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内在重构

2024-05-23 04:21卜长莉刘佳仪
西部学刊 2024年10期
关键词:文化传统伦理道德信任

卜长莉 刘佳仪

摘要:在社会工作本土化建设中,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首要面对的问题。在现有的理论逻辑下审视专业关系,无法完全应对社会工作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信任是构建专业关系的首要任务,信任也是维护专业关系持续向好的保障。将人伦“五常”理论移植于信任关系中似乎更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五常”理论应用于人伦信任之中回应了社会工作对于伦理道德的缺失,为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专业关系建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任;专业关系;伦理道德;文化传统

中图分类号:C916;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4)10-0040-04

The Inner Re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in Social Work

—The “Five Constants Virtues” of Human Ethics in Trust Relationships

Bu ChangliLiu Jiayi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hool of Law, Changchun 130013)

Abstract: In the 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are the primary issue faced by social workers. Examining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under the existing theoretical logic cannot fully cope with the problems arising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Establishing trust is the primary task of building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and trust is also the guarantee for maintaining a continuous improvement in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Transplanting the “Five Constant Virtues” theory of human ethics into trust relationships seems to be more in line with Chinese cultural tradition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Five Constant Virtues” theory to the trust of human ethics responds to the lack of ethics and morality in social work, and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localized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s in social work.

Keywords: trust;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 ethics and morality; cultural tradition

社会工作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作为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解决社会问题而出现的专业和学科,其专业价值与中国的济贫扶弱的理念有着一定契合度。我国学者将这一专业引进国内,希望能在其专业领域发挥弥补社会发展缺陷的作用。社会工作专业本土化是我国学者近年来致力研究的重点,由于专业的实用特性,研究关注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作的服務体制方面,二是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方面。一方面,在社会工作服务体制上,在王思斌提出的嵌入式发展[1]概念基础上有学者提出了双重嵌入的观点,认为传统服务主体应该同社会工作被给予同样的重视,双重嵌入社会中[2]。嵌入这一理念意味着社会工作扎根在中国本土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服务对象的真实环境,不仅是日常所直接接触的微观环境,也包括涵盖本土价值和制度的宏观环境,如何建立深厚的专业联系直接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信任关系挂钩。另一方面,在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上中国社工协会并没有做出具体细化的伦理要求,导致社会工作者在实践时常常面临双重关系甚至是多重关系的伦理困境,我国学者尝试从多种角度进行伦理辨析,归根结底是因为信任环境所造就的工作难以进行、难以维持。基于此,本文尝试就社会工作实践中所遇到的信任问题展开讨论,不仅因为信任问题是构成专业关系服务开展的首要前提,也是为社会工作者如何与同事、机构等多方利益主体形成良好合作关系,为社会工作如何摆脱本土化进程中的“缺根”状态提供一种思考。

一、文献回顾与现状总结

专业关系被视为社会工作中最根本的存在[3],在社会工作引入我国之后学界对专业关系做出辨析。一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在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这是广义的专业关系[4],二是更为具体的专业关系,在保证社会工作者价值中立和理性客观、避免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或者给社会工作者带来相应伦理麻烦之下,在专业界限之内所提供服务而形成的专业关系[5]。社会工作在我国实践时更多地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在此影响背景下王思斌认为中国的求助关系受到文化、制度的双重影响[6],杨宝等认为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应该从构建完善的信任开始,通过政府背书为社会开辟服务新道路[7]。但也容易使得居民对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产生过度预期,将社会工作与街道办的工作混为一谈,专业评价度被弱化。彭小兵等依据文化和制度的视角提出信任逻辑的一套理论在宏观层面给予大众参考,但对于一线社会工作者而言仍难以运用、略显空洞[8]。曾群在结合实务提出可以将双重关系通过“反经为善”在特定情境中运用“权”“经”处理所面临的双重关系[9]。实际上,对双重关系的运用,任意一种方式的选择都无法独立存在,因为社会工作所运用的范围之广,关系的把握不能简单概括为一种处理的办法。刘玲基于本土文化影响下,在现有的社工经验中总结出一套约定俗成的伦理规范,将翟学伟的关系向度理论应用于社会工作关系建构的辨析中,尝试为一线社工提供可多元组合的操作性中观理论[10],为中国本土关系处理提供了多元视角。

从以往文献来看,处理信任所带来的专业问题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直接针对关系进行讨论,但没有进一步审视关系本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分辨构建专业关系时是否有益或有害,通常情况下这种潜在的特点只有在务实过程中才会显现。例如,被认为是有益无害的关系在服务介入之后可能会转变为有害无益的关系;被认为是无益无害的关系在服务双方做出具体实践之后,可能会转变为有益无害的关系或是有害无益的关系。此外,即便是完全遵循西化规则下尽可能避免多重关系的存在,在建立专业关系之后在后续服务中加强有益的强联系也十分重要。赵万林借由对“伦”的研究提出将关系移植于传统“善”念里以完善关系中所遇到的伦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融合以礼入法的思路,将社会工作者—案主关系以友伦之面呈现[11]。为本文研究提供参考思路。

二、中外对比:不同因素造就的信任环境

(一)西方社会工作信任因素

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来源主要是基督教思想、人道主义、社会福利思想、乌托邦思想等,其中核心要素是以关注个人为出发点的。在信奉个人主义的西方,人是核心,因此服务帮助的基本点在帮助个人。《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中对“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进行了大篇幅的表述,在美国行业认识里普遍认为信任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的核心。西方宗教文化中的“罪己”“爱上帝”“爱邻居”“爱人如己”和人人平等的主张,潜移默化地引导助人者持续积极助人,而受助者也信任助人者、乐于接受他人的帮助[12]。个人主义又在西方社会中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演化成宽松关系,在其基础上社会形成普遍信任。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中世纪教会所举办的慈善事业,又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模式,使其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信任背景。

(二)中国社会工作信任因素

“信任”在中国古代是通过一种不可言状的关系所展现的,依托于对“信”“诚”等思想培养,从而提升信任中的凝聚力。诚信不仅是立身处世之道,也是立国之基,《左传·僖公二十五年》里提到“信,国之宝也”。对于个人而言,孔子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墨家也强调:“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在这样强调诚信文化的背景下,中国人形成具有道德规范的诚信观[13]。加之中国长期的君主专制下以君主利益为中心的文化价值模式,依靠小农经济的生活背景加持,信任产生于熟人之间,中国社会形成历史悠久的熟人社会。费孝通将这种熟人间的信任模式概念化为“差序格局”,中国人的信任基础以个体和家族为核心通过血缘、地缘、业缘等联系形成纵横交错的关系网,个体是每个中心节点,关系网的远近代表社会关系的亲疏程度。由于这种私人领域和个人之间联系的非正式性,让在正式关系中陌生人之间建立联系显得更为困难。传统文化熏陶下中国人性格的内敛、注重稳定性也难以与陌生人主动建立信任关系[14]。在差序格局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国社会普遍形成一种特殊信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冲淡了城市间人与人的亲密关系,又受到一定制度影响提升普遍信任,但信任区域仍然存在局限,且只停留在已经形成长期成熟的专业领域中,并需要通过一定的场域塑造信任模式[15]。在现有模式的推动下社会工作信任进展相较于以前有了更多的信任度,但维持延伸信任仅通过契约远远不够,还需要德行,进行深化价值观的助力[16],以此维持良好的信任关系。

三、中国传统文化“五行”研究及启示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应该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与中国社会接轨,一味地对西方理论实行“拿来主义”即便是对西方的关系理论进行仔细解剖,再以补贴的方式黏合在社会工作所遇到的信任问题上也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深究信任关系背后的传统伦理,传统文化不仅存在于圣贤书中也能“活现”于现代信任关系之中。在伦理学视域中的信任既涉及道德规范,也关乎道德品格,在杨国荣看来信任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延续提供了某种担保,在人伦关系中除了家庭亲缘之外还存在“朋友有信”的人伦普遍规则,维持这一人伦关系在《论语·阳货》中早有提到。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17]

其中的五者便是对信任品格的要求。论语中的“五者”源于五行观念,“五行”这一概念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至商代甚至是夏代,其属性为金、木、水、火、土,包含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在历史不断发展中逐渐演变为具有哲学意义的“五德”[18],“五行”逐渐成为一种以自然为师的价值信仰和思维范式。

董仲舒将仁、义、礼、智、信嵌于五行模式中,形成“五常”理论。“五常”理论是为了维系人伦关系而提出的具体要求,“五常”所包含的道德范畴也能适用于现在社会的信任关系的维系[19]。“仁政”思想为“五常”理论增添“仁”的色彩,但此时的“仁”不仅是亲密血缘中的小“仁”,而是“仁者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后自爱,不与为仁”的博爱大“仁”。在与他人建立关系时,不论对方如何也应该秉承尊重开放的谦和态度对人,平和的态度使得与他人建立信任关系的第一印象更为友好,这样的友善态度更符合中国人对陌生人建立联系的接触方式。“仁者人也,义者我也”仁义之别体现在“仁”是博爱待人,“义”是社会人伦的严格律己,即个体对社会价值的认同与服从,社会工作者在建立关系时心中亦要有“义”,这种“义”是对社会价值和专业价值的统一,以此更好建立情谊伦理的关系。“君子之情,止乎于礼,不止于礼”指出君子以礼为基准但要追求更高的层次追求,僵化的遵守比不上动态的追求。而董仲舒的礼法结合将这种高度自由的动态追求引入了制度规范的形式,与现代社会信任在文化与制度的双重影响极为相似。但不同的是董仲舒主张“德主刑辅”更为注重德行对人的教化作用[20],以此内化人与人之间的固定联系。智者“先言而后当”在与人相处的同时能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准切的判断力,在言行上是简约、有理、务实的[21]。在实务中这些样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服务对象对服务专业的评判,若为“智”,则在制度上对专业关系的维持提供了进一步优化的可能。“信”与“忠”“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五常”理论中被看作是贴近于大众万物的准则,“务著其情”[22]要求实事求是,世人無需粉饰自己,也就是“诚”的表现。以诚待人,不仅是以忠厚诚信服务对象,为人民做事,也是诚待自己的职业和同事、领导等。可以说“诚”赋予“信”灵魂,在“诚”的加持下“信”才真正具备完善。

总而言之,社会工作在本土关系的建立中很多时候倾向于带有友谊情谊的关系,人们也乐于这样的关系管理,因此本土化社会工作的伦理共识可以按照友谊情谊的逻辑与对象相处。这样的伦理共识需要内化道德准则进行维持,按照董仲舒提出的“五常”理论本文对信任关系之间的道德范畴尝试进行初步讨论,其中很多逻辑还需要进一步厘清,许多细节问题需要通过实践反馈进行解答和调整,并且社会工作的伦理讨论可能也需要进入社会思想史进行纠义讨论。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往年文献的梳理做了三个工作。第一,借鉴学界对专业关系的讨论,对社会工作中的双重关系进行辨析,梳理不同模式中所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第二,对中西的信任因素进行对比,发现基于历史发展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差异中西方信任因素各不相同,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程度也各不相同。第三,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借鉴,在传统人伦的基础上就如何提升中国社会工作所需的信任提出自己的见解。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探讨,还需要更深入研究。社会工作在扎根中国时很多社会工作者便反映无法完全避免友谊关系的建立,这就意味着人伦建设对于社会工作本土化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在羡慕西方专业关系及其制度信任的同时很容易忽略西方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在”(do with)的现象。而对于中国更多的是社会工作者处于被迫主动或主动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我们得到的反馈不一定是真实反馈,服务对象也不一定能真正受到自己所期望的帮助。建立具有传统文化加持的人伦关系,可能会改变这一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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