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涛
沈从文写文章形容一个人不高兴,你猜会怎么写。他在散文里写道,“他烂着个脸说”。水果烂了,颜色不好看,人生气了脸色也不好看。这个“烂”字颇有创意,看的人在脑海中会有画面感,让人想象他呈现的这种状态。写语言我常常觉得动词比形容词好。
我教胡适的《蝴蝶》时每次都让学生改,之所以改是因为它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该用形容词,使得诗意彻底暴露了。学生的改作也往往在“孤单”上做文章,其实还是围绕着原诗打转。有一个学生这样改:“两只蝴蝶,世间的美都被占了。月牙勾它们上天,一只补圆了月,它淹死在云间。”没写孤单,但孤单已经有了。动词“勾”让整首诗活络,感觉有了,味道有了,诗之间的逻辑似断实联,并不难索解。
一个开心的人走路的样子肯定跟一个悲伤的人不同,我们可以说,“他很开心,走路蹦蹦跳跳”,“他很悲伤,走路无精打采”。这样的表述放在日常交流的语境里没问题,但如果是创作,不会用形容词而又要用,很容易把感觉引向直白平淡,就像作报告一样让人一览无余,仿佛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一眼就看穿了。
写文章除了要多尝试用动词,还要有新鲜感。写不好语言绝对写不好文章。“月牙勾它们上天”,这个“勾”跟主体月牙的形制有莫大关系,很好地唤起了读者沉睡的触觉。有一段歌词这样写道: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春风有多美,我们不太清楚,你的笑有多美,我们也不清楚,总之都是十分美丽的样态,有意思的是写词的人把二者并置比较,加上优美的旋律,便有了很新鲜的味道。
写语言用动词,而且要新鲜。这应该不是歧路。
还听了另外一首好听的歌,歌词如下:
银色小船摇摇晃晃弯弯/悬在绒绒的天上/你的心事三三两两蓝蓝/停在我幽幽心上/你说情到深处人怎能不孤独/爱到浓时就牵肠挂肚/我的行李孤孤单单散散/惹惆怅/离人放逐到边界/仿佛走入第五个季节/昼夜乱了和谐/潮泛任性涨退/字典里没春天/离人挥霍着眼泪/回避迫在眼前的离别/你不肯说再见/我不敢想明天/有人说一次告别/天上就会有颗星又熄灭
歌词的妙处不必多言,写得就像诗一样。最能吸引我的是叠词和动词,把一个离人的心态刻画得颇入微。这里单说动词的运用。写文章常说要增强文字的表现力,那这表现力是什么呢?感同身受,丰富细腻,有弹性,仿佛都对、都是。
文章是从文字上见功夫,增强文字的表现力可以从写动词入手。我甚至有一个很强烈的观点,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形容词是作者自己兴会的体现,正如说我开心我高兴,读者并不能感受体会你的开心与高兴。动词的妙就是生动具象,能让作者的情感与读者感受连接成线,沟通顺畅。就像有一次训练,我说“阳光很好,特别温暖”,那能不能去掉形容词而用动词来表达呢?
形容词毕竟是从作者自己的角度来言说,读者不太容易感同身受。我还发现现在的口语表达中好像很流行说“××一塌糊涂”,比如“阳光好得一塌糊涂”“美得一塌糊涂”。这种说法用在口语中无可非议,但往深处想,从古流传至今的美妙汉语就剩下或要用“一塌糊涂”去表达一件物事,去表达主体内心的情绪,的确是可怜得过分了。
有一位朋友写了这样一句话交给我,“今天阳光说了很多,把春天灌满了” 。你看,动词的意义就在于它能独立存在,让静止的心绪变得流动,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能赋予物象以生命。一个安安静静的读者完全可以领略那份美好之所在。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听到这样一句惊喜的话,那今天的阳光实在开心得异常了。再比如有人写,“风儿好像一个面团,把桂花的香气揉进了秋天里”。“揉”字用得令人叫绝。动词之妙,除了准确还要新鲜,让人家三复斯言,反复回味。这仿佛回到那句古诗“红杏枝头春意闹”所强调的“炼”字了。
我读过一首诗,读后便忘记不了,诗如此写:你温暖的句子如一匹白马/带我去的地方/万物葳蕤,水草丰盛……前文说训练要用动词,这会怎么又来说形容词了呢?关键是这诗前面有一个非比寻常的比喻。这个比喻很不简单,是灵光一现的产物。形容词并非不能用,但想用得像这首诗呈现的级别,我觉得恐怕会比训练动词要困难。起初训练的时候,从动词着手似乎更靠谱一些。等对文字的掌控力很好了,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
■一首诗:《蝴蝶》是胡适1916年写的一篇诗作,次年刊于《新青年》。“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很多人觉得这首诗并不怎么样,其实它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文本本身,而在于它堪称中国最早的白话诗,昭示了新诗的一个发展方向,是胡适对“文学革命”的一次创造性实践。
■一个字:蠹,念dù,一个看上去蠢蠢的字。蠹,泛指蛀蚀器物的虫子,引申比喻祸害国民的人和事。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中,蠹是动词,取蛀蚀之意。流动的水不会腐臭,经常转动的门轴不会被虫蛀,总之,经常运动的事物才不容易受到外物的侵蚀。听起来还蛮有哲学意味的是不是?其实,这句话出自《吕氏春秋·尽数》,文章谈的是养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