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场域视角下“三好儿童”的内涵诠释与教育重塑

2024-06-03 23:42刘晓红訾扬州

刘晓红 訾扬州

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24.02.21

摘要:“三好儿童”指具有“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青少年儿童,是继“三好学生”之后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话语表述方式的差异,既反映出“三好儿童”内涵与外延的变化,也蕴含着时代的变迁。首先,“三好儿童”的提出是社会资本的象征,包含社会声望、社会符号和社会文化,即权威人士和学者的话语、政策文件以及传统教育思想。其次,“三好儿童”的内涵可以从社会场域视角进行阐释。在政治与文化场域中,品行代表着社会文明。在养成教育场域中,思想推动品行形成习惯。再次,“三好儿童”的养成是一个文化再生产的过程,在追求教育公平的前提下,从三个向度拓展“三好儿童”的养成路径:弱化资本差距,实现教育的伦理价值;悉力形塑惯习,革新弱势阶层的认知;提振场域润染,匡助教育目标的达成,最终实现再造“三好儿童”的目标。

关键词:三好儿童;社会场域;教育塑造

作者简介:刘晓红(1973-),女,河南焦作人,教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社会学和学前融合教育等相关研究。

基金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2018JCZD025);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2021JKZB06);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2022YZX002)

中圖分类号:G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359(2024)02015106收稿日期:20220805

“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三个词高频出现在中央相关政策文件中,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的方向。“三好儿童”是继“三好学生”之后国家对青少年儿童的新要求。本文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分析从“三好学生”到“三好儿童”根据文献资料及当时教育现实,“三好青年”“三好学生”的外延既包含社会青年,也包含中小学生。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范畴,即“18岁以下的任何人”,本文谈及的“三好儿童”指0-18岁青少年儿童群体。的转变,以便更好地审思时代变迁,把握教育未来。

一、“三好儿童”提出的背景:社会资本的象征

“三好”的外延经历了由“三好青年”到“三好学生”再到“三好儿童”的变迁,不仅体现了社会对儿童的关注,也反映出教育理念和时代的进步。从“青年”到“学生”再到“儿童”,概念外延的变化,正是社会资本不断积累和传承的生动体现。

(一)社会声望:权威人士与学者的话语

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好青年”“三好学生”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青年作为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和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支持者,亟须进行社会分工以确保党的事业代代相传。1953年6月2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毛主席发表了《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的演说,提到:“一、祝贺他们身体好;二、祝贺他们学习好;三、祝贺他们工作好。”与会代表一致决定将毛主席所提“三好”作为日后青年团工作之方向,“三好青年”由此提出。其中,“工作好”面向全国各战线的广大青年。1953年7月,周恩来将“三好青年”演变为“身体好、学习好、纪律好”的“三好学生”。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强调我国现阶段革命的重点要从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变革当下的育人模式、制定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教育方针三方施力。次年2月,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首次将我国的教育方针表述为“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该讲话后来根据毛泽东发言的原始记录加以整理,作了若干补充,于1957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题名发表。。由此,“三好学生”衍生出了“三育”教育方针并一直沿用,直至1978年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我国人才培养产生了重要且持久的影响力。

2.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新三好学生”

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经济上,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政治上推进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教育上,“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跨入新世纪,关于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仍在不断讨论。有学者结合我国教育方针政策,提出培养的人才“在学校是一名好学生,将来在工作岗位上是一名好员工,走向社会以后成为一名好公民”的“新三好学生”。“新三好学生”的提出,一方面是未来社会对人才的新期许,另一方面也是新一轮课程改革对新世纪学生评价提出的新要求。“新三好”是在传统“三好”基础之上面向新世纪育人程式的完善与深化,突出了学生成长的目标内涵,展现出学生评价的时代意蕴和丰富发展的准则,尤其强调了培养学生的过程性、基础性和全面性的发展目标。

3.新时代背景下的“三好儿童”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寄语全国各族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强调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时期。这个时期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今天做祖国的好儿童,明天做祖国的建设者”。可见,提出“三好儿童”是新时代的要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再次提出关于“人生第一课”的意涵、价值,帮助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养成正确思想、道德观念及良好行为习惯。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作为战略任务,必须从儿童早期着手,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而“三好学生”的评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并不完全契合新时代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因此,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学生评价体系,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儿童政策正在经历体制转型,“三好”的责任主体已然发生变化,在基础教育场域逐渐被“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三好儿童”替代。由“三好学生”到“三好儿童”的说辞改变,反映了社会和时代对培养“人”的要求转变。

(二)社会符号:国家意志的体现

符号是一种携带意义的价值感知,也是一种社会资本。“三好”作为一种符号出现在政策文件中体现了国家意志。1955年2月,教育部在《小学生守则》中指出,小学生要“努力做个好学生,做到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准备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这是“三好”首次以成文社会契約的形式出现。至此,作为一种政治话语修辞,“三好”开始走向教育评价的“神坛”。“三好”作为一种符号资本,国家在其教育运作的过程中,把培育“三好学生”塑造为培养“人”的目标和标准范式,延续了“三好”的人格要求。《小学生守则》中的“三好”反映了当时国家对青少年教育的重视。

2019年6月23日,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提出“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即“三好儿童”。随着时代变迁和教育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三好”的理解从注重知识的学习转变为品行习惯的养成,体现了对培养“人”的重视,即成才先成人。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又一次提出“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再次提出“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约父母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传承和发扬优良家风。

(三)社会文化:教育思想的传承

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不仅是抽象概念,也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物象,这些物象又进一步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具体地说,文化资本有以神智为核心的具身化状态,以具象为核心的客观化状态,以规约为核心的制度化状态三种。布尔迪厄的“国家文化资本”理论为我们厘定“三好儿童”概念提供了新视角,即具有“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儿童是社会文化资本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承者。

首先,从具身化状态看,“三好儿童”通过身体力行、语言交流和行为表现,体现了积极向上的文化价值观。他们的“好品行”“好习惯”在文化承载者的儿童身上体现,进而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承。其次,从客观化状态看,“三好儿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奖励,如奖状、证书等,是文化观念和文化能力的物化。这些物质或符号的存在,证明了“三好儿童”所代表的优秀文化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再次,从制度化状态看,“三好儿童”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过程体现了社会的制度和规范。通过评选“三好儿童”,社会在传递着对优秀文化的崇尚和追求,从而引导更多儿童朝向该目标努力。

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教育思想注重的不仅是知识传授,更是品行的培养和习惯的养成,如《弟子规》《三字经》中强调做人的基本道理和行为规范。这些经典通过儿童的诵读和实践,内化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近代陶行知、陈鹤琴等倡导的“生活教育”,更强调在生活中进行教育,通过生活培养儿童良好的品行和习惯。“好思想”源于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继承,要求儿童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好品行”来自日常生活的实践和养成,要求儿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好习惯”则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求儿童在生活中能够自主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养成良好的习惯。

二、“三好儿童”的内涵厘定:社会场域的阐释

在儿童成长轨迹中,“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在不同场域中展现出重要的影响。“好思想”是灵魂的灯塔,引领儿童在抽象与具体场域的交织中明辨是非、积累智慧。“好品行”是社会的镜子,映射出儿童在政治与文化场域的熏陶下,对社会文明的坚守与传承。“好习惯”则是教育的硕果,它在养成教育场域的沃土中生根发芽,助力儿童以高效能的生活方式追寻幸福。三者紧密相连,共筑儿童全面发展的基石。

(一)“三好儿童”内涵在不同场域中的关系

1.在抽象与具体场域中,习惯链接思想与品行

“三好儿童”中的“好思想”归属于“抽象”这一哲学范畴。一方面,在儿童思想外延发展的进程中,坚持唯物史观批判错误思想以总结经验,以升华儿童的“好思想”。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实际状况决定了儿童思想的发展内容和社会运行的基本方式。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是造成儿童思想异化和各种问题存在的根源。为实现儿童思想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现代社会,应着眼于社会关系之维,合理构建儿童思想的发展方式,有助于儿童“好思想”的生成。

“三好儿童”中的“好品行”同样属于“具体”的哲学范畴。借由黑格尔“具体”概念的内在机制,首先,儿童的“好品行”作为直观概念化的产物,有直接性和个别性(具体性)特征,概念则具有间接性和普遍性(抽象性)的特征。对直观的实在性进行变换,并把它纳入概念的实在性中去,“好品行”便在概念自身中建立起这种实在性。其次,“好品行”是概念精神化的衍生。概念一经精神化,便不再是通常所讲的抽象概念,也不是从诸多具体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标志或特征,而成了某种“客观的东西”。再次,“好品行”也是精神辩证化的结晶。品行的精神化意味着品行是一个主体,品行的辩证化意味着品行向它的对立面转化。这两方面作用导致品行向其对立面不断转化,即品行的运动变成一个历史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好品行”得以推陈出新。

在抽象与具体的场域中,时间串联了“好思想”和“好品行”。“好习惯”经由时间润泽,在儿童个体绵延“好思想”的抽象意识和“好品行”的具体意识过程中得以显现。儿童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一部分,在与外界自然、社会总体交互作用,展开物质、能量、信息交流、变换的过程中,形成生命和实践活动与外界物质运动相洽的时间节律。由此形成的习惯也就成为表现儿童本我自身运行节律“形体化时间”的钟,以其频谱展示相关时间机制,记录和表征着思想和品行的相关时间,使儿童遵循、理解并能动地利用时间,达致“好习惯”与“好思想”“好品行”的链接。

2.在政治与文化场域中,品行代表着社会文明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好思想”作为武装战士的尖刀服务于革命战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好思想”作为劳动者手中的砖瓦,关乎社会主义大厦的砌筑和国家政权的整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好思想”更是作为上层建筑指引人民奋发前进。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三好儿童”教育语境下,“好思想”被赋予了新的政治意涵,在于服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于“三好儿童”的建构而言,经由政治导向培养儿童的“好思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儿童观念塑造、实践引领等多重向度对“三好儿童”的开展创造重要条件,构成现阶段国家“三好儿童”教育构建中独有的教育机理。面向新时代,儿童的“好思想”更加关切国家治理中的实际之需,与国家治理的旨意、制度、理念同频共振。由此,“好思想”既可以实现对本体构成的翻新和再造,也可以为改善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思想基础。

“三好儿童”教育语境中,儿童的“好习惯”作为一种新时代的文化,涉及儿童个体文化意识形态的坚守、社会层面儿童价值观的培育、与儿童个体生活层面的细微融合,更是对文化自信的具体践行。新时代儿童文化现代化建设的第一要义便是掌握话语权,实现以文化人功能。经由“好习惯”的文化熏陶,擘画儿童之发展,形塑特定时代的历史语境和场域语境,形成“三好儿童”文化的标志性思想和标志性物化,以此来规范儿童个体的习惯。“三好儿童”教育语境的文化建设,亦是从文化发展历史中的对象、方法中探索文化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性、时代价值等,赋能国家建设与儿童幸福生活的有机融合。

在政治与文化场域中,“三好儿童”的“好思想”化身为一种政治形态对儿童加以规约,“好习惯”则作为一种新时代的文化,是通过改造儿童的习惯对重振文化自信的切实笃行。正是经由“好思想”“好习惯”的反复“淘洗”最终在社会场域外化出儿童的“好品行”,而儿童的“好品行”更可以映射出新时代的社会文明。在不断推进儿童共同体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下多元化道德场景的整合、引领作用,积极调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在儿童个体与国家直接关联中强化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力,并在汲取优秀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价值中强化儿童个体道德的情感体验,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化,促进社会场域儿童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最终激发儿童個体保有“好品行”的目的。

3.在养成教育场域中,思想推动品行形成习惯

思想具有转化为强大力量的动力功能。“好思想”作为推动“好品行”形成“好习惯”的动力,来源于儿童个体的主体性。思想的动力功能来源于个体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与实践性密切相连,即儿童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发挥思想所带来的驱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的儿童所具有的生命力量,思想对儿童个体的影响也是如此。并非所有的外在思想都能够被儿童所接受与认同,也不是只要有一种思想存在都会转化为儿童个体的内在思想动力。思想是否能够转化为儿童的内在思想动力,主要在于是否被儿童个体选择与认同,以及他们的认同程度。“好思想”作为群体与组织强加给儿童的主导性思想,这种外在的强制灌输只有经过内化,才能形成带有明显指向性的心理力量,将外在思想的压力或推力转化为儿童个体内在的思想动力,从而使儿童群体的“思想好”与“品行好”保持一致成为可能。

“一个人可以凭借神圣的思想与卓越的灵魂来成就自我,而不是仰赖其他一切外在条件”,指明了“好思想”对激活儿童个体原初性、孕育“好品行”的重要性。一方面,“好品行”作为“好思想”的外显行为,后者就像前者的润泽之“钙”。如果儿童思想出现问题,映射到个体品行上则会得“软骨病”,“好品行”更无从谈及。另一方面,“好品行”是包含儿童个体性惯习与社会性惯习双重因素的共同体。“好品行”究其本身是为确保儿童“人”的生存。儿童的“好品行”实际上是儿童个体思想在养成教育场域交互作用的结晶,它囊括思想、语言以及一切可以观察与记录的活动。通过养成教育场域指引儿童品行受其思想引领。首先,通过儿童的感觉系统发生联系。儿童通过感知和认知社会场域,感知的意象经过思想淘洗与行为作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儿童内部留下“好品行”的良性惯习。其次,儿童将自身的品行与其所处社会场域发生联系,作用于客观世界,客观世界也反作用于儿童品行,再经由“好思想”影响以行为的外化绽露出儿童的“好品行”。

在养成教育场域中,“好习惯”是作为“好思想”推动“好品行”所形塑的教育结果。“好习惯”对儿童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好习惯”是一种有力简略的自动化反应,它既能有效提高儿童生活的效率,又可以极强地增进儿童个体的幸福感。其次,“好习惯”可以增强儿童的个性表征,引导他们成为最好的自己。儿童在他们反反复复的自我选择中,养成自己独有的习惯,积淀成独特的品质,创造出独有的个性,造就独有的人生。再次,“好习惯”提高儿童的生命品质,助推儿童的成长。优良的健康习惯、生活习惯、道德习惯是保护儿童个体生命可持续的正向条件。与之相背离轻则会滋扰儿童的生命品质,重则会阻滞儿童个体成长发育,甚至会阻隔儿童生命的演进。儿童养成什么样的习惯,意味着他们具有什么好品行,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三、重塑儿童:拓展三好儿童养成之“径”

布尔迪厄在《区隔》一书中提出了他的发生结构主义公式:[(惯习)(资本)]+场域=实践。可见“文化实践是一种象征性实践,并通过资本、惯习与场域之间的结构性关系,构建出由文化实践体系与文化再生产体系的三维结构”。文化再生产理论自身当中暗含的资本、惯习与场域间的复杂、动态关系可为“三好儿童”的养成指明具体路径。运用文化再生产理论助力“三好儿童”养成的路径聚焦在以下三个维度。

(一)弱化资本差距:实现教育的伦理价值

文化再生产理论提出教育公平要建基于教育政策的完善、资源配备的协调以及教学环境的改进。在追求教育公平的过程中儿童感受着公平与否的文化,进而形塑着自我的思想行为。资本成为教育实践的工具,需要实施差异化政策与补偿性教育,给予弱势儿童家庭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文化补偿,缩小有形资本差距,并且要加强对“结构-文化”维度的干预来加以落实。

一方面,着眼于“三好儿童”教育的脆弱节点进行精确“灌注”。首先,以差异化和补偿性教育政策填充“三好儿童”教育的“文化短板”。国家可设置专项经费或通过购买服务强化落后地区和弱势儿童家庭的补偿性教育,以切实提高乡镇贫困社区及农民工聚集地的社区文化场所、公共读书空间创设等,以此充分发挥社会支持在教育系统中的提质增能效用。其次,应防范学校知识体系的文化偏移。国家和地方政府亦应深挖农村及少数民族的文化价值,将地方习俗文化纳入课程编写和设计中,助力园本文化和乡土文化教材建设,更好服务于儿童教育实践的展开。同时,要加快建构以社会主流文化为主、地方通俗文化为辅的多元课程体系,使儿童课程体系朝向多样化、科学化、人文化的势态发展。再次,学校应着重提高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平等理念、平等意识和平等行为方式,针对不同家庭背景、知识水平及能力程度的儿童,教师应落实平等理念、坚持平等原则,以自我行为方式让儿童感知教师的平等。

另一方面,结构、文化向度干预并举,建立功能共同体,优化教育宏观环境。首先,政府应落实拓展补偿性教育实施场域,在乡村、社区以及贫困聚集区面向弱势儿童家庭开展亲子(亲职)教育等支持项目;联合团委、妇联等基层公益组织,引导支持教育志愿者积极进入弱势儿童群体家庭进行对口帮扶。其次,学校可以采取建构学习共同体,开展“家长联合会”等措施,改善与提升弱势儿童家长的价值观念、教育期望和教养方式。目前,“三好儿童”教育的开展亟须正视阶层差异对公平的挑战,默认人皆平等的改革构想既是无视现实对公平正义的呼喊,亦是无视“三好儿童”教育对儿童个体自由本质的追逐。长期洞察“三好儿童”教育资本差异下的儿童在思想、品行、习惯上的差别是国家教育决策的基础。秉承教育公平理想、直面现实问题是社会对“三好儿童”教育生发的要求与期待。

(二)悉力形塑惯习:革新弱势阶层的认知

首先,要引导儿童将客观内在化,形成惯习的社会性系统。遵循与儿童阶层位置相关联的生活方式,遵照内部共同的审美倾向、生活习惯进行生活实践。指导儿童将无意识内化的性情倾向过渡到有意识持久地发挥作用,形成客观养成的倾向系统。不论是社会对儿童还是更小范围内的家庭对儿童,惯习在长期阶层位置形成与固化之外,还以家庭早期社会化形式对群体内个体实行全方位浸染,成为一种持久下意识的强力植根性存在。

其次,惯习要在场域中施力,不會脱离场域而存在。在经济、文化差异基础上形成的场域培植了与社会结构中适合不同儿童阶位的思想、品行、习惯。在不同阶层场域条件下,内化是惯习由客观向内被结构化的一面。在现实生活中,惯习是由主观向外结构化表现的另一面。场域与惯习相互制约与建构,进而达成对惯习根本特征的完整勾勒。惯习不断被场域形塑同时又通过实践建构着场域,为“三好儿童”的养成提供方向指引。在秉承“无脱离场域的惯习”根本原则下,通过“变化惯习-实践中介-建构场域-惯习再塑”链条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通过惯习把“三好儿童”教育场域构成一个充满“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世界。

再次,“知世故而不世故”是对个人为人处世的高标准。认识到自身弱势限制向上流动并不可怕,迷失于“符号资本”、诱发“人性生蛮”而泯灭灵魂与自制,陷入嫉妒与恶性竞争而不能自拔才是对“三好儿童”教育本意的曲解。在“好思想”浸染、“好品行”沐浴、“好习惯”沉淀的过程中领略“三好儿童”教育涵养人性、启发心智是我们应当秉持的态度。文化再生产理论本身具有的能动性已然说明了“三好儿童”教育能够促进儿童社会性升迁,一个能全面正视“三好儿童”教育、深刻理解“三好儿童”教育目的的人,才能够更好地调适心理,更积极乐观地面对挑战与压力,勇立于时代巨浪之巅。

(三)提振场域润染:匡助教育目标的达成

在儿童养成教育中,不外乎家庭、学校和社会场域,“家—园—社”为儿童发展提供了场所。

扎根家庭场域。首先,“三好儿童”教育理念要贯穿育人始终,发挥家庭场域的教育优势,加强父母教育子女、陪伴子女、与子女沟通的意识。强化父母及重要他人在生活中的言传身教。其次,扩充家庭网络建设,丰富人际关系资源。家庭网的扩大和发展,可以维系家庭成员间关系,增进家庭情感,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在教育资源、生活资源方面实现共享,为“三好儿童”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再次,建立评价体系,落实家庭场域“三好儿童”教育实效。一方面,建立家庭内部评价体系。家长对子女思想、品行、习惯等方面要进行评价,针对问题可以采取有效的育人措施。另一方面,完善表彰活动,引起全社会对于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关注,使得每个家庭的“个人梦”与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涉相融。

融入学校场域。首先,在学校场域要建立全员育人模式。建立一支同向同行、合力育人的“大思政”队伍,引导园所、学校领导、教师及服务管理人员协同育人。其次,要完善立体互通的全过程育人模式。“三好儿童”教育要求园所、学校在开展育人工作时要把握重点,推动“三好儿童”教育在时间上的连续性,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每个儿童多向发展的育人工作。再次,要健全多维共治的全方位育人模式。即汇集多维度要素、协调治理。坚持课上课下齐发力、线上线下同治理、共配合,形成各方育人共识,打造一体化培育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新格局。

走向社会场域。社会作为孕育“三好儿童”的土壤。首先,要在社会场域采取“精神陶冶”法,创设符合“三好儿童”教育意蕴的价值情景。“三好儿童”需要有自己的“价值判断”,采用“精神陶冶”的方式丰富儿童的精神生活。在文艺欣赏、评论过程中引导儿童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其次,采取“团体训练”法开展活动。儿童“三好”德性的复归要与社会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此可使得儿童在习得知识的同时,也在劳动中化育自身的“三好”价值旨趣。再次,采取“自觉自动”法,激发儿童自觉能动性,启发儿童对“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的内化产生需要。“三好儿童”教育的目的在于发扬儿童的主观能动性,形塑具有“三好”的时代新人,切不能把儿童作为消极被动的“知识接收器”。儿童有了体悟“好思想”、践行“好品行”、保持“好习惯”的动力,方能在社会场域中实现“三好儿童”教育涵养德性与社会性的升迁。

[责任编校彭筱祎,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