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龙,阮李全
(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1331)
随着数字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平台搭建的快速发展,数字化逐渐成为重构世界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了飞速发展,资本主义社会进入数字时代。国内外学者对此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主要从异化劳动、时间规制与虚拟空间等视角对数字资本主义的剥削现象展开了批判,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但是,数字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相“耦合”实现了对数字劳动更为深刻的剥削还需我们进一步揭示。中国要顺应数字化发展潮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正确认识数字资本主义的利弊,厘清数字资本主义与传统资本主义相比的新变化,学习和借鉴数字资本主义的一切先进经验和文明成果,有利于破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发展过程面临的难题。同时必须要积极防范数字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相“耦合”所带来的现实问题,分析数字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的“耦合”机制,并给予积极回应,这对于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百年前从分析市民社会入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现象的社会历史根源,即资本逐利增值的本性,“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做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1]。数字时代的资本与以往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相比有了新的变化,但其资本增值本性未变,社会异化现象仍然存在。因而数字资本逻辑依旧是数字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人的劳动产品且必须用于交换,因此它首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即具有使用价值。然而当劳动产品被用于交换时,就具有“可感觉又超感觉”神秘性质。按其根本来说,商品交换实质上是人们劳动产品的相互交换,背后是人与人关系的在场,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分离,使得这种人与人关系的在场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了。这种颠倒性反映,使得“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2]也就是说,这种颠倒性的反映使得物成为了主体,商品的交换价值以一种天然在场的姿态呈现出来。马克思指出,如果要理解商品的“可感觉又超感觉”的力量,“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2]。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产品被作为商品进行交换时,就会带有“可感觉又超感觉”的神秘性质,这种“超感觉”的神秘力量,产生于人的活动却掩盖了人们之间的关系,并独立存在,就会形成商品拜物教。
商品拜物教的进一步演化就是货币拜物教。货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它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为了让交换更为顺利,才成为一般等价物,但是货币与其他商品不同的是它具有一种特殊性,即它是商品交换价值或者人类无差别一般劳动的对象化产物,因而它可以用来交换其他一切商品,这使得货币在物化的社会关系中成为“神”一般的存在,人们对商品的崇拜在货币这里显得更为集中。事实上,货币拜物教本质上只是商品拜物教的更深层次、更集中的反映。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旧社会的一切关系一般脱去了神圣的外衣,因为它们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3]一切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东西都成为了可购买的对象,货币因而拥有对社会中各种事物的支配权,被拜物教徒所崇拜。
马克思指出“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3]从货币向资本的转变关键在于它要“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借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而保存下来并增殖起来”[3]。资本实质上是货币通过购买劳动力榨取剩余价值从而实现增值,因为“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3]然而,在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的支配下,物与物的关系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幻象,一切商品背后的人类具体劳动痕迹被掩盖了,价值的真正源泉被忽视,例如,一个商品在成为最终模态前会经过多次劳动改造,但是却无法直接在商品中呈现出来。似乎资本本身就能增值,这种颠倒性的反映标志着新的拜物教的完成,“这种拜物教把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像被打上烙印一样获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一种自然的、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产生的性质。”[4]结果就是资本被人们崇拜的同时还凭借其对劳动的支配,从根本上获得了一种支配社会的权力。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拜物教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于资本逻辑的扩张和增值需求。资本逻辑生成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只有社会一切事物都变为了可交易的对象,劳动力成为了可被购买的商品,资本逻辑的增值需求才能得到满足,事实上,资本逻辑所追求的正是商品“超感觉”的东西,即商品的价值。正是资本逻辑对商品“超感觉”的神秘力量的追求才产生了拜物教,反过来看拜物教的产生也为资本榨取剩余价值提供了便利,二者相“耦合”进一步推进了对劳动的剥削。
资本主义历经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发展阶段,在数字时代的今天,资本主义正在转变为依靠“数据”来攫取利润的发展模式。数字资本依靠数字技术的跨时空性,相较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流通速度更快,价值实现更为便捷。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面临国家干预经济政策的“失灵”产生经济危机时,摇起了新自由主义的大旗,“西方资本家被低成本的外国劳动力以及运输业(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全球扩张)与通讯业的发展所吸引,在政府的帮助下着手建立一个全球经济,其供应链将触及世界的每个角落”[5],但是全球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跨国公司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应用,这就使得数字技术的发展成为了新自由主义解决危机的“法宝”。美国政府也将新自由主义作为数字资本全球扩张的意识形态“武器”,将网络信息技术铺放到全世界,从而迎合自家跨国公司的贸易需求。这种网络信息技术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紧密联系,进一步促使互联网成为了打开他国国门、连接世界的信息工具,奠定了数据在全球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更高效率地进行生产活动,降低生产成本,凭借数字网络技术的跨时空的特点,整合社会资源和组织劳动力,让零散的劳动力和碎片化的生产地在互联网上集中起来,同时这也意味着数字资本时代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数据的作用在数字时代变得极为重要,这也就促进了其商品化进程。因为通过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较好地把握市场信息,信息企业通过收集和分析互联网用户的行为数据,形成数据包,售卖给其他商家,让其产品在售卖时更能“投其所好”。
数字资本主义实质上是由于资本主义进入数字时代以来,其外在形态进行了数字化变革,在此过程中演化出了围绕“数字”而进行的生产活动,“数字”在这里具有两个内涵:一方面是指作为一种数据产品,既可以作为生产要素也可以作为商品被消费;另一方面是指对以往生产方式的数字化变革后的数字技术,也就是新兴的人工智能、云计算等。这个新演化出的数字生产方式,关键就在于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问题是作为技术,它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结果,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偏不倚的,但是数字技术在同资本逻辑相结合时变为资本增值的工具。通过数字技术生产出的“数据”产品作为一种新的商品则成为数字资本增值实现的载体,对以往商品的崇拜演化为对“数字”的崇拜,形成了新的拜物教,即数字拜物教。
数字拜物教是数字技术同资本相结合的必然结果,而数据商品化则是直接原因,因为一旦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就会具有“可感觉又超感觉”的神秘性质,当数据成为商品时同样如此。与以往不同的是,数据商品具有可持续利用的特征,一是数据的来源广泛且源源不断,因为人们在享受数字服务时就会贡献数据;二是同一数据在被消费时并不会消失,而是可以重复利用或者二次贩卖。这为数字资本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数据的出现使得资本循环时间大大缩短了,能够在单位时间内实现更多的价值增值,在资本逻辑扩张和增值的需求下,人们在追求利润中成为了数字拜物教徒。不仅如此,教徒还渗透于消费者之中,普通民众在享受数字服务时乐此不疲,数字资本为了获得更多的数据赚取高额的利润,往往会为用户提供充满诱惑的网络娱乐服务,增加用户对于数字产品的依赖性,延长用户使用时间,增加用户活跃度,以便于收集用户的使用痕迹数据,从而分析出有价值的数据包。通过收集这类数据处理为数据商品卖给广告商,广告商以此为导向,更精准地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习惯、爱好和行为同产品的设计与售卖联系起来,投放个性化、标签化的商业广告给消费者,从而更快捷地实现资本循环,获得价值增值。
总之,数据不论是对于数字资本或是数字用户来说,都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让人们崇拜它,数字资本依赖数据获得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值,而数字用户则沉浸在享受数字服务的喜悦之中,并“欣然”将其接纳于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明确的是,在数字技术同数字资本的相互交织下,我们都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数字拜物教,丧失了主体意识。
资本逻辑的本性在于对剩余价值的剥削以实现资本增值,拜物教则形成于市民社会中人们对利润的追逐。资本逻辑虽说是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但二者毕竟是两类不同质的事物,值得注意的是,二者都向往利润,并且相“耦合”实现对剩余劳动的剥削。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数字化变革,劳动领域内也衍生出数字劳动形式,与以往劳动相比,数字劳动拥有物质性与非物质性、雇佣性与非雇佣性相统一的特征。这使得数字拜物教同数字资本逻辑“耦合”过程中能更为隐匿地实现对数字劳动的剥削。
数字劳动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而形成的新型劳动形式,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2]。显然,我们要分析数字劳动过程就必须明确数字劳动者、数字劳动对象以及数字劳动资料,因此我们可以将数字劳动表达为“在数字时代,运用数字平台和数字开发软件等信息技术工具,以数字知识和信息为劳动对象,生产非物质数字产品的劳动”[6]。数字劳动者固然是参与数字生产过程中“现实的、活生生”的个人,而数字平台、操作软件、计算机设备等则是劳动资料,数字劳动者利用数字劳动资料改造的对象便是数字劳动对象,不论是用户行为数据、思维习惯还是社会关系信息等,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数据,通过对数字劳动对象的改造产生数字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生产劳动中劳动者和劳动资料都是物质性的存在,而其劳动对象,如对人的行为、兴趣爱好以及社会关系信息等的数据分析又是非物质性的存在。因此,对于数字劳动来说,它是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统一体,并且,通过数字劳动所生产的数据产品是在数字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非物质性的商品形态。
明晰数字劳动过程后,我们可以明确,即使数字劳动具有物质与非物资的二重性特点,但是它依然是由“活劳动”来连接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的,它“在创造新价值时又保存旧价值,这是活劳动的自然恩惠。”[2]因而数字劳动仍然是数字资本主义生产的价值源泉。具体来说,数字劳动首先是指网络公司雇佣的数字劳动从事数字生产的活动。这种雇佣劳动形式同以往相比并无太多新变化,依靠延长数字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来榨取剩余价值。其次,数字劳动还拓展到了全社会领域,使得数字平台用户成为了数字劳工,比较特殊的是此类数字劳工与资本家并非是显性的雇佣关系,而是平台通过开发数字产品引诱用户使用从而获取数字用户的信息和行为数据的一种无意识劳动行为,故称为非雇佣数字劳动。更主要的是后者的工作与休闲时间的界限被完全模糊了,数字平台用户在享用数字产品带来的便利和娱乐时并不会认为在劳动,反而将其认为是工作后的“闲暇”,这实质上是数字资本在资本逻辑与数字拜物教相“耦合”中实现的对数字劳动的隐匿性剥削。因此我们对数字拜物教的分析着重考察非雇佣性的数字劳动。
在非雇佣的数字劳动下,数字平台用户们为享受数字产品服务而花费的时间与精力甚至是提供个人信息时都没有意识到自身正在进行数字劳动,更不会想到索要报酬。数字资本家正是通过这种非雇佣数字劳动来掩盖对数字用户的剥削,劳动与休闲的模糊,数字平台用户们迷失于数字拜物教的幻境中享受着服务,这使得数字劳动剩余价值生产更为隐蔽。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2],这就是说即使具有非物质性和非雇佣性特征的数字劳动,由于在数字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也是作为一种商品,为数字资本赚取利润实现增值,因而从事这类数字劳动的人也应被纳入生产工人范畴。在数字时代,即使是你无意识产生行为痕迹或者是你的社会关系信息,通过大数据计算后也会形成数据包,为资本获取利润实现增值提供养分,这意味着人们会在不经意间就被纳入到数字资本生产关系之中,成为一名非雇佣的数字劳工。
数字资本在资本逻辑的运演下必然表现为对剩余价值的追求,由非雇佣性的数字劳动产生的数据逐渐商品化,成为了数字资本实现增值的前提。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即使是非雇佣性的数字劳动在数字资本生产过程中也处于被剥削剩余价值的境遇中,但是从表面来看,在场的只有数字资本家为用户提供数字产品服务供其享受,然后收集他们的行为数据,并以此更新开发出更好的产品服务,而数字用户出于娱乐的心态自愿使用数字产品服务以及提供自己的数据痕迹和信息。一切似乎都非常合理,这正是数字拜物教颠倒世界的“魔力”,数字用户被数字资本剥削时并不会意识到自身正在进行数字劳动,反而在娱乐中更加对其产生崇拜。事实上,数字拜物教正是通过对数字劳动的遮蔽实现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支配,劳动同休闲的界限更为模糊,数字用户往往将本该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消耗到为数字平台生成数据痕迹的劳动中,而数字资本家会利用平时收集的用户数据开发出合适的服务增加用户依赖性,由于用户数量的庞大,在一天之中每时每刻都可能会有数字用户在为数字资本家生产数据,在这里休闲时间同劳动时间完全相互交织,使得人们无法意识到自身正在遭受剥削。
数字拜物教同资本逻辑的“耦合”,使得数字劳动呈现出非雇佣性的特征,而人们在非雇佣性的数字劳动中产生的数据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它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为商品价值的实现和资本的增殖提供了条件,这使得数字劳动剩余价值的生产更为隐蔽。
数字资本逻辑的本质是要对数字用户剩余价值的榨取实现资本增值,然而,这个过程在数字拜物教的遮蔽下,非雇佣数字劳动过程被隐匿起来了,以一种“自愿”的娱乐行为表现出来,对于数字资本家来说以一种引诱的方式来达到剥削的目的更易于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不仅如此,非雇佣数字劳动实际上是无偿劳动,数字资本家可以在这里获得多至百分之百的剩余价值,无酬劳动是每一位资本家追求的理想,“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这种对他人无酬劳动的吸收、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目的”[7]。数字拜物教对数字用户劳动的遮蔽为实现数字资本家的理想提供了条件。在数字拜物教的遮蔽下,数字资本的增值成为“自然而然”的过程,而与数字用户的劳动毫无关系,人们在这种隐匿起来的数字劳动中被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一种实现人自身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是体现人的主体能动性去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力成为了可出售的商品,劳动也从表现生命力本质的活动变为了谋生的手段,劳动作为一种异化的存在,以至于“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1]在这种异化的社会关系中,休闲、娱乐成为了劳动的对立面,但是在数字拜物教神奇“魔力”的遮蔽下,把劳动活动与休闲的生活方式“同化了”,当然这种同化是虚假的幻象。这一幻象并没有跳出资本逻辑的漩涡,非雇佣数字劳动并不等于休闲与自由,本质上这依然在为数字资本生产数据商品,属于异化劳动范畴,而以往对劳动者的控制管理手段依然存在,只是在资本逻辑与数字拜物教“耦合”中以虚假的娱乐幻象遮蔽起来了,从而更为隐蔽地榨取剩余价值。
总之,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成为了新的崇拜对象,数字拜物教同资本逻辑的“耦合”,使得劳动与休闲走向了虚假的“同一”,剩余价值的生产更为隐匿,同时“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下,数字技术作为资本运行的重要工具内在地升级了资本剥削劳动的方式”[8],从而加深了对数字劳动者的剥削程度,强化了数字资本的社会支配权。
数字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于资本逻辑对利润的追逐,要打破二者的“耦合”现象就需要从根本上消解资本逻辑。马克思以唯物辩证法科学分析批判了资本逻辑本质和运演是打破资本逻辑的理论之基,坚持马克思开辟的科学认识方法可以揭露资本逻辑本身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这个矛盾的解决,需要重构人类文明发展形态,才可以从根本上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打破二者的“耦合”。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逻辑追求的目标就是不断追逐利润实现自身的增值。为了要获得超额利润,资本必须要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数字技术同资本的结合便是很好的证明。事实上,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了,它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社会中碎片化的社会资源。可问题在于,这同私有制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悖。数字时代的生产方式逐渐要求社会共同参与、数据信息社会共享,但这显然是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相矛盾的,在双方的对立斗争中,私有制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弊端暴露无遗。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论述了资本主义内在矛盾根源和表现,指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资本增殖过程之间发生着最深刻的矛盾”[9]。由于资本逻辑追求利润而不断减少劳动力的使用,大量工人失业,导致社会无法消费所生产的商品,引起生产相对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进入数字时代以来,数字资本在同数字技术相互交织的背景下,创造了更为零散的就业岗位,并在数字拜物教和资本逻辑相“耦合”中构造了一种可以缓解社会矛盾、消解经济危机的幻象。认为通过数字平台的跨时空性去消化“产业后备军”,同时以数字产品服务模糊劳动与休闲的界限来收集处理海量用户数据生产数字商品,实现更为隐蔽地赚取利润实现资本扩张,就可以消解经济危机。然而,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技术的进步带来的社会繁荣只是暂时缓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
数字拜物教得以在社会中存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资本逻辑的运作。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人们对“数字”的崇拜往往是感到“愉悦”的,劳动与休闲的界限模糊,使得资本逻辑对人的支配采取非强制手段,诱导互联网用户以一种“自愿”的数字劳动为数字资本生产带有剩余价值数据产品。但是,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拜物教的出现,无非是资本逻辑为了更好地赚取利润的产物,是资本为了尽可能地模糊对劳动的剥削来实现自身更好的扩张的产物。无论拜物教演化为何种形态,对社会的控制方式多么隐蔽,只要延续马克思开辟的批判道路,将数字拜物教批判这一重大问题放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批判中就会找到破解路径。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把握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深刻批判,资本逻辑无论如何掩饰也无法摆脱其对剩余价值剥削的本质。因此我们只有坚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基本理论,我们才能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数字资本主义,揭露其剥削的实质,才能寻求对资本逻辑的消解之路。
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使得资本逻辑的扩张有其限度。资本在增值和扩张中始终会遭遇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限制,即使通过科学技术、意识形态控制等手段来缓解矛盾获得一定的发展容量,也无法彻底解决。而数字资本逻辑的存在是数字拜物教存在的社会历史根源,要打破数字拜物教同数字资本逻辑的“耦合”就需要我们以革命性、批判性视野捕捉到资本逻辑的内在否定。
马克思认为资本逻辑追求利润的扩张本性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资本的限制就在于: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但是这种对立的形式本身是暂时的,它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现实条件。”[7]资本逻辑的矛盾性使得内部斗争愈发激烈终将会实现自我否定。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改造后,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始终贯彻唯物辩证法,以“自我否定”的视角剖析了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性,为此马克思还自我调侃到“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2]。
数字时代依然是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在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的“耦合”中实现了更为隐蔽地支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资本以一种“泛娱乐化”的方式,模糊劳动与休闲的界限,妄图将人类的自由时间全部用于资本增值过程中。事实上,只要从唯物辩证法出发,数字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性就会暴露无遗,数字资本的生产活动是同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狭隘性相悖的,资本逻辑的扩张有其限度。尽管如今表现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逐渐摆脱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的“滞胀”危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的进一步展开终将会面临更大的危机,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以广大生产者群众的被剥夺和贫穷化为基础的资本价值的保存和增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以内运动。”[10]所以,资本逻辑的限度决定了,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解决只有在资本逻辑自我否定时,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实现。
进入数字时代以来,资本主义社会依托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实现了生产方式的数字化变革,在数字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背景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数字信息技术打开了世界各国大门,构建了数字资本逻辑扩张的世界体系。数字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相“耦合”,使得人们的主体意识、生命结构为数字资本增值而服务,造成了世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诸种现代性问题凸显。数字资本对于利润的竞争,以提高剩余价值率为目标,更为隐蔽地不断加深对数字劳动者的剥削。事实上,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激化并不能通过数字技术发展来解决,相反,数字技术对矛盾的延缓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安定带来了潜在挑战,人类亟需构建一种新型社会发展模式。
针对当今资本主义新变化,我们应当高瞻远瞩,明确数字技术本身的中立性本质,发挥制度优势对数字资本加以引导,利用和发展数字技术的同时遏制数字资本逻辑的无序扩张。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数字中国建设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尤为重要。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数字技术,要积极引导赋予其社会主义属性,将数字信息技术作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工具,搭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数字时代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
面对数字资本全球扩张的现实局面,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社会主义原则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消解数字资本逻辑、打破数字拜物教与之相“耦合”现象的现实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彰显了中国对于促进人类团结和实现人类解放的博大胸怀。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构建是要打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资本逻辑构建的世界秩序,不断促进人类共同利益发展,为人类迈向更高阶段文明奠定坚实的基础,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消解数字拜物教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打破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相“耦合”现象对数字劳动的剥削,才能不断走向共同富裕,走向共产主义道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数字技术的发展正引领世界发展的潮流,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也迎来了数字时代,面对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充分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数字社会发展经验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和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坚决防范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无序入侵。我们必须要积极引导数字资本使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服务,善于发现资本逻辑同数字拜物教的“耦合”现象,同时坚持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资本监管两手抓,避免陷入数字拜物教的幻象之中,这样不仅可以消除意识形态风险,还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