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戎,王椿清,杜丽娜,孙云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北京 100850)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如数据造假、图片重复使用、论文剽窃、违规署名等新闻屡有报道[1]。科研诚信问题不仅是保证科学研究真实、可靠的必要条件,更是科研人员必须坚守的底线[2]。药剂学是研究药物制剂的处方设计、基本理论、制备工艺和合理应用的综合性技术科学[3-4]。药剂学是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药物不能直接供患者用于疾病防治,必须制成适合于患者应用的最佳给药形式,即药物剂型[5]。药剂学是以多学科理论为基础的系统工程,属于应用技术科学,涉及高分子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细胞生物学、物理化学等多学科[6]。研究内容涉及溶解度、晶型、熔点等药物理化性质,以及给药剂量、药理活性、给药途径、处方工艺优化等[7-8]。作为一门实验性学科,数据真实性是保证获得可靠结论的前提,也是保障药品安全性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从研究生科研诚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笔者从事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经验,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加强其科研诚信建设提出几点看法,希望能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科研诚信是全球各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9]。我国在不同政策及相关规定中,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阐述不同[10]。《中国科学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中相关描述为“伪造、篡改、抄袭剽窃行为”“在科研活动中的虚假陈述行为”“不当署名的行为”“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的行为”“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研究活动的行为”“违反涉及人体、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研究以及环境保护等科研规范的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中描述为“(一)抄袭、剽窃、侵占;(二)伪造、篡改;(三)买卖、代写;(四)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相关信息以及提供信息不准确;(五)打探、打招呼、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六)违反科研成果的发表规范、署名规范、引用规范;(七)违反评审行为规范;(八)违反科研伦理规范;(九)其他科研不端行为。”可见,从不同角度出发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理解不同,但核心表现形式相同。目前,我国药剂学研究生科研诚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对待学术研究、论文撰写存在畏难情绪,对学术本身不够敬畏,妄想通过论文买卖、抄袭、剽窃等捷径获得学位;(2)存在主观或客观重复使用图片;(3)数据造假;(4)未真实记录实验过程。上述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将严重危害学术生态环境。因此,从教育部、导师、研究生等多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并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尤为重要。
美国作为高等教育比较成熟的国家,美国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于2000 年制定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将科研不端行为定义为“在立项、实施、评审或报告研究结果等活动中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或抄袭(Plagiarism)”,简称为FFP(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11-13]。这个政策制度是以“联邦—州—学校”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规章体系,是全美制定学术道德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主要依据。美国高校在学术道德管理中贯彻实施“系统工程”模式,采取联邦政府、学术协会、学术机构与大学协同共治[14]。在联邦政府层面,美国学术诚信办公室负责全美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相关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培训[15]。美国各个学术协会与学术机构在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如美国微生物学会制定的《道德规范》、美国化学学会制定的《化学家行为规范》等,均为美国大学学术道德教育的参考。美国大学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专门的课程教育[16]。导师作为研究生的直接指导教师,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诚信规范的首要责任人,科研诚信培养贯穿研究生学习全过程。具体为:一是示范。美国几乎所有大学的教师行为手册里都要求导师必须以身作则,秉持高度的学术诚信标准和对真理的尊重,严谨、负责任地开展研究。二是指导。美国大学教师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要在使用、拓展、传播知识的各个方面,为研究生做出明确、正确的指导和建议,履行指导义务。三是监督。研究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导师对此负有直接的监督、处理、报告和协助调查的义务。另外,导师在监督研究生的同时,也要实行自我监督,任何帮助和教唆研究生学术不端都被认为是严重的违纪行为[17-18]。
英国对科研诚信建设非常重视。为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英国研究理事会等8 个部门和单位签署了《维护科研诚信协约》,成为英国在国家层面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一步。英国于2019 年又发布了新版《维护科研诚信协约》,强调科研主体应发布科研诚信年度报告[19]。该规定切实提高了学术界科研诚信意识,加强了英国对科研诚信方面的监督,已成为英国学术界公认的科研诚信准则[20]。法国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措施是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体系[21]。早期,法国政府成立科研道德委员会,以监督和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2],之后又成立了科研廉政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展开调查及评估[23]。通过严查科研项目评审、严格执行科研监督与学术不端调查等政策,确保科研的公正性、透明度和高质量。
研究生是科研工作的第一生产力,求学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一线工作,毕业后也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对其科研诚信教育关系到当前及未来科研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图片重复使用,数据造假(具体包括主观选取数据、编造数据等),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具体到药剂学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开展处方工艺优化、性质表征、质量标准建立、药代动力学、药效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等工作,产生大量数据,并依靠对数据科学、可靠的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真实可信的数据是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因此培养药剂学研究生的科研诚信观念至关重要。
培养单位研究生科研诚信行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诚信观的重要一环,培养单位研究生科研诚信行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直接关系到导师与研究生对科研诚信行为的态度。当前在学术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学风不正、学术腐败,许多培养单位已加强了研究生科研诚信行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4],如对学术不端行为认识不够全面,仅对剽窃、抄袭等常见学术不端行为明令禁止,但对图片重复使用等没有明确的定义,对某些学术不端行为缺乏监管。还有一些培养单位存在研究生科研诚信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流程不规范、监督渠道单一等问题,使监管流于形式。因此,培养单位要加深对科研诚信的认识,完善健全监管制度,规范科研诚信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科研诚信治理方向。要从科研诚信问题受理调查工作制度与举报监督制度两方面着手,建立健全、细化规范调查机制,保护举报人隐私;在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力度的同时[25],加大对恶意举报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公正清明的学术氛围。许多高校利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科研诚信监管,因此建议做好相关平台举报、查重、信息检索等功能的运营与维护,并尽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扩大、加大监管范围与力度[26]。学术不端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惩罚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惩罚措施过轻。很多高校在惩罚学术不端行为时多为口头警告,没有实质性惩罚,无法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不诚信后果不严重”的思想会助长学术不端的风气。因此,在实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措施时,要加大对其的惩戒力度,将其与有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的直接相关利益联系起来,如将科研诚信与学位证挂钩,使其真正产生威慑力,从根本上消除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念头[25-27]。同时,科研机构监管部门和学术界应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监督和惩处机制,包括举报渠道、调查程序、惩处措施等,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要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优化举报流程,鼓励以确凿证据实名举报学术不端行为,注重实事求是,避免出现恶意举报现象。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避免打击报复[28]。此外,相关管理人员也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他国的科研诚信监管经验,与国际同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有效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水平。
药剂学研究内容庞杂,涉及专业繁多,对开展相关研究的研究生提出了高标准、高要求,如何保证研究过程中数据真实性、可重复性,杜绝数据造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加大导师队伍科研诚信的教育与培训力度,营造健康向上的科研诚信氛围至关重要。首先,加强科研诚信意识是开展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的坚实基础,而这与导师自身素质密切相关[25]。导师不仅要在学术领域给予研究生指导,在科研诚信方面也要以身作则,给予研究生正确的教导。在进行正面教育的同时,也要结合媒体上有关学术不端的负面报道,如小保方晴子、韩春雨事件,使研究生了解科研诚信的原则,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具体表现及不良后果等[14],从思想上明确学术不端的严重性,增强科研诚信意识,把科研诚信落到实处,从导师到研究生形成自上而下的科研诚信自觉意识。其次,药剂学作为一门实验性学科,真实的实验数据是取得科研成果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不仅关系着实验结果可靠与否,同时也关系着实验人员的道德名誉。这就要求导师时刻关注课题进展,深入科研一线,把关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可信[29-30],从日常科研的点滴工作入手,如每日了解主要工作,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每月定期检查试验记录,强调随时记录,注重数据原始性,把对研究生的科研诚信培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31]。
如何使研究生建立正确的科研诚信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科研氛围是导师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研究生是学术诚信管理的主体,发挥好其主观能动性,对营造良好的学术诚信氛围至关重要。在美国高校学术诚信管理中,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学术诚信管理,如成立学术诚信团体、开展宣教活动、组织学术诚信评估等。这不仅增强了学术诚信管理的效果,也增强了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但在我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研究生在学术诚信管理中通常处于被动地位,成为被管理的对象,难以充分参与科研诚信管理。另外,出于明哲保身等思想的影响,一些研究生对他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存在无视现象,以消极、被动的态度面对科研工作中出现的诚信问题。因此,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优化现有科研诚信管理模式,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途径[25]。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的关键在于实现从他律到自觉,学术诚信贵在自律自觉。研究生作为未来的科研工作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诚信意识,在学术研究中保持诚实、公正和负责任的态度。研究生要认识到学术诚信的重要性,树立学术声誉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坚持科研伦理。这些原则不仅要从理论上熟悉,更要自觉去执行。研究生应从入学之日起就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敬畏科学研究,抵制学术不端。这些行为准则不仅是严于律己的表现,更是对未来科研事业和社会发展的责任和担当。
诚信是科学研究的道德底线,也是科研工作者的基本素质和行为准则。只有具备诚信意识的研究生,才能在科学研究中保持客观、公正、诚实和负责任的态度,从而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具备科研诚信的研究生无法取得日后的全面发展,因此导师与培养单位应加大研究生学术道德的教育力度,从科研诚信认知阶段、管理阶段和处理阶段3 个维度一齐发力,为研究生创建健康向上、全面负责的科研环境。导师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约束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健全、完善、创新学术诚信建设与管理机制,为国家科技发展培养更多合格的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