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价值的保值与增值

2024-06-10 11:14张煜
北京文化创意 2024年2期
关键词:电影改编国产电影网络小说

摘要:自2001年网络小说IP与电影实现初次媒介联姻,两者的改编实践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其间,不乏高质量、高口碑、高票房的作品,助推中国电影类型的多样化以及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化。然而,现阶段的电影改编在IP价值的转化中,依旧存在着资本驱动、创作偏差、营销失策以及受众失判的困境。因此,本文认为尊重网络小说价值内涵、遵循电影艺术创作规律、关注文本受众情感联结、重视改编作品审美表达,会是解决上述困境,推动网络小说IP保值与增值的可行趋势。

关键词:国产电影 网络小说 IP价值 电影改编

一、方兴未艾的网络小说电影改编

2001年,改编自《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同名电影登上大银幕,正式拉开了网络小说电影改编的序幕。自此,电影改编逐渐成为网络小说文本版权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2002至2009年,正处于探索阶段的网络小说电影改编也有过不少的尝试,如《谈谈心恋恋爱》《意乱情迷》《请将我遗忘》《PK.COM.CN》《恋爱前规则》等,但并未出现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网络小说改编电影。直至2010年,网络小说的电影改编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井喷”状态。2010年,张艺谋执导的《山楂树之恋》上映,以1.45亿票房刷新了内地文艺片票房的纪录。次年,《失恋33天》作为一部成本不足千万的小成本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打败同档期的好莱坞大片《丁丁历险记》《钢甲铁拳》《惊天战神》,最终以3.5亿票房完美收官。2013年,怀旧、校园、青春、爱情的主题在电影市场弥漫,随之带来了一批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青春爱情题材电影,且都收获了不错的票房成绩。这无疑加速了网络小说改编的热潮。

网络小说改编在电影行业显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激发了行业对网络小说版权价值的重视,并将其冠以“IP(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一词。一时间,行业内聚焦IP内容的潜在市场属性,掀起了一股IP版权抢购、囤积以及开发的热潮。2015至2017三年间,更是涌现出20余部经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国产电影,贡献票房收益超过了80亿人民币。①此后,网络小说电影改编的热潮逐渐趋于平稳,但每年依旧可以看到改编作品的出现,譬如《赤狐书生》《最好的我们》《诛仙1》《少年的你》《暗恋·橘生淮南》等。

二、电影改编中网络小说IP价值转化面临的困境

国产电影对网络小说IP的改编已逾二十年。这期间不乏口碑與票房双丰收的作品,助力着中国电影类型的多样化以及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化。然而,也存在口碑遭遇危机的改编作品。改编市场火爆的背后是市场带动下的改编实践的急速进行。以网络为呈现传播媒介的网络小说附带着可识别的商业属性,吸引着市场资本的投入,进而带动电影资源形成滚雪球效应,不断追加新文本的商业属性使相应作品的利润更大化。这股被视为“闪现良机”的改编热潮,缺乏系统生产理路和改编逻辑的支持。市场思维始终贯穿于改编之中,并左右着其中所有的目标制定、判断导向及行为操作。如此往复,一味追求快速的资本变现,将电影改编行为视为简单的生产行为,不仅可能影响原IP价值的转化,更可能造成IP价值的贬值。

就IP改编而言,行业内外一直处于两难抉择:一方面大量高票房低口碑的改编作品,致使观众面对改编作品望而却步,“IP失效”“IP泡沫”言论出现;而另一方面,对IP的改编并未停止,行业内依旧在不停地探索和实践。其实,对IP改编的悲观态度并不针对网络IP,也不是针对IP改编,而是针对那些当改编热潮趋于平稳之后,依旧进行简单、粗略变现的IP改编项目。目前,在网络小说IP电影改编的实践中存在许多现实困境,这些困境需要被正视。

(一)资本驱动下的生产简单

文化生产以精神生产为核心,以物质为客观载体,在流通和使用中实现其价值。文化生产不同于简单的物质生产,更无法单纯以物质生产的逻辑加以诠释。而资本误区的核心恰恰来源于在改编过程中,将资本认知简单类同于物质生产,以致于对资本的理解呈现理想化和简单化的特征。

其一,将生产的资本累积等同于最终的利润转化。资本是累积的劳动,物所能转化的价值来自于生产所累积的资本。但资本是否能实现理想转化是值得商榷的。庞巴维克提出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的概念,认为主观价值强调具体财货对物主的重要性,而客观价值则指代财货所具备的客观能力。①任何商品都是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的统一,而文化商品的价值产出往往来自于主观价值。由此,文化商品在生产和流通中的转化情况愈加难以确定。“IP+流量元素”是如今最常见的为网络小说IP改编项目快速加值的方式。改编项目往往以流量和人气为标准选择参与演员,以奇观和特效为标准选择视觉呈现,以热门和流行为标准选择改编的作品,通过增加流量元素来吸引大众关注和消费。改编者会试图通过资本的不断叠加实现最终价值的最大化,并牢牢把握资本的累积,然而却忽略了资本累积与价值转化的不确定关系。资本的累积要靠投资的过程。它是透过继承而移转的,而资本所能获利的大小则取决于其拥有者的理财置业能力和时机。资本堆叠确实可能扩大项目的体量,让项目在短时间内赢得大量的关注,但同时,转化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加剧项目的风险性。

其二,延续物质生产的资本逻辑。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资本逻辑”,即无限追求资本的增殖,不断地把剩余价值资本化。而资本增殖的内在驱动机制则必然构建“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②马克思揭示了资本家一味追求价值产出,盲目生产所带来的生态危机。其利润背后所暗含的是对生产资料的肆意索取及废弃。反观网络小说IP转化现状,有些项目开发以单次改编行为所带来的价值回报作为最终目的。改编行为被操作为一个简单的资本逻辑,而网络小说IP文本仅仅被当成生产资料。资本拥有者在商业思维下追求价值回报,陷入唯经济主义的误区,只看到经济利益,追求即时、单次的利润变现,忽视文化生产的特殊性,将IP文本作为生产资料进行简单开发,这是现实困境之一。由此逻辑所带来的是IP被低质量开发、原文本贬值、受众情绪资本逐渐殆尽,最终造成IP改编生态圈的危机。其中需要了解的是,传统资本逻辑下的开发模式并不适合指导IP的转化行为。IP文本也不等同于物质生产中的消耗材料,是具有可循环以及持续开发的价值的。

(二)多方牵制下的创作偏差

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③改编行为作为中介勾连起不同的场域空间。自网络小说投入电影作品的创作,原文本和新文本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而彼此借势和作用的目的更是加剧了这种模糊。最终,逐渐丧失自主性的电影生产场域,随之显现出自身的创作误区。

其一,迁就网络小说原著读者,电影创作陷入原著困境。如今,国内外的改编研究者大多强调改编行为的再创造,已然鲜少强调对原作的完全忠实。新旧文本之间的比较在所难免,小说原作仅被看作是电影改编的素材和来源,这给予了改编行为更大的空间。然而,如今网络小说改编项目中,商业属性的借势动机尤为明显。网络小说IP的市场价值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改编行为者,推动着IP项目的开发。为了保证IP商业价值的转化,行为者们不得不选择握紧原文本以维系与原文本读者的联系。“忠实”成为指导改编行为和评判改编作品的金科玉律。如此一来,急功近利的行为者便忽视了IP改编过程中两组重要的差异关系。首先,忽视了小说和电影作品的天然媒介差异。两者本分属不同的艺术门类,存在着天然的差异,也遵循着各自的创作规律。小说以语言作为载体,传达文本所呈现的内容,依托读者的头脑想象将抽象的文字转化成具象化的呈现。而电影作为一个复合型的艺术形式,主要借助视听呈现、演员表演等来传递文本信息,给观众以直接的感官刺激。将改编行为对等为照搬嫁接,显然忽视了媒介差异性。一方面,电影作品不可能完全重现小说的内容;另一方面,完全重现对改编行为是否具有意义也值得商榷。因此,两者在改编的过程中是需要进行一系列适应性的转变的。譬如在文本的篇幅上、在内容的调整上、在幻想化文本的表现上等。其次,忽视了网络小说和电影作品的潜在文化差异。起初的网络作品,主要用以互联网交流而让网虫们解馋,既不希冀编剧或出版商的认可,也无需社会权力话语的首肯。网络平台主要作为一个提供给特定群体,供其自由抒发、野性生长的场域。各种非主流的、个性化的文化通过小说的形式生长、传播在这个空间当中。网络小说的创作天然就呈现出一种鲜明的亚文化标签。而电影作为一个相对主流的媒介,面对着更为广大的主流受众。小说文本在改编中就需要适应性地完成一个相对大众化和主流化的过程,以达到原小说网生文化内涵与电影文本主流文化需求的平衡关系。盲目以忠实为标准的改编行为,忽视了新旧文本的媒介和文本差异性,两者尚处在一个失衡的状态,最终自然无法得到原文本粉丝的认同。譬如《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其原文来自张嘉佳在微博上发表的系列“睡前故事”。小说存在大量感悟式的作者自述,故事真实、短小精炼,且并没有跌宕起伏、极具戏剧化的情节。影版保留了小说中的部分自述,企图引起读者的共鸣。然而原本抚慰人心的鸡汤式文字,在电影中出现却引起了大量观众的吐槽,最终起到了反效果。

其二,迎合观影大众,电影创作被市场影响。文本的商业性与审美性本就是电影作品一体共存的两个属性。然而伴随着IP商业属性的愈加凸显,电影改编中审美性和商业性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市场始终引导着改编对象的选择、改编行为的走向以及改编作品的呈现。

基于对大众市场的考量,改编行为者通常会选择时下最热门类型进行改编,并选择最有人气的IP文本作为改编的对象。例如《鬼吹灯》原本,除已上映的《九层妖塔》《鬼吹灯之寻龙诀》《云南虫谷》之外,还有非行执导的《鬼吹灯》三部曲电影的另外两部、徐克执导的《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以及预计筹拍的《寻龙诀之黄金帝国》。此外,它们还会选择最有观众缘的演员出演,会选择大众最喜爱的呈现方式、大众最适应的接收方法去创作。诚然,改编时应考虑到大众喜好,但为迎合市场而完全失去自身创作的相对独立性却是真正的创作误区。电影市场的同质化和电影作品的低质量便可能随之而来。

2016年,《摆渡人》由原著作者担任导演和编剧,王家卫担任监制和制片人,梁朝伟、李宇春等明星出演,最终票房上不敌相似档期的《情圣》,豆瓣评分超过四成用户投出一星;反观2019年,由曾国祥团队制作,极具人气的新生代演员周冬雨、易烊千玺主演的《少年的你》,上映首日便收获1.45亿票房,最终票房15.45亿,豆瓣评分更高至8.4分,参与人次超过72万。从两部电影的对比中可见,一方面,商业属性确实能够为电影作品带来更高的关注度,以及扩大预计收益的体量;另一方面,商业性与审美性共同完成电影作品的构建。即使极具商业属性的电影项目,同样离不开审美性的支撑和维护。忽视电影作品的审美性,试图全然依托市场,以热门商业元素的加值来完成电影作品的构成,显然并非明智之举。而在保持电影创作自主性的同时,适量增加商业元素反而可以事半功倍。

(三)简单沿用下的营销失策

理解市场和顾客的需要和欲望、设计顾客导向的营销战略、构建传递卓越价值的整合营销计划,最终建立盈利性的关系和创造顾客愉悦,这是市场营销过程的简单模型。①简单模型为具体营销提出了几个重点概念和要求,即理解市场,要求进行市场细分,了解项目的营销对象;顾客导向,要求有指向性、有目的性地设计营销方案;整合计划,要求有计划、整体性地完成营销计划;顾客愉悦,要求回归顾客需求,为顾客创造预期价值。从以上要求出发,反观当下不难发现IP改编项目中具体营销上的误区。

其一,项目主体本末倒置,忽视了电影作品本身才是关键。对强调商业属性的网络小说电影改编项目而言,营销自然尤为重要。这些IP项目大多会沿用“高概念”的商业模式。大IP、大导演、大明星、大场面,为电影作品带来更多的可营销点,使得作品一經上线就获得较高的票房收益。营销确实可以在作品上线之前为项目吸引一批观众。但营销只是推动力,上线后的观众维护则需要依托作品本身。作品的呈现效果才是实现顾客满足的根本来源,才是完成营销目标的基础。许多电影作品票房口碑的“高开低走”便是专注营销却没有良好的产品支持所导致的结果。

其二,电影作品营销规划中针对性和整体性的缺失。针对性和整体性其实直接关乎于作品营销的成效、项目品牌的构建以及受众观感的体验。一方面,电影市场营销自身就包括一系列的内容,如市场调研、市场预测、销售渠道开拓、销售促销、消费者信息反馈、产品经营销售等。整个过程极具计划性、层次性和完整性。这就要求项目的营销方案需要进行整体性的规划。另一方面,消费者的需要是通过市场提供物才得以满足的。而市场提供的物,所指代的不仅仅是有形商品,还涉及各类无形服务。营销者在进行营销的过程中,并不能忽视消费者对营销活动的体验感受。电影作品营销中确实存在具有通用性的营销方式,以适用于不同的电影项目及观众群,譬如线下路演、明星宣传、物料投放。但千篇一律的营销方式在顾客导向的营销理念中,其预期带来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无差异营销被广泛使用,而差异化营销恰恰是如今所缺失的。提取电影项目的特色、了解目标受众的喜好,来制定有差异、有针对性的营销规划,才能帮助营销发挥其效果的最大化。

其三,正向营销与反向营销的间离。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灵活、主动的新兴消费者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开始积极加入到营销体系当中,推动着自下而上的反向营销模式。反向营销与正向营销共同构成项目的营销体系,以推动项目的发展。然而就目前来看,网络小说IP改编项目的两种营销模式呈现出“各自为营”的状态。营销者和粉丝受众之间缺乏互动和联系。前者按部就班地发布着项目的信息资料、实行着计划中的营销活动,而后者则收集项目的信息进行着各自社群的传播。

天然的分众社群和主动的读者受众让IP文本拥有发展反向营销的天然优势。原文本的情感联结推动着粉丝的涉入性倾向,会让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新文本的营销当中。然而“各自为营”却大大消解了IP的优势。一者,原文本用户需要一定的参与感和互动感来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而“各自为营”则大大降低了这份参与感,让受众体验大打折扣;二者,受众行为需要一定的引导,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优势,而“各自为营”则让受众自给自足,无法使IP优势最大化。

(四)忽视差异下的受众误判

网络小说文本拥有一个相对固定的粉丝群体。而经转化后的电影作品新文本所面对的是一个复合型的受众群体。其不仅包括了原文本的读者用户,还需要面对更大范围内、结构更为复杂的大众群体。两个受众群体存在着相当的差异。因此,项目需要对受众拥有必要的理解和选择。而受众判断的误区正是由其中的不充分理解和不恰当选择所产生的。

其一,受众定位不明确。原小说受众与电影作品受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两者与文本的联结、对新文本的预设结构和观影感知都不相同。许多改编行为者一方面想要满足原文本受众的改编需求,另一方面也想要扩大新文本的受众。然而从客观上来看,想要通过一种改编方式让两者都能够满意是相当困难的,最终往往瞻前顾后、顾此失彼,使两者都无法得到满意,甚至还会失去原文本受众的支持。因此,在项目开始之初便需要明确其主要的受众群体。

其二,定位理解不充分。其具体而言,可拆分为二。

读者向定位,却对原读者受众理解不充分。譬如,《步步惊心》在影版改编之初,改编行动者缺乏对原文本受众的调查和了解,错误估计了他们对文本的期待和理解。影片选择保留“穿越+爱情”的故事亮点,大量删除原著人物。其中,被原著粉津津乐道的“九子夺嫡”也随着八爷、十三爷等重要角色的消失而沦为背景,影版也被批评为仅“披着步步惊心”IP的外衣。最终得不到认可,在口碑和票房上双双失利。若以原文本读者为主要受众定位的项目,在前期则需要对其进行深入且细致的了解,包括演员期待、呈现方式、剧情选择等。试图通过改编团队的主观揣测,很难了解粉丝受众对改编的真正期待。

大众向定位,却忽视受众选择。IP改编项目的受众定位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尤其是当选择改编一部拥有绝对数量受众群体的“超级IP”时,改编行为者就已经或主動或被动地将主要受众定位在原文本的读者上。此时,如果行为者试图大篇幅调整文本,可能会承担巨大的风险,并影响项目的最终价值转化。今何在的长篇小说《悟空传》一直以来都是网络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电影改编者试图拓宽剧情发展,拍摄一部全新的故事,从而获得更多观众的认可和喜爱。因此,影版在角色设计上,虽然悟空、阿紫、天蓬、阿月等原著中的角色都被保留,但对角色的设置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在剧情上与原作更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其选择从花果山复仇,以对抗天命入手来展开故事。然而,大批原著粉并不能接受这样的改编,网络上充斥着铺天盖地的吐槽。这些差评和低分对影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其三,忽视受众媒介跨越中存在的转化率。从承载媒介、内涵文化的差异性分析中,就早已提出通过电影作品来对小说进行完全的重现是不可能的。因此,读者向是指代定位的侧重点,并不代表要完全放弃挖掘潜在受众的可能性。而从受众的角度来看同样如此。跨界受众存在媒介消费的差异性。从原文本到新文本,受众也存在着消耗、不完全的转化率问题。这就代表着即使选择读者向定位,也并不代表可以完全依赖于读者受众。

三、电影改编中网络小说IP价值转化路径探究

拥有互联网基因的“IP”内容,作为一种新的改编文本和新的改编模式进入到电影改编系统当中。在IP体系中,网络小说无疑是其中最大的文本来源。网络小说经过20余年的发展,蕴藏着丰沛的IP价值。其不仅拥有了巨大的IP文本储备,更培养了相当规模的用户群。而这群用户是伴随着互联网长大的一代,如今也成为了电影的核心受众,决定着市场的走向。网络小说IP电影改编方兴未艾,对电影产业将持续产生巨大影响。就目前来看,电影改编尚存在着许多的现实困境,IP价值并未得到最大化的释放。由此,从现实困境和误区出发,去理性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探索IP价值转化的策略与趋势,无论对IP价值的保值与增值,还是对电影市场的发展都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尊重网络小说的价值内涵

在新媒体时代,技术赋权和赋能于亚文化群体,让他们能够有机会和能力进行亚文化的诠释。①网络小说作为一种用以表示亚文化“品位”的客体化呈现。此时,网络小说所代表的亚文化与电影作品所代表的主流文化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抵抗”或者“合作”。

对其而言,亚文化所涉及的价值表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网络小说文本所承载的亚文化特征,推动电影文本的多样性发展。其担负着亚文化主体们无处发泄的欲望和情感,表现出躁动不安、桀骜不驯的态度。其文本显现出不同于主流文化的特殊表达、独特类型和奇观描写。不同于主流文化表达的网络小说文本将给予电影文本多样化类型的可能;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网络小说背后的读者用户。网络小说读者是其发展的动力来源,既是过度的消费者,也是积极的意义生产者,为电影作品提供一批极具能动性的潜在用户。电影作品借由网络小说,可以成为亚文化输出的另一出口,以另一种媒介形式改编原文本,通过满足原受众多样化的体验需求,来挖掘其能动性,并完成网络小说价值转化。由此,在网络小说进行转化时就应该正确认识、挖掘其文本所蕴含的亚文化价值。即使文本在媒介转化上需要经过一定的主流化改编,却仍然需要尊重其自身价值,考量其可供转化的价值内涵。

(二)遵循电影艺术的创作规律

电影是工业与艺术、商品价值与美学价值的一种对立统一物。②艺术性与商业性始终占据在电影创作的两端,创作者努力寻求两者的平衡。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电影项目日益增长的经济效益,应税的商业性被不断强化,天平出现了明显的偏向。这种重视商业、轻视艺术的状态,在IP改编的电影创作中显得尤为明显。拥有一定的自主性才能更好地参与到文化生产当中,并推动着生产过程的专业化。这种严重的偏向其实是一种不正常形态,市场因素闯入电影作品创作的场域之中,肆意抢夺创作主权、干预创作内容,并不利于网络小说IP电影改编的长久发展。此外,即使从纯粹的市场角度来看,产品的质量是经济收益的基础。电影作品的呈现效果直接影响着作品的商业价值。艺术性与商业性两者并不矛盾,同样有着一体两面的商品属性。

因此,电影创作环节需要完成一定的商业祛魅,稍微拉开与市场环节的界限,以尽量保持自身的自主性,同时撇除掉过多的影响因素,减少外在因素的干预,尊重电影自身的创作规律,为电影提供一个专业的、优质的创作环境。

(三)关注文本受众的情感联结

受众的重要性毋庸赘述。网络小说IP项目所要完成的受众任务就是在稳固原文本受众的同时,尽可能多地让潜在受众转化为IP受众。黄钰茗从受众角度出发,提出对忠实受众最为重要的三个关键词:参与感、尊重感以及成就感。①由此发散,首先,网络小说IP项目的质量是扩展受众的基础和保证。其次,增加与受众的接触面,给予丰富的参与感。对大众而言,丰富的双向互动有利于激发其涉入欲望,进而完成身份转变。而对粉丝而言,只有参与感才能带来成就感。再者,倾听受众反馈,给予足够的尊重感。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与受众多样化的交流渠道。受众积极进行反馈,项目方及时回复并认真对待。如此,积极、良性的双向交流才能促进文本的高质量转化。最后,还需要注意受众的关系维护,扩大项目价值。互联网经济是一种长尾经济。同时,IP文本作为文化资源,具有可持续挖掘的价值。因此,积极维护与受众之间的联系,有利于IP的再次生产。

(四)重视改编作品的审美表达

一部优秀电影作品的建构需要经过艺术形式从被表述层面到表述层面、从艺术风格向美学意境逐级提升的完整过程。②而对于IP改编的电影作品来说,则需要对原文本进行润色、提炼、调整,直至最后的升华。这是网络小说IP电影化改编创作所需要完成的过程。

具体而言,一方面,需要完成表征上审美取向的转化。网络小说的创作过程存在一定的开放性和众筹性。网络小说的创作打破了原本封闭的作者创作空间。读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看法。而这些反馈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作者的创作。由此,网络小说创作者的非职业化与网络小说创作过程的开放性,让网络小说具备了一定的“民间”性特征。然而自由、民间的创作模式下所生成的文本可能呈现出一种非完整的、非专业的、通俗化的特征。这与电影作品所希冀呈现的效果是存在差异的。因此,项目在改编中则需要对这些文本进行专业化处理。

而另一方面,则需要完成表达上审美取向的升华。电影在满足观众娱悦体验与艺术享受的基础上,应当完成引导社会的思想取向、传播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增强大众的集体认同的历史使命。③虽然并非每一部电影都必须具有如此高的主题立意,但作品所展现的价值意涵是无法回避的。网络小说IP拥有大量的忠实读者,集聚着较大的影响力。由此,改编过程的核心价值掌握和价值理念引导自然成为改编行为者需要思考的课题。

四、结语

网络小说IP的电影改编在经过探索期、高峰期后已步入平稳期,到今天已经走过了二十年。不可否认,网络小说已成为这个网络时代下电影文本的重要来源之一。改编行为者应该意识到,IP改编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网络小说是立足于精神价值的文化资源,具有可循环的生产属性。理想的改编是以价值转化为目标,寻找原小說文本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和文本价值,努力实现其价值的可持续转化。而市场思维强势引导下的经典IP速成化影响了这些IP可持续开发的价值。粗暴的IP开发只会造成IP价值的迅速贬值。④改编者应该尽量延长好IP的生命力,以“诚意之作”实现网络小说IP的增值和保值。当然,伴随着市场资本的加持、版权模式的成熟、渠道平台的协作,相信发展中的改编实践会推动改编市场从“大数量”转变为“高质量”。而精品化、优质化、专业化则会是网络小说IP电影改编的必然趋势。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规划课题“双元视域下中国影视学科专业硕士多维共振培养路径研究”(编号:2023SCG024)、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中国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价值构建与转化策略”(编号: RWSK20210416)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

张煜,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电影管理、网络媒体

(责任编辑:谷儒楠)

Abstract: It has been twenty years since the first film adaptation of online novel IP in 2001. During this period, there were many high-quality, high reputation and high box office productions that helped diversify and promote the marketization of the Chinese films. However, capital dominance, creation errors, marketing missteps and audience misjudgments still cast a shadow on IP value transformation during the process of film adaptation. Therefore,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it will be a feasible trend out of the existing mistakes to respect the value of online novels, follow the rules of films and TV productions, focus on the emotional connections of audiences as well as attach importance to aesthetic expression of adapta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preservation and appreciation of online novel IP.

Key Words: Chinese Films, Online Novels, IP Value, Film Adaptation

① 根據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2015至2017年,《鬼吹灯之寻龙诀》《盗墓笔记》《九层妖塔》《微微一笑很倾城》《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悟空传》《心理罪》《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何以笙箫默》等26部网络小说改编电影所累积票房逾80亿人民币。

① 庞巴维克(1997)。《资本实证论》(陈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② 许彦(2017)。《<资本论>思想、原理及其当代价值》。成都:西南财大出版社。

③ 皮埃尔·布尔迪厄,华康德(1998)。《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① 菲利普·科特勒,加里·阿姆斯特朗(2015)。《市场营销:原理与实践》(楼尊译)。北京: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

① 杨小柳(2018)。“亚文化资本”:新媒体时代青年亚文化的一种解释。《中国青年研究》,(09),91-98。

② 尹鸿(2007)。《当代电影艺术导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① 黄钰茗(2015)。《粉丝经济学》。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②③ 贾磊磊(2015)。《电影学的方法与范式》。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④ 尹鸿,王旭东,陈洪伟(2015)。IP转换兴起的原因、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当代电影》,(0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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