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亚芳,严伟,郑小春
单位:1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 浙江省人民医院
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致病因素是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临床治疗上可能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以达到全面、有效治疗消化系统疾病的目的。其中,抑酸药可有效抑制胃酸分泌,是目前治疗消化性溃疡的首选药物。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成人:口服。一次0.4g,每日3~4 次,餐前15min 服用,连续服用30~60 日。
小儿:口服。一次10~15mg/kg,每日3 次,餐前15min 服用,具体疗程视病情而定。
本药无明显不良反应,偶有口干、便秘、失眠、瘙痒、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处理。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患者禁用。
服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食用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肝功能异常、血常规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口服。成人一次1 袋(0.67g),每日3 次。可根据年龄、症状在医师指导下酌情增减。
对本药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建议直接吞服,避免用水冲服。
高龄者服用时,应酌情减量。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用药时请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便秘、腹泻、腹痛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消化性溃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泌素瘤以及反流性食管炎等。
口服。一次20mg,一日2 次,早晚各1 次;或一次40mg,24h 内不超过40mg,临睡前使用。溃疡愈合后的维持量减半。肾功能不全者应调整剂量。
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本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 天,若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药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皮疹、便秘、肝功能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astroesophageal reflux disease,GERD) 及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口服。通常一次300mg,每日1 次,睡前服用;或者一次150mg,每日2 次,餐前服用。本药剂量及用法可能因人及疾病不同而异。请遵医嘱使用。
胃癌患者服药前应告知医师。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贫血、荨麻疹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胃酸反流。
口服。成人一次1 粒,每日2 次,餐前服用。24h 内不超过4 粒。
用药期间注意检验肝、肾功能及血常规。
本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 天,若症状未缓解或未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腹泻、肌痉挛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一般不提倡本药与氢氧化铝、氧化镁、硝西泮、地西泮、茶碱、普萘洛尔、苯妥英钠、阿司匹林、庆大霉素等药物合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药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口服。通常一次150~300mg,每日1 次,睡前服用;或者一次150mg,每日2 次,餐前服用。
胃泌素瘤:一日600~1200mg(4~8 粒)。
本药剂量及用法可能因人及疾病不同而异。
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大剂量可致抽搐。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抽搐、肝功能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GERD、高酸性胃炎、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泌素瘤等。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25~50mg,每日2次,早晚饭前1.5h 服用。
常见不良反应:轻度口干、眼睛干燥及视力调节障碍等轻微不良反应,停药后症状即消失。偶有便秘、腹泻、头痛、精神错乱,一般较轻。
对本药过敏者及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室温、阴凉、干燥处,避光储存,请勿冷藏或冷冻。
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视力模糊、精神错乱、排尿困难,请立即就医。
乙醇、咖啡因可降低本药疗效。
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可增强本药疗效。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联合克拉霉素治疗幽门螺杆菌阳性的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成人一次0.4g,每日2 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十二指肠溃疡:一次0.4g,每日2 次,疗程4 周。
良性胃溃疡:一次0.4g,每日2 次,疗程6~8 周。
幽门螺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一次0.4g,每日2 次,疗程4 周。
本药可引起粪色变黑,舌发黑,易与黑便混淆,但停药后消失。
本药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12 周。
对枸橼酸铋雷尼替丁或其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25ml/min)禁用。
有急性卟啉病史者不宜使用。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请勿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妇女用药时请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皮疹、肝功能异常、头痛失眠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口服。一次10mg(1 片),每日2 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造血系统功能等。
透析患者慎用。
密闭,避光保存。
妊娠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肝功能异常、休克、发热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该药物根据不同疾病情况,用法不同。请遵医嘱使用。
必须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至少用半杯液体送服。可将药片分散于水或微酸液体中(例如果汁),分散液必须在30min 内服用。
长期接受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可能偶发萎缩性胃炎。
如发生急性间质性肾炎,应停用本药。
长期使用本药需关注骨折风险(尤其老年患者)。
密封,25℃以下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若因服药过量而出现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持续胃灼热等症状时,请立即就医。
奥美拉唑禁止与奈非那韦合用。
不推荐奥美拉唑与阿扎那韦合用。
应避免奥美拉唑与氯吡格雷合用。
部分患者在使用高剂量甲氨蝶呤时需考虑暂停使用本药。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mg,一日1~2 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 次。其中,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 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 周。
胃泌素瘤:一次60mg,一日1 次,以后每日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若1 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应分为2 次服用。
整片吞服,不可咀嚼。
已知对奥美拉唑、其他苯并咪唑类或本药中任何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腹部疼痛、便秘、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和呕吐。
如果发生急性间质性肾炎,应停用本药。
长期使用本药需关注骨折风险(尤其老年患者)。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次剂量。
若因服药过量而出现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持续烧心等症状,请立即就诊。
奥美拉唑禁止与奈非那韦合用。
不推荐奥美拉唑与阿扎那韦合用。
避免同时使用奥美拉唑和氯吡格雷。
给予高剂量甲氨蝶呤的患者可以考虑暂停使用奥美拉唑。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胃泌素瘤、吻合口溃疡。
一次30mg,每日1 次,餐前半小时口服。
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患者需连续服用8 周;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6 周。
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1 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对于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者、肾功能低下者,每日1 次,口服15mg。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长期使用本药需关注骨折风险(尤其老年患者)。
如发生急性间质性肾炎,应停用本药。
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持续腹泻、肝肾功能异常、血常规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本药不得与阿扎那韦同时服用。
本药可使茶碱类药物的血药浓度下降,应定期随访。
本药可能会造成他克莫司水合物的血药浓度增加。
本药可能会增强地高辛、甲基地高辛的作用。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胃泌素瘤、吻合口溃疡。
成人一次1 片(30mg),每日1 次。十二指肠溃疡者需连续服药4~6 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者需连续服药6~8 周。或遵医嘱。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本药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使用本药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服用本药可能会出现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请停止用药。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持续腹泻、肝肾功能异常、血常规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本药不得与阿扎那韦同时服用。
本药可使茶碱类药物的血药浓度下降,应定期随访。
本药可能会造成他克莫司水合物的血药浓度增加。
本药可能会增强地高辛、甲基地高辛的作用。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胃、十二指肠溃疡和中/重度反流性食管炎,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根除幽门螺杆菌。
胃、十二指肠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早餐前1h服用1 片,个别病例,特别是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每日服用2 片。
为根除幽门螺杆菌而使用联合疗法时,宜早晚餐前各服药1 次。
本药不能咀嚼或咬碎,宜整片吞服。
本药不能用于已知对本药某种成分过敏的患者。
肾功能受损和老年患者每日服用泮托拉唑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但有些情况例外,即为根除幽门螺杆菌而使用联合疗法时,老年患者在1 周治疗中也使用常规剂量。
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剂量应减少至隔日1 片。对于长期用药的肝功能受损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酶学指标监测。
服用本药有可能轻度增加髋关节、腕关节和脊柱骨折的风险,接受高剂量和长期服药(用药超过1 年)的老年患者或有其他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尤其需要注意。有骨质疏松风险的患者应摄入足量的维生素D 和钙。
30℃以下存放。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休克、肝肾功能异常、肌痛,请立即就医。
本药会干扰酮康唑、伊曲康唑等唑类抗真菌药物及其他药物(如厄洛替尼)的吸收。
本药会降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蛋白酶抑制剂的生物利用度,不建议合用。
使用高剂量甲氨蝶呤的患者,可能需要考虑暂时停用本药。
同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proton pump inhibitor,PPI)与华法林或苯丙香豆素的患者,可能会导致异常出血甚至死亡,患者需要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凝血酶原时间。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便秘、胃痉挛,请立即就诊。
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胃泌素瘤。
口服。每日早晨餐前服用1 粒(40mg)。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通常为2~4 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通常为4~8 周。
本药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长期使用若出现手足抽搐、心律失常和癫痫发作,请停药就医。
服药期间如果出现头晕和视觉障碍等不良反应,则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械,如果症状持续不能缓解或者加重,请尽快停药就医。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因缺乏相应的对照研究,只有确实需要,妊娠期妇女才能使用此药物。需综合考虑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的获益情况,以确定是停止授乳还是停止用药。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若服药过量,可能出现严重腹泻、手足抽搐、心律失常和癫痫发作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本药不宜与阿扎那韦或奈非那韦合用。
本药与华法林合用,可能会导致异常出血甚至死亡,患者需要监测INR、凝血酶原时间。
服药期间若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GERD;与适当的抗菌药物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药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
消化性溃疡或GERD:一次1 片,每日1 次,晨服。
用于幽门螺杆菌的根治性治疗时,应与适当抗菌药物合用,并在早餐前服用。
若患者在服药期间出现持续胸痛15min 以上、荨麻疹、呼吸困难、排黑便、呕吐物呈鲜红或黑褐色、异常出血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服用本药期间请避免饮酒或抽烟,以免刺激胃酸分泌而降低疗效。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晕厥、休克、意识错乱、肝肾功能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本药与依赖pH 吸收的化合物存在相互作用,需要对患者个体进行检测,以判断其他药物与本药同时服用时是否需要调整剂量。服药期间若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剂量。
GERD;与适当的抗菌药物合用根除幽门螺杆菌;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相关的胃溃疡。
通常一次1 片,每日1 次,餐前1h 服用,或遵医嘱。
药片应和液体一起整片吞服,不应咀嚼或压碎。
当出现异常体重减轻、反复呕吐、吞咽困难、呕血或黑便等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咨询。
本药含有蔗糖。因此,伴有罕见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中,如果有糖耐受不良、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不足等情况,不可服用本药。
本药长期服用会增加发生骨折的风险。如果需长期使用本药(特别是治疗1 年以上),请注意骨折相关的症状,并定期回诊评估。
密封保存。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皮疹、肝肾功能异常、休克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不建议本药与阿扎那韦和奈非那韦合用。
艾司奥美拉唑可影响酮康唑、伊曲康唑、阿扎那韦、铁盐和地高辛的吸收。
应用本药和华法林联合治疗的患者,需要对其INR 和凝血酶原时间增加的情况进行监测。
应避免将本药与氯吡格雷合用。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
本药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其中,十二指肠溃疡:一次1~2 片(5~10mg),每日1 次,疗程4 周;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 片(10mg),每日1 次,疗程4 周。对于未治愈的患者,建议再服药4 周;对于已经治愈但持续有症状的患者,可以每日1 片(5mg),再服药4 周。
本药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管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长期服用本药的患者应注意可能的骨折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要定期监测血镁水平,防止出现低镁血症。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不建议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严重腹泻、荨麻疹、肝肾功能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正在使用氯吡格雷的患者,在治疗前应与医师就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交流,以确保用药安全。
避免艾普拉唑与酮康唑、伊曲康唑等合用,如确需合用应注意调整剂量。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反流性食管炎。
口服。一次20mg,每日1 次。疗程最多可延长至8 周。
如有肝功能异常证据或出现提示肝功能不全的体征或症状,应采取包括停药在内的适当措施。
服用本药有可能掩盖胃恶性肿瘤的症状,开始使用本药前应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
长期给予本药期间曾观察到良性胃息肉。
长期服用本药可能增加骨折风险。
30℃以下密闭保存。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在专科医师或药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本药。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建议停止授乳。
若是规律性服用此药,则应于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但若发现忘记服药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请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剂量,切勿一次或短时间内服用2 次剂量。
如因服药过量而出现异常腹痛、频繁腹泻、肝肾功能异常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正在接受阿扎那韦或利匹韦林治疗的患者禁用。
若服药期间要加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告知医师或药师,以便及时调整服药剂量。
注:药品用法、用量及规格参考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