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事项处理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探讨

2024-05-10 09:02文/何
决策 2024年4期
关键词:合法科研经费合理性

文/何 蔚

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持续增长,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高校的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教育事业收支,科研经费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复杂而繁琐的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人员应该加强学习,不断思考,从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三个方面统筹考虑,在准确判断经济事项的基础上,规范账务处理。

图/IC photo

概念与理论支撑

合法性是指事项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行为、操作或决策层面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性是指事项的处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符合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合理性是指事项的处理符合逻辑道理或合乎常识,基于事实和理性思考,使结果可以被接受和认同。

会计人员对经济事项的处理应同样遵循上述原则,在经济事项的处理和行为决策中,既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又符合人们的认知和情感,保证合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才能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才能为高校的财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从合法性理论支撑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高等学校应遵循和执行的国家层面的会计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发生的任何经济事项,处理原则必须遵从这两部法律法规。

《会计法》从会计核算、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监督等方面对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进行了详细规范,尤其在第四章和第六章,从“会计监督”和“法律责任”两大方面,对会计的合法性提出了系统而明确要求。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财务分析等具体业务方面,对经济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方向性指导,对高等学校经济行为的会计处理原则严格规范。

从合规性制度支持来看,每个高等学校都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指导,不断推进财务管理,从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公用经费等诸多方面,对学校的经济业务进行管理和规范,形成完善的财务制度体系。如资产管理,应以国家制度为指导,相应出台《**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再如基本建设,各高校应形成《**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大学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等,科研经费也应出台《**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国家层面的会计法规指引下,学校制订的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越完善,经济事项判断的可操作性越强,经济活动越容易规范,也为会计人员在会计合规性的执行方面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依据。

从合理性事实存在来看,任何经济事项的发生都应该以合理性为存在前提,以真实性作为事项处理的基础,以合法合规性作为会计处理的理论支持。但合理性经济事项的事实存在,不能成为会计处理的首要原则,必须服从会计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

处置举例

一是合理但不合法或不合规,不能作为经济事项列支。比如,会议酒店未执行定点采购。某部门为方便各专家就近参会,在北京某地召开项目评审会议,会议住宿等标准未超标,但会议举办酒店未从“政府采购定点酒店”中选取,违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的规定,且与该高校相应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关于会议费定点采购的规定相违背。经办人多次强调,专家事务繁忙,且工作和居住比较分散,选取的会议酒店本着节约经济且便捷的原则,既方便了专家参会,费用标准又在规定范围之内,是合理的选择。但是此经济事项不符合国家的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违反了会计事项处理合法合规的原则,不能予以列支。

二是合法合理不合规,不能作为经济事项列支。比如,科研差旅费申报方式选择。根据国家对于科研经费放管服的相关精神和文件,对于科研经费的差旅费报销,可以采用按出差天数进行补助包干,或者凭票据实报销。但经办人员应按照各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单位因考虑财务风险等因素,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中暂未实行包干制,在申报差旅费事项时,就不能按包干制申报补助金额,只能凭票据实报销。这类事项虽合法合理,但不合规,会计人员应遵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审核和处理。

三是合法合规不合理,不能作为经济事项列支。比如,出租车票连号。市内交通费报销事项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多张出租车发票,票面显示车牌号相同,而票号相连。这类事项从报销制度,经费审批等制度中均不可能有如此细节的规定体现,需要财务人员从合理性角度去推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正常情况下,同一经办人员,不可能在连续的时间段乘坐同一辆出租车去一个目的地,唯一的可能,是经办人员在填报原始凭证时,错将多取得的上一位乘客的票据也申报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办人员无法提供证据,补充证实经济事项的真实性,财务人员是可以直接拒绝报账的。这类事项就是常见且典型的合法合规,但不合理的经济事项。

再比如,科研经费外拨。高校的科研经费取得情况是教师科研水平和任务的体现,在科研成果,职称评定等方面均可作为考量指标。有些企业委托的研究经费,也称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相对较松,合同的签订也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科研团队为了完成科研经费任务,将总经费的合同来款,以外包服务的“委托业务费”方式,高比例外拨至第三方。财务人员在审核此类经济事项时,应该有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核实第三方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是否以关联方虚假交易和资金流转来完成科研经费来款指标。此类事项从合同,程序,经费外拨流程上均合法合规,但从科研经费管理的角度,缺乏合理性。

探索思考和风险防范

会计信息真实性一直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底线,会计人员应从会计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三个方面,交叉分析经济事项的规律和处置规则,在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方面,积极开拓操作思路,并进行有益探讨。

首先,加大财务法规宣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对于合理但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经济事项,即便事项的发生因各种原因,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合法合规是会计人员经济事项处置的红线,必须遵从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的规章制度,这是基本原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加大财务法规宣传,尤其在高校中大力推选科研财务助理人员,让专业的人员从事专业的事务,从源头控制,杜绝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经济事项的发生。

其次,与时俱进,及时修订高校相应的财务规则。

合法合理但不合规事项的存在,体现了国家或上级层面的财务法规,与高校本身制订的财务规则的不一致或不同步,高校应及时关注国家财经政策走向,关注会计政策的更新,及时修订和制订高校相应的财务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使经济事项的处置更有可操作性,加强会计业务处理的规范性。

再次,加强取证,补充证据链,确保经济事项的真实性。

对于合法合规但不合理的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应要求经办人提供必要的证据补充,确保经济事项的真实可靠。经济事项入账的原始凭证应齐全,证据链附件应完整。对于非真实的经济事项,不能为了入账而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会计人员也应该加强审核,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综上,合法合规合理的经济事项,财务附件规范,资金风险低,是会计业务处理的理想状态。这依赖经办人员对经济事项从始至终的高素质把控,依赖财务人员的专业审核和职业判断,更依赖各高校完善的会计制度体系和不断提升的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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