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心秩序是人在解决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时,通过内在自律和外部和谐所形成的内部心境稳定、一致协调的精神状态。人心秩序是生存环境、制度规范和内心准则互动调适的结果,是美好生活的根基。变动不居的现代化进程,瓦解了传统的“结构—文化”规范,而新的维系体系尚未确立,新旧交替之间导致部分乡村民众精神信仰的没落、个体价值的泛化和生命意义的缺失,乡村人心秩序出现失衡失调。新时代,只有从重建乡村共同体、完善创新乡村治理、重塑人生信仰和树立核心价值观念入手,才能重构健康良好的人心秩序,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软件基础。
关键词:人心秩序;乡村振兴;公平正义;共同体
基金项目: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學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教学研究”(19JDSZK074)。
[中图分类号] D66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04-0026-0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04.002
新时代,为了满足广大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党中央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一项全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生产、生活、生态等诸多方面,其中,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根基和保障,而“人心秩序是社会秩序乃至国家秩序的基础”[1]。纵观当前学术界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地改革、资本投入、制度供给、农民参与、多元主体等层面[2],对于乡村治理主要参与者——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的研究成果明显偏少。研究人心秩序,关注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农民——的精神世界,构建良好健康的心灵秩序,可以为国家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提供软件保障。
一、“人心秩序”的定义、结构和功能
秩序,是社会存在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表现在内心就是对未来的可预期性、可期待性,外在表现就是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人心,包括人内在的思想、精神等心灵世界,构成人的社会行为的精神原动力,所以“人心秩序”又可称为“心灵秩序”。
人心秩序包括广义和狭义两部分内容。狭义的人心秩序仅指人自身在处理生存和发展问题时内心所遵循的价值选择法则,特别是在灵魂与肉体、理性与情感、欲望与克制、本能与规范等发生冲突时,人所形成的价值判断,自律是基本准则。广义人心秩序,指人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道德法则,核心准则是和谐。和谐与自律二者相互交织,自律是核心内容,和谐是外在表现,构成人心秩序内在和外在两重准则。因此,人心秩序既关乎私人信仰,又关乎公共品德,是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心理状态。
人心秩序的终极目标是自由,由于本能欲望需求和外在制度环境的不一致性、不协调性,绝对自由总是可望而不可求,人心秩序总是处在不断的矛盾冲突之中。人生而具有本能的欲望,本能构成自然的人性需求,进而引导着人的外在行为,构成人心秩序的出发点。“在本能活动过程的任何阶段都承载着质料”,“意志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本能,指向未来的这种空乏的决定,即一种朝向未来的本能”[3]。对于衣食住行等生存的基本物质需求,构成人类最初的本能欲望,构成所有行为的原始出发点。本能是人的自然生命力,决定着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内心欲求的原动力。但是,毕竟作为一种群体性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60。由于人自身能力有限,一个人难以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全部资料,客观上需要和他人进行合作,合作需要道德规则的约束,平等、自愿、互惠、互利成为维持长久合作的基本原则;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人与人之间难免发生冲突乃至战争。为了限制人与人的冲突,人类创造发明了一系列制度来约束单个人的本能欲望,“人是天生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5]。自由是选择并掌握自己生活的权利,是人类永恒的精神追求,指引着行动的方向,但是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人们总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历史[4]603。马克思这里所言的条件,既包括生产力等经济发展状况,也包括哲学、道德、法律、政治等上层建筑的制约。美好生活,本质上属于“类追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294。生活是属于自己应有的权利,实现美好生活则需要同他人进行协作,尽到自己应有的义务。
人心秩序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意识,关键在于将外在规范要求转化为内心行动法则,取得内心欲望与外在强制的协调统一。因此,人心秩序的核心指向是“我们应该怎样生活”。人心秩序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我应该如何成为我自己”,即个体如何才能拥有健全独立的人格,成为有个性的人,而且关乎“我们如何在一起生活”,即如何在社会交往中实现人心秩序的优化。因此,人心秩序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公共道德律令),这种“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所以在此意义上讲,人心秩序不是指单个、孤立的个体的内心秩序,而是指公共的、整体的内心秩序。这种内心秩序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和人的生活秩序密切相关,“日常生活秩序相对于心灵秩序更为根本”[6]。研究心灵秩序,必须从生活秩序中入手,寻找人心秩序的外在根源;另一方面,人心秩序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它可以反作用于生活秩序。本能需求、外在环境和内心准则的互动调适,使人心秩序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只不过,在不同的时代,变动幅度不同。在相对静止的传统乡村社会,同质的人群加上统合的意识形态,人心秩序处于相对稳定之中。现代化以来,这种相对稳定的人心秩序一去不返,现代社会是不断地变革、不停地变动的社会,“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4]275。新中国成立70余年以来,乡村的面貌焕然一新,政治的冲击、市场的推进、文化的变迁都导致了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于外在的物质、制度变迁,人内心的心灵变迁的速度和幅度并不一致,在物质与精神、肉体与灵魂、欲望和能力、理性与情感等诸多领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现象尤为突出,影响到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关注乡村人心秩序,关乎自然人性的保护,关乎生命感觉的伸展,关乎道德困惑的解答。建构优良的人心秩序,实现人心秩序的自然、健康、优美和协调,是实现舒适、优雅、体面、尊严的社会生活秩序的保障,是实现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软件性权力基础”,是实现“德治”的核心问题。
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人心秩序的失调
传统农业社会,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的不可迁移性,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人口农民的定居状态。世世代代聚族而居,形成了中国乡村特有的乡土人心秩序。以“礼”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规范成为调节乡村人际关系的主要准则,成为维系乡村人心秩序的主导力量。“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累积的经验”[7]。传统社会中的“礼”,本身就是一种等级秩序,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亲朋等在“自己编造的意义之网”中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都有自己所遵循的行为规范,社会的“教化权力”加上专制王权的辅助,使乡村社会形成了长达数千年的熟人社会的“礼治秩序”。这种貌似稳定且行之有效的社会秩序维持机制,实质是建立在先天不平等、不自由基础之上的,其中孕育著冲突反抗的种子,但是由于自给自足模式下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社会结构以及文化网络的强大韧性,传统中国形成了“超稳定社会结构”,人心秩序基本保持稳定。
现代化以降,西学东渐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冲击,社会自由流动资源、自由流动空间的增加,虽然中间历经人民公社时期的短暂停顿,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乡村人口、物资的流动呈加快之势,内向型的村庄逐渐解体,外向型村庄逐渐形成,村民或主动或被迫卷入了外部世界,原有的“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甚至是“陌生人社会”,原有的维系人心秩序的“礼”的力量逐渐弱化。相当一部分农民摆脱了原有等级秩序的压抑,通过外出流动和接受现代教育,已初步具备英格尔斯所言的现代人格的基本特征,“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进取、开放包容”已经成为当前乡村社会心态的主流,人心思安、人心求富、人心羡美成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精神力量。
新时代,我们不仅要看到乡村人心变化带来的推动力量,更应重视当前乡村人心秩序中存在的潜在障碍,增强问题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主流中发现支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目前来讲,乡村人心秩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精神信仰的没落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信仰是推动行为的精神力量,是调节人际关系的指针,是维系人心秩序的支柱。传统乡村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交通通信的落后,物质生存资源的匮乏,导致人对自然的敬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高度依赖,某种相对超脱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力量——信仰——呈弥散性分布状态。按照学者的解释,信仰的生成需要两个条件:第一,头脑中形成一套假想的“宇宙秩序”;第二,将这一套假想的“宇宙秩序”投射到人类的经验层面[8]。这种“宇宙秩序”的形成和现实社会中人所处的社会情境和占有资源多寡高度相关,并事实上反映了人在现实社会中的等级秩序。在中国传统乡村,宗教信仰和宗族组织结合在一起,成为影响和控制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按照马克思的解释,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这种建立在对神明、灵魂信仰基础上的宗教,既是对现实苦难的抗议,也包含着对未来社会的希望。无论是制度性或者弥散性宗教信仰,都起着引导人生的重要作用,弥漫于乡间的大众宗教与官方宣扬的儒家思想一起引导着乡民的精神价值追求。我国传统乡村所特有的“祖宗”观念,实质上是将自己生命血缘的延续和获得熟人社会的肯定性评价以镶嵌于集体记忆之中(光宗耀祖即是典型例证)连为一体的,追求的是“公私”的结合,当然,这里的“公”是指特殊意义指向的“公”,并非今天普遍意义上的“公”,但是二者都具有超越个体意义之上的集体规范。
按照韦伯的理解,现代化就是个祛魅的过程。科学理性祛除“魔法之魅”,使现代人陷入价值虚无主义、价值悲观主义和价值不可知论的境地[9]。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人们生活的重心不再追求终极性、超越性价值意义,而是将占有具有社会象征资本的稀缺资源的多寡当做实现世俗目的之手段[10]。社会生活中的他人,乃至团体,都成为个人达到自身目标的“工具”或“手段”。资本“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4]275。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这种失去了社会存在的自我,必将是无道德的自我,是追求短期利益的自我,是无底线的自我,最终也必将是虚妄的、孤立的自我。这种“自我主义”是纯粹以“自我”为中心,甚至家庭、宗族、村落都成为实现自我目标的工具,不顾社会评价,罔顾公共利益,突出表现为现代化带来的对原有集体规范的解构和对个人价值的重构。
(二)个体价值的泛化
人心秩序,归根结底是人与社会的本体性关联的体现。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无论是人性的获取还是后天的生存,必须学会在相互依赖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协作是文明的真正的粘合剂”[11]。传统农耕社会,个体农民是生活在天然群体之中的,血缘、地缘群体是最基本的生活互助单位,士绅长老阶层凭借教化权威构成乡村的领导阶层,这个领导层对内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对外代替普通民众与外界社会进行联络,形成乡村社会人对土地依赖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相互依存。当然,这种依存明显是不平等、不自由的,存在夫妇、长幼等次序差别,依赖传统和经验而治,对一切反叛思想和行为进行压制,“历史上,农村一直就是个压制少数人感情的地方”[12]。
现代化对乡村传统规范的冲击和挑战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个体价值的张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消费主义的流行,带来个人欲望的合法化以及个体间竞争的加强;现代民主、平等、自由等价值观念,伴随全球的民主话语体系的推进以及乡村及基层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浸润,经过报纸报道、电视宣传、网络传播、学校教育等多种渠道,通过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形式,逐渐扩展到甚至是地处偏远的乡村。改革开放浪潮把传统文化中受到族权、父权压制的个人解放出来,个体化发现个体价值,肯定个体生命意义,强调个体选择的重要性,“个体化其实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全球趋势”[13]。
但是,与西欧等发达国家兴起的个体化运动不同的是,中国乡村出现的个体化运动是个“早产儿”。由于地域国情、风土人情、司法改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法治在全国乡村的推行仍需时日,部分乡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还难以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失去传统宗族网络庇护的个体,极其容易受到有组织的黑恶势力、灰色势力的侵犯,甚至也难以对少数腐化堕落的村干部群体形成有效的制约;乡村存在的物质、资源和权利的劣势,使赤裸裸的个体不得不独自面对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对命运的挑战,加上乡村民众相对比较普遍的现代化技术和知识的短缺,多数民众难以适应;因为缺少思想的启蒙,乡村政治文化中缺少民主自治的因素,在复杂的现代社会,农民自我决策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自律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加上社会他律机制的不健全,西方个体本位的自由主义在乡村极易流变为自由放任的失序状态,突出表现为对本能欲望的放纵和责任意识的匮乏;加上由于我国国情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各项措施在乡村的普及和提升仍有相当大的难度,难以适应社会风险的变化,使个体在社会风险面前变得孤单、无助,失落感、焦虑感等负面情绪滋生泛滥。个体化在摆脱传统伦理道德束缚、追求个性解放口号下进而扩展为“极端实用的个体主义”,极端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将他人视为达到私人利益的手段[14]5。
(三)生命意义的缺失
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还要弄清楚为什么而活,否则,失去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个体,将会失去奋斗和前进的动力。农业社会,作为生产力的主要体现者——劳动者,特别是男性劳动者成为家庭的主要财富,进而成为许多村民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主要嘱托,生命来到世界,不仅仅在于自身的生存,而且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家族生命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我国文化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慎终追远”传统,光宗耀祖是一个人生命意义的最大体现,生命的意义在于对家庭甚至是宗族的贡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孝文化”不但是维系家庭、宗族的文化外壳,也成为老年人树立家庭、宗族权威的根基。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权力深入基层,政府利用颁布法律法规、开展群众运动等工具,对乡村社会结构进行了深刻调整,使农民对家庭、宗族的依附转为对国家的“组织性依附”。国家依靠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政治运动宣传集体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力图打破乡村原有的血缘、地缘纽带,在集体主义基础上树立对国家政权的忠诚。但是,因为我国农村地缘之辽阔,各地情况之复杂,几千年的传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打破,所以,在集体化时期,革命貌似强大的力量并没有真正渗入乡村人际关系网络,传统的血缘亲属、邻里关系和私人纽带,夹杂着个人利益的权衡,仍然是乡村社会关系和行为习惯的主导因素[15]。
集体化时期的努力并非一无所获,通过国家的努力,神权力量已销声匿迹,族权影响大大削弱,夫权根基已经松动。人民公社体制解体,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农村一度陷入道德与意识形态的真空,市场经济带来的商品化倾向极度扩展了个人对物质欲望的需求[14]265。个人权力和欲望的释放,一方面是对传统的以宗族和家庭压抑个体价值为倾向的文化的反动,体现出现代化带来的进步性;但是,另一方面,因为缺乏对自我为中心极端利己主义的限制约束机制,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尤其是青年过度追求自己消费的权利,加上都市化、城市化带来的现代生活影响,盲目向他人特别是父母过度索取,而罔顾对他人尤其是父母的责任。以个人为中心的消费主义带来的一方面是拜金主义、享乐之风,败坏了乡村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导致大批老年人生活失去应有物质保障,感情无所寄托,农村老年人自杀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以个人为中心、以本能为动力的物质消费主义,本能欲望的泛化,最终“它给人类带来一种心灵的缺失和厌倦,带来瞬间的感官满足与麻醉,甚至带来生命意义的无根之感和虚无性”[16]。转型期的乡村社会,经济富裕者的“精神虚脱”与精神富裕者的“物质贫困”并存,“无公德的个人”[14]“双面人”[17]等粉墨登场,人心的混乱和无序可见一斑。
时代决定人心,人心反映时代。现代化带来的乡村社会的最大变化,突出体现在社会分化层面、乡村的社会结构、社会利益、价值观念由原来的相对固定、统一的状态,转化为流动、多元状态。其中,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标志。但是,多元并不等于为所欲为,宽容也不等于没有底线。部分乡村社会出现的人心乱象,和长时期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相对滞后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乡村坚持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求富”成为基层官员和民众的共有心态。除完成上级交派的政治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成为基层政权两大核心任务。社会稳定则多注重表面的、刚性的稳定,而忽视农民内心的体验、情绪和感受,特别是在部分农民的社会心态已经发生畸变的时候,没有将“人心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分化,使乡村社会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心态都在发生潜移默化的转变,“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逐步深入的现实,在多种矛盾面前社会支持缺乏,自我支持与完善、修复能力弱化,表现出某种集体性焦虑和不安,从而诱发基本生活理念和行为准则吊诡”[18]。社会的分化到了一定的地步,需要整合的力量,除民间自发的力量以外,基层政府无疑负有重要责任。然而,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德治力量的弱化,自治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法治体系的缺失,导致基层的“群体性怨恨”日渐增长,而且这种怨恨是在乡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产生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心态培育”已经成为基层政权的一道考题。
三、新时代乡村人心秩序的构建之道
现代化代表不稳定,现代性代表稳定,“现代性”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状态”[19]。就乡村来讲,现代化仍然方兴未艾。重构乡村人心秩序,关乎个体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更关乎人的生活所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给乡村人们以信仰和希望,弥补现实生活的短缺和不足。因此,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仅关注物质层面的产业振兴和外在环境的改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乡村社会的人心关怀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给乡村生活的人们以此岸的抚慰和终极的关怀,改善人与人的关系,提升人与人的默契度,增强对于未来的信心和可预期性,通过乡村人心的良性治理达到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重整人心需要组织化和制度化的手段,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把这些手段日常化于民众的生活之中。
(一)共建共享乡村“命运共同体”
人心秩序的本质是在共同体中体现个体生命价值和生存意义。共同体提供个体的安全感、归属感,涵养集体意识,在不确定的世界里提供心灵的庇护场所。人们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形成对这种网络的依赖,进而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心理、情感和信仰的契合,只不过,这种依赖的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会有所不同。无论是在机械团结还是在有机团结中,社会成员所共同具有的情感和信仰所形成的“集体意识”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分工导致成员分化的有机团结中,集体意识提供了支持契约关系的非契约性道德基础。
因此,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就是在“有机团结”的基础上重建乡村共同体。构建以互惠、信任、合作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社会资本网络成为重建乡村共同体的关键所在。与传统社会以“敬宗收族”为核心的宗族建设不同,新时代的乡村“重拾人心”应以家庭重建为重心,长期以来,“对子女发展的期望”“家庭幸福”构成国人最大的生活动力。家庭中建立在信任和责任基础上的人际关系网络构成家庭的社会资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家庭社会资本的主要内容[20]。家庭社会资本是促进个体幸福感和能力感的第一资源,不但影响乡村共同体的现在,而且决定着乡村的未来。作为村民共同栖息地的村落共同体的解体是从家庭开始的。与现代都市大规模集体化生产方式相比,未来农业发展仍需维持家庭作为基本的生产单位,因此,作为乡村基层社会的细胞和生活的核心,“中国家庭是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个微型的邦国。从前,社会单元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才是当地政治生活中负责的成分。在家庭生活中灌输的孝道和顺从,是培养一个人以后忠于统治者并顺从国家现政权的训练基地”[21]。家庭是社会成员心灵养成的原始根基,是心灵教化的重要载体,“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22]。当前农村,许多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导致的社会问题,都和人心秩序的紊乱有密切的关联。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差距的缩小,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公共服务的增强,就业机会的增加,经济收入的增长,为农民工返乡进而实现家庭成员的團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此基础上,以“产业振兴”为依托,以“组织振兴”为龙头,充分发扬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规范农村民间组织,使相对分散的农民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重新融入集体生活之中,这些集体组织不但为农民提供经济生活来源,而且提供集体的关怀和期望,成为农村人心稳定的强大支柱。
(二)完善创新乡村治理体制
人心秩序并非外来之物,而是对现实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内在反映。其中,政治秩序在人心秩序形成中起着统摄和引领作用。政治秩序的建立就是要扭转人们混乱的心灵,民心定则天下安。政治秩序和心灵秩序密切相连,政治秩序外在规约着人心秩序;人心秩序是政治秩序巩固的内在基础,“缺乏心灵秩序,政治秩序的维系成本或者太大,或者根本难以为继”[23]234。所以,构建良好的心灵秩序作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必须引起执政党的高度重视,促进公平正义,重构新型“权力文化网络”,成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线。
历史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城市的道路,并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与对传统权力文化网络的重构密切相关。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解决了旧社会配置性资源分配严重不公的现象;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教化,契合了传统社会中农民的“均平”理想;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重塑了农民的情感观念,使中国共产党不仅获得了广大农民的认同和支持,而且改造了农民传统心灵秩序。公平意味着机会均等、平等竞争,正义意味着每个人应得的本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民心、民意的振兴,重建农民立足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的信心和决心。现有乡村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之中,尤为重要的是实现“法治”的现代化,依靠法制,打破制约农民自由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所有的职位向所有的人开放,所有人通过公平竞争占据相应位置,获得相应的资源,打破特定集团对资源的垄断和社会对农民的歧视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起点,平和的心态来自平等的机会,构建一个平等的、畅通的利益博弈机制,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协商,乃是当前乡村治理改革的重心所在。
平等是自由的基础,自由是平等的目标。在保障农民平等发展权利基础上实现自由的发展,就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讲,自由就是选择自己想过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自由,既是发展的手段,又是发展的目的[24]。充分发挥市场在乡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然,市场在实现自由发展方面并非万能,也并非完美无缺,对于无法充分进行市场竞争的弱势群体,应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重视物质补给的同时将情感关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因为变革社会中,心灵秩序的崩溃和失落多发生于弱势群体。
(三)教育重塑农民生活理想
现实世界,人对物质需求的欲望是近乎无穷的,制约物欲泛滥的一大利器就是超脱于世俗世界的理想信念。信仰,代表着对未来的一种希望,也许这种理想在有生之年难以实现,但是毕竟树立了一个人生目标,指引人前进的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世界的人生信仰变迁之快、幅度之广、影响之深、势头之猛,实属历史罕见。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原有的信仰迅速解体,新的信仰的重塑仍待时日,转型期心灵的滞后、冲突和无序现象频发,社会性价值压倒本体性价值。所谓本体性价值关乎人的生命存在的根本意义,是有限生命怎样获得无限存续的判断,重在人的内心体验;社会性价值是在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中产生,重在外在评价[25]。传统农民信仰中,“敬祖”作为一种行为仪式,体现了对于“香火延续”的希望,暗含着代际生命和伦理的传承。相比鬼神,传统文化更注重人伦。现代化以降,“民主”“自由”“平等”价值观的传播中的畸变,加上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传统本体性的价值观念,使现代农民难以在现实生存世界中寻找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助长了宗教在乡村群体中的迅速传播。社会性价值产生于人与人的交往,借助公共道德舆论的力量,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并进而对人的内心形成一种激励约束,使人按照社会价值调整内心规范,进而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处于开放、流动中的乡村,缺乏强制性权威的引导和约束,社会性价值异化,攀比、炫耀与自私自利使人更重视短期的利益,人与人交往中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农村中以老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难以实现工具性价值而被置于底层位置,加剧了“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心灵感觉。
城乡二元差距以及农村内部的发展差距,都会导致部分农民心理的失衡。除前文讲到的重构乡村政治生态环境,给农民以追求自己需要的生活的权利外,还应看到,物质需求并不构成美好生活的全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奠基于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满足,来自生活中的信仰和希望。漫长的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民间信仰,是乡民的精神寄托。现代化带来的快速社会变迁,正在深刻改变民间信仰的类型、形式和内容。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的“乡风文明”必须充分考虑到民间信仰的重要性,包括充分引导并发挥宗教信仰的积极意义,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世俗化、理性化倾向导致价值意义和意义共识严重缺失,宗教可以通过提供意义系统,整合社会秩序的价值根基,进而进入个体的心灵秩序[26]。但是,就我国现实来讲,宗教的传播特别是基督教只不过为乡村边缘人和落单者提供了一些情感抚慰和生活乐趣,很容易被农民“本能”地功利化[27]。当传统的文化图景已经不能为现代世界指引前进方向的时候,作为社会政治意义和态度起源的意识形态就变得至关重要。当前,乡村振兴必须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将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利用新兴媒体,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将农民的生活理想统一到为乡村振兴进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的基础上来。
(四)指引充实农民价值世界
人心秩序的紊乱,突出表现为价值冷漠,没有什么价值可以被珍视,也没有什么价值可以被威胁。由于社会的分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面临不同发展机遇的乡村民众对于精神的需求参差不齐,价值选择上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价值多元,一方面反映出人在选择自己生活方式时的自由度的增加;另一方面,价值多元也会导致不同价值之间的碰撞与冲突,导致人内心的彷徨和苦闷。而且,就现存多元价值本身来讲,不同价值之间也存在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区别。虽然,政治权力很难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思想问题,但是,作为政治核心的国家并非在改造人心方面无所作为。任何国家都会实施对公民进行政治社会化的职能,就如马克思所言,国家的“公共教育”就是通过把个人目的变成普遍目的、天然的独立变成精神自由、粗野的本能变成合乎道德,将个人信念与整体生活集合成浑然一体的国家成员[28]。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地君亲师”,“君”承担了连接天地自然与世俗民众的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任何政府都把教化民众、淳风厚俗作為自身重要职能和使命,一大批拥有家国情怀的知识分子,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作为立身之本,承担了教化民众的责任。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就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统一起来的本领而言,中国人的成功经验是无与伦比的[29]。
二十世纪,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和意识形态灌输等多重工具,成功地改造了传统乡村文化,将农民组织起来,最终取得了全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强调要继续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政治运动来改造人心,重塑农民的价值观和精神世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政策的实施,群众运动退潮,国家权力后撤,基层党组织存在的散化、弱化、边缘化的趋势,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国家政权对乡村民众进行人心教化的职能逐渐丧失,导致价值真空与价值混乱并存,人心失序现象严重。无论是从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角度,国家都应介入当前乡村价值体系的构建,填补当前农村出现的价值真空,将“改造人心”当作一项政治事业[23]232。执政党作为联系国家和社会的桥梁,其自身拥有的政治社会化职能使之成为新时代“改造人心”当之无愧的领导力量。
新时代,党中央已经敏锐地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文化振兴,融合“三治”打造良善治理体系,将人心建设作为当前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设计清晰的目标、制定完善的架构和持续自觉地努力,现代文明日渐浸润人心,乡村民众的生活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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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alance and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mind order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Li Yuzheng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Marxism school, Beijing-Tianjin-Hebei Cultural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 Research Center, Tianjin 300401)
Abstract: The order of human mind is a stable and harmonious mental state formed by internal self-discipline and external harmony when people solve the problems faced by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The order of human mind is the result of the interactive debugging of living environment, institutional norms and inner norms, and is the foundation of a better life. The changing modernization process disintegrates the original traditional order of rural people's hearts, leading to the decline of rural people's spiritual belief, the generalization of individual value and the loss of life meaning, and the imbalance of rural people's minds is serious. In the new era, only by rebuilding the rural community, building a fair and just system, reshaping the upward belief in life and setting up the core values can we build a healthy and good order of people, so as to lay a solid software foundation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the heart order; ruralrevitalization; community; living world
(責任编辑:文丰安)
作者简介:李宇征,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河北省京津冀文化融合与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