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佳
( 辽宁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20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提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144党和政府从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根基入手,通过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目标也在时、空和发展水平的循序渐进中逐步取得进展,最终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得以逐步实现。
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指城乡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经济领域内部各行业之间以及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还有对弱势企业和群体的包容性发展。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是制约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因素。因此,党和政府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时,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具体来讲,首先,为了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解决农村地区发展失衡问题,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使低收入人群和贫困地区共享发展成果的关建举措。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方面,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在产业振兴方面,积极鼓励发展多元化乡村产业,拓展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致力于走质量兴农之路;在人才振兴方面,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文化振兴方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在生态振兴方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着力建设美丽乡村,让生态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在组织振兴方面,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其次,实施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逐步建立健全了“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了城乡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畅通了城乡人才、土地、资本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发展了县域经济。最后,实施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以此来促进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我国各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要想实现区域之间的相对协调平衡发展,必须因地制宜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动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2]和“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这些战略有效地缩小了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增强了区域之间发展的平衡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1]144,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领域内部要保持行业之间发展的协调性。当前,我国存在垄断行业改革范围和层次较窄(主要集中于网络性质的自然垄断行业),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国企改革滞后、监管不到位、法治建设不健全、配套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存在房地产同金融的交织日益密切复杂,资金过多进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企业持续加高杠杆提高负债,风险不断加剧,大型房企出现债务危机和经营困难的现实形势。面对这样的行业发展态势,首先,通过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加快构建垄断行业竞争格局,建立垄断行业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垄断行业监管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推进了垄断行业的改革。其次,制定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和针对银行的房地产贷款管理规则,这些措施使资金不再过度地流向房地产领域,转而流向实体经济,有利于促进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最后,通过振兴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和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融资结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等措施促使金融资源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实现二者共生共荣的和谐发展。以上这些措施都大大促进了经济领域内部的协调发展。除此之外,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3]。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立高质量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从而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等三大空间布局,从而促进区域内部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注重对民营中小型企业以及对低收入群体发展的包容性。不管是从规模上来讲的中小型企业,还是从性质上来讲的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党和政府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并对此作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实践部署。在优化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在经济政策支持方面:完善民营中小型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和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对民营中小型企业的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其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对民营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等。在法治保障方面:依法保护民营中小型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中小型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在促进民营中小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引导民营中小型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提升其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其自身国际竞争力。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健全民营企业人士的思想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企业家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有利于促进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除此之外,还要注重对低收入群体发展的包容性。所谓低收入群体并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但是在我国大体上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农村的农民;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三是从事简单劳动的城市居民或市民。我们精准施策,通过不同的手段、途径提高他们的收入,比如,通过发展乡村产业、新集体经济、农村 “三权分置”改革、加大对农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手段提高第一类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通过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就业机会等方式提高第二类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等方式提高第三类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还通过建立健全具有较大包容性的社会帮扶体系,切实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等措施,助力低收入群体实现共同富裕。
我们要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的时间有先有后,不同人群、地区达到共同富裕的水平也参差不齐,不可能同时、同等富裕,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换言之,所有人、所有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时间各不相同,鼓励 “先富”带 “后富”,实现共同致富。首先,为了鼓励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先行致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切实保护劳动所得,保护合法致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致力于为勤劳创新创业的先行致富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鼓励这部分“先富”起来的劳动者通过投资创业、扩大就业岗位,来给更多人创造致富的机会,发挥先富带后富的作用。其次,通过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从而真正发扬 “取有余而补不足”的作用。最后,通过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规范管理,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最终,在协调配套的分配制度安排下,推动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从地区上来讲,由于各个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不同,所以富裕起来的时间也有先有后。党和政府给予基础条件好的东部沿海地区一些特殊的政策支持,允许其先富起来,然后 “先富”带 “后富”,实现中、西部地区的共同发展。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东部沿海地区先富起来以后,通过吸收中西部“后富”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可以扩大 “后富”地区的就业,增加“后富”地区的收入;通过向 “后富”地区购买商品或增加投资,可以拉动 “后富”地区的经济增长,给“后富”地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向“后富”地区进行产业转移以及输出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进步因素,可以对“后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的推动作用。此外,还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制度和政策优惠加强了对 “后富”地区的帮衬和扶持。这些措施都有效缩小了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渐进性地推动了区域之间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1]143换言之,从空间上来看,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时,坚持重点发展与整体推进相统一,以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全国各地整体推进,有重点地逐步展开。党和政府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给予了浙江省高质量共同富裕示范区许多政策支持和改革授权,而且对其在缩小城乡区域和收入分配差距等方面的许多有益尝试及其经验也进行了总结并加以推广。比如,在缩小地区差距方面,丽水采取的“生态经济,经济生态”的模式和嘉兴平湖的“飞地抱团,山海协作”模式为我们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发展生态经济和新型集体经济积累了经验;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金华义乌采取的宅基地权能 “双向开放”模式和湖州的 “无差别城乡”模式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城乡融合发展积累了经验;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金华磐安采取的“我们的幸福计划”促增收的模式和温州鹿城的“大爱鹿城”慈善品牌的模式为我们积累了发展数字生态经济和通过第三次分配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经验;在优质公共服务共享方面,“提升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优质共享”的杭州富阳模式和 “构建数字化智慧型‘养、育’共富体系”的温州瓯海模式为我们探索新劳动教育、智慧医疗以及数字型养老托育一体化模式提供了经验;在基层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党建引领,四治融合”的嘉兴桐乡模式和“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亮丽之窗’”的绍兴诸暨模式为我们积累了新时代基层治理和文明实践的经验[4]。这些实践经验为我们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实践路径提供了有益借鉴。除此之外,其它地区也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共同富裕之路。例如,山东省的中郝峪村尝试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迈向共同富裕,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的“丹棱实践”探索出了一条“产业主导、融合共进”的共同富裕之路,等等。这些实践探索,稳步推进了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
共同富裕不是 “同等富裕”,而是收入分配差距在合理范围内的相对的共同富裕,这种发展程度的参差不齐是由分配制度和地区差异两个因素造成的。从分配制度方面讲,我国坚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经济中,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根据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为其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指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种分配方式从制度层面上决定了我们要实现的共同富裕不可能是绝对的共同富裕。因为按劳分配原则下实现的共同富裕不是西方的“福利主义”,也不是吃大锅饭的 “平均主义”,而是以各个劳动者有差别的劳动贡献为依据,实现的有梯度的相对共同富裕。而且,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市场主体贡献的生产要素数量和质量不同,参与分配的结果也必然会有差异。尤其在当今时代,拥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高人力资本禀赋的劳动力能够获得高额报酬,形成一部分“高薪阶层”,这样就更容易造成劳动者队伍内部收入差距的分化。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初次分配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收入差距,但是这种收入差距会在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调节。因此,可以说从分配制度的层面看,我们推动的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而是程度参差不齐的相对共同富裕。另外,从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差异上来讲,富裕程度也不可能达到同一标准。区域的资源禀赋差异是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因素,这里的资源禀赋既包括一个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也包括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人力资本、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文化因素。总体来看,我国地区之间资源禀赋差异很大,东部地区要优于西部地区,南部地区要优于北部地区,相应地,东部地区要比西部地区富裕,南部地区要比北部地区富裕。但随着我国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视,各个地区也在根据自己的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自己的特色优势产业,中西部地区也正在悄然崛起。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立场,因此要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之义,推动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就是要丰富人的口袋,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物质生活水平。首先,鼓励全体人民勤劳创新致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5]我们与西方福利主义不同,反对“躺平富裕” “搭车富裕”等妄图坐享其成的价值观念,鼓励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智慧实现共同富裕。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指出的:全党全国要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在奋勇前进中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6]。为此,党和政府举办了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搭建了更加公平开放的就业竞争平台给更多人提供就业机会,以此推动人民群众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其次,畅通社会阶层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当前,我国社会阶层呈现固化态势,底层人民向上流动的机会越来越少。我们通过构建更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全体社会成员 “自由、平等、竞争”的现代意识,从而增加其致富的机会;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尤其是有关干部任命和升迁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从而使广大平民子弟拥有更多机会升迁;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机会公平,为底层人民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强了其向上流动和发展的机会。再次,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健全了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加强了对高收入的规范调节,取缔了非法收入;加强了对贫困人口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最后,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在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积极促进城乡教育、养老、医疗保障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措施,使人民群众享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们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首先,在全社会奏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主旋律,加强对人民群众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道德基础和重要精神力量支撑。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从而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以此来增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的归宿感。其次,不断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推出能够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培育和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队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通过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用好国家文化公园、不断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等方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后,加强对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正确舆论引导。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利用互联网澄清人们对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些错误认识(比如,“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可有可无”, “等富了以后再抓精神文明建设,等有了时间再抓精神文明建设”),用正面宣传的方式告诉人们,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必须与扎实推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同时进行、协调发展。与此同时,坚持以高质量的网络文化作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利用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推广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以此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实现丰富人的脑袋的精神追求。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同一过程。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活动、需要、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首先,促进人的需要全面发展的过程也推动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人民有了更为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这种“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此,我们在注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建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安全,加强了生态保护,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这一过程既是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全面发展的过程,亦是扎实推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其次,促进人的活动和能力全面发展的过程与扎实推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相统一。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受教育条件和发展机会,畅通社会向上流动渠道,促进城乡人才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些措施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与不同层次的人进行社会交往和联系、参加多种社会活动的机会,促进了人的活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创造了更大的可能性。最后,促进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必然会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一个人发展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他的社会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倡导开放的新发展理念,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程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倡导文明交流互鉴。这些举措不仅使我们社会交往的空间和范围越来越大,交流的文明越来越具有多样性,人的社会关系发展越来越全面,还有利于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更多的机遇和可能。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