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平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1)
自英国工业革命对历史上长期延续的农业社会形成根本性冲击,并促成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以后,工业社会及其所创造的文明就被世界各国认定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主要表现。工业化及其所创造的农业经济无可比拟的生产力,以及在其推动下形成的城市化、世俗化、民主化和国民教育的普及,逐步成为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指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并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创造了辉煌文明的古老国度来说,由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等方方面面的巨大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变,它的实现不仅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的现代化过程,而且需要所有社会成员的投入与参与。
现代化意味着社会的整体性转型,但这又是以若干具体的机制来实现的。脱离了这些具体机制,现代化就成为了空谈。在对现代化认知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现代化的阐释理论已经相当丰厚的条件下,对这些具体机制的探究不仅必不可少,而且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对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研究和对中国现代化的解释来说都是如此。在这样的具体机制的研究中,社会政治身份机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毕竟,不论是现代化的宏观进程还是具体过程,都是人的活动的产物或结果。而社会中的人又是以其基本社会政治身份所塑造的社会行动者的方式发挥作用的。一个社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身份塑造了社会个体的行为模式,从而对社会现代化过程能否发生和实际的进程皆具有深刻影响。因此,社会政治身份就成为了现代化研究和叙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中国这样一种外源性和后发型现代化进程的解释来说,这样的观察和认知角度更显得重要,在对中国现代化进行完整解释中不可或缺。
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完成了国家整合、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制度构建等一系列基本和重大的任务后,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就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要求,(1)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现代国家建设中的民族问题治理研究”(22JJD810002)的阶段性成果。主动地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以后,党和国家进一步强调了“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并以改革开放来全面推动,从而使中国的现代化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持续推进,促成了中国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并在2010年达到世界的第二位。新时代以来,国家决策层不仅把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而且在党的十九大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发展目标的历史性文化性道义性的表述之后,又在党的二十大上进一步作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部署,把中国的现代化推进到了新的阶段。
中国式现代化这样一个富有内涵的全新论断,尤其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表述,不仅对自己已经形成了富有特色发展模式的现代化作出了准确和权威的论述,而且为进一步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中国式现代化涉及整个国家的建设、发展及民族复兴,因而与过去的现代化尤其是“四个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而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影响也更加深远。简单地说,这是一种具有明确的主体性的现代化。党和国家的所有工作都将围绕着中国式现代化而谋划和布局,整个国家和民族也将在此过程中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论断引发了学术界、理论界广泛而持续的讨论,从而形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研究的又一个高潮。这样的研究不仅涉及制度、人口、文化、价值取向和发展模式等诸多方面,而且将中国今天的现代化与历史上的现代化进程连续起来,涉及中国现代化的整个历史进程,以及与西方现代化的对照和对比。随着这样的讨论持续进行和走向深入,尤其是涉及了中国现代化的具体机制和进程,一个具有底层逻辑意义的问题就被牵扯了出来,即中国现代化的形成、推进和实际成效的取得,均与人口社会政治身份存在着直接和本质的关联。
的确,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内容丰富且长期持续的过程,对于中国现代化的形成、进程及其成果来说,道路选择、制度安排、市场经济、社会构建、文化构建以及发展模式都十分重要,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相关论述。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人的行为的结果,即都是人干出来的。人的因素在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人的现代化的核心又是国民人格的现代转型”。〔2〕一个国家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3〕而且,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形成和推进,都需要将所有国民吸引进来,因而总是伴随着一个社会动员的过程。这样一个底层逻辑上的关联表明,缺乏对人的因素的关注,就无法对中国的现代化作出完整的解释。
然而,社会中需要投入和参与现代化的人并不是抽象的存在物。社会中具体的人如何采取行为,以怎样的方式行为等,皆受到特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社会身份的根本制约。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社会身份并不是欧美国家近年来日渐兴盛的以主观认同为核心的身份(identity),而是由社会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的个体在社会中的人身位置及相应的行为规范意义上的身份(status),前者为主观性身份,后者则是客观性身份。
人类社会在渐进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使个体形成有机的联系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一套涉及所有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渐形成起来。社会成员个体经由这样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确定的人身位置以及相应的行为规范,便成为了社会的身份体系。〔4〕以社会基本机制存在的身份体制,把社会中以人口形式存在的人塑造成为了具体的社会行动者,从而成为能够创造历史的具体的“人”。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社会的身份体制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所塑造的社会行动者也有根本性的区别。从现代化进程出现以来的情形来看,与之发生关联的主要是臣民和国民这样两种在历史演进中具有先后顺序的社会政治身份。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身份,对现代化所能发挥的作用截然不同。
在王朝国家时代的社会结构中,“民”与“君”的关系是基本和主要的结构性关系,社会人口在其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确定的身份,即为臣民身份。这样的臣民身份,也是王朝国家时代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由这样的身份所确定的社会行动者,不仅具有浓厚的人身依附,而且生活在狭小的地域范围内,因而其行为受到了依附性和地域性关系的束缚而缺乏自主和自由,无法在国家范围内自主地支配自己的行为和自由的行动,是被动的社会行动者,无法形成自主性、创造性行动。这样的社会政治身份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形成,适应农业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却与以工业化、市场化为核心的现代化无缘。
王朝国家被民族国家取代的过程中和之后,社会政治结构的“民”与“君”的关系为“民”与“国”的关系取代。〔5〕在其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确定的身份,是为国民身份。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对这样的身份作了宪法性规定,从而将其转变为民族国家的一种体制性的身份。随着国民身份对臣民身份的取代,民族国家得到了国民这样的基础性支撑而逐渐巩固。这样的身份所塑造的行动者,效忠国家、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享有国家保障的权利,因而实现了去依附化和去地域化,能够在国家的范围内乃至在遵守其他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而在其他国家自主地支配自己的行为和自由的活动,实现了行为自主,从而成为了自主的社会行动者。在社会成员都具有这样的身份从而成为自主的社会行动者的情况下,工业化、城市化以及以现代社会取代传统社会的现代化才能够推动并取得成果。
人类的现代化之所以发端于英国及西欧,并以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为开端,就与这里最早以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并塑造了国民这样一种基本的社会身份直接相关。社会人口由臣民转化为国民,拥有了自由的权利和行为自主,因而能够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自主地行为,并以创造性活动谋取自己的利益,从而为社会注入了推动现代化的基础性力量,最终促成了这些国家由传统的农业文明转向现代工业文明,实现了现代化。
中国的现代化之所以迟发并由外部力量所推动,也与中国的社会政治身份的状况直接相关。“十六世纪起中国进入封建社会晚期,在若干手工业部门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这一新的幼芽,一直到鸦片战争前仍然停留在萌芽状态”,〔6〕资本主义经济没有发展起来,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鸦片战争后,先贤们为了自救图存而学习西方,被动地开启了现代化进程。“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是中国现代化的最早启动。”然而,这样的现代化却最终失败了。的确,“洋务运动是一场没有成功的现代化运动”。〔7〕导致这样结果的原因很多,缺乏自主的社会行动者是其中一个基础性的原因。
中国自秦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来进行统治以后,奉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之什·北山》)的国家伦理,逐渐形成了内容丰富的社会政治身份体系。首先,所有人口都在一个体制化的“民”与“君”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形成身份,因而是皇帝的臣民或子民,效忠于皇帝并受到他的庇护。其次,绝大部分人口都生活在村庄、村寨等具体的狭小地域范围内,并在这个狭小空间的社会中通过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具体的身份,成为村庄或村寨的村民或寨民以及家族的族民,在国家体系框架中依附于皇帝,在实际生活中又依附于村庄、村寨和家庭,因而受到了多重束缚。毛泽东在1927年3月写《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时所看到仍然是:“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的“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成为了“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8〕这样的社会政治身份所造就的被动的社会行动者,“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9〕因而不仅无法为现代化提供支持,反而成为现代化的最大障碍。
中国的现代化并非由内部因素所促成,而是鸦片战争后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下不得不作出的选择,具有向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西方国家学习的显著特征,也包括深感传统国家体制造成的束缚并将其推翻而以民族国家体制取而代之的内在冲动。在历史上形成的臣民身份不支持现代化并对其形成阻滞的问题凸显后,对传统的臣民身份进行改造并将其转化或塑造为国民身份的人口国民化进程随之出现。这个过程的形成和不断推进,便是当时人们所说的“造国民”。这样的“造国民”过程,在为现代化创造条件的同时,它本身也成为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国民身份塑造即人口国民化,受到了日本民族国家构建的深刻影响。日本在亚洲率先构建了民族国家,并迅速推动了现代化进程。而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说,“最早也最有效率地铸就了近代国民,这是其国家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10〕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梁启超,看到了国民身份与现代国家的本质联系,“深感中国现代转型所缺乏者并非戊戌变法时致力推行的‘新制度’,而是支撑这些制度的新‘国民’。”〔11〕于是,梁氏便将国民观念引入国内并加以传播。“梁氏当时曾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对这一‘新名词’频繁使用、阐释”,使“国民”成为“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新名词’,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12〕知识界为了唤醒民众的国民意识,还把国民与奴隶对立起来,〔13〕迫使人们作出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
经过这样一个前期准备过程,当辛亥革命终结了最后一个王朝并建立了民族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塑造社会人口身份的结构由“民”与“君”的关系变成了“民”与“国”的关系以后,国民身份的塑造即人口国民化就在新的国家框架下正式开启了。在臣民身份长期存在并发挥着深刻影响的条件下进行的人口国民化,就是要在王朝国家已经终结的情况下,消除臣民身份的影响,在“民”与“国”关系中确立自己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塑造人口个体的国民身份,进而使社会人口从依附关系和地域限制中摆脱出来,效忠国家、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受到国家保护,能够在国家保障下行使权利,自主支配自己的行为,从而成为自主的社会行动者。
这样的“造国民”即人口国民化,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并不是靠主观愿望或宣传和动员就能实现的。其中,通过宣传、动员而对国家体系发生根本变化的现实有所认识,进而唤醒国家意识,主动破除或挣脱历史形成的各种人身束缚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但更需要从国家体系到社会体系变化中形成的力量来共同促进,并且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总而言之,塑造国民身份任务的完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辛亥革命终结了延续数千年的古老王朝,并“以新近的西方模式取代历史悠久的政体”,〔14〕并秉持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而建立中华民国,采用“民国”年号,宣示“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15〕孙中山不仅将辛亥革命“称之为‘国民的革命’”,〔16〕就任临时大总统时也是向国民宣示。〔17〕这一系列根本性的改变不仅以“民”与“国”的关系全面取代了此前的“民”与“君”的关系,而且将国民身份凸显到从未有过的高度,为国民身份的构建奠定了完整的体制基础,随后推行的选举等机制以及国民教育等政策,强有力地推动了人口的国民身份塑造。
五四运动也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发起五四运动的学生,本身就是人口国民化的产物,而且“对中国国民性问题的关注程度,并不亚于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形成过一股强劲的改造国民性思潮”,〔18〕对国民意识的觉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五四兴起的新文化运动,以及工人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19〕更是对国民身份的塑造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国共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国民革命,对人口国民化的进程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孙中山曾把他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称为‘国民革命’,但含义不清,目标也不甚明确。后来,中国共产党人重新提出‘国民革命’口号,并赋予它新的含义”,〔20〕促成了孙中山国民革命观根本的转变。国民革命不仅广泛地传播了国民观念,而且以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革命实践推动了人口的国民身份塑造。
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现代国家体制构建,进一步赋予和充实了国民身份的内涵,切实推进了人口国民化的进程。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全国性的中央政府实际上早已不复存在”,〔21〕但1928年东北易帜“扭转了领土走向分裂的趋势”,〔22〕实现了中国形式上的统一。随后,现代国家的体制机制的构建便在“训政”的名义下全面推进。在孙中山的“《中华民国建国大纲》中,‘国民’身份是构建中华民国国家体制的基石”,〔23〕国民政府据此对政权所作的国民性论述和定位,将社会人口确定为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国民,实现了对国民身份的体制构建。
抗日战争对人口国民化的影响也不容忽略。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陷中国于亡国灭种的危险之中,也以一种外部强刺激的方式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影响。中国人无论是何种身份,都在生死体验中加深了个体与国家关系的认知,并在用“血肉筑起了新的长城”共抗外侮斗争中,形成“人人都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都是中华民国的主人”〔24〕的观念,国民意识在巨大的外部刺激下迅速觉醒,从而对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1946年底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标志着现代国家体制建设进入了孙中山三序建国的宪政阶段,而且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民族国家体制。宪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这就以现代国家宪法的形式,把全部国籍人口都定义为国民,即以国民作为现代国家人口的基本社会政治身份,实现了对延续数千年的臣民身份的彻底否定,标志着近代以来人口国民化的基本完成。至此,国家的全部人口都具有国民这样一个同质性的社会政治身份。
但是,南京政府时期的国家政权,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国民党政权,却“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25〕所以导致其推进的人口国民化缺乏人民性。国民党政权通过宪法规定的国民身份,也无法满足人民日渐高涨的民主意识和国家意识的要求。为了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26〕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最终推翻了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新国家和充满人民性的新国民,最终完成了国民身份的构建,从而为中国近代的人口国民化划上了句号。
经过这样的人口国民化进程,延续数千年的臣民身份逐渐从历史舞台中隐退、淡出,最终被国民身份取而代之。社会成员臣民观念、村寨意识、家族意识日渐淡化,绑在身上束缚其行为自主的各种绳索逐步被破除,中国人、中国国民、中国公民的观念逐渐形成,并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社会成员个体成为自主性社会行动者。在此基础上,现代国家、现代制度、现代工业、现代教育和各种社会组织逐渐地建立起来,先是在中心城市接着便由大城市到小城市再到农村以及由内地向边疆逐渐地扩散、延伸、蔓延。具有全民行动意义的现代化进程随之推进,中国现代化有了全新的面貌。
新中国仍然秉持“主权在民”的国家伦理,采取了民族国家的体制,是典型的民族国家。它与中华民国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彻底改变了旧政权的阶级属性,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全新政权。“主权在民”的原则或国家伦理确定了作为民族之成员的国民的国家主权者地位,因而就必须以一元性国民权利为基础来构建国家的体制机制,从而做实了国民身份在国家体制中的基础性地位。但是,为了突出国家的人民属性,凸显新政权与旧政权的本质区别,所以在对国家和政权属性的论述中皆采取了“人民”概念。“国民”概念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使用以后就不再使用了。〔27〕
然而,“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在表述社会政治生活中人民以个体身份发挥作用的情形时,“公民”概念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取代了“国民”概念。然而,现代国家的公民不同于历史上的城邦公民、城市公民,是为国家的公民。“公民”之“公”表达的是国家属性。因此,这样的国家公民与国民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不过是国民身份采取了“公民”表述而已。〔28〕宪法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最终也要落实到每个国民身上。国民是现代国家的基石的宪政规定和经验原则,在当代中国并没有改变。这就为国民身份对现代化的支持创造了体制性的条件,当然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可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革命后社会以及国家发展道路的探索中,诸多的因素促成或塑造了多种异质性的次级身份,比较突出有几种:一是城乡身份。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加之城乡户籍制度确定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享有不同的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和政治待遇的事实,把“城里人”与“农村人”塑造成为相当长时间内最为有效的社会身份。二是阶级身份。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在“用阶级划分取代血缘辈分等级划分,用阶级组织取代宗族组织,用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取代传统的村落宗族观念”〔29〕的过程中塑造了农村人口的阶级身份,随着阶级斗争的扩大化而从农村走向城市进而遍及全国城乡,所有的干部履历表都必须注明阶级身份。阶级身份也因此成为了一种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三是民族身份。为了维护少数民族权益而确立的民族身份,新中国成立后就一直存在,虽然在发展中也有起伏,但总体上看呈现一种逐渐强化的趋势。在每个中国人的身份证上,民族身份已经成为与性别身份并列的身份。
这些身份本来是在国民身份的基础上形成的次级身份,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却往往更加具体,相关的政策文件中不提国民身份但却有对这些次级身份的待遇规定,因而就更加实在和有效。因此,这些次级身份不仅凌驾于国民身份之上,也具有比国民身份更加强大和有效的功能。本该由国民身份发挥作用的地方或场合,皆由这些异质性的次级身份占据了上风。国民身份则因此而弱化、虚化和边缘化了,自身的面貌也变得晦暗。
这样的国民身份虽然以“公民”概念来表述,但其基础性身份的地位和意义却一步步地弱化、虚化和边缘化了,应有的作用或蕴涵的功能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尤其是其支撑和促进现代化的功能受到了抑制。“四个现代化”在国民经济恢复后就提出来了,但其推进却是步履维艰。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状况,除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僵化所造成的束缚,以及阶级斗争为纲及其政治运动的冲击外,国民身份虚化因而无法使国民这样的自主身份发挥作用,缺乏能动的社会行动者的支持,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或者说,是一种基础性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这样的状况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逐步地但却也是彻底地改变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作出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历史性决定。改革开放由党的中央全会决定,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以及党和国家全部力量的支持,因而成为了当代中国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政治力量。其推进的过程中,得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等政策理念的强力推动,所以便一往无前地强势推进。在此过程中,国民身份在改革开放所促成的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得到了逐步的恢复。这些推动因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改”的因素。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和不断地深入,在对既有体制中不适应发展的环节进行的调整中,长期存在的体制障碍不断被破除,从而使得强势存在的次级身份逐渐淡出,如阶级身份日渐式微后的淡出,城乡二元结构改变后城乡身份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二是“拉”的因素。一系列市场导向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建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中雨后春笋般出现的非国有企业,形成了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成功地把数量庞大的农民从多种束缚中拉出,成为了实际享有国民权利的劳动者;三是“建”的因素。改革开放不断推进过程中的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等制度建设,不仅实实在在地扩大和丰富了国民权利,而且建立和形成了一系列保障国民权利的制度和机制,提升了国民权利的实现程度;四是“醒”的因素。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再加上民众受教育程度普遍且大幅度的提升,社会人口个体的国民意识逐渐觉醒,不仅对自己依法能够享有国民权利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意识,而且主动争取和行使国民权利,从而日渐成为事实上的国民。
上述因素不仅长期存在,而且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所产生的作用也日渐明显,因此便在解除对国民身份的束缚,弱化乃至消除异质化的次级身份对国民身份干扰的同时,强化或突出了国民身份的实际作用,促成了国民身份的持续回归,国民身份在事实上变得越来越有用、越来越活跃,进而从虚置的消极存在变成能动的现实存在,社会人口逐渐转化成为了积极国民。
国民身份回归并转化成为积极国民的过程中,限制、束缚其行为自主的桎梏、枷锁被解除,国民个体因而能够在国家的保护下自主地行为,甚至在海外享有一定的国民权利,从而便成为了遍及全国且数量广大的积极的社会行动者,进而为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基础性的条件或支撑。国家层面的改革开放的制度设计,推出的相关政策,因为有了积极的社会行动者的配合,其蕴涵的功能或效能便能得到有效发挥,进而促进更具活力和能动性的各种体制机制的构建,将改革开放推动现代化的能量充分地释放。这样的一种积极国民与能动体制的结合,还导致了一个更深层次的变化,这就是对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的激活并与之结合。中国在悠久历史中形成了丰富的中华文化,但这样的文化的内容主要是在农耕文明基础上形成,因而与现代化存在张力。在中国现代化推进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现代化受到这样的传统文化束缚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所以招致对传统文化加以否定的态度和声音。但是,在中国建立了现代国家体制,经过改革开放而形成了能动的体制机制,以及国民挣脱了束缚而成为积极国民之后,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吸收的能力就逐步形成并不断增强,从而将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激活,所蕴涵的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迅速释放,并通过积极的国民来加以体现,从而便成为现代化过程中一股深厚且持久的力量,对现代化形成了巨大的推动。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来看,能动的体制、积极的国民、悠久的文化三者的有机结合,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人爱学习、能吃苦、肯钻研、善借鉴、会创造、有韧性、抗击打的特性充分凸显,因而形成了世界范围内无与伦比的发展能力,推动着中国现代化以无可比拟的规模和速度快速地发展,在大幅提升综合国力的同时人民生活得到根本改善,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模式的形成,能动的体制、积极的国民、悠久的文化这三者缺一不可。能动的体制提供的框架和制度环境,积极的国民的能动性力量,对传统文化孕育力量的主动运用,促成了中国的快速发展。对于这样的发展结构来说,积极的国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要是数量众多的人口个体不能以一个国民的向度自主地行为,中国的现代化要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效是难以想象的。
今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要在已经实现的现代化的基础上,使现代化朝着更深入和更高的程度推进,全面提升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水平,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成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国居于世界舞台的中央,并更加有力地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那么,深入的全面的更高水平的现代化,是否还需要继续推进人口国民化,即进一步推进人口的国民身份塑造,以此来配合和助力现代化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与国民身份之间仍然存在着内在和必然的逻辑联系。的确,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现代化已经达成了工业化、城市化,提升识字率,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交通、通讯的便利化等体现现代化一般特征的指标,走过了以追赶西方发达国家为目标的阶段。今天继续推进现代化,必须在现代化已经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实现更加深入、更高水平、更加全面的现代化。一是要根据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波科学技术革命的要求,实现新型工业化,形成强大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地发展;二是要在全面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真正将传统农业社会转化为现代的新型乡村文明,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建;三是要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更具活力的社会机制和更加有效的治理机制,提升社会的活力与和谐程度,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平,塑造更具品质的中国社会;四是在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国家间的竞争刚性化的背景下,全面突破西方发达国家的各种阻挠和围堵,使整个国家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持续发展。总而言之,今天推进的现代化的标准更高、涉及面更广,任务更加艰巨,难度也更大。只有全体国民投入更大的力量并付出更大的努力,现代化的目标才能实现。现代化与国民身份的状况之间的逻辑联系同样紧密,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对参与者的自主性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人口国民化产生了更高的期待。人口的国民身份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才能有效地为现代化提供基础性助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不能塑造更具有自主性的国民,不能有效提升国民的素质,现代化的推进将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中国的国民身份塑造仍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人口国民化是一个塑造国民的过程,其本质内涵是,在“民”与“国”的关系中通过权利义务关系来塑造国民身份,充实国民身份的内涵。民族国家构建伊始,人口国民化的任务是将人口的社会政治身份由历史上长期存在的臣民身份转化为国民身份,从而为民族国家体制提供基础性支撑,因此人口国民化以国民身份对臣民身份的取代为归宿。但是,当国民身份已经取代了臣民身份,个人在社会中的人身位置、享有的待遇,皆以“民”与“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确定的条件下,国民权利的内容及其实现程度,也成为了国民身份塑造或人口国民化的内容。因此,人口国民化就有一个进一步丰富国民权利的内涵,即通过丰富国民权利的内容来提升人口国民化的程度,以及如何有效保障国民权利的问题,从而把人口国民化拓展为一个不断延续的过程。
此外,人口国民化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国民权利的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反过来能够为经济社会改革、政府改革朝着提高国民福祉方向发展提供更大的牵引力,拉动经济社会改革和政府改革朝着更加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形成更高的品质,政府则更进一步地提升服务国民的能力和水平。
不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适应国家发展更高目标要求而推进的人口国民化也有新的内涵和目标。如果说,此前的人口国民化,是在民族国家体制构建导致的“民”与“国”关系构建和强化的基础上,由国家体制、社会体制以及改革开放的要求所促进的个体身份的适应性变化,因而具有突出的自发特征的话,那么,今天继续推进人口国民化,就应该是通过完善的国民身份体制来进一步提升人口国民化的程度,主动为中国式现代化塑造更加积极和自主的社会行动者的过程,应该成为一项社会政治建设工程。因此,当前有计划地推进人口国民化,更多地着眼于形成一个完善的国民身份体系,进而以这样的国民身份体系来塑造更加能动和高质量的国民,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并取得成效来提供基础性的支撑,即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社会行动者,这是一种更加注重国民身份的体制机制的全面建设,并将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完善身份体系。作为一个具有复杂的内部结构的超大规模社会,中国早已形成并存在具有突出复杂性的身份体系,其间的异质性的次级身份不仅多样还十分活跃。但是,为了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以及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整个社会必须维持一个同质性的基础性社会政治身份,进而使其他身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有机的结构,各自在特定的方面或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的基础性身份,就是国民身份。确立国民身份的基础性地位,进而构建完善的社会身份体系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确定异质性的次级身份的地位。当代中国在新国家体制构建起来后,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构建中形成的次级性身份,本来是在国民身份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有的身份如城乡身份、阶级身份等,在特定情况下被抬升到高于国民身份的地位,其所包含的待遇比国民身份还更加实在。近年来这样的状况已经根本改变了,但把异质化的次级身份抬高到国民身份之上的现象并未消除。因此,在社会身份体系中明确国民身份的基础性地位,以一元性国民权利来构建国家的体制机制,并使其他次级性身份受到国民身份的规制,是人口国民化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二是,保障国民权利。国民身份的核心问题,是国民在国家保障下拥有的权利和权利的实现。国民身份总是关联着一整套的权利,并通过国民权利来实现。人们往往把这样的权利看作待遇,即国民待遇。这样的国民权利涉及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也包括国民在国外受到国家保护的权利,即领事保护权利。然而,这样的权利并非一成不变。相反,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保障国民权利能力的增强,国民权利也会不断地拓展和提升,甚至从国内拓展到海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权利已经得到了大幅提升。但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国民权利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因此,通过国民权利的拓展和提升来推进人口国民化,应该成为今天的主要内容。不过,不断丰富起来的国民权利的实现,还需要国家部门的保障。这也是今天的人口国民化应该解决的问题。
三是,落实国民义务。国民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既享有由国家保障的权利,也必须对国家承担义务,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国民权利是国民天然具有的,并不以承担义务为前提条件,但国民享有了权利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具体包括效忠国家,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受到国家保障的公序良俗等。促使每个国民履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也是人口国民化中必须包含的内容。但是,正如国民权利的实现需要诸多条件,因而又由于条件无法满足而受到限制一样,使每个国民履行义务也会由于体制、政策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受到限制,尤其是某些群体在强调自己的特殊性时回避了其应该履行某项或某几项义务。这正好成为今天推进人口国民化中应该解决的问题。
四是,提升国民素质。国民身份的核心是“民”与“国”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从塑造社会行动者的角度来看,国民的素质也总是被纳入国民身份塑造的范畴中来规划和实施。鲁迅在总结辛亥革命的教训时就提出:“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30〕邓小平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也强调:“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1〕今天着眼于为中国式现代化塑造积极自主的社会行动者的人口国民化,也必须把提升国民素质纳入其中,在落实国民的权利义务的同时,促进国民素质的提升。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并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定后,中国的现代化便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迅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关于现代化的研究便在国内迅速形成并持续推进,形成了一波现代化研究的高潮。在中国的现代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的条件下,党的二十大作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论述,对自己的现代化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也为现代化的继续推进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在此背景下,新一波现代化研究的高潮逐步形成。如果说改革开放开始后的现代化研究主要是为了动员全国人民参与的话,今天的现代化研究就必须对中国的现代化作出全面的阐释,把中国的现代化彻底地说清楚。其间,从微观视角对中国现代化的具体机制进行深入的梳理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从社会政治身份角度来揭示国民身份与现代化进程的联系,就是个绕不开且必须高度重视的议题。
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导致整个国家由传统农业社会转型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历史进程,之所以与国民身份所塑造或造就的自主的社会行动者发生本质性联系,说到底是人的因素在宏大社会历史进程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的具体表现。通过对中国在鸦片战争后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的历史过程进行梳理就会发现,这样一种底层逻辑联系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确有着明确的体现。而且,现代化的实现程度还与国民身份的社会行动者享有身份权利从而能够支配自己行动的自主性程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因此,今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也仍然关联人口国民化问题,必须把塑造权利义务明确且具有高素质的国民作为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中国现代化与国民身份之间的关联,也引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即社会身份在社会政治构建中的意义的问题。由社会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所确定的人口的社会政治身份,具体地塑造了该社会中的社会行动者。而不同社会政治身份所塑造的社会行动者,与其社会和政治的体制机制的构建相互关联。历史上的传统社会的社会和政治构建,总是与臣民身份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而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的社会政治构建,则与国民身份具有本质的联系。这样的情况在中国近代以来社会政治构建中也体现得十分突出。为了构建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就必须推进人口国民化,促进历史上长期存在的臣民身份转变为国民身份。从这样的角度,也能对中国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构建作出符合逻辑的说明或解析。中国今天不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还是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都必须把国民身份的塑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