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支持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模式和路径研究

2024-05-17 05:15周哲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4期
关键词:双碳广东

周哲

【摘要】新型储能是我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着力点,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得到广泛应用。文章介绍了广东省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金融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从金融如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双碳;新型储能;广东;开发性金融

【中图分類号】F830 在“双碳”背景下,我国新能源逐渐加大规模并网。由于新能源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等发电特性,需要通过储能技术连接发电侧和用户侧,以弥补电力系统中缺失的“储放”功能,通过发挥维持电网稳定的桥梁作用,提高电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技术,包括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热储能及氢储能等,各类储能均具有独特属性,相互补充。

一、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广东省新型储能发展概况

随着新型储能产业迅猛发展,广东率先瞄准这个万亿级“黄金赛道”,加大新型储能产业布局,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规模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22年,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约15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71万千瓦;2023年1~9个月,该产业营业收入约29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营业收入及装机规模分别同比增长9.3%和4.3%;预计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如图1所示)。

据索比储能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广东全省备案的储能项目91个,备案规模共计82.6GWh,总投资金额共251.22亿元,其中产业类12个,备案规模达75GWh,总投资金额201.28亿元;项目类79个,备案规模694.695MW/7 613.72MWh,总投资金额49.94亿元。

在新型储能的众多技术路线中,占比较高的为电化学储能,而电化学储能中,由于锂电池具备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安全环保等优点,是目前新型储能中最成熟的技术,在新型储能的装机占比中超九成。广东省储能电池产业基础较好,覆盖了上游核心原材料与部件,中游储能系统集成及下游终端应用全产业链,新型储能产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备全球竞争力。

(二)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政策支持概况

近年来,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储能电池出口全国领先,整体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重大机遇,广东提出打造新型储能万亿产业,密集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截至目前,省级及下属地方区域共印发近40项储能相关政策,逐渐构建起“1+N+N”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即1份指导意见,N份省级配套政策,N份地市级落地实施政策,主要分布在储能规划、实施方案、市场机制、技术研发、安全规范等领域。

从广东省及各地市陆续出台的相关新型储能配套政策来看,普遍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市场化手段为辅的方式来推动新型储能装机的增长。广州、东莞、惠州、佛山、珠海、江门等地市纷纷出台补贴政策:(1)从补贴金额看,广州、珠海、江门对获得国家级新型储能重大项目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的企业,储能补贴最高金额均高达1000万元;(2)从贷款贴息年度资金额看,惠州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贴息按年支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东莞贷款贴息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珠海及佛山南海区新型储能的补贴政策主要以用户侧为主,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金融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型储能已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由于新型储能项目收益尚不稳定等问题,获得金融支持的力度有限,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针对新型储能项目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亟需增加社会资本的参与和投融资制度的配合

自2018年至今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中长期来看,电化学储能市场规模广阔,电化学储能设备价格将进一步下降,但目前,新型储能项目盈利能力仍不足。广东地区虽然在2023年3月出台的《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但并未明确具体出台相关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的价格机制和市场政策。按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目前储能度电成本约为0.8元/kWh,而大多调峰价格均低于0.8元/kWh,仅通过调峰辅助服务收入不能做到完全收回投资成本,未来如面临电价机制调整,容量电价的核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电联数据,中国当前电化学储能项目平均等效利用系数仅为12.2%,储能单元是否被调用及调用的次数也将对项目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二)金融支持仍以“单个集团”“单个企业”等“点对点”式为主,缺乏产业链“链条化”金融服务

对于新型储能产业链企业上下游、前后端尚没有统筹服务,金融支持尚未“链条化”,虽然部分金融机构陆续开展供应链融资,但主要是通过商业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提供短期资金,对产业链补强作用有限,尤其对于补链有重要作用的成长性科技企业,支持力度不够,整体体现出“强链意愿强、补链意愿弱”的特点。

(三)贷款产品单一,金融资源配置和产品匹配度不足,对中小企业支持不足

新型储能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存在市场波动大、技术迭代快、头部效应强等特点,领军企业仍是资本市场和各家金融机构青睐的重点对象,融资需求迫切的上游中小企业以及成长性企业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信贷产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短期流贷居多、偏好固定资产抵押等问题,与技术型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不相适应,难以精准匹配科创企业资金需求。

三、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建议

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以服务国家发展戰略为宗旨,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银政合作和社会共建为主要抓手,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通过运用国家信用在市场中参与运作,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发挥重要作用,以达到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弥补发展短板,维护金融稳定,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目的。目前新型储能产业正逐渐规模化,并向独立商业化转型,在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面临着项目建设、运维等方面的资金压力。对于下一步开发性金融如何发挥优势作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文以支持广东新型储能产业为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综合运用多种模式,引导并增加社会资本参与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产业链融资中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提出的“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对标对表落实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的时间表和线路图,与广东省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等部门共同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系统梳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布局、产业链薄弱环节及核心企业,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强化产业链发展规划的引领及约束作用,避免“低质同化”产业无序发展,防范盲目投资、重复投资,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整合各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有效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发展。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对于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广东省及各地市设立新型储能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发挥中央及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通过贷款贴息、业务奖补、设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对产业链上配套型中小企业贷款损失适当给予补偿,减轻金融机构对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信贷风险压力,通过加大信用增信和风险缓释力度,充分激活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实现政府政策资源和市场化机制效率有效结合,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三是投贷协同加大支持新型储能产业能源技术创新的投资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利用好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现有内外部投资平台,加强对新型储能产业等绿色低碳重点领域的直接投资,积极做好投贷协同,探索以投资超额收益抵补信贷风险的可行模式,为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多角度金融服务。

(二)全链条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按照产业链发展思路,对接广东省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等专项行动,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中具备“专精特新”资质的中小企业融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利用龙头企业资源要素,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同创新和配套协作,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一方面充分发挥头部企业的引领作用,支持新兴储能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沿产业链精准支持相关龙头企业的上游关键节点企业,通过开展科技公关和上下游协同创新,打通卡点、补齐短板,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探索以龙头企业统贷、增信、订单为支撑,加大产业链融资开拓力度,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上配套中小企业发展。加强模式创新,研究转贷款、研发贷款、产业链融资在新型储能产业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支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合作空间,支持产学研融合,提升锂电池容量极限,推进锂电池新体系和新结构的研发和应用,增强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三)加大创新力度,为新型储能产业建设提供金融工具支持

切实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新型储能产业链上配套中小企业融资融智全方位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新型储能产业链上配套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发展现代新型储能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全面推动制造业专项、重点产业专项、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专精特新”专项等融资工具,在制造业、能源、新型储能等重点行业全面铺开,围绕融资模式、期限、定价、信用结构等创新信贷产品,切实加强对新型储能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支持力度;二是围绕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要求,发挥开发性金融引领作用,精准对标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项政策“先贷后借”直达机制和优惠利率传导机制;三是运用多渠道、多品种,发行和承销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债券。积极参与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基金运作,充分发挥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的作用,积极与国家部委、广东或重点企业联合发起设立基金。加大对重点企业和优质客户绿债的投资力度。与此同时,要以绿色金融宣讲会、金融支持新型储能产业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大金融扶持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更多的了解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扶持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及省市扶持政策和资金,大力支持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论

“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此背景下,随着新型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开发性金融在新型储能产业领域的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未来,随着储能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开发性金融机构将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能力,实现更加精准的资金配置。同时,随着国家及广东省政府对新型储能产业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将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本文以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为着眼点,对有关发展现状、金融支持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金融支持举措,以期更好地服务广东省“双碳”目标实现,推进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Z]. 粤府办〔2023〕4号.

[2]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Z].粤制造强省〔2023〕24号.

[3]王卫东.开发性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若干思考与建议[J].金融纵横,2022(06).

[4]吴昕.构建开发性金融 支持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探讨[J].福建金融,2022(05).

[5]文婷,陈雷,曾鹏骁,刘云.广东新型储能配套政策建议[J].南方能源建设,2022(09).

[6]成林.加快我国新型储能发展的思考[J].能源研究与管理,2023(02).

[7]李晨飞,黄辉,岳芬.山东省新型储能政策与商业模式解析[J].中外能源,2022(11).

责编: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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