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
多产的大仲马曾用三种颜色的纸张进行创作:黄色写诗歌,粉色写文章,而著名的蓝色大页纸则用来写小说。如今回望1858年的夏天,大仲马在第比利斯用完最后一张蓝色纸,被迫用奶油色的纸继续书写——我们很难直接进入他的困境——或者说,至少先得对困境进行转化,比如将“纸色”转拟成“Word背景色”,比如后撤一步,从人对习惯的依赖的大逻辑层面去分析大仲马的处境。
创作形式的变化,首先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与整个社会的技术发展与革新相关。这也意味着,写作者对外界的感知已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此外,写作者的思考方式与形式应当是匹配的。因此,相比在稿纸上书写的作品,在电脑键盘上敲打出的作品必然具有不小的差异。作为出生于1990年左右的写作者,我们这一代人几乎已全部成功入驻数字时代。那么,今天我们再读大仲马、司汤达、雨果、梅里美、乔治·桑、勃朗特姐妹、托尔斯泰、左拉、狄更斯,乃至后来的普鲁斯特、海明威、博尔赫斯等作家的作品,是否还能进入他们的创作语境(这暗含了我们对其作品理解的偏差),并且依然能从中汲取充分养料?
无论如何,即使只是从一些公版书的销量来看,当代依然有不少人在重读经典。文本承载着一个由语言所浇筑的世界。随着时间流逝,语言体系逐渐更新,词语指向的内容会发生偏移。旧、新,以及从旧到新历程中的每一重含义相互交叠,使原本相对稳固的世界显得丰沛而具有流动性。正如忒修斯之船在时间中的演变,文本也在更迭过程中焕发新的生命力,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一些与当下时代格格不入的面貌。但我们很难轻率地将文本定论为“过时”。万物受束于局限性,大部分情况下,过去的经典文本的局限性(毕竟它属于一个相对滞后的时代)应当高于当下时代的局限性,却也不排除它们中有一些碎片,比此刻的任何事物更趋近于永恒。这类碎片越多,该文本经典化的可能性越大。
阅读经典,仿佛是每个时代教育的侧重点之一。因此,很多人在相对年少的时候,就已读过经典作品。为了向以中学生为主力的年轻一代普及经典文学作品,出版社甚至推出过一套又一套的简化版本。印象很深的是,大约在小学高年级,我从图书馆借来两本西奥多·德莱塞的长篇小说——《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那时,选书并没有严格标准,我更青睐于厚一些的小说,以体验读完时的幻梦之感。由于爱不释手,我上数学课偷读时被老师发现。令我惊讶的是,数学老师生气的点并不在于我的走神,而是认为这两册书里有太多禁忌情节,我的阅读似乎有悖伦理。可随手列一些世界名著,《茶花女》《飘》《漂亮朋友》,乃至至今广受推崇的《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哪部不涉及從浪漫主义中开出的炽热激情花朵与其衍生的欲望及罪行?而这段经历还包含了另一个问题,即我们是否应当挑选打开经典作品的时机?有些作品若过早阅读,则容易囫囵吞枣。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我最近才初读的一部经典作品。《红与黑》始于1830年代,盛名已久,但如今较少被提及。我曾读到过毛姆对于连这个人物的指摘。于连在关键时刻选择坦白认罪,接受死刑。在毛姆看来,这样的行为不符合于连一贯的性格,是《红与黑》的败笔。假如我过早读了《红与黑》,对19世纪法国及世界进程,对司汤达的生平,对法国大革命和波旁王朝复辟的历史还不够了解,很难不赞同毛姆的这种误读。唯有对欧洲精神革命的谱系稍有把握,才能对于连这个人物的走向有所理解。此外,《红与黑》里交织着多种对立平衡的力量,这种钟摆运动似的力量博弈在于连性格中也有反映,而恰是此矛盾的循环引领于连走向命运深处。“矛盾的循环”,其实在当代人身上体现得更鲜明,这使我深受启发。
这让我想起爱德华·霍普1959年的一幅画作《哲学短旅》:一个面带愁容的男人坐在沙发床上,背后是一个昏睡的女人,床边则放着一本险些要掉下去的书。霍普夫人曾解释说:“打开的是柏拉图的书,重读得太晚了。”为什么是柏拉图,我们不得而知。然而,这可以引申出一点,即人与书籍相逢的时间点是重要的。如前所述,并非越早越好。所以转述霍普夫人话语的评论家补充说,霍普的意思可能是,他这辈子读柏拉图,一直读得太晚了。如果能考虑到霍普作画时已75岁,这句话是好理解的。他没有追上柏拉图。他们一次次重逢,发生不同程度的交会,可那个彻底焕亮的时刻没有真正来临。
在所有的经典作品中,我经常翻出来读的,是《约翰·克里斯朵夫》的结尾。克里斯朵夫如何在不公道的世间,披荆斩棘,走出一条通往真理的道路,在此我不再赘述。临近小说尾声,罗曼·罗兰写了一段圣者克里斯朵夫渡河的故事。在诸种嘲弄、嬉笑之下,圣者克里斯朵夫左肩上扛了一个娇弱而沉重的孩子,终于渡过了河。到达彼岸后,他对孩子说:“咱们到了!唉,你多重啊!孩子,你究竟是谁呢?”孩子回答说:“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所有的力量收束于此,即使读者并不生活在一个与弥赛亚时刻相关的文化背景里,依然会为此动容。哈代在《还乡》最后一章写过异曲同工的情境,克莱姆·约布赖特站在雨冢顶上,背衬蓝天,一动不动。在他周围的斜坡上,站着一些来自荒原的男人和女人,人们听他宣讲,而他讲了《圣经·旧约·列王纪(上)》中的一段。“我必不推辞。”——觉醒的伟大心灵,迎向它神圣的命运。
回到中国的经典作品。白话文运动革新了汉语的秩序,同时也为古典文化重新附魅。我们之间的距离愈远,在穿越云遮雾障的过程中,愈能将岔道认作一种独属于我们自己的新道路。从鲁迅到王小波,将新的灵韵注入中国古代经典作品的尝试不时发生,但不仅仅在此。一部古典作品本身也经得起个体经验累积后的不断探寻。很多人的童年启蒙始于四大名著,我也是这样。最早读《三国演义》时,我大约上三年级。当时,无意中得到一套清代毛宗岗评注的绣像版《三国演义》,爱不释手。少时不谙世事,只能乱读,亦觉有趣。读到斩华雄一节,为诸多细节感叹。华雄气势凛凛,当时还是弓手的关羽请战,不多时鸾铃声响,关羽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营,曹操所赠的热酒还是温的。再后来,初通世道人心,兼之受“老不看三国”俗语的影响,又倾向于把《三国演义》视作一本关于人情与谋略的书来读。前些年,出于某种情怀再次重读,忽然意识到,那些阴谋都不值一提了。真正掷地有声的,是人的境遇。黄忠为报答关羽而舍百步穿杨之术不用,刘备与关羽失散后在曹营远望貌若关羽之人,诸葛亮预知寿限将至却无可奈何,徐庶为促使母亲回魏国而终生不献一计……这些微妙的心境,何其感人。而我也体会到,作为读者的自己发生了很大变化,水的形状是适配容器的。至于《红楼梦》,则更不必说,“红学”一度非常热门。无论是我自己,或是周围的朋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重新翻一翻《红楼梦》。如今,当我们品评后世某小说时,很多时候仍然要追溯到《红楼梦》的影响。
我自己反复读的枕边书之一,是康·帕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第一篇《珍贵的尘土》为全书定下基调,所讲的是巴黎城郊的一个清洁工让·沙梅的故事。他的记忆中曾有一朵金蔷薇,属于村中一位年老的渔妇。这朵金蔷薇多年前由她的未婚夫所赠,在最拮据的时候,老太太都没有卖掉它。沙梅的母亲相信,金蔷薇世间罕有,谁拥有它,谁就能拥有幸福。受托把少女苏珊娜送离战场的路上,沙梅讲过金蔷薇的故事。多年以后,两人在巴黎街头重逢,苏珊娜已成漂亮的少妇,却也深陷世俗的旋涡。爱情无望时,苏珊娜感叹,假如有人送她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离开后,沙梅开始竭力清扫首饰作坊的垃圾,试图从中筛出一些金屑。通过日复一日的劳作,他想将来把足够量的金屑铸成金锭,再把金锭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送给善良无邪的苏珊娜。然而,当金蔷薇打成时,沙梅已彻底老去,因风湿而瘸了腿,沦为一个形容枯槁的丑八怪。他听说苏珊娜已经离开了巴黎,反而感到如释重负。他不再工作了,整天躺在破烂的窝棚里,终于有一天悄悄地死去了——生活没有给予他的一切,由死神给予了。
每次读这个故事,我都异常感动。这朵金蔷薇的命运,并未随沙梅的离世而终结。据说,它被一位作家买走。从金蔷薇的故事里,作家看出某种高贵的象征含义,便为它花费了超过自己支付能力的金钱。“正如沙梅的金蔷薇是为了给苏珊娜带去幸福,我们的创作也同样是为了祝愿大地变得美丽,召唤人们为争取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愿人类心胸宽广,愿理性的力量战胜黑暗,愿它像部落的太阳永放光芒。”如此激动人心的宣言!在我个体的文学世界偶尔发生日食的時刻,每一次,都能被它重新照亮。
但我之所以不惜笔墨重述这个故事,并非仅仅想用它来呈现这明亮辉煌的一面,而是借以提出一种长期的怀疑(这怀疑如微小的火,在我自身内部低焚)。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与金蔷薇相关的故事,实际上发生在前现代时期,它关乎牺牲、信仰、救赎。可是,自互联网与各种高科技普及以来,当代生活逐渐趋向于个性化、碎片化。人们的精神也愈发内敛,不再毫无顾忌地将完整的自我交付于某一种公共秩序。换言之,在金蔷薇的故事里,一种确切的永恒是存在且可信的;但如今,衡量永恒的标准更复杂,事物处于极大的流动性之中。那么,金蔷薇的魅力究竟可以持续多久呢,是否只对我们作为过渡的几代人才有意义?
这种疑虑相对缓释,是在读了唐诺的《求剑》之后。写《求剑》时,唐诺已五十七岁,这些随笔缘起于他的一则顿悟:但丁三十五岁写《神曲》,莎士比亚三十岁写《罗密欧与朱丽叶》,托尔斯泰四十一岁写《战争与和平》……他所面对的,已经是一个比自己年轻许多的世界。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这个世界只会相对地越来越年轻。这种顿悟使唐诺获得一个新的视角:年龄。自此以后,他开始把“年龄”(时间)置入阅读、写作以及观察世界的方法之中。多么精妙的捕捉,就像川端康成晚年也曾对时间有所顿悟,于是他“用一双死的眼睛”来重新考察一切所见。当我读到川端康成的言谈时,一度悲喜交加。所悲并非为“死亡”所蕴含的颓唐之气,多是一种慨叹:一个人有何种经历才终究得到了这样的视角,他内心的涌流想必无法付诸表达。可在阻隔重重的世间,我们仍然不断地看到那些伟大的他者去往更好的地方,如何能不受鼓舞?回到唐诺所感的时间,尽管培育人们诸种思想的历史环境可能千差万别,但唐诺找到了时间里的一个相对位置,而容纳他者时间的正是主体的时间。在那样一种有限而漫长的序列中,我对该如何安放读过的作品,有破局的领会。
最后,再次将聚光灯照映的空间留给大仲马。大仲马曾实打实地以金钱来比喻时间,“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五百法郎。”脱离了语境,这句话的原意变得难以捉摸。他是为自己写作速度快而骄矜,还是对时间流逝感到焦虑,又或者在渲染自己的稿酬丰厚——这不重要,我们只要感受其中的某种飞逝即可。三十岁以后,我个人的时间运行单位完全变了。时间如风,反而让我抱着更大的热情投身阅读。有时抓取平行时代漂流的红叶,有时遁入浩瀚的经典之海,皆有会心所得。
责任编辑:罗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