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空间转向与实践进路

2024-06-12 22:57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4年2期
关键词:场域共同体中华民族

刘 颖

(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715)

数字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1]35,建构起一个映射现实、仿真现实乃至超越现实的数字化新空间。从PC 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再到元宇宙,持续更新迭代的数字技术日益契合社会发展需求,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作用已经由最初的尝试性介入走向完全自嵌其中,在改变、延伸和补充人类生存形态的同时,也突破了传统民族国家的地域结构,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造了跨越地理隔阂与时空界限的全新实践空间,使其建设场域发生由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的现实转向。从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空间形态变迁过程,具象的多民族场域被抽象为离身的碎虚空间,而离身的碎虚空间又在数字媒介的作用下重新聚合为具身的中华民族场域,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栖居之所由二维物理空间向多维数字空间转换。

空间具备历史性、政治性、物质性、精神性及社会性等多种特征,是透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和形态展现的重要工具。在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随着元宇宙技术的进步与数字化转型的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结合来路指明归路,以空间的变迁历程与现实转向为指向,坚持把数字空间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进路。通过构造“历史变迁—现实转向—未来进路”的空间逻辑链条,促进各民族之间进行超时空对话与互嵌,竭力把虚实与共的数字空间打造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运动发展的全新空间。

一、数字与空间交互耦合: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场域变迁

空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呈现载体,数字技术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工具。数字技术与物质空间的交互耦合,不仅促进了各民族的活动空间向数字化发展,还在二者愈发深度的融通互构中将这一数字化的物质空间加工转换为实体化的数字空间,从现实到虚拟、再从虚拟还原为现实,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空间演变与发展。

(一)空间数字化:将具象的多民族场域抽象为离身的碎虚空间

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后,互联网便开始作为信息技术的代表逐渐介入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各民族的活动场域建设也都不同程度地迈入了物质空间数字化阶段。这一阶段,信息的生产权主要由谷歌、雅虎、搜狐、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把控,用户只能被动接受网站的信息投喂,浏览大量由网站预设的文本、图片及视频内容。随着只读式互联网Web1.0向可读可写互联网Web2.0升级,信息对人的单方面输送开始转向人与人之间的社交互动,信息化和互联网逐渐渗透至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之中。人们可以自主地在Blog(博客)、SNS(社会网络)、Wiki(百科全书)等软件上创造和生成内容,通过网络平台与他人进行交流互动、信息分享和协同工作,以此满足不同民族之间沟通、交往、互动的需求。

空间数字化是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走向共同体发展的必经过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对人们社会生活的介入必然会形成现实空间数字化的发展趋向。这一时期,个人开始通过网络接触到其他民族的文化符号与视觉形象,中华民族共同体逐渐以意识形态的呈现形式抵达人们头脑,成为思维想象。但技术发展的掣肘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使新兴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呈现非对称性,偏远的民族地区借助互联网发挥自身优势、扩展社会交往、进行群际互动的机会受限,不同地域的物理空间被不同发展程度的数字技术抽象为性状各异的虚拟场景,大量碎片化的叙事尚不能准确还原现场的真实情境并开启中华民族的意义共享空间。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而言,大多只能依靠主流意识形态的单向度输出,主要凭借其显著的价值导向功能、政治教化功能、引领凝聚功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整合力量。这一阶段,人们依旧在物理世界中进行主体性活动,中华民族共同体也仍然附着在区隔明显的地理场所开展建设工作,物质空间的大量资源素材虽为共同体建设拟定了基本活动域及共识触发点,但城乡之间、东西之间、南北之间的空间殊异与坐标隔阂却无法抹去,亟待利用数字技术建立起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共享的虚拟生活空间和价值认知框架。

(二)数字空间化:使离身的碎虚空间聚合为具身的中华民族场域

数字化空间是物质空间数字化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形式在数字技术发展的驱动下取得数字化形态的产物[2]。从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是多民族的地理界域以数字空间为媒介聚合为中华民族整体性场域的过程。随着国家社会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阶段,越来越多的人群在数字世界开展活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不断融入现实生活的场景应用当中。数字技术开始主导并推动人们生活空间的变革,在与实景空间嵌套融合中打破了单一线性结构的网络传输模式,建构起映射并延伸物理世界的数字空间,记录并重塑着人们的社会交往秩序和发展进程。伴随元宇宙的发展,数字空间开始被赋形为一种现实存在,多种数字技术的叠加优势将最初的空间数字化趋势延展为数字空间化的发展形势,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场域由现实世界走向虚拟世界,重新定义着共同体成员“以何在场”的认知框架。

这一时期,历史记忆、民族情结和文化象征开始具象化迁移至数字空间,数字空间成为容纳各民族成员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载体。无论是地理区隔,还是生产分殊,抑或是文化代沟,都将随着数字鸿沟与信息壁垒的破除而得到消解。不管是素有“游牧民族”之称的蒙古族、“水稻民族”之称的布依族,还是誉有“鱼皮部落”之称的赫哲族、“古老的茶农”之称的德昂族,又或是享有“歌舞民族”之称的维吾尔族、“人类文明的活化石”之称的白裤瑶族,各民族都可以从现实之境中剥离出来,从现有的物质空间中抽身出来,同时在不同历史场景中进行跨越时空的脱域活动,使身体的存在场域得到进一步延展。从过去到现在、从抽象到具体、从想象到具象,离身的碎虚空间借助新兴数字技术开始抹去身份性别、地域文化、风俗习惯、历史条件、资源分布的隔阂,完整聚合为56 个民族共在共存共驻的中华民族场域,搭建起各民族从事生产生活和交往活动的数字化栖居场所。

(三)空间数字化与数字空间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的解构与重构

空间数字化与数字空间化,指向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的解构与重构过程。在空间数字化阶段,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物理世界为主。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数字化的碎片情境开始掺入各民族的现实生存场域,虚拟互动情境日益割裂并挤占各族人民的现实交流空间,促使物质空间的具身之所不断被肢解出大量来自虚拟交往的离身场景。然而,元宇宙的到来把数字技术推向了空间化建构阶段,数字化生存渐行渐近,多种新兴技术交互叠加出实时渲染的拟像空间,从技术层面实现了对数字社会和数字文明的构设,在补充现实、挤压现实的基础上再造出延伸现实、回归现实的虚拟生存场域。从空间的数字化到数字的空间化,是从倚重现实的离身经验向超越现实的具身体感的回归,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依附现实、虚拟现实向复归现实的场域变迁。

数字与空间的交互耦合,实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其主要依托一批批迭代涌现的数字技术在虚拟空间中重建现实世界,开辟新的数字空间并对现实世界进行回嵌,进而完成对共同体建设场域的形式解构与意义重构。通过二者的二次交互,现实空间的不可能结构开始转换为数字空间的可能性形态,重构出对真实社会具有调整力量和规制作用的数字空间,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开辟出虚实交织的实践场域。这一交互过程表现为空间数字化与数字空间化两种态势。其中,数字空间化是空间数字化的产物,空间数字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割裂现实的虚碎情境便会在数字技术的集成优化中重组为反映现实、改变现实的数字空间,有效延展各民族的生存场域和发展空间,实现对各族人民自我价值的复刻与生命意义的再书写。数字空间并非纯粹区分于地域空间的形而上空间,而是在对接现实社会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网络结构的基础上所建构的具有共同生存条件、共同民主权利、共同物质资源、共同文化心理和共同社会秩序的有机空间。在物理空间的解构与数字空间的重构中,命运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纷纷演化为共同体的多维立体形态,进而也成为共同体本身的数字化空间存在形态。

二、从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转向

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开始由物理空间转向数字空间。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生存空间裂变与重组,使共同体在数字空间中得到具象化显现。从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既是共同体建设空间的变革过程,也是共同体从价值意涵到表征形态的重塑过程,呈现出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空间正在发生转向的现实之势。

(一)数字化的空间“过滤”:从异质到同一的共同体属性强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涵指涉并不局限于“民族”的狭隘范畴,而是强调将多元的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整体属性,即各民族在中华民族的共有空间中基于互补的生存资源、互鉴的生存经验、互联的生存条件而不断有机聚合为一体化的国家民族整体。然而,在空间数字化进程中,人们主要以碎片化方式通过数字媒介被动接收外界信息,其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大多来源于单一的文本解读而难以形成全面通识。各族人民对主流信息的掌握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丈量着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深度。随着数字时代信息的加速爆炸,历史虚无主义搭乘智能化浪潮沉渣泛起,颠覆经典、解构传统、侵蚀文化、背离底线的异质信息屡见不鲜,极易“引燃”自带关注热度的民族议题,带来加深民族隔阂、剥离民族记忆、瓦解民族自信的隐忧,以及降解庄严政治意义、肢解多元一体格局等危机。

事实上,“信息过载”的现象当下仍在加速上演,但较之于传统的信息“角逐场”,数字时代的整个世界都在数据化,海量信息正在被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和反馈,那些在空间数字化过程中尚未得到转换的直观生存经验被通通作为数字画像的构成要素整合入数字空间化当中。大数据算法将依据对民众数字化生存的追踪数据绘制出暗合其经济能力、社交关系、趣缘爱好、个体特征、文化背景的数字画像,并利用数字画像定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个性化方案,通过过滤和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异质内容,提取迎合个体偏好的最优素材,把漫灌式输送的浅层触达置换为精准投送,逐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嵌入一套缜密的算法逻辑,日臻强化隐藏在“百人百态、千人千面”背后的同一属性。不管用户选择代入的是头戴挑绣羽冠的高山族男子形象、头缠大包头的布朗族妇女形象,还是精通武术的回族男子形象、善纺细布的土家族妇女形象,抑或是喜吃黄米饽饽的满族人形象、爱食糌粑的藏族人形象等,数字空间都可以从纷繁多样的标识性外观中提炼出中华民族的共有属性,为众多“人设”下的群众建造体认共同血脉、铭记集体记忆、深化共有情感的情境。从异质到同一,数字空间过滤信息、选择信息的过程,也是共同体属性得到强化的过程,数字空间在展露中华民族共同体多维面相的同时,也在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性特征和同一元素从海量信息浮沫中过滤而出。

(二)数字化的空间“开放”:从他者到自我的共同体主体赋权

空间是权力生产与运作的场所。相对于物理空间而言,数字空间是权力更为开放分散的空间。数字技术对空间的介入与重塑改变了空间信息的生产、流通与传播模式,彻底打破了过去等级式、单向性输送的封闭性空间结构,跨越阶层差别、地位高低、身份属性等现实藩篱,促进话语权、选择权向个人、组织及各民族的下移和流动,并且形成平等的、交互的、扁平的权力均衡分布图景。在“去中心化”的数字空间中,上下层级与内外界分的空间矛盾正在逐渐消失,主客二分的单向传递被主体间性的多向互动所取代,各民族借助互联网低门槛的准入优势获取了前所未有的传播自主权和数据控制权。个体身份也从权威分配进一步延伸为自我定义,从信息传受的失语“他者”走向行为主体的“自我”,实现由线性传输链条末端的受众向网状输送节点的参与者、制作者、传播者等多重复合角色转变。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由封闭性地理空间转向开放性数字空间的过程,也是共同体成员被赋予更多主体权利和突出主体地位的过程。与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确证身份和民族标识的传统社会不同,“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3]9的数字空间,借助普适性的数字公民身份赋予不同民族以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平等权利,个体身份的识别从官方权力的合法性确证延伸为主体权利的自主性确认,促使他者授权开始向自我确权的主体性回归。数字空间将基于传统领土空间的国家政治体系,重塑个人、集体与国家的身份关系,通过再造一套超越于现存层级世界的开放权限与底层逻辑,使民族国家内部的每个主体都能得到身份赋权,享有表达观点、主张意志的权利以及参与社会日常事务管理的机会。不同民族的个体在去权威化、去等级化、去属地化的数字空间中都是同一性质的本体,都享有编辑世界、转换格式和产出内容的权限。无论是人口较少的塔塔尔族、珞巴族、赫哲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还是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的汉族,每个独具民族标识的个体都能以共同体成员的统一身份化身为数字公民,都能凭借已经被确认了的数字身份在现实世界与“无中心”的虚拟空间中来回自由穿梭,并将现实世界的民族事务、边疆事务等公共事务搬迁至数字空间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创造适配条件与政治基础。

(三)数字化的空间“破壁”:从鸿沟到红利的共同体价值增值

“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4]875空间为劳动者提供了从事生产劳动及其他一切活动的实践场所。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主要依托地理空间展开,地理空间是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载体。数字时代,地理空间的区隔被新兴数字技术的叠加优势所弥合,数字技术极大地改变了各个民族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随着国家的公共政策和基础设施持续供给,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之间接入数字空间的可及性差异正日益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民族之间开始建立起跨越数字鸿沟的底层技术架构。同时,数字平台基于流量需求不断开发下沉市场并降低使用门槛,把数量庞大的共同体成员纷纷吸纳进数字世界,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各族人民接入后的使用率差异。数字空间中,可及性的“接入沟”与主体性的“使用沟”正在消弭,“各自为阵”的多民族空间日渐弥合为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场域,愈来愈多的群众开始享受到虚拟世界的“数字红利”。

当鸿沟日渐被跨越,数字空间一方面便以高智能、全链接、零延时的特性将传统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要素归结起来,通过转变生产结构,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生产质量,改造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重置各民族物质空间的生产要素,使鸿沟进一步通过转化为红利的形式进行释放。另一方面,以一种突破物质社会地缘与等级束缚的公共性基调,把个体从对固定场所的依附性劳动中解放出来,开辟各族人民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新场域,促进各族人民之间发生普遍性的数字联系。这种数字联系把不同民族的个体作为共同体成员卷入其中,诸如狩猎民族、游牧民族、农耕民族、商业民族、工业民族等,每个从事不同生产活动的个体都是生产链上的其中一环,都将自身的数字化生活体验融入共同体价值的生产过程当中,在作为共同体发展前提进行自我生产的同时,又创造出共同体的公共性价值。在共同体中,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个人的发展与共同体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单个人将借助数字空间来摆脱民族和地域的局限,在不同地理空间从事联系性的数字劳动,以地域弹性、时间弹性和薪资弹性的自由劳动方式进行自我价值的再创造,共同体的利益经由共同体成员的价值实现而得到整体增值。

(四)数字化的空间“映射”:从符码到象征的共同体表征具现

随着元宇宙时代的来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表征建构,不再局限于自上而下的权威性介入和引导性输出,而是开始自下而上地激发群众进行内源性的自主建构。数字孪生与数字原生技术打通了“在线”与“在场”的虚实空间,开始将移动互联网的虚拟在线体验升级为沉浸式的在场体验,通过传感器从物理空间收集全要素数据并将感知物理世界产生的符码数据进行二次加工,使物理世界通过数字化的映射手段在数字世界中形成仿真镜像甚至是独立于物理世界的原生空间。当然,数字化的空间映射并非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简单复刻,而是一种对共同体意义的繁衍和再生。数字空间作为一种构想性、观念性和象征性的意识形态空间,生动注解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内涵,通过对“0”和“1”的底层代码进行象征性意义重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抽象概念实体化为直观可感空间。由此,空间数字化进程中的文字编码,不断经过数字空间化的解码而转译为承载和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的实景象征,共同体的外在表征也逐渐从抽象数据走向脱虚向实、回归本真的具象化展现。

数字空间作为媒介延伸了人体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通过模拟感官系统的触角、刺激人体的受传系统来推进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象化感知,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扣人心弦、动人心魄的真实意念。在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的转向中,抽象的意涵认知将被数字空间中的实物象征人格化为真实样态,想象的共同体演化为更加可感可知的直观样态,各族人民开始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味觉等感觉器官直接体认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体性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抽象空间不再是冰冷的二进制编码,其意义通过符号的象征性展演正在具体化为各族人民的共识性表征。服饰、方言、容貌、民俗、工艺、建筑、雕塑、绘画、音乐、宗教、神话、英雄人物等代表性符号纷纷被释读为共同体的象征物,通过介入群众感官视域再次转译为一种具身化的实践体验,日趋拟制出“大家庭”“精神家园”和“大花园”等情景化国家民族场域,类比出“相亲相爱一家人”的血缘象征,“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的生态象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关系象征。

(五)数字化的空间“压缩”:从离散到互嵌的共同体结构进阶

空间是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反映,既生产着社会关系,也能够被社会关系所生产[5]48。那些缺乏“社会性”内涵的社区空间,只能在物理空间意义上被称之为“地域共同体”[6]。但与依靠人口跨地域流动和迁徙形成的社区空间不同,转向后的数字空间对社会关系的生产,则较少受到物理意义上人的行为支配、交往方式和生活区域限制,能够把渐行渐远的邻里关系压缩成零距离的交互状态,将小范围的嵌入式社区生活延展为中华民族的融居生活,重构出各族人民之间“超时空”的交往状态与互动模式,使物理世界中所隔山川地理交往的不可能变为可能。自然存在的独立世界正在被数字技术压缩为即时可达的缩小空间,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开始脱离人、物、时间、地点的面对面固定场景,形成突破地理、界域、族别的去时空化联合,不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组织结构从松散向紧密互嵌进阶。

数字空间作为存储社会关系与社会事件的特殊容器,正借助同时性与共时性的社交秩序,以交往时空的压缩与交往关系的重构,织密通过交往演化的共同体结构。数字空间的交往方式拟制了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组织结构,其组织结构依托数字空间实现了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互嵌式结构升维。从身体出场、物理在场到技术换场、虚拟进场再到拟身在场,个体可以借助“数字分身”在多个虚拟互动场域扮演不同的“虚拟数字人”,同时进行“此处”到“彼在”的多个共在性交往,将原本疏离的弱关系“由此及彼”地接合为往来频繁的紧密关系。“东西南北中”与“上下左右”的地缘交往逻辑正在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的转向中得到改写,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民族都能从此时此地的实在具身瞬移与切换至彼时彼地的虚拟具身,借助超现实区隔的数字空间进行自由联结与情感互关,形成由“身”到“心”的深度互嵌。数字空间正日益压缩族群散布的地理分区,缩减心与心之间的交换距离,把微粒化的个体与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族群都纳入交往空间,使中华各民族互嵌为无边界交融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三、数字空间化:数字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未来进路

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个绵延运动的空间范畴[7],必须在数字时代重构自身的运动空间,才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掌握思想引领与价值传递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基于此,我们需要加速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的转向进程,从历史命运共同体、国家政治共同体、经济利益共同体、精神文化共同体、社会生活共同体[8]等衍生的空间范畴出发,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各种数字化空间形态,以数字空间化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新发展空间。

(一)历史命运共同体:构筑各民族血脉相连的数字生存空间

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历史和未来的[9],是一个存在共同历史叙事、集体记忆和命运关联的历史命运共同体[8]。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血脉联系,赋予了有限生命的单一个体以作为共同体成员的生命无限性,实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命活动的意义延续。然而,随着历史虚无主义借助算法黑箱肆意弥散,数字空间带来的地域性解体“脱离了文化、历史、地理的意义”[10]465,动摇着共同体的生存根基,使剥离了集体记忆和民族血脉的共同体只剩下毫无生命气息的形而上的外观。对此,我们必须防范算法滥用风险,抵御软性历史虚无主义对历史记忆的颠覆和民族传统的消解,坚持将多元民族脉搏植入相同命运的生存场景之中,为数字时代民族灵魂的安放、精神血脉的延续、集体记忆的归置、共同情感的寄托构筑全新空间,共同守护中华民族血脉相连、同根共栖的数字生存家园。

一方面,要消除算法滥用对生存空间的污染,坚持“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11],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智能算法的推荐逻辑,改写信息投喂的偏食性生存方式,戳破算法越轨编织的致瘾性寄生空间。必须掌握数字空间舆论场的主动权和主导权,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智能算法的价值取向,完善算法驱动的信息过滤系统,构建多样化推荐机制与反向推荐程序,重置智能算法的推荐偏好。通过丰富推送形式、调整推送序位、整合推送资源,进一步优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信息供给,把群众的数字化生存需求从片面寻求感官刺激转变为追求精神上的丰盈和满足,改造个体寻求欢娱生命体验的生存空间,使其彻底走出“信息茧房”“过滤气泡”“回音室”等拟态幻境。另一方面,要抵御软性历史虚无主义对民族传统的解构,强化数字空间的共同体属性,将各民族手足相亲的历史记忆嵌入数字空间,构筑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共有精神家园。运用人工智能、3D 建模、区块链、传感器、物联网、人机交互等新兴数字技术搭建“过去—现在—未来”的超时空互话场景,将发生在不同时空断面的过去经历、现实体验、未来展望等历史情境胶合在共时性的数字空间中,真实还原历史背后的神圣价值与宏大故事,再现跨越生死、实现永恒的历史记忆,在与“活”起来的人物对话及情感互动中体认共同的过去,笃信共同的现在与未来。通过上演“你来我去、我去你来”的史事,互诉“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衷肠,为建立在相同历史场景和血缘关系之上的民族搭建“谁也离不开谁”的生存空间。综上而言,我们既要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逻辑,防治数字生存空间的“算法污染”,又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12],截断软性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以“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13],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构筑心有可栖、梦有可依、情有可感、忆有可追的数字化共有精神家园,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血脉根基在数字家园中蕴养生息、生生不息。

(二)国家政治共同体:拓展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数字治理空间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中国国家主权为边界、内部各民族成员平等享有权利和平等履行义务的国家政治共同体。数字空间通过延伸各族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的实践场域,为国家政治共同体创造了数字时代继续联合起来的可能。但不容忽视的是,数字空间的开放并未将所有实践主体都纳入其中,部分少数民族群体由于参与意愿较低而往往处于静默缺场状态,同时开放的数字权限不断向技术垄断平台倾斜,多元化的中心转移使数字治理面临着“再中心化”的去民主性危机。由此,我们需要防范“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失衡风险,进一步拓展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的数字治理空间,使各族人民能始终处于主体地位而构成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真正联合。

一是提升治理主体的数字公民意识,促进各族人民的数字权利觉醒,推动人民自觉进驻数字治理空间。需要培养各族人民的数字公民意识,强化各族人民的数字公民身份认同,使其能充分遵循数字空间的技术规则和制度要求,依法参与数字化公共事务治理,积极践行数字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完善数字民主程序,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为各族人民设置数字治理的空间席位。将公民参与逻辑写入平台型政府的开发系统,改进关涉国计民生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程序设计,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民主治理环节,把各族民众都作为治理主体的重要一员全部纳入其中,推进各民族与政府、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社会组织等主体一起进行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使其能够借助统一的数字公民身份有效进行意见表达、直接对话及参与协商,构建多元协同参与的数字治理共同体。三是加强数字空间立法,提升数字权利保障法治化水平,规范参与数字治理的空间秩序。合理设定数字权力与数字权利的行使边界,将平台企业的数字权力纳入法治框架内运行,防止隐形权力对数字人权的侵蚀。健全数字化民族诉求表达制度,既要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数字生存权、数字自由权、数字人格权等基本权利,又要避免因少数民族身份带来的超国民待遇问题,从法律规范和宪法制度上赋予各族人民以数字公民的同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总之,我们需要把国家政治共同体建立在各族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空间叙事之上,维护数字空间正义,尊重各民族公共意志,以数字治理的直接参与模式代替过去以大众媒体为中介的间接参与模式,为原本处于信息资源流通末端的多数群体开辟更加公平可及的表意空间,通过普适性的数字公民身份链接与确证共同体成员身份的民主权利,使持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个体在去集权化、去等级化、去属地化的数字空间中实现最大程度的凝聚。

(三)经济利益共同体:塑造各民族互利共享的数字生产空间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团结合作、共同创造、相互分享、协同发展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数字生产空间是中华民族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数字化发展空间,是对中华民族经济生产关系的数字化反映。数字时代,劳动技术的智能化开辟了社会生产活动的虚拟空间,开始跨越机会不平等、使用不平等的“数字鸿沟”,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利益关系向更深层次的数字生产空间延伸。然而,当前“数字鸿沟”不仅还未得到彻底消除,反而进一步衍生出“数据鸿沟”,加剧了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之间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等。对此,亟须进一步弥合横亘在不同生产区域、不同产业领域间的壁垒与沟壑,重建各族民众互利共享的数字生产空间,为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建设发展打造新的数字化场域。

一方面,破除“数字鸿沟”,优化空间发展格局,塑造互惠互利的数字生产空间。把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起来对新型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进行合理布局,系统推进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优势技术供给尤其是对民族地区、偏远地区的支持,推进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演进升级,为数字生产提供全覆盖的空间支持。同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有针对地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数字化发展政策,推动各地区不同发展优势相互结合,拓展民族地区农业、文化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等特色产业的数字化发展场域,使数字经济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促进不同地区经济活动的空间关联性不断加强,形成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优势互补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另一方面,破除“数据鸿沟”,解决数据垄断问题,打造资源共享的数字生产空间。数字时代,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需要将其作为核心战略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构建共建共享共益的开源数据集成平台,建立各族人民从事生产劳动的数据资源共享复用机制,加大数字平台数据开放力度,以多平台联动协作助推经济利益共同体建设的生产空间更新。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机制,消除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竞争和行业垄断现象,促进数据要素在不同区域平滑流动的同时,更多地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克服资本逐利逻辑驱动下民族地区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优化数据资源分配政策,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注重倾斜性照顾少数民族中相对贫困的群体,确保数字生产空间中的劳动正义和红利共享。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改善经济空间格局的非均衡性问题,破除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的空间区隔,发挥数字空间一体化发展优势,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数字经济生产关系,继续为经济利益共同体的福祉共享与价值增值提供新的生长线。

(四)精神文化共同体:形塑多元文化交融的数字文明空间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精神文化共同体。作为难以全面目睹和直观感触的精神存在形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象范本逐渐在数字空间中具象为可视化的精神文化实体。然而,在数字文明时代,手工技艺、庆典仪式、民族习俗等传统文化却逐渐淡出大众视野,在一定程度上销蚀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长根脉。因此,我们要立足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文明,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涵表征鲜活地镌刻在现代文明的空间面向上,建立中华民族数字象征的体系化立意表达,使精神文化共同体通过数字文明的空间载体得到多维度显形。

一方面,拟制中华民族文化象征,构建中华文化符号载体,以有形的象征空间承载无形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各民族优秀文化进行提炼、升华与共化,深度挖掘与共同体具有隐喻关联的建筑物、服饰、食物、器具、工具等物质文化符号,舞蹈、戏剧、剪纸、书画、音乐等精神文化符号,以及节日、仪式、典礼、习俗等行为文化符号,打造代表中华文明的鲜明标识,为以意识形态存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寄托载体。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把受制于原始场景和存储条件的民族符号转化为可永久贮藏于文明空间的数字藏品,“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14]286,使数字文化符号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表达的象征和意义展演的载体。另一方面,拓展数字技术的场景应用,拟建多元文化互动交融的空间,营造群众具身体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象景观。立足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囊括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在内的扩展现实等多种技术,打造全景感知的数字孪生空间与数字原生社区,构建映射各民族物理空间并超越碎片化物理形态的一体式文化体验空间。同时,利用语音交互、手势交互、视觉交互、脑机接口、感知交互等人机自然交互技术,对体验者从眼睛、耳朵、肢体、皮肤到鼻子、大脑,乃至思维意识、情感认知、灵魂体验等进行全感官浸涤,使置身不同文化背景的各族人民可以具身领略其他民族的风土人情、传统民俗、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让中华文化通过实物实景实事得到充分展现、直抵人心”[15]。概言之,我们需要提炼更多的共同文化符号,以进一步支撑精神文化共同体的平面叙述向立体展现的空间升维,通过构筑全时、全景、全息、全感的文化交流与文明共享空间,为抽象的精神文化共同体赋能、赋义、赋形,推动构建多元文化一体交融的数字文明新形态。

(五)社会生活共同体:打造族际关系和美的数字交往空间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新兴技术融入人间烟火,数字空间开始压缩各族人民语言交流、情感交往、心灵沟通的时空秩序,成为大流动大融居空间互嵌背景下物理身体交往的有益补充和理性超越。然而,数字空间的社会交往却日渐趋向组织化、部落化、标签化的社群聚类,由不同价值观念、个性特征、职业性质、地域文化等集结而成的即时性虚拟社群不断演变为封闭排他的网络圈群,但这种以共性标签简单组拼的临时圈群却并不具备真正共同体的稳定结构和实质意义。对此,我们必须跨越圈层化的人际交往隔阂,重构各民族互嵌式的社会关系结构,把社会生活共同体打造为族际关系和美的数字化空间形态。

一方面,打破群体分化的圈层壁垒,重构多民族互嵌式交往空间结构。权威数字媒体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载体,要结合圈层文化的独特爱好和审美情趣创新信息传播方式,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送“入圈”,正确引导各族网民打破圈层固有思维模式,鼓励其大胆走出“舒适圈”和“安全区”,令其不但能理智“进圈”、理性“在圈”,更能勇于“破圈”、主动“出圈”、积极“扩圈”。同时,立足各圈层之间相互联系的契合点,运用贴近群众的“圈层语言”设置话题、传播话题、引导话题,推进不同圈层之间的信息流通、资源交换及交往互动,进而把各类脱域圈层真正纳入数字社会生活交往圈,以互惠互存、兼收并蓄、开放包容的“圈层共同体”[16]取代层级化、差异化、封闭化的圈群,重构有“圈”但无“壁”的互嵌式交往空间结构。另一方面,改善疏离的族际社会关系,构建和谐融洽的数字交往空间。数字社会以族别为标签的“圈地运动”日益加剧了少数民族群众与邻里社区乃至主流社会的隔离,因此必须回归地理单元的自然空间,打造现实社会与数字社会相融合的“两栖生活”,利用数字空间的超时空优势淡化各民族在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空间区隔,通过打造“因材施教”的线上学习课堂,搭建“隔屏不隔爱”的线上互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线上娱乐活动等,筑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云上空间”,推动原子化离散型社会过渡为相互渗透和彼此联结的多民族互嵌式社会。简而言之,我们需要走出数字交往的圈层化困境,依托数字空间的脱域交往,从物理身体的嵌入走向情感心灵的融入,从民族互嵌式社区走向互嵌式社会,在相隔弹指之间抚平伤痛、分享喜悦、互通情谊,促成“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状态。

四、结 语

数字时代,数字技术与物质空间的交互耦合引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场域的解构与重构。在以物质空间为中心的数字化进程中,多民族的分居场域开始生产出碎片化的虚拟互动空间,而随着物质空间数字化的不断演化发展,这些碎片化的虚拟空间正逐渐接合成全新的数字空间,开始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内核与结构形态。从空间数字化到数字空间化进程中,空间数字化的抽象情境正愈发数字化为空间存在,平面叙事的线性经验存在日臻转化为空间记叙的体验性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抽象意识开始被更多具化为可感可知的价值实体,不断实现属性强化、主体赋权、价值增值、表征显现及结构进阶。在回溯空间变迁历史、洞悉现实转向中展望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以数字空间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始终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数字空间中的主动性地位,把数字空间构筑为历史命运共同体、国家政治共同体、经济利益共同体、精神文化共同体、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全新发展空间。相信在物质空间与数字空间的相互印证下,无论哪一个民族的民众都能在患难与共的历史记忆、情感交融的现实体验、美美与共的未来憧憬中彻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真意涵,自觉把作为各民族成员的“小我”与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大我”融合起来,实现生命个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全体的命运与共、生死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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