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小鹍,李枭鹰
(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辽宁大连 116024)
日本自1954 年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以来,形成了多元化的援助模式,[1]在国际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是一种复杂的利益交换行为,是国际政治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本文以社会交换理论和对外援助理论为基础,构建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模式的类型学框架。在对援助模式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本文利用案例研究方法,选取不同模式的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试图揭示不同模式的特征、优势与挑战,进而阐释不同援助模式的行动逻辑。社会交换理论将交换形态分为限制性交换和广泛性交换两种样态,[3]对外援助理论将援助行动分成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两种范式。根据“交换形态”和“援助动机”两个维度,可以将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模式分成四种类型。
其中,“现实主义—限制性交换”的援助行动表现在以战略对接的形式满足受援国的利益诉求,因此将其命名为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现实主义—广泛性交换”的援助行动表现在日本与非盟、东盟等区域联盟合作,旨在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因此将其命名为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理想主义—限制性交换”的援助行动,表现在向受援国提供基础设施和科研设备,因此将其命名为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理想主义—广泛性交换”的援助行动表现在由第三方组织分配日本的援助资金,因此将其命名为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
1.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
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在1999 年内战后涌入大量难民,人口的激烈增加导致城市道路、住宅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但阿富汗大部分人口位于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受到内战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阿富汗灌溉农业用地不足,农业水资源开发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在2009年11月召开的阿富汗问题喀布尔国际会议上表示:五年内为阿富汗提供50亿美元的援助金额,为阿富汗培养500人左右的农业等领域的行政官员。因此,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正式开展。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实施期为2011年1月至2025年3月。[4]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实施前,日本政府就一直重视对阿富汗的财政援助。自2002年以来,日本对阿富汗的财政援助总额仅次于美国,并且一直是向阿富汗提供国际援助的主要国家,[5]其中,日本提供的援助资金有一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以及教育改革。[6]
2.日本越南大学建设项目
日本与越南于1973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2009年,两国将关系提升到“战略伙伴地位”。2010年,日本政府和越南政府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合作建立一所高水平的大学。在此背景下,日本越南大学于2010年正式建立。2014年,越南政府发布决定,将日本越南大学作为越南河内国立大学的第七所成员大学。[7]2020年2月,越南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签署《日本越南大学教育研究运营能力提升项目计划》,[8]日本通过技术援助方式提升日本越南大学的教育研究能力。截至2023年7月,日本越南大学已经成为本硕一体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共开设8个硕士专业和4个本科专业,学校招收对象主要为越南学生。日本越南大学成为日本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领域的重要实体化组织。
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表现出三方面的特征。第一,稳定的双边关系是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前提条件。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政治因素较强,需要国家之间良好的双边关系予以保障。日本越南大学建设项目作为境外合作办学项目,事关国家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双方政府之间协调相关事项。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的实施,与日美同盟有着密切联系,[9]符合21世纪日本政府的国家战略。同时,阿富汗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资源,因此日本以阿富汗为援助对象开展战略对接型援助行动。
第二,调研评估为援助行动提供重要信息。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援助内容需要双方协商后确定,援助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由于涉及政府部门人员以及事关境外办学的可行性,援助行动的实施需要建立在详细的调研基础上。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实施前,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派遣专家针对阿富汗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和人才需求进行评估,并了解印度、美国等国家为阿富汗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的奖学金内容及进展情况。日本与越南政府达成建立日本越南大学的意向后,也派遣专家团队对越南的高等教育发展现状进行调查,以此作为筹备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
第三,援助内容注重日本文化理念的输出。文化作为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0]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日本政府共安排34所大学接收来自阿富汗的留学人员,以帮助阿富汗政府人员获得硕博学位,提升自身能力和素养,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感知日本文化的独特性,加强对日本文化的理解。日本作为日本越南大学的援助者,在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的同时,会参与日本越南大学本科专业和硕士学位课程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内容涉及日本的传统文化、思想与宗教等人文社科内容,从而加强学生对日本语言的学习和日本文化的了解。[11]
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是在双方政府往来基础上的双边援助行为,通过战略对接型援助,援助国与受援国实现利益互换,同时能够增强受援国对援助国的好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影响力较大。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项目能够让受援国的政府官员接受日本的研究生教育,将在日本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国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从而影响阿富汗的高等教育发展政策,间接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二是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援助效果具有可持续性。从援助国利益来看,阿富汗的政府人员能够感受日本文化,加强对日本的了解,进而增加对日本的好感,并将对日本的好感传入国内,改善受援国对日本国家形象的传统认知,提高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和政治地位。境外合作办学的高校作为一种实体性的机构,日本越南大学的建立与传统的援助项目相比更容易实现援助的持续性目标。
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开展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政治环境对援助效果的影响较大。阿富汗政治环境不稳定,治安情况等因素影响回国人员的就职,继而影响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与发挥。其次,战略决策影响援助目标的实现。例如,由于境外合作涉及双方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因此国际关系的变动会影响境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在专业设置方面,援助国的传统优势学科不一定符合受援国的社会发展情况。此外,由于公众对新设立的大学往往持有观望心态,因此生源数量方面存在巨大挑战。
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开展通常源于双方政府间的协议,因此双方政府的关系成为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实施的关键。从援助规模来看,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是基于利益动机的双边援助行为,援助的出发点是为了实现各自的国家利益,交换主体限定在援助国与受援国双方(见图1)。该类型模式政治性因素较强,援助项目的事前准备过程较为复杂。就此而言,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主要功能在于深化双方政府的信任,战略性特征较为明显,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较大。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的国际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得以迅速提升,希望通过此种援助模式争取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为实现日本的政治大国地位作铺垫。当受援方与日本有着良好的政府间来往,且政治环境稳定,援助内容与受援方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相关时,日本会结合自身的战略需求,选择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予以援助。[12]
图1 日本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
1.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战争赔偿,开始重返东南亚地区。在美国的安排和部署下,日本与东南亚国家进行战后处理谈判,最终向缅甸、越南支付战争赔款,向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泰国等提供援助承诺。[13]1997年,日本—东盟首脑会议召开,时任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提出:为了克服东盟国家面临的经济危机,日本在理工领域、技术领域和经营管理领域对东南亚各国实施援助,以此应对全球化发展带来的人才规模需求。2001年4月,东盟大学联盟设立了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2003年正式开展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每个阶段的援助时长为5年,[14]2023年,项目仍在进行中。该项目将东盟国家根据高等教育水平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发达国家新加坡,第二类是发展水平居中的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第三类是发展较为落后的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东盟区域内,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接收来自发展水平较低国家的留学生,东盟各国的学生也可以赴日留学。[15]
2.非洲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非洲联盟于2008年提出建立泛非大学的构想,旨在强化非洲社会人才培养事业。其基本设想是在非洲的北部、西部、中部、东部和南部分别选择一所大学,承担为非洲大陆培养硕博人才的任务。非洲联盟将肯尼亚肯雅塔农工大学作为东部地区的负责大学,并于2012年在该大学设立泛非大学基础科学技术创新学院,但是肯尼亚高等教育水平难以承担培养硕博人才的任务。由于肯雅塔农工大学于1978年至2000年接受过日本政府的援助,因此,肯尼亚向日本提出援助需求,这一援助经历促成日本与非洲联盟的合作。[16]经过日本政府、非洲联盟和肯尼亚肯雅塔农工大学三方协调,决定于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开展非洲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后来延期一年,于2020年结束。
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援助国与区域联盟合作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旨在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日本通过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与东盟和非盟实现了高等教育领域的援助与合作,推动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以及非洲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17]
第二,援助中介国在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中承担重要角色。在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新加坡作为援助中介国承担了重要的职责。新加坡并非日本的援助对象,但是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充分发挥新加坡的作用,减少了日本的援助成本投入。非洲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则是肯尼亚作为重要的援助中介国,通过肯雅塔农工大学与日本的沟通与联系,双方政府签订援助契约,日本正式对泛非大学基础科学技术创新学院进行援助,进而实现教育资源在非洲地区的共享。
第三,援助内容体现受援联盟的地域需求和特征。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突破传统的双边援助,属于广泛性交换关系。因此,援助内容和援助工具的选择与其他类型的援助模式存在差异。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旨在通过培养工学人才,提高东盟各国工业部门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因此,着重满足工业发展需求,加大工科教育投入。非洲型创新人才科研项目中涉及非洲地区特色的研究项目,如病毒学研究、非洲草本研究等,充分利用非洲自身资源,满足非洲地区的援助需求。
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区域内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较高国家的作用,在分担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任务的同时,又加强了该地区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形成了“先发展带动后发展”的援助格局。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区域内各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进行分类,避免资源的重叠和浪费,有效地提升资源的充分利用,保障援助效果。在强化各成员国大学联系的同时,日本也高度重视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注重援助的长远利益。受援国能够提升师资水平和研究能力,也提升了大学的国际排名。日本通过该援助模式提升本国参与援助大学的国际化水平与能力,增强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
二是援助动机不易被质疑。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由区域联盟提出具体援助需求,由于援助中介国的存在,降低了受援国对援助国的政治怀疑,能够更好地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案例中的非洲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援助前非洲联盟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实体机构,援助方只需评估受援方援助内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便可以开展援助。与其他援助模式相比,基于现有的关系更能调动积极性。由于中介国和援助国以往有援助或合作经历,因此,援助关系的确立与开展更为便捷,有利于援助项目的高效运行。
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也面临着挑战。首先,由于区域内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水平存在显著差异,难以保障全部联盟成员国均能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东南亚工科大学联盟项目第一阶段的留学生培养数据显示,在受益人数上,同处第三类国家的缅甸远低于越南。[18]其次,由于涉及的国家和大学较多,因此在构建学术交流实体组织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处,需要各国政府商议后才能开展。非洲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评估报告显示:由于毕业生涉及的国别多,难以对全部毕业生的发展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影响后期项目可持续性的评估。[19]
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是援助范围较广的多边援助行为,交换主体不局限于援助国与受援国,会涉及第三方或者区域联盟,或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多边援助行动(见图2),在援助框架下开展资源共享型援助行动。在全球格局不断变革以及多极化趋势背景下,区域联盟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国家组成联盟,往往能够在国际上形成一股新的力量,构建国际话语权。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将日本与整个区域联盟相联系,充分发挥区域联盟的作用,实现“一带多”的援助效果。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充分发挥大学在高等教育援助过程中的作用,不仅局限于日本的高水平大学,而且调动了东盟地区各个国家的高水平大学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任务,实现资源的共享。从交换关系来看,援助方与受援方的关系较为稳定,但是效果分层化。当受援方处于某一个区域联盟,且与日本的政治关系较为稳定时,日本会倾向于选择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进而加强自身在该区域联盟的影响力。
图2 日本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
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主要通过修缮学校、提供设备等方式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通过“硬援助”方式帮助受援国改善教学环境,为人才培养提供基础设施。从实施方式来看,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主要以日元贷款或日元赠款的方式进行,高等教育领域的基建型援助项目重在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受援国的自主研究能力。结合援助数据可获得性和代表性,本研究选取8个基建型援助项目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以赠款方式进行的项目有:印度甘地国立开放大学教材制作中心修缮项目(2010年签约)、柬埔寨理工学院基础设施改善项目(2013年签约)、东帝汶国立大学工学部设施改善项目(2016年签约)、埃及日本科技大学器材调配项目(2016年签约)、斯里兰卡贾夫纳大学农学部研究设施改善项目(2016年签约)和柬埔寨师范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至2022年)。以贷款方式进行的项目有:印度理工学院海得拉巴校区修缮项目(2014年签约)和印度尼西亚加查马达大学产学研合作设施改善项目(2017年签约)。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可以分两类:一是修缮楼宇建筑,如印度理工学院海得拉巴校区修缮项目,通过建设国际交流会馆和学生活动中心改善高校的基础设施;二是科研设施援助,如加查马达大学产学研合作设施改善项目主要提供教学科研器材,像显微镜、成分分析机、工业机器人等先进设备。
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表现出三方面的特征。第一,受援国曾接受过日本的技术援助。受援国在接受日本的技术援助后,基于现实发展需求,继续向日本政府请求贷款或者赠款项目,提升基础设施水平。而日本政府在确定基建型援助项目案例时,更倾向于选择已经开展援助或者正在实施援助的受援国。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会深入考察受援国的实际需求,调查其他援助国对该项目的援助情况,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基建型援助项目方案。
第二,采取低息贷款或赠款的援助方式。低息贷款和无偿赠款是日本实施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采取的主要方式。赠款即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捐赠资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援助手段。赠款的种类包括项目型、财政型等多种方式。贷款项目根据官方开发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的要求在还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方面都有着相应的优惠和规定,贷款项目的实施由日本国际协力机构负责。虽然受到西方发展援助成员国的质疑,但日本政府认为,通过贷款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在援助结束后自主能力的发展。[20]
第三,援助目标聚焦于效果的可持续性。由于高等教育的优势资源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因此发达国家是经济利益的受益者,而发展中国家往往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扮演着购买者的角色。[21]日本自称在援助的过程中,避免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日本的政治价值观和经济开发理念,而是要注重如何基于受援国的需求,寻找最佳的开发手段和援助方式。[22]因此,日本的援助方式注重援助的可持续性,认为长远利益要大于短期的援助利益。
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以改善科研环境与生活环境为主要目的,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是基建型援助项目的援助效果明显,基建型援助项目大多通过提供科研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为主要手段,项目的资金投入以及援助效果能够量化。二是援助效果具有可持续性。基建供给型援助项目是一种“硬援助”,即提供设备和器材等方式开展援助行动,援助项目结束后能够保障援助效果的可持续性,继续为提升受援国科研能力发挥作用。[23]
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与其他援助模式相比也更为复杂,充满多重挑战。一是援助成本相对较高。基建型援助项目主要以修建设施、提供设备等方式开展,通常以低息贷款或者是赠款的方式进行,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二是援助项目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的程序众多。在受援国向日本政府提出援助需求后,受援国需要成立现场调查团赴受援国进行实地考察,这一过程往往需要数月时间进行反复地论证,才能形成最终的援助方案。三是受当地自然环境限制,援助项目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由于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实施项目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南亚和西亚地区,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高温多雨或炎热干燥的气候为援助项目的施工带来一定的不便,[24]西亚地区气候干燥,年降水量稀少,多风沙天气,导致施工难度增加。[25]
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是双边援助行为,重在改善人的生存环境,由受援国主动提出援助请求(见图3)。援助国对受援国的回报期望较低,但往往会获得受援国的国家好感度,对提升国际形象有着一定的作用。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通常发生在危机情境中或紧急情况下,由于此种援助类型的政治性色彩较低,因此容易获得受援国的信任,避免了援助过程中因政治因素所导致的问题。整体来看,基建型援助因开展条件较为灵活,实施方式较为简单,不易引起受援国反感。
图3 日本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
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主要通过国际组织或区域组织提供信托基金或奖学金,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培训或培养硕博人才。通过梳理日本依托国际组织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项目的历程可以发现,日本与联合国组织以及亚洲开发银行具有较多的合作项目。主要包括联合国人力资源开发日本信托基金项目、联合国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所人才培养项目以及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奖学金项目。联合国人力资源开发日本信托基金项目主要由日本政府出资,联合国组织进行人员选拔和资源分配,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高等教育援助,涉及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培训、高级人才培养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等多个领域。联合国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所人才培养项目主要通过联合国大学下属的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所开展培训活动或培养硕博人才,日本外务省、文部科学省和环境省分别为联合国大学的运营投入资金。[26]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奖学金项目通过与亚洲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大学合作,资助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学生。亚洲开发银行致力于通过包容性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一体化来减少亚太地区的贫困,[27]为发展中国家的优秀生源提供奖学金,用以培养高水平人才。[28]
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国际组织是援助项目的主要载体。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是日本实施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战略的一个重要多边路径,通过国际组织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项目,不容易被质疑援助动机和政治意图,是一项潜移默化提升自身国际影响力的举措。从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的历史来看,参与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是日本独立自主实施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之前的主要渠道。在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体系正式形成后,依旧将国际组织视为开展对外高等教育援助的重要媒介。
第二,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受援对象具有广泛性。结合日本战略对接型、资源共享型、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相关案例可以发现,其主要的受援对象集中于亚洲地区,特别是南亚和东南亚地区,与日本的地缘政治和外交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受援对象范围则较为分散,更多集中于非洲和中南美洲地区,其原因在于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主要通过国际组织开展,特别是联合国人力资源开发日本信托基金项目,主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位于各大洲的事务局负责,因此,受援对象更多集中在世界最不发达地区。
第三,援助致力于实现教育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日本政府通过提供奖学金和信托基金,积极参与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援助行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基金项目以培养发展中国家人才为主要目的,推动人力资源发展,有利于促进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联合国大学日本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所人才培养项目主要培养可持续开发管理、生物多样性、资源管理等创新人才。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奖学金项目主要涉及减少贫困和不平等、加强粮食安全和城市宜居能力以及区域合作一体化等可持续发展问题。
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持援助客观性,避免援助资源的浪费。通过国际组织实施援助行动能够综合多方面的优势,促进发展中国家教育能力的提升,同时也确保教育援助行为的中立性。与双边援助机制相比,由国际组织作为中间方,援助国省去了与受援国协议商定等烦琐的步骤。此外,通过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援助行为更具有针对性,能够避免对同一个国家教育援助行动的重复,避免资源浪费。二是能够与国际组织或区域组织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实施过程中,日本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进行合作,并依托国际组织的多元化渠道,将援助资金应用到实处,从而促进共同发展。三是有利于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委托代理型援助项目中涉及的学科专业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专业,致力于解决人类生存问题,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难以把握援助资金去向,缺乏资金使用的透明性,这一点与双边援助机制的可视化形成鲜明对比。在双边援助机制中,日本政府能够对援助项目实施追踪,了解援助资金的去向,发现援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援助资金最大化发挥作用。而委托代理型模式由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代为管理分配资金,援助方则难以准确把握援助资金去向,难以评估援助项目的实施效果。
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是将援助资金委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负责援助资金的管理与分配的多边援助行为,此种援助模式是受援国家最多的一种类型(见图4)。从交换形态来看,广泛性交换的理想主义援助行为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各主体必须承担的义务,因此受援方在道德上的压力相对较小。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是在国际组织的协调之下开展的一种援助行动,对于受援国家来讲更容易接受国际组织作为援助资金的媒介,大大降低受援国的警惕心理,也更有成效地帮助受援国提高教育发展能力和水平。
图4 日本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日本的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模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不同类型的援助模式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共同构成了对外高等教育援助的复杂性系统。为了更清晰地分析不同类型的特征与差异,本文构建了“援助理念—援助动机—援助目标—援助行动—援助效果”五位一体的模式比较框架,进而更为全面地比较分析不同的援助模式(见表1)。
表1 日本对外高等教育援助模式比较
援助理念是每一种援助模式的指导思想,是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的基调。援助理念在援助话语转变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9]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以国际理解为援助理念,旨在通过援助行动实现政府间的互相信任,促进日本政府与受援国的政治理解,以双方政府的战略对接为主要契机,深化双方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为双方密切联系奠定基础。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以共同利益为援助理念,致力于实现利益的共享。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以自力更生作为援助理念,[30]自力更生理念来源于日本政府的发展经验,被视为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快速恢复经济的关键点。[31]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以教育开发作为援助理念,主要体现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意义。[32]
援助动机是直接影响援助实践的内部动因,决定对外援助的出发点,援助者提供援助有着不同或者独特的动机。[33]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动机以现实主义为出发点,服务于双方的国家发展战略。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的动机主要是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要,来源于受援国对日本的援助请求。[34]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动机主要受人道主义理念的影响,帮助发展中国家修缮基础设施,提供科研器材,改善学生的居住环境。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动机则来源于国际组织的外部推动,以多边组织为平台,满足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的发展需求。
援助目标具有一定的指向性特征,主要是指在援助理念与援助动机的指引下具体援助对象的选择范围。对于援助目标的研究,有助于确定援助资金的实际接受者。[35]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对象选择需要考虑双方政府的交往现状以及地缘政治关系,为了避免涉嫌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政问题,日本更倾向于选择与自身国家战略需求相一致、交换关系较为明确的国家或地区。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的目标对象主要是在世界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区域组织,如东盟和非盟,共计拥有60多个成员国,在国际社会中有重要影响力。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对象选择与地缘政治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特殊性质,援助资源的调取难度,援助成本的高低也会影响援助对象的选择。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援助对象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援助对象与其他模式相比更为广泛。
援助行动是对外高等教育援助的最后实践环节,是将援助理念与援助动机付诸实践的关键步骤。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的行动主要以政府官员培训以及境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开展。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的行动主要以教师派遣和学生互相流动的形式进行。基建供给型援助模式的行动主要以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人居环境的方式开展。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的行动主要由日本政府提供信托基金或奖学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留学的机会。
援助效果代表着不同援助模式的实际成效,也是对外高等教育援助行动方案调整的重要依据。战略对接型援助模式由于符合双方的国家发展战略,且援助方式及内容经过双方政府的协商,在实践层面更具有针对性。因此,它的战略价值高,但援助过程烦琐。资源共享型援助模式主体多样化,援助的效果难以均衡,容易出现效果分层的现象。基建供给型援助项目可持续效果强,能够为受援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发展基础,但投入资金较大。委托代理型援助模式受益面广泛,但没有与受援国达成明确的援助协议,援助资金难以追踪,影响援助效果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