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华,张锐豪
(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产业兴旺是总要求之一。自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鼓舞,农民收入出现较快增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细碎化、农业生产低效化问题暴露出来。因此寻找一条破除旧有土地政策弊端的新的农地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200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土地流转与集约用地政策,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2014 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印发,《意见》提出要实现“三权”分置,引导土地有序流转。2021 年1 月26 日,农业农村部一号令颁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土地流转的各主体提供了具体实操依据。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支持下,全国目前耕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5.55 亿亩,约占确权承包地面积的37%。”[2]土地流转政策的深入推进为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推力。土地流转一方面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民流转土地的收入,另一方面又促使无力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农民主动放弃经营权向农业产业兴旺区域流动,形成的推力使多民族省份产生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产业兴旺区聚集的现象,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市场规模的扩张和劳务关系的健全将庞大的劳动力从小家庭中释放出来”[3],本文分析的“羊街现象”就是突出案例。
近年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受到学界的重视,研究维度多,在研究方法上突出定量研究,聚焦“城—乡”和“城—城”流动,民族社会学方面的成果丰富。既有研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研究中多使用全国人口流动数据进行整体分析,相对缺乏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个案的深度考察;第二,既有研究基本聚焦少数民族人口的“城—乡”或“城—城”流动,尚未关注到乡村振兴背景下其在“乡—乡”之间的流动现象;第三,大多采用数据集合的定量分析,对多民族地区人口流动的样貌进行描述,较少对其人口流动的底层逻辑进行探究。在学界研究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滇南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典型案例——“羊街现象”的调查研究,试图聚焦于两个问题的讨论,其一是描述滇南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基本样态,对其“乡—乡”流动的特征进行分析;其二是对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问题的底层逻辑进行研究,即从流动的底层逻辑层面对促进“乡—乡”之间流动的利益机制进行阐释,以论证流动的驱动和稳定因素。两个问题之间具有递进逻辑,由表及里,力求将研究从表象引至深入。本文以地处滇南地区建水县城乡结合部的羊街这一人口流入规模较大的流入地为调查点,通过研究揭示乡村振兴背景下滇南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特征、利益机制,分析流动产生的积极影响,并为基层政府治理提出建议。
云南省红河彝族哈尼族自治州的建水县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业产业较为兴旺的县之一。羊街村位于建水县城东南十公里处,因其优越的气温和土壤等自然条件,被誉为农业的“黄金地”,是全国葡萄最早熟产地。建水充足的阳光和四季少有自然灾害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吸引了不少浙江等外省种植大户纷至沓来。从2012 年开始,大批浙江人来到羊街村及其周边村落向农户流转土地,投资建园种植早熟葡萄。目前建水县土地流转面积约22.4 万亩,其中40%以上用于种植葡萄。羊街村所在南庄镇通过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共流转土地8.02万亩种植葡萄。葡萄产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当地用工紧缺问题,负责招聘民工的“工头”前往红河以南的“边五县”招聘民工。于是,红河以南经济发展水平迟滞于建水县的元阳、金平、红河、绿春、屏边“边五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陆续流动到羊街及附近村落葡萄园为投资商打工,具体工作包括葡萄的种植、修剪、疏果、采摘、除草等。根据不完全统计,在春秋季节的羊街流入民工一般在几千人,采摘季节则在两万人以上,有时达三万多人。每天清晨五点左右,羊街村及其四周村落开始喧闹起来,民工们从各条街巷朝羊街中心的十字街口聚集,他们均背着一个用装大米的塑料口袋改制的双肩袋,里面装着午饭,沿街排成长长的队,称为“站工”。工头开着面包车来这里讨价还价地“点工”,然后将民工送到葡萄园务工,热闹非凡,形成街景。此即滇南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羊街现象”。
第一,少数民族妇女占比高、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羊街现象”中滇南农村流动人口主要指从滇南“边五县”流出至羊街村及周边村落为葡萄种植园老板做零工的民工,他们的族属基本是哈尼族和彝族,多身着民族服装,操民族语言,其中大多数可以使用汉语交流。羊街流动人口的性别结构以女性为主,女性占比在90%左右,这是因为葡萄产业对女工的用工需求较多,修剪、疏果、采摘、套袋、装箱都是很细致的活,最适合女工来做。流入羊街的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呈中年化,集中在30岁至50岁年龄段,少量人口的年龄在50岁至60岁之间。羊街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
第二,由红河南岸的“边五县”向红河北岸的建水县流动。流入羊街打工的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来自红河南岸的“边五县”。滇南的“边五县”是指红河县、绿春县、元阳县、屏边苗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边五县”在行政区划上都属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五县都位于红河南岸,经济发展迟滞于红河北岸的建水、个旧、开远、石屏等八县(市);明清时期这些县域都曾属于临安府管辖,对临安府府治建水有认同和归属感。红河州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均衡性,红河以北的县(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育程度、城市化水平都远远高于红河南岸的边五县。根据建水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羊街村所在南庄镇因工作就业流入的人口为2 147人①来源于作者向红河州统计局申请所得建水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与调研组实地探访数据大致相同。流入羊街的人口是从乡到乡的流动,滇南人口流动呈现出“乡—乡”流动特征。
第三,从传统农业向技术含量高、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流动。滇南的“边五县”在脱贫出列之前具有“山、边、少、穷”等特征,“山”是指五县均为山区或半山区,如绿春县县城就建在山顶上,被称为“山上之城”。“边”是指五县都地处边远,或属于边境县,或临近边境地区,属于交通末梢,如金平县位于红河州南部,与越南的2省5县接壤,边境线长达502公里,县城驻地距离省会城市昆明477 公里。“穷”是对滇南“边五县”在脱贫之前的经济社会欠发达状况的总体描述。“少”是指“边五县”均属于民族聚居区和交错杂居区,主要以哈尼族、彝族、苗族、瑶族、傣族为多。屏边县、金平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分别达67.5%、85.6%、88%、97.32%、94.81%。五县基本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以水稻、苞谷、薯类、豆类为主要农作物,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还较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红河以北的县(市)。流入羊街打工的民工从传统农作物种植转向高经济价值的葡萄产业务工,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流动,从过去基本能够解决温饱的生存状态迈向能够有积蓄的收入水平。
第四,流动时间长,自主自愿,长期居留,居住环境简陋。流入羊街打工的少数民族人口具有流动时间长,自主自愿流动,有长期居留意愿的特征。从历时性讲,“边五县”流动民工从2012 年前后就陆续流入羊街,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 月初已经达3万多人。他们主要租住在羊街村、田心村和干龙潭村等离羊街集市较近的自然村,一律租村民的棚户屋居住,房租基本是每月200元。羊街村和周围几个村落许多的农户在高大的别墅院内或巷道空地搭建多间临时性棚屋租给民工,棚户区内建有简易的厕所和洗浴间,各间租屋安有水电表,每间租屋大约四五平方米,几间甚至十来间连成一排,屋内安置一张简陋的床铺,放着必要的炊具和电炉,有一个小窗户,无抽油烟机,无空调设备,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有的民工一人住一间,有的是两三位亲友合租一间稍大点的房屋。调查组采访的多位民工有来羊街四五年的,也有五六年的,都打算继续干下去。
探寻滇南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底层逻辑,不难发现产业吸附、利益驱动是该地人口流动的驱动力。所谓利益,“就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客观需求”[4]。对于流动人口来说,驱动其流动的关键因素是对经济利益的渴望和追求。建水县的“羊街现象”是数万流动人口聚集在以羊街为中心的葡萄产业园区务工的现象,其本质是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单个流动人口的经济利益不断膨胀逐步统合成一个以“羊街”为核心的利益集合。经济利益是羊街流动人口整体利益建构的原生性力量。农业产业发展所形成的吸附力和带来的经济利益驱使滇南少数民族民工流动至此,利益机制是其行为逻辑,也是底层逻辑。驱动滇南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利益机制可以分为利益识别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利益激励机制与利益联结机制,共同构成了滇南农村人口流动的底层逻辑。
市场经济下对利益的识别等同于对利益市场的识别,可获利市场的发现是驱动人口向外流动的前提。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经济人”行为链条包括从最初对不同行为利益的比较,发现对自己最有利的行为选择,到最终完成对利益的识别。促使羊街流动民工完成对该地经济利益的识别主要通过两种途径。
第一,对土地流转政策利好的识别。将流动人口作为利益主体来看,土地流转政策的全面推进可以从两方面支撑人口流动。一方面,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有助于流动人口存量利益的增加。羊街流动民工未流动前主要以传统土地耕种为主要生产方式,土地被农民视为最基本的收入来源,是农民所固有的存量利益。但“边五县”土地以梯田为主,坡度大,细碎化严重,不利于规模化农业生产,将土地流转出去貌似使农民丧失了既得利益,实际上有偿的土地流转未尝不是一种新的增收方式,农村土地流转反而巩固了土地的“现存利益”[5]。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又为农民带来潜在的增量利益,首先土地流转促使人地分离,解放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劳动力市场饱和的状态下,为有效增收,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寻找利益窗口——向外流动。同时,土地流转重新整合土地资源,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与产业化发展催生对劳动力的用工需求,而这又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诉求不谋而合。根据羊街村所属南庄镇的统计资料,南庄镇为种植葡萄流转土地共8.02 万亩。“目前浙江来的葡萄种植公司有500多个,少的有几十亩,大的有几百亩。”(LGW,男,干龙潭村党总支书记)葡萄企业大量涌入羊街村及附近村落流转土地种植葡萄,产生了用工荒问题。农民增收的渴望与羊街葡萄产业兴旺带来的用工需求不断增长成为滇南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驱动因素。
第二,市场掮客的桥接作用。“城乡之间生产资料的交互长期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6],市场信息差的存在使少数民族剩余劳动力并不能直接或者说靠个体识别到羊街这个利益市场,信息流动必须依靠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在羊街以“工头”的身份和称呼出现,工头这种市场掮客在整个人口流动以及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桥接作用。“老板告诉工头要多少人,工头直接到元阳那边去拉人。”(ZFL,建水当地司机)“除了技术骨干,额外需要的工人我们开每人每天150元的工资,包给工头去找工人,一般工头在每个工人头上抽取10元左右的中间费。”(CJH,男,汉族,浙江企业老板)为保障葡萄种植的用工需要,企业老板通过联系工头这一中介角色,在事前约定好用工报酬后,由工头负责招聘工人。羊街工头基本是建水当地人,他们熟悉红河州的劳动力资源分布格局,讲一口红河方言也有利于获得民工的信任,工头倾向于到劳动力价格低、剩余劳动力数量多的“边五县”招聘民工。工头在招聘的每个工人工资中抽取一定数额作为自己的劳务费,每天数量较大的用工需求使工头拥有较高的收入,工头作为市场掮客的角色长期稳定下来,在企业和流动人口之间发挥着桥接作用。
利益的分配涉及利益的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效用等规范,而分配的标准也涉及立场、能力、血缘、伦理、公平等标准。每一次的利益分配或许遵循一种原则或许包含多种规范,但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对于农业产业兴旺下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在缺乏公共规制介入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熟人社会网络可能更适应于其现实利益分配需要。在工头数量有限,仅靠中介行为无法满足庞大的用工需求情况下,农村熟人社会的内部网络是促使其异地流动的重要途径。当第一批人口流动到羊街后,收入增长的他们往往会向亲属或同乡提供信息,而原籍地尚未流动的剩余劳动力被高收入吸引,又有熟人引领和担保,一批又一批来到羊街务工。“葡萄园工作很辛苦,但是我们很开心,这里挣得多,我已经来这里六年了,每天下午我在微信上就收到工资。”(LXM,女,哈尼族)“我们是元阳过来的,全部是一个寨子的,大家一起来的,都是寨子里的人介绍过来的。我是跟我妹妹一起来的,我俩住一间房。”(LZY,女,哈尼族)于是,成批的家乡人或亲戚来到以羊街为中心的各村打工。熟人社会网络不仅促进人口流动,还能满足流动人口在心理、社会交往和乡愁等方面的精神需求。
利益识别驱动的内部推力与熟人社会的分配规律尚不足以充分解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逻辑,利益得到识别的同时还必须保障利益能得到有效实现,其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市场构建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首先是“务工机会”的均等化,建水羊街的劳动力市场自由开放,来去自如。任何外来务工人员都能依靠劳动取得收入,获取工作机会的方式是通过晨起“站工”的模式。工头选人的标准源于葡萄产业当时段的工作需求,将之与民工的能力特点进行匹配。“我们是分工干活,懂疏果技术的就去疏果,疏果的工资高点。一般来说在葡萄园里做栽植这类工作的大部分是元阳人,工资相对低一点。红河人肯卖苦力,工作比较辛苦,工资也高一点。”(CJH,男,汉族,浙江企业老板)可见羊街的葡萄产业用工是以工作能力为核心构建了相对公平的利益激励机制。其次是结现激励,即日落“变现”的工资模式。工资是工人付出劳动力的报酬,对工资的分配不应以出身、天赋、道义等为依据,而是做了这件事就是“有权利获得他们的利益的”[7]。任何主体都拥有可以凭借自己较优的“表现”[8],而获得相应分配份额的平等权利。“五六月比较忙,活比较多,我们一天就能拿130、140元,二月份活比较少就可能一天只赚80元。都是现结,纸币、微信转账都可以。”(SJY,男,彝族)“疏果的时候我给工人保底开150元,疏果1串增加1元。现在收果期,包装精英的保底工资是一天拿160 元、170 元,加班可以一天拿到200 多元。”(CJH,男,汉族,浙江企业老板)“我们这里一天就要开出去三百多万的工资。”(LWG,男,彝族,干龙潭村党总支书记)可见当日“变现”的工资模式是对流动民工利益的最好激励,也是促使流动人口稳定下来的重要因素。
“利益均衡和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基于各社会阶层利益协调的价值认同,它不同于衡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平等,它是在市场竞争之上维护共同利益生活的更高的原则。”[9]羊街的利益主体囊括了基层政府、企业、当地村民、流动民工等,众多利益主体混合成一个复杂的利益联结体。其中企业因其拥有资本和管理技术占据中心地位,发挥着动力作用;政府在资本下乡的过程中起到助推角色,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职能服务于各利益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当地人是既得利益者,市场会分配和让渡适当的利益给当地人,葡萄园的一些技能活和工头的角色多由当地人担任;而流动民工是整个利益链条中的基础力量。产业的持续兴旺需要协调统一各方利益,而稳定流动民工是这一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的基础。葡萄园主给基层政府、当地村组织、村民、工头等适当的利益让渡,构建共享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长期兴旺的保障。建水县羊街葡萄产业的发展以共建、共享、共治为目标,通过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其中的协调构建起协调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各利益主体既可以在产业发展中贡献力量又能够共享红利。
目前建水县共种植葡萄10万余亩,年产葡萄16万余吨,年产值高达20多亿元,被誉为“中国早熟优质葡萄第一县”,来自红河州“边五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建水县葡萄种植产业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边五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助力葡萄种植规模化。一亩葡萄从种植到收果需要用工80 人,总面积超10 万亩的葡萄种植用工需求远非当地所能提供,两三万“边五县”民工的流入满足了葡萄企业的用工需求。其次,“边五县”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规模流入倒逼葡萄种植和管理加强组织化。数万人口流入之后企业如何将用工需求同群众务工需求匹配、联结,形成完善的劳务市场和网络,这就要求对葡萄产业进行组织化管理。再次,推动了党建工作方式贴近产业管理需求。建水县将党支部建到合作社,构建“党建+公司+合作社”的协同管理模式,推行党群责任制,每名党员负责联系一片区域内的种植户与农民工,形成“党员+企业+合作社+农民工”多位一体的产业组织化发展模式。最后,“边五县”人口规模流入促进葡萄产业专业化发展。为使葡萄产业向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建水县南庄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积极协调各方,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葡萄栽植、修剪、疏果、包装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成立专家工作站与人才工作站,组织种植能手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技术造就能手,羊街形成了一支3000人组成的“金剪刀疏果队”,助推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还面向全国各地“巡剪”,向外输出技术。
针对羊街流动人口在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建水县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为务工人员开设公交专线。为解决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问题,建水县政府划定羊街小学、施家寨小学、干塘村小学等为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增派师资力量,要求当地村委会签订责任书保障适龄儿童应学尽学,并严格管理,任何辍学或逃学现象都要全力解决。村级组织在村落环境卫生、生活秩序、流动人口登记、租住房管理等方面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改善羊街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南庄镇政府已规划兴建流动人口住房6000余套,目前已有2000余套在落实。
建水葡萄产业发展所推动的“边五县”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明显地改变了滇南地区红河两岸劳动力的空间分布格局,然而却满足了红河北岸建水县葡萄产业的用工需求,提高了红河南岸民工的收入水平。这种空间分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批劳动力从红河南岸“边五县”迁入红河北岸县域,呈现北多南少的人口分布格局;二是滇南流动人口以邻近县际流动为主,即从红河南岸的农村流入红河北岸农村。查阅最近两次人口普查数据,红河南岸即“边五县”的人口在10 年间共减少110 875 人,根据建水县第七次流动人口普查数据,发现2020年建水县534 205总人口中,有100 127人属于流动人口,其中有86 185人为省内流动而来,按流动原因筛选有36 103人为务工输入①来源于作者向红河州统计局申请所得建水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红河南岸“边五县”流动人口向北迁移既减轻了流出地劳动力过剩的就业压力,又满足了红河北岸劳动力紧缺的状况。
“和平时期,人们之所以选择迁移,往往是受经济利益所驱使,从而导致收入水平高的城镇和人均GDP 高的地区更可能成为流入劳动力集中的地区。”[10]就建水羊街葡萄产业务工收入来看,由于采取浮动工资制,普通务工人员在葡萄一个生长季内的最低工资为110 元一天,最高为140~150 元一天,月收入为3 300~4 200 之间。而经过技术培训成为金剪刀队队员后,其日均工资可达500元,最高可达1 000元。2022年建水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 974 元,而葡萄务工者年收入是这一数字的两倍,羊街流动民工通过流动务工实现了经济收入的较大提升。消费水平上,建水县农民人均年消费水平为9 615元,而羊街流动人口每日食品消费30元左右(中午盒饭10元、晚上采购蔬菜肉类20 元左右),每月房租200 元/人,基本的年生活消费达1.3 万余元,农村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羊街吸附了规模较大的少数民族人口在这里长期打工,并因葡萄产业而形成当地村民、浙江老板、“边五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及其他当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互嵌和互动。随着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更加熟练使用汉语,种植葡萄、管理葡萄园的知识和技术不断增长,与葡萄园雇主以及当地村民的关系更加融洽,文化的整合功能逐渐发挥作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会更好地融入当地人之中。此外,浙江人与当地彝族村民以及流动民工之间也在逐渐交融,正如羊街的彝族村民一样,他们也是经几代人的努力之后,逐渐融入建水这一以汉文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圈之中。文化的整合功能将会让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逐渐相互认同,“通过这一过程族际之间的区隔状态得以改善,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有了更加现实的条件”[11],流动人口将会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之中。
归纳上文对滇南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特征、利益机制及影响的调查研究,可以得到以下认识:第一,滇南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羊街现象”属于同一州内不同县际流动,是从红河南岸多县流动到红河北岸一县,表现出滇南农村人口邻近流动的特征;同时,其属于“乡—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不是“乡—城”的流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对“入乡”“乡—乡”人口流动研究的不足,丰富了人口流动的研究案例。第二,乡村产业振兴背景下滇南农村人口流动现象体现出农村人口流动的底层逻辑:土地流转政策助推农村产业兴旺,产业兴旺吸附流动人口,利益机制稳定流动人口。“羊街现象”揭示了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兴旺所带给边疆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新机遇,从而也论证了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流动人口在农村产业聚集性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第三,“羊街现象”说明,畅通城乡要素使之自由平等流通,充分发挥人口要素流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能够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产业化。第四,“羊街现象”启发我们,应转变发展思路,通过滇南城市群建设,打破区域行政分割等来促进人口的双向乃至多向流动,促进经济产业发达县域空间溢出效应的发挥;同时,要积极推进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挥好城镇作为“城尾乡头”的“接点”作用,使之在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充分发挥其具有的支撑作用。第五,要前瞻一些潜在问题并积极思考治理之策。如果流出地的村级组织不能与民工保持稳定的联系,那么长期的外地生活可能会使流动民工对原籍地村级组织产生一定的政治疏离。这些问题都需要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具有前瞻性,增强责任意识,增大人文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活需求和政治参与诉求,两地村级组织及葡萄企业之间要建立稳定的联系,尽量满足流动民工通过线上方式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在村委会选举等基层民主的重要环节能够支持村民准时返乡参加选举,满足政治参与诉求。此外,羊街流动人口的长期居留会增大流入地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村落原本美丽宽敞的人居环境会变得有点儿拥挤,给当地医疗卫生教育资源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提示我们,要加大基层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创新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应以尊重文化和情感关怀为媒介构建情感型治理机制,关爱流动人口的心理情感需求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互帮互助、和谐友爱的情感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