可以让更多人有机会接触并理解多样化的音乐文化,从而拓宽个人眼界,增强对他人的接纳和尊重,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
音乐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不仅蕴含着深厚的历史底蕴,更体现了民族的精神特质与情感寄托。在群众文化建设中,音乐文化对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尤为重要。
首先,音乐是历史的回音壁,记录和传承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一首首流传千古的民歌、戏曲、器乐曲目,仿佛是一部部活生生的历史教科书,诉说着民族发展历程中的辉煌成就。诸如以古代诗词谱写成的歌曲、民族史诗中的咏唱片段,以及各地特色的传统音乐,都是特定历史时期民族精神和文化精髓的集中展现。通过学习和传承这些音乐作品,群众能够深刻理解和感受历史文化,提高对民族历史的认识。
其次,音乐文化在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每一种音乐形式都反映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民族性格,音乐的旋律、歌词等都蕴含着民族特有的思想内涵。例如,慷慨激昂的进行曲激励着人们勇往直前、坚韧不拔;悠扬婉转的民谣则展现了人们对家乡故土的眷恋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音乐以其强烈的感染力和传播力,增强了群众对民族精神的认同感,坚定了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的信念。
再次,音乐文化在当代社会中承担着传承与创新的重任。通过挖掘整理传统音乐资源,结合现代审美需求进行改编、创新,可以使古老的音乐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这样既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又使传统文化得以在现代社会中延续和发扬光大,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弘扬了民族精神。
最后,在群众文化建设中,音乐文化对构筑民族精神家园、保护文化多样性、增强民族凝聚力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各类音乐活动,如音乐会、音乐节等,可以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年轻人深入了解本国民族音乐,从而使他们自觉地肩负起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重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文化动力。
将音乐文化融入群众文化建设中的策略
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展开多渠道调研
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至关重要。而这一理念的核心就是深入研究并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在音乐文化领域,如何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系统、科学且有效地开展多元化、全方位的调研活动,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基石。
首先,从战略层面来看,政府部门、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制订翔实的调研计划,以精确把握群众对音乐文化的需求。这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地区,运用面对面访谈、专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手段,收集不同群体在音乐艺术欣赏、参与、学习及创作等方面的期待和需求。
其次,充分利用数字化时代的便利条件,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拓宽调研渠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调研体系。例如,通过设立网络问卷、线上互动平台,可以更便捷地收集用户的实时反馈数据,追踪并分析群众对各类音乐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以及满意度,同时通过大数据挖掘技术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需求和新趋势。
再次,相关部门还可以借助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引导群众自发分享和创造音乐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音乐产业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外的成功案例,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地域特色的音乐文化产品和服务模式。
最后,组织跨部门、跨领域的专家团队,对收集到的群众需求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形成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报告,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指导音乐文化项目的设计、评估和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重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制定,定期回访、持续跟踪调研结果,确保音乐文化服务始终围绕群众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加强音乐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音乐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音乐文化在群众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提升国民音乐素养、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
首先,在宏观规划层面应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音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城市发展规划中,确保公共音乐基础设施如音乐厅、剧院、音乐公园、音乐广场等合理布局,以满足不同社区、不同年龄段群众的音乐文化需求。同时,应特别关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音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赞助、社会众筹等途径筹集资金,建设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小型音乐馆、乡村音乐课堂等,以填补农村及偏远地区的音乐文化基础设施空白。
其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仅要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更要关注配套设施的完善。在新建或改造音乐设施时,要考虑音响效果、舞台设施、观众席舒适度等因素,确保具有举办高品质音乐活动的条件。同时,完善音乐图书馆、音乐资料库、音乐工作室等配套设施,为音乐学习、创作和研究提供充足条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数字化音乐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让音乐文化触手可及。
最后,强调音乐文化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性,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公立音乐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开放,鼓励举办各类公益音乐活动,为社区、学校及各类社会团体提供服务。同时,鼓励私营音乐机构、企业等与公办性质单位合作,共同举办活动,共享音乐资源,形成良性互补。
创新创作群众音乐
在群众文化建设中,创新创作群众音乐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乎音乐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更能提升国民的音乐素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创新创作群众音乐,就是要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群众需求,推出既有艺术价值又贴近群众生活的音乐作品,让音乐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部分。
首先,从内容创新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民间音乐、地方戏曲、民族音乐等有机融入群众音乐创作中,使之既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能与时俱进,彰显时代精神。同时,关注现实生活,围绕民生热点、社会发展、道德风尚等领域,创作反映群众生活、抒发群众情感的音乐作品,让群众在欣赏音乐作品的过程中产生强烈共鸣。
其次,形式创新也不容忽视。在保留传统音乐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大胆尝试融入现代音乐,如流行音乐、电子音乐等,以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背景群众的审美需求。此外,结合多媒体技术和数字艺术手段,打造视听俱佳的音乐体验,让音乐艺术更加生动立体,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和关注。
再次,重视群众在音乐创作中的主体地位,搭建多元化的创作平台,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音乐创作。可以通过举办各类音乐创作比赛、工作坊、培训班等,提高群众的音乐创作能力,挖掘和培养民间音乐创作人才。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群众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推广机制,为优秀的群众音乐作品提供展示和传播的平台。
最后,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是创新创作群众音乐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加大对群众音乐创作项目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奖励优秀创作者和优秀作品,为群众音乐创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立法手段,保护群众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作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音乐创作生态环境。
总之,音乐文化在群众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只有将音乐文化深度融入群众生活中,才能使其充分发挥价值,从而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作者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闲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