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现状调查及建议

2024-05-25 13:03齐兴源刘春波靳志飞王应芬林蜀云
南方农业 2024年5期
关键词:农业用地用地农机

齐兴源,刘春波,靳志飞,王应芬,林蜀云

(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贵州贵阳 550001)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中的作物种类和耕种收等方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也对其发展所需配套的设施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1]。近年来,随着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相关热点不断变化,国家相关部委也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提高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可操作性,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2]。总的来说,农业设施用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1)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主要原因是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2)用地规模实行差别化管理,因为全国地域面积辽阔,不同地区差异较大,由各省统筹衡量;3)对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生产用地不再区分;4)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审批手续[3-6]。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业设施用地依旧存在监管不规范、备案管理不健全、违规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问题[7-9]。

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农村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据统计,2021 年,全国农机服务组织19.34 万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7.6万个,农机户3 947.57万个达4 678.58 万人[10]。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主要用于粮食烘干、农资存放、大型农机具存放等[11],而农机的库房、维修车间等用地是制约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12-13]。贵州省近年来大力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积极推动涉农乡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同样面临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和使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分析,提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 贵州省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情况

1.1 总体情况

通过书面调研的方式,对贵州省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本次参与调研的农机服务组织数量573 个,现有设施农用地总面积2 205 095 m2,其中工厂化育种、育秧场所面积1 332 610 m2,占60%;机库棚面积260 252 m2,占12%;农机维修车间(含配件库)面积85 569 m2,占4%;烘干场所面积108 108 m2,占5%;农产品初加工场所面积178 071 m2,占8%;冷库或仓储间面积148 365 m2,占7%;其他设施用地92 118 m2,占4%。育秧用地是所有设施用地中占比最多的,其次是机库用地。

分各市(州)看,各地农机服务组织调查数量及用地情况如表1 所示。遵义市和铜仁市数量最多,二者调研数量占总数的38%;从设施用地面积来看,遵义市、黔西南州、铜仁市较多,3 个地方设施用地总面积占总数的66%。

表1 各市(州)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情况

1.2 服务类型分析

对各类用地面积大于0 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了统计,作为农机服务组织,拥有机库用地的有374 家,表明具有对外开展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其次是拥有维修用地能够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有241家;仓储用地和其他用地分别为122 家和117 家;而拥有育秧用地、烘干用地、初加工用地的农机服务组织具有相应的育秧、烘干及初加工服务能力,拥有上述3种能力的农机服务组织占比在23%~27%。

1.3 缺口分析

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农机服务组织297 个,占调研总数的52%。按照需求面积分类进行统计如表2所示,总缺口面积1 523 158 m2,其中育秧用地和机库用地需求最多。育秧用地缺口面积最大,不仅是育秧本身所需的面积较大,同时也反映出当前在全省主抓粮油产业的契机下,农机服务组织延伸服务,将育秧服务和机械化作业服务进行深度捆绑是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趋势,而机库用地需求反映出当前农机服务组织机具存放存在一定的困难。粮食烘干用地和其他用地缺口面积甚至超过了现有面积,1)说明烘干用地和其他用地需求迫切,2)反映出粮食烘干需求增长旺盛,3)侧面反映在用地审批方面,不同类型用地审批难度有差异。

表2 各类设施用地缺口面积 单位:m2

对各类用地需求有缺口的农机服务组织数量进行统计如表3 所示,从数量上看,机库用地需求和维修用地需求的数量最多,分别占有需求的组织总数的82%和79%,表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依旧是农机具存放和维修问题。而育秧、烘干、初加工、仓储、其他用地需求的组织数量均占总数的一半左右。

表3 用地缺口分类别农机服务组织数量 单位:个

2 主要做法和经验

2.1 主要做法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 号),省内各市、县、乡已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需求。1)明确监管职能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设施农用地的日常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审查备案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用地备案和设施农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核查,省、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县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行为进行监督、抽查、核查。2)以“三变”改革为契机,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如六盘水市等地坚持把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三变”改革的排头兵,抢抓“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契机,通过“三变”模式,不断完善“保底收益+收益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农业产业化“三变”联合体,在解决农机服务组织用地问题上,充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支持引导土地资源“活化”入股壮大合作社,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适度规模发展。

2.2 主要经验

1)充分利用闲置土地。采取租用或借用村委会旧址、农村旧学校、破旧厂房、原乡镇供销社闲置场地作为设施用地,如玉屏供农农机农民合作社等;租用废旧的施工场地作为设施用地,如松桃聚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盘活闲置的工厂作为设施用地,如印江助农农机合作社。2)使用建设用地。租用村集体的场地或设施作为设施用地,如石阡明贵农机专业合作社思南禾睦福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修文县独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召集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定用地,明确使用不属于良田好土的土地(荒山),按照合作社发展方向结合当前机具型号数量,合理规划确定合作社用地面积,并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未占一分田土。3)利用非农用的自留地作为设施用地。如沿河农望专业合作社和石阡县本庄镇乐桥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碧江筑铭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3 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规范设施用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明确指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该文件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服务组织新增设施农用地。

3.2 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存在缺口

近年来,随着贵州省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之农机项目、农机示范点的实施,农机装备不断完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现有的农业机械存放用地存在缺口。如:安顺市西秀区大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用于存放机具的场所修建在自家周围的宅基地,安顺市西秀区银橙农机专业合作社用于存放机具的场地为露天场地,部分新建的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也很困难。

3.3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标准缺乏

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主要是机库棚、机修、农产品加工贮藏等用地,但设施用地规划不全面、标准不明确是当前基层落实设施用地存在的问题,如用地面积怎么测算和确定,各类附属设施的配套标准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3.4 农机服务组织用地政策落实困难

目前,多数设施农业用地仍然来源于一般耕地,但会面临两大难题:1)基本农田和林地保护政策严格,涉及到使用基本农田或林地时,审批很难;2)使用耕地指标需增减挂钩,农机服务组织要得到审批用地持续时间长,短时间内获得用地难,如贵阳市修文县春海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远泽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县呈报设施用地申请,因两社处于县城区,国土、林业、城建等部门都会因为规划等理由不予批准,申请用地非常困难,。

4 对策建议

在实地开展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补齐设施用地缺口,合理合法安排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保障农机服务组织良好运转,壮大农机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能力。

4.1 规范合规选择用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出台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要求,农机服务组织设施用地严禁新增占用基本农田,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在项目期选址时尽量选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或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的场院和土地,建成用于存放农业机械、维修机具、育种育秧的设施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补齐设施用地缺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 统筹考虑合理用地需求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时,确保“农地农用,农地姓农”前提条件下,统筹考虑农机服务组织合理用地需求,在用地管理上向农机服务组织合理用地倾斜,切实保障农资农机具有存放场所,有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

4.3 准确把握设施农业用地和用地规模

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前,指导乡镇务必科学论证设施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必要性、合理性,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设施农业用地的认定。

4.4 争取财政扶持资金

鼓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用于机库、机修、育种育秧、农产品加工贮藏等设施用地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用地缺口,不断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农机装备水平及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猜你喜欢
农业用地用地农机
破解设施农业用地保障难 基于四川省崇州市的调查与思考
沃得农机
2015—2020年徐州市农业用地时空变化分析
春来好时节 农机备耕忙
不一样的农机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进展综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演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践与认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践与认识
如何加强农机管理发挥农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