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曼露
(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为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的基础性与关键性。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现在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的人才和优质劳动力。我们的年轻人、知识分子,也要双向流动。”[2]在此背景下,党和政府积极召开人才工作相关会议,着力解决城市优秀人才“招不来”、返乡创业人才“留不住”、乡村本土人才“用不上”等问题,不断加快构建系统全面务实管用的人才政策体系,强化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的培养,全面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人才培养以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和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3]。近年来,政府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通过采取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完善机制等措施围绕乡村振兴目标,统筹建设人才队伍、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足数量、强专业的多元化人才支撑,壮大省市县乡村五级人才队伍,在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示范培训。政府通过建立培训基地,选派村干部、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等农村实用人才前往河南、湖北、重庆等地的科研院所、涉农院校、涉农企业等参加培训,确保每个行政村每年可培养不少于一名农村实用人才。
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政府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提升行动,从农民“阳光工程”培训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再到高素质农民培训,当前,每年省级培训高素质农民10 000人以上。以“一主多元”体系建设丰富培训形式,整合多种资源,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多频率的培训需求。
三是推进“千名优秀农民境外培训计划”。政府扩大培训学习地区范围,组织选派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民代表等参与境外培训计划,同时也积极拓展培训对象范围,并取得了良好培训效果,参与境外培训的学员部分获得了省级“十佳农民”荣誉。
四是全面开展产业领军人才培训。2019年来,多省份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围绕省内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农业品牌建设重点,组织开展“农广助农”产业领军人才培训,内容覆盖粮食、蔬菜、油菜等产业,围绕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数字乡村建设、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专题教学交流,加强了农村人才与行业领军人物的学习互动。
五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培育。2012 年以来,各地政府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集中办班、异地研修、学历提升等办法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轮训学习,提升其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启动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定期跟进定向学生就业情况,2022年推动数万名毕业生走上农技推广岗位。
六是加强农业农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政府积极组织针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人员、管理人员、监管人员、技术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育,培养了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
一是加强载体建设。通过鼓励县(市、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新型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加快建设科技孵化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速人才农业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以湖南省为例,在政府的支持下,长沙市岳麓区建立了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芙蓉区打造了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为研究种业的科研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基地和创新平台。同时,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依托中联重科、山河智能等机械制造巨头加强智慧智能农机研发,在望城区建设全国首个双季稻无人农场示范基地,在沅江市、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开展“数字大米”建设试点,加快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为新农人、乡村人才等提供实验、研发、孵化成长基地等,推动农业发展研究、技术推广与人才培养。
二是加强产学研结合。当前,各地政府积极推动加强产学研合作,聚焦农业人才引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目前主要有省部合作(教育部、科技部)、高校与地方开展的“校地合作”、高校与企业开展的“校企合作”以及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创新基地等。据统计,高校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完成的技术转移已占四成以上,直接面向企业一线需求的委托研发、联合研发已占合作方式的六成以上,有效提升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及效能。如湖南省湘潭市围绕沙子岭猪种业创新、湘莲种质研究、莲渔综合种养等开展产学研全方位合作,签订了《湘潭市人民政府湖南农业大学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校市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明确乡村规划、种业科研、乡村建设、人才培养等15 项重点合作事项,推动乡村农业人才队伍壮大、亩产收入提高。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自2018 年来,通过开展“全国十佳农民”评选活动、“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等,对农技人员、创业者、管理者进行荣誉、资金奖励,加以资源支持。以湖南省为例,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了第四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选拔赛,为一等奖获得者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技术能手”称号,并让他们参加全国决赛。此外,组织“农产品网络销售达人”等优秀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最美新乡贤”评选活动,通过被塑造的拥有资源优势、知识背景、道德素养和社会影响力的“新乡贤”,形成“立乡贤、学乡贤、做乡贤”的良好氛围[4]。通过奖项评选发挥激励效应,为乡村振兴人才树立积极导向,发挥其正向引领力。
一是建立完善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颁发了一系列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文件,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等,各地通过出台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措施加强人才认定、管理、补助、队伍建设等。
二是建立专家协同攻关创新机制。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引导农业科技人才对接产业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力争在重大良种和产业核心技术方面取得新突破,强化专家指导,协助农业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支持其农业研究与成果推广。
三是完善支撑评价体系。将发现人才与评价人才相结合,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体系。针对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人才和一线工作专业技术人才,政府在农业职称评审中加大政策性倾斜力度,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和基层服务年限、效果,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为农业人才提供职称支持与鼓励。
四是规范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因地制宜细化农村科研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判标准,通过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方式进一步分类制定认定标准与奖励政策,推动乡村产业人才认定、扶持、使用更加科学和精准。
有学者提出:“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既能让来自城镇的发展资源和要素有序有效流向乡村,也要为农民赋能并让其能够真正受益于市场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5]在政府的多项措施之下,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乡村内部与外部的资源有效结合,激活和培育了乡村人力资源,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人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乡村振兴人才发展平台吸引力逐渐增强。但是,当前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过程中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政策、联系服务和跟踪培养三个方面。
乡村振兴人才类别丰富,当前的普适性政策对于不同类别中部分人才的实际需要满足程度有限,同时,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造成政策支持的效果有所减弱。一是激励机制不完善,资金申领不便。乡村振兴人才类型多、涉及面广、主管部门多,对各种技能技术人才认定统一标准不合理,不能因“乡”制宜、因“人”制宜,对调动乡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产生负面影响;农村工作条件与待遇对人才的吸引力仍较低,农业人才较少,人才队伍老龄化仍较为明显;同时部分人才反馈建议统一资金奖励申领方式,明确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便于自我技能提升、种植技术研究等工作的开展。二是政策宣传不充分,人才需求多样。实际上,乡村振兴人才中部分获得了政府给予的资金、住房、子女入学、就业、医疗、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也有少部分人认为除了资金,并未获得其他方面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为省市县乡村各个地域的不平衡不充分。同时,部分地区政府对于人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乡村振兴人才的相关荣誉的认可度一般,并未有相应的宣传报道。此外,部分人才对于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存在需求。
近几年受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对于往年、往届获评的人才的维系工作和服务工作有所减少,对于获得评定的人才也未能如期举行颁奖仪式,主要存在联系和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与人才的长效联系机制不完善。各级乡村振兴工作者流动性相对较大,大多由人事或科教部门兼职人才管理工作,难以承担乡村人才振兴的职能和重任,做好乡村振兴人才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一对一与人才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对于往年获评的乡村振兴人才并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联系服务机制。管理者难以及时了解乡村振兴人才最新动态与需求,无法对人才给予及时有效的技能协助、政策支持等。二是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不充分。调研结果显示,各级政府对于乡村振兴人才的联系服务主要体现在活动邀请、调查调研、政策宣讲等方面,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较少,部分青年人才对于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专家指导等有更多需求。因此,对于人才在生活、工作、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帮助和服务还存在改善空间,需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平台的全面性、有效性和专业性建设。
当前,通过多类型培训活动、系列沙龙活动,乡村振兴人才可进行政策思想学习、技能技术经验交流分享,在提升思想力、专业性方面有一定作用。但总体而言,人才的跟踪培养与交流合作仍存在不足。一是特色化培养计划少。调研结果显示,多数人才对学习交流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期望,希望组织创业指导、项目对接、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学习交流活动,但当下针对各行业各领域的人才相关的系统性、规模性的学习活动较少,未能有效结合擅长领域、行业特点与实际需求形成特色的培养方案。二是多方位合作搭建少。部分人才反映希望能够帮助农民、企业搭建“产学研用”合作桥梁,助力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共赢。当前主要集中于组织不同类别、地区及行业间的人才交流,与政府和高校间的合作交流较少,对于推动成果转化、学生就业和政企合作的作用有限,需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与就业、产业发展的有效结合,为人才与优秀企业、组织搭桥引线。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人才是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关键力量。因此,为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亟须建立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较强经营能力且熟练驾驭市场的人才队伍[6]。针对近年来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过程中的问题,围绕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成果转化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持总量与结构并举。聚焦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拔尖、领军人才,首先要在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的总量上突破,需扩大各类人才的支持规模,同时注重在结构上进行质的优化,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调整选拔乡村振兴各类人才资源的比例,加快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
二是坚持政策与需求协调。要以问题为导向,从当前人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做到发展战略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选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从人才的实际发展问题入手,沟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准确把握人才所思所想、所盼所忧、所需所困。如统一资金申领方式、明确资金使用要求、推动各地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等。
三是坚持宣传与引导结合。通过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项目在地市、高校、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泛联合宣传,提高宣传频率与广度,全方位畅通引才渠道,强化品牌化人才虹吸效应,进而实现以才引才、因才聚才,增强乡村振兴人才的荣誉感、在行业内专业的认可度。
一是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是人才振兴的坚实后盾[7]。全力为人才贯通“服务链”,以强化联系、服务与保障为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才安家落户、购房资格、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加强建立各级政府联系人才的工作台账,保证与人才的长效联系,打造专业化、精准化、常态化的人才支持服务机制。
二是适应人才多样化需求。积极为人才铺路搭桥,既突出创新创业类人才,又注重覆盖企业家、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既有对乡村振兴人才的培育,又有对创业类、科技类等人才的联系合作与培养。根据人才需求,拓展国内外、省内外乡村人才学习交流活动,推动人才扩展资源、交流展示、全面发展。
三是加强人才储备力量。鼓励为乡村振兴人才“充电”赋能,既支持有成果的人才发展,又培养支持成长中的人才,对未入选但能力优秀的人才给予关注并鼓励入选或选派专家进行指导。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注意引进培养战略型、领军型、创新型高端人才;另一方面也应以点带面,为未来发展充实储备实用型、操作型、技能型基础人才,努力实现结构最优化、效益最大化。
一是加强创新驱动,开展特色化、专业化指导。围绕人才的专业发展需要,开展政策咨询、自然科学、农业农村、工业发展、服务产业、教育教学、文化艺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学习培训或专家讲座等,积极推动产业创新与行业融合,推动个人、企业解决技术困难、发展瓶颈等,组织学习优秀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扶持乡村振兴创业企业的成长。同时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溢出效应,推动农村人才数字素养的学习宣传[8]。
二是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促进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推动企业、高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生产研发、技术攻坚、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人才、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衔接互补,推动学科体系与技术体系、产业体系相匹配,推动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衔接,促进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发挥效能。“动员群众的方法主要是团结和组织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通过少数带动多数,最终实现群众的普遍参与。”[9]注重科学配置人才资源,积极为人才提供展示舞台、评奖评优机会、宣传平台等,支持人才在专业领域挑大梁、当尖兵,发挥个人专长与影响力,推动更多的人才“走更远、走更长”。重点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提高人才效能,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使各类人才各展其长、建功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10]挖掘乡村人才、激活农民的主体性,是实现乡村振兴总目标、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路径,通过政策、服务、激励充分激发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时代农业强国建设、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