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近期研究制定了《广西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评估方案》,现将其解读如下。
一、实施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标准化设置与评估的目标是什么?
坚持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完善教研机构设置,配齐配强教研员,明晰设区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工作职责,建立教研常规标准化建设制度,推进育人关键环节改革,完善教学调研视导制度,创新基层教研联系机制,明确教研员专业标准,落实教研员准入和退出制度,促进教研队伍专业发展,加强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激发教研队伍工作活力,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建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
二、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标准化设置与评估有哪些重点工作?
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建设工作,主要抓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条件建设4个方面。
三、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哪些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教研机构设置,要求健全领导班子、明确并完善机构职能、完善并加强教研网络建设;二是配齐配强教研员,要求设区市的教研机构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强各学科各学段专职教研员(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含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并创造条件分学段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要求聘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以专职教研员为主、兼职教研员为辅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
四、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队伍标准化建设有哪些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包括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教学服务、教研管理、教师培训、师德践行等;二是落实教研员专业标准和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教研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及时调整、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促进教研队伍专业发展,要求建立3年一周期教研员能力提升研修机制,把教研员培训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四是加强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为核心,强化教研支撑,积极探索和研究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与学方式变革。
五、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有哪些重点任务?
一是明晰设区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工作任务,包括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二是建立健全教研常规标准化建设制度,包括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教研岗位责任制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学科教研员培养制度、教研协同制度等;三是建立教研管理考评机制,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级教研机构建设标准及评估方案。
六、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条件标准化建设有哪些重点任务?
一是激发教研队伍工作活力,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将教研员荣誉评定纳入教师荣誉评定系列,实施教研员寒暑假休假制度和学术进修制度,切实提高教研队伍的吸引力和创造力;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把教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整体部署,完善教研工作体系,推进教研工作创新,建立教研机构人才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教研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落实经费支持,将教研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保证预算内教研经费稳步增长。
七、如何对设区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评估?
将教研工作成效纳入市县政府履职评价有关指标中,重点督导评估教研工作方向、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工作实效等,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质量保障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将视情况对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門推进教研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自治区教研机构将组织开展全区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结果向全区通报,对达到90分以上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达60分的要求限期整改,一年后方可提出复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