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重庆司法一线工作了19年之久的检察官梅玫,一直致力于用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运用“莎姐”工作模式,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预防犯罪、开展普法教育时,将相关公共职能部门、学校和社区有机地联系起来,共同发力,综合施策,这个机制在全市检察系统得到了一致肯定和广泛推广。
第一次听说莎姐的名字是6年前,我刚来渝上任之初。2017年1月17日,时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所作的人大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引起我的注意:“重庆检察机关‘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队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团队。”这可是项了不起的荣誉,当时我这样想。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两个月后,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曹建明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提到了重庆莎姐,我陆续听说了梅玫的故事。
2003年,22岁的梅玫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考入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刚进检察院,她就主动请缨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而当时,“未检”甚至都没有正式的部门归属,其职能分散于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
此后不久,一场庭审深深触动了梅玫。涉嫌抢劫犯罪的16岁少年在庭审中失声痛哭:“我不知道这是犯罪呀,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去干的……”
少年的绝望让梅玫深感痛惜,除了依法办案之外,能否为他们多做些什么?仅仅“就案办案”显然不够,需要做更多的预防犯罪工作,避免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也能帮助走错路的孩子回归社会。
梅玫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了这个思路。同样身为女性的分管领导听后连声叫好。2004年,包括梅玫在内的7名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叫什么名字好呢?梅玫想起有好几次听见涉案未成年人叫王莎检察官为“莎姐”,不如就叫“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吧!他们将此前分散的未检工作整合并进行综合管理。自此,梅玫和其他“莎姐”检察官在办案之余,常常奔波于中小学校园,用真实的案例为孩子们开展普法教育,并开设“莎姐”电话热线、“莎姐”电子信箱等,常年为无数孩子和家庭答疑解惑。让“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成为服务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
“莎姐”检察官们的付出没有白费。2004年,大渡口区有60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此后逐年减少,到最后常年保持在个位数。
大渡口“莎姐”團队同样引起了时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的重视。恰逢此时,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新增的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专门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并首次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写入刑事诉讼法之中。
主政重庆检察多年,余敏检察长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一名女性特有的悲悯视角:“这群心智未成熟的孩子就是一群特殊的病人,我们能拉就拉一把,能挽救就要全力挽救。”
在余敏检察长的亲自推动下,2012年8月20日,全市三级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300多名检察干警担任“莎姐”检察官,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办案原则,探索集司法办案、不诉帮教、心理矫治、犯罪预防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与此同时,还联合团市委面向全市招募了包括心理咨询师、教师、社区工作者在内的800多名“莎姐”青年志愿者,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之中。
整合全市三级院的力量,统一办案模式,统一执法尺度,统一对外称谓——这三级院一盘棋同步调的布局,在未检工作刚刚起步的当年,无疑具有相当的超前意识和眼光,走在了全国绝大多数检察机关的前面。几年时间里,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莎姐”已成为重庆一张家喻户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然而我也发现,由于办案力量不足,帮教工作耗时长、难度大、易反复等原因,“莎姐”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到底还要不要继续?我接任后,不止一人提出这个疑问。
“拯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这是一项有社会价值的好事,是事关国家未来发展的大事!”
“‘莎姐工作不仅要坚持做下去,而且还要做得更好!”
我的态度非常鲜明。
二
但怎样才能将一项已占据高点的工作做得更好?这是“莎姐”工作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这无疑是个绝好的契机——以“莎姐”为载体,以检察职能为依托,面向全社会开展大普法活动,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传达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让“莎姐”的办案故事走进千家万户,也让法的理念在每一个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
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我走进了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学。
2018年5月28日,九龙坡谢家湾小学大礼堂里,济济一堂,全市检察机关“‘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启动仪式正在举行。活动现场吸引了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17家媒体前来报道。“上游新闻”全程网络直播,上千万网友围观了活动盛况。
“今天,‘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从谢家湾小学启航了,它将走入更多的学校,再到社区、乡镇、企业,给全社会带来更多法治能量……”
这是重庆检察史上第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普法启动仪式。仪式本身只是个信号。轰轰烈烈的仪式背后,我更注重的是普法工作策略和思路的优化——变“灌输式”为“参与式”,变“一元化”为“多元化”,变莎姐“独自讲”为大家“一起讲”。
在我看来,普法教育是一项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机结合的系统工程。
…………
“如果遭遇校园暴力怎么办,我报复对方算不算犯法?”
“如果我的个人隐私被人在网上曝光了怎么办?”
“被套路贷了我该怎么应对?”
“莎姐”检察官一一登台,结合日常办理的真实案例,通过PPT、VCR等方式,厘清了学生们对“法与不法,罪與非罪”的认识,引导其走出认知误区,并现场支出了绝招——怎么样叫做守法,又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是2019年12月20日,重庆市检察院、市教委联合举办的“莎姐”精品法治课竞赛活动的一幕。
事实上,面对思想活跃、极具个性的青少年群体,如何让法治教育更走心,更有实效,也考验着“莎姐”检察官的专业水准和执业智慧。
孩子们想听什么?课后有什么体会?要让孩子们参与打分,而不是“我讲什么,你就听什么”,这样的授课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市检察院检察八部主任陈萍说,开动脑筋,让法治课上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是最让她“烧脑”的一件事。“我们常常将真实的案例编成情景剧,上课不仅仅单纯地讲,更要挖空心思地‘演,将自己变成孩子们的‘知心大姐姐,而不是不苟言笑的检察官。”
“除了‘莎姐检察官参演,孩子们也主动加入到演的行列里。”谈到这几年‘莎姐普法工作的变化,市检察院检察八部的“莎姐”检察官龚珊感触颇深。“同一个案例,听课和模拟演练,效果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龚珊认为,近年来,“莎姐”检察官通过组建学生法律社团,组织辩论比赛、模拟法庭大赛等一系列“沉浸式”大普法活动,增强了孩子们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让普法变得生动有趣,其乐无穷。
法治教育资源也存在城乡差异、不平衡的问题。近年来,未检部门开始设立“乡村流动法治驿站”,组建由“莎姐”检察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组成的41个法治驿站,深入100个乡村开展法治教育,有意识地将法治教育资源向偏远的农村倾斜,将法治的温暖送到孩子们的家门口、院坝里。
互联网时代青少年更需要开放、共享、多样化的普法载体。
“这个基地的建立,既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也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市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杨洪梅副检察长对此认识很深刻。
2021年5月12日,我和时任潼南区委书记、区长张安疆一道,为位于潼南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这个基地占地近3000平米,采取图文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教育模式,运用大量的“声光电”和人工智能技术,旨在让青少年通过沉浸式趣味互动体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律意识。2022年3月,两江新区星湖小学的首个“莎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也正式设立。
依托学校或当地已有的基础设施,系统化、集成式建设法治教育基地,为孩子们和全社会提供统一规范和优质便捷的法治教育服务,已成为一种现代法治教育的大趋势。在我的推动下,一批“莎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重庆应运而生、拔地而起。截至目前,这样的基地重庆检察机关已建立27个,为社会公众和学生提供法治服务百万余次。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莎姐”除了教学生,可不可教老师呢?将学科教师“变成”专业的法治教师,让“莎姐”队伍变得越来越壮大——这个思路的转变推动了一项全新计划的实施——2019年7月开始,未检部门开始设立专门的“教师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市教委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教师年度培训计划,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培训法治教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组织500余名教师到基地进行培训,其中吸纳241名中小学教师成为“莎姐”专兼职法治教师。
…………
“同学们,刚才校长给我发了聘书,我就是两江育才中学的老师了,大家欢迎不欢迎我这个老师啊?”
“今天的法治课,我想给大家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做守法的小公民,二是如何做用法的小能手,三是如何做传播法治的小喇叭。”2018年9月21日,我走进重庆两江育才中学校,接过校长杨赟颁发的聘书,正式被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1000多名学生以响亮的掌声拉开了秋季法治第一课的序幕。一年之后,我再次走上该校讲坛,主讲了一堂《扬正气守法治,做网络时代新人》的预防网络犯罪专题法治课,并专门为学生写下了《未成年人学法守法“三字经”》。此后,每一年,我都要去学校讲法治课。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养成并非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几代人接续不断地努力。作为检察长更应该身体力行,通过自己的示范带头作用,让这种责任在全市三级检察长中形成共识,薪火相传。
“法治要从娃娃抓起,我希望从学校开始,实实在在地培养学生宝贵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
在我的带头带动下,全市45个基层院的检察长均到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在全国率先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莎姐”进校园3000余场,进社区680余场,进乡村100余场,受众300多万人。近三年与市教委联合开展“莎姐”精品法治微课大赛,“莎姐”精品法治网课在全国斩获多项大奖。“莎姐”团队先后荣获40多项荣誉称号。
持续的普法终于有了明显成效,学生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相关办案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全市青少年及在校学生犯罪呈直线下降趋势。多个区县的未成年人犯罪降为个数,还有多起案件均系学生听完法治课后举报而案发。
更难能可贵的是,随着“莎姐”大普法不断地深入,效能也开始逐渐由外部向内里浸润,从“浅表”往“肌理”渗透,并催生了一系列“社会治理制度”。
2018年9月28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印发《关于联合建立“青春检盾”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意见》的文件,联合全区15所职业学校,招募在校学生在校园中建立一支“青春检盾”法治志愿者组织。
按照制度设计,“青春检盾”法治志愿者将充分发挥根植学生一线的独特优势,当学生群体中出现如聚众斗殴、校园借贷、敲诈勒索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趋势和苗头时,将立即向检察机关、学校、团区委报告。检察机关会选派“莎姐”检察官担任指导老师,一方面引导学生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另一方面,针对校园一般性普通纠纷事件及时提供法律支撑,由“青春检盾”志愿者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和疏导学生纠纷,教育引导其正确对待、妥善处理。该制度创立以来,已解决聚众斗殴、校园欺凌事件30余起。
“在学生群体中建立一个组织载体,引导学生自治,将法治教育真正引入校园,进入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这個创举的背后,其实蕴含着大普法机制激发的强大动能和勃勃生机。”时任永川区检察院检察长詹文渝深有感触。
三
林伟民是“莎姐”众多帮教故事中的一个。
曾经的林伟民是一名典型的叛逆少年。2018年6月,17岁的林伟民伙同其他未成年人盗窃了他人共计价值2800元的摩托车,被抓获后林伟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过阅卷和社会调查,“莎姐”检察官初步了解了林伟民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林伟民的父母都是肢体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让他逐渐形成自卑的性格。跟大多数青春期的男孩一样,林伟民喜欢冒险、新奇的事物,一度迷上了能够逆风驰骋的摩托车,家里穷买不起,就约朋友去偷窃。
“莎姐”检察官经过综合考量,认为孩子的本性并不坏,这次盗窃也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无前科劣迹。可以通过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对林伟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但“莎姐”检察官也认为,这个孩子确有不良行为习惯需要矫治。在“莎姐”的主导下,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公安民警、妇联、关工委组成监督考察小组,针对林伟民的实际情况并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矫治方案。
借助于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林伟民逐渐向检察官敞开了心扉。开始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一次次地往来互动中,建立与人打交道的自信心,增强被认同感、被需求感。随着他性格逐渐开朗,与父母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融洽。林伟民的改变显而易见,从迷茫困顿中走出来,他开始面对现实,主动思考生计问题。经过认真地考察,他和朋友承包了十亩农田共同搞起了小龙虾养殖,经营起一家农家乐,初步形成了集休闲垂钓、养殖销售、农家休闲于一体的小产业。不诉考察期满后,检察官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当起了小老板的林伟民浑身上下充满干劲、眼里闪烁着青春的光芒。
较之林伟民,少年陈书的人生更像经历了一场“过山车”。高二那年,陈书在学校门口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刺伤。被刑拘后,陈书惶恐又自责,精神几近陷入崩溃状态。但“莎姐”检察官没有放弃这个少年。陈书异常的精神状态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关注,并迅速对陈书的成长环境展开详细地社会调查。
调查中发现,陈书的母亲为人胆小怕事,而父亲性格暴躁,动辄对孩子打骂。孩子进入青春叛逆期,时常与父亲“开战”,学习成绩也迅速下滑。案件的起因,是父亲在学校门口当着同学的面辱骂自己,陈书觉得特别没面子,多年的积怨爆发,陈书脑子一热,遂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了父亲。在心理测试中检察官还发现,孩子存在“中度抑郁”倾向,而其父母也存在程度不同的心理问题。
打通这一家三口的心里隔阂是关键。为此,检察官精心安排了一家三口的“亲情会见”,用亲情的抚慰和彼此的谅解,消除少年内心的不安,认识到自己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同时通过“强制亲职教育”帮助其父亲认识到父爱缺位和“棍棒教育”的危害,引导其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检察官对陈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所附带的条件就是改进和父亲的关系,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回到学校读书并提高学习成绩。
回到学校的陈书发愤图强,成绩飞跃,第二年参加高考,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喜极而泣的陈书给“莎姐”检察官写了封情真意切的信,信中说:“感谢‘莎姐检察官阿姨,帮我找回了人生的目标。您们的恩情,我会铭记一生……”
但“莎姐”的帮教,并不都是成功的。云涛的案子,让“执拗”的“莎姐”检察官一度陷于崩溃和迷茫。
16岁的云涛因盗窃上万元金额,被移送沙坪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恨铁不成钢的父亲在赔偿上显得相当被动,导致云涛的取保候审困难重重。在“莎姐”检察官的一再坚持下,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终还是对云涛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云涛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在沙坪坝区接受社区矫正。
但即便如此,社区矫正推进得并不顺利,甚至可以说是状况频出。在“莎姐”的耐心督促下,云涛总算完成社区矫正。解矫那一天,云涛给“莎姐”发了一条信息:“姐,我的社区矫正今天终于结束了。这半年过得真不易啊,谢谢你,我会重新做人的。”但愿这孩子就此走上正途吧!为云涛操碎了心的“莎姐”默默感叹。
但事与愿违,仅一个月后,“莎姐”又得知云涛犯事儿再次被抓的消息。这次性质更恶劣,是贩毒,父母也对他彻底失望了。“莎姐”检察官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心里还不断地给自己打气:“试试,我得再试一次,再多点儿耐心,或许这个孩子就救回来了……”
2020年1月,云涛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听到消息,“莎姐”思考再三提笔写下一封信。并委托出庭公诉的南岸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一定想法让云涛听到这封信。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这封信。“云涛,你好。没想到再次和你对话,竟是在法庭之上。你再一次走上犯罪道路,让我心痛又难过……”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实施犯罪的理由。第一次,法庭给了你机会,但你没有珍惜。这一次被判刑,就必须在监狱接受矫治。希望你能够静下心来,真正反思一个问题——如何尊重法律、拒绝犯罪。”
云涛完全没想到“莎姐”居然还记挂着自己,在震惊和羞愧中失声痛哭起来,他突然跪在父亲面前,请求父亲和法庭的原谅,自己愿意当庭认罪认罚,以后要做一个尊重法律的人。
随着法槌落下,云涛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服刑期间,沙坪坝区院和南岸区院的“莎姐”依托重庆市检察机关“莎姐”工作平台,协同联动,召开“个案帮教联席会”,对云涛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在除夕夜组织父子二人进行亲情会见,包饺子、吃团圆饭,见到父母,云涛的脸上挂满羞愧和激动的泪水……
“‘莎姐,我一直认为自己为孩子付出了很多。这次的事儿,让我想通了一件事情,家庭氛围不和谐,教育方式不得当,才是导致云涛两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我和他妈都要反思。谢谢你们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和照顾。”
庭审后一个月,“莎姐”收到了小涛的来信,映入眼帘的就是“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检察官”。
出狱后的云涛专心学厨,已经在一座城市中立足,一家人过上亲密和睦的生活。
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一生。不抛弃不放弃!在“莎姐”检察官的眼里,每一个孩子的回归都是自己办案经历中的一笔财富。看着他们走向光明的未来,“莎姐”的自豪溢于言表。
在帮教矫治涉案孩子的过程中,“莎姐”团队成功探索出一套“八步帮教方法”:开展社会调查,找准犯罪原因→制定帮教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进行法治训诫,促进认罪悔过→开展亲职教育,修复亲子关系→组织公益劳动,培养社会责任→进行行为矫治,明白是非对错→学习知识技能,促进全面回归→制作考察报告,及时跟踪回访。
这一套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精准帮教机制的出台,让问题更明白,让施策更精准,让效果更凸显。
“莎姐”团队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逐案分析中,发现80%的案件均存在监护不当的问题。2021年12月,市检察院联合市教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四部門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对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受到侵害的家长,坚决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依法进行法治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出“督促监护令”591份,对监护人进行法治训诫485人次。
问题或许永远都会存在,“莎姐”的关爱也一直未曾缺席。近年来,“莎姐”还创新监护问题社会调查制度、监护能力评估制度、家庭教育指导转介服务制度以及家庭教育指导跟踪评价制度,联合多部门提升家庭教育质效。2021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556人次,开发家庭教育法治课26个,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传117次,近60%的家庭在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后家庭关系得到明显改善。
400万、3073、105、1889……我的笔记本里有这样一组特殊的数据:400万是听过我们法治课的孩子;3073和105这是经过帮教后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考上大学的人数;1889是受到侵害后被我们救助过的孩子……
这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是多年来,“莎姐”团队坚持不懈,用一束束法治之光,划破曾经的迷雾,为涉案孩子们照亮的人生路途。
四
2018年9月2日上午10点,重庆市检察院办公楼3楼会议室,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正在举行。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到场担任比赛评委。正式比赛前,会场上播放了一部反映未成年人检察题材的宣传片。
就是这部短短6分钟的片子居然让李延萍“破防”了。片中的小女孩因为遭遇性侵,导致精神崩溃,最终自杀身亡。
女孩的遭遇在李延萍脑子里胶着、揪扯,让她柔肠百转,让她泪流满面。让她更为担忧的是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地不断攀升,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竞赛结束后,她找到了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萍。
“‘莎姐真的了不起,你们的工作太有价值了,让我深受感动。你们人少、案件多,这个工作不能单靠检察官来承担。我们医院也可以为受到伤害的孩子做点事!”李延萍和陈萍两人谈了许久。
2018年10月19日,一则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的新闻迅速刷爆全网。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大检察官张军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也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如此受人关注,一方面是“首份”,更重要的是事关少年儿童。
这份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的基础上,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存在的诸多问题,有的放矢提出的对策建议,可谓“含金量”十足。
我也思考着,作为全国未检知名品牌的重庆“莎姐”,如何顺势而为,率先作出反应,将张军检察长“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能不能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首先在帮助、治愈遭受性侵的未成年受害者上下功夫,摸索出可供参考、可复制一条路子呢?我想到了李延萍代表。
几天之后,陈萍找到了位于江北区南桥寺的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这一次她们的讨论更深入了一步。
“作为性侵受害者,最害怕的就是遭受身、心双重打击,由于询问取证不恰当,导致其遭受‘第二次伤害。检医两家能否寻求到一种更为科学的办案方法?
“我们可以将医院的一体化服务引入办案取证流程。在医院的配合下,由公安、检察一次性取证,避免多次取证造成‘重复伤害。”
…………
几经探讨,建立“检警医”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想法逐渐成熟。
2019年8月21日。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在重庆市中医院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我与时任江北区委书记李维超共同为中心揭牌。
一走进位于重庆江北区南桥寺的中医院,顿觉这个办案中心的来之不易——市中医院作为全市著名的三甲医院,寸土寸金,在病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院方仍拨付150多平方米,作为专门的办案用地,这让我感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所汇聚的磅礴之力。
2019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要求重庆三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全面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的积极促成下,办案中心最终选定这里。
按照制度设计,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其他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
“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共分多功能厅、询问调查区、谈心谈话区、心理疏导区、检查取证区等多个功能区域,所集成的多项“一站式”救助功能有助于加强“检警医”紧密协作,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该中心也能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全面、个性化救助,防止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
在市中医院办案中心的示范带动下,全市27个区县相继设立“一站式”中心。已对460名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工作。
“一站式”中心的职能还不仅于此。
在与“莎姐”检察官的深度配合中,李延萍发现,对未成年侵性受害者的救助,除了要治愈她们身体上受到的侵害,更重要的是治愈她们“心理”上的创伤——帮助她们尽早走出情绪跌宕期和心理平衡恢复期,阻止精神崩溃,最终回归正常生活。
在“莎姐”的影响和带动下,李延萍医生,这位从事医疗工作30余年,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心理疏导的医学专家,以及其他十余名医护人员又自愿申请成为了重庆检察机关“莎姐”志愿者中的一员,深度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工作。
2020年12月,检察机关在该中心设立“莎姐”导师工作室,从此,“一站式”中心又新增了一项职能——李延萍医生和她的同事们一道,通过教学辅导、个案指导、专项培训等方式,对“莎姐”团队开展心理救助、爱心帮教、监督考察、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与救助中心形成一室一中心的格局,打造“救助——教学”工作链条。
截至目前,近百名莎姐检察官在这里接受专业培训,增加技能储备,以便为更多的未成年性侵受害者提供“身体医治+心理康复”服务。
五
2019年3月2日,一场主题为“女童保护”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未成年人性侵情况不容乐观。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有210起是熟人作案,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
而仅在一周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也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单独列出来,其中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提出拟“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司法实践表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熟人作案、成瘾性、重犯率高等常见特点。教师、保安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较为突出。由于作案人身份的特殊性,往往出现受害人数量多、侵害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等特点。
琅琅读书声,孜孜勤学影——学校,作为家庭之外孩子最重要的成长之地,还是洒满阳光的净土吗?
从本质上来讲,我国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都属于事后惩罚,缺少事先预防。防治儿童性侵的重心不能仅仅放在“潜在受害人”的教育上,还应该有效防范“加害人”,将“危险人员”剥离出未成年人的密接圈子以减少犯罪机会。
那么,尽快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从制度层面上防范和阻断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显得迫在眉睫。
2019年6月25日,一份由重庆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拟写的《对全市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报告》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这是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问题找得准找得全,对策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我立即提笔签批并提出要求:请速与市教委充分沟通,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将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与职业准入挂钩。
7月4日,重庆市教委、市检察院联合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发布双方会签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从建立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数据库、建立查询与告知制度、查询结果的应用、责任追究等多个层面预防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全市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在办理中的人员,作暂缓招录处理。
归根结底就是一条:严格禁止有涉性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新闻发布会当天,重庆市检察院上线了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明确了重庆市38个基层检察院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一项制度,一套平台,用“物理隔离”的方式将在校的未成年人严严地实实保护起来!
…………
“吴成章,男,身份证号码……”
“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系统”开始启动自动报警模式。这一查不要紧,检察官发现这名叫做吴成章的老师居然有违法犯罪记录。
2019年9月2日,荣昌区检察院“莎姐”在对全区现有和新招录教师进行涉罪信息查询中,发现其中一名叫吳成章的教师曾在2016年3月29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吴成章现在拟招录进荣昌区某幼儿园。
幼儿园对学龄前儿童来说,是家庭之外最重要的学习生活场所,是儿童权利保障的重要执行主体,作为承担培育祖国幼苗的重要职责的幼儿园教师,既是启蒙者,也是幼儿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引路人,对幼儿园必须依法采取最严格最稳妥的管理方式。幼儿园教师的招录,更要慎之又慎,除了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师德品行尤为关键。
检察官将查询结果反馈至荣昌区教委。但作为一名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吴成章又是如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呢?只有追根溯源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经过“莎姐”们的努力排查,最终发现吴成章在大学毕业后既取得教师资格。2013年11月,重庆市荣昌区某幼儿园对外公开招聘教师,吴成章应聘成为该园教师。此后,吴成章离职,后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吴成章再次前往该幼儿园应聘并再次被录用。
查明事实后,检察机关督促当地教委将吴成章解聘。此案成为我市入职查询办法出台后的第一案。
“第一案”也给“莎姐”检察官们提供了借鉴——对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的范围,不应当仅限于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凡是对未成年人有潜在危险的毒品、暴力等犯罪前科人员均应纳入禁招范围,通过“禁入一批、解聘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有效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运用检察机关建立的入职查询系统,已查询各类学校新招录及在职教职工50.9万余人,依法撤销14人教师资格。有效建立起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隔离墙!”
六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如果说“一站式”办案中心关键在“治愈”,入职查询制度重在“防范”,那么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发现”。只有这三项制度层层递进,相辅相成,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才算是真正跨入了体系健全的良性发展阶段。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才具备更强有力的抓手。
6月16日午12时40许,刚吃完午餐的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杨柳青正习惯性地浏览微博,突然一博主名为“皮肤科博士陈”推送的一则信息引起了她的关注,此信息为博主在6月15日所发,信息显示:一长年在外打工的妈妈回家后,发现7岁女儿的外阴部位有病变症状,经我院医生诊断为性病,女孩自己说曾经被他人好几次脱下内裤。而博主所在的医院正是沙坪坝区某医院。职业敏锐性提醒杨柳青,这个女孩极可能遭受了不法侵害。
杨柳青坐不住了,她立即给博主留言,表明自己的检察官身份,并附上手机号码,请博主尽快与自己联系。
一个小时后,心急如焚的杨柳青接到了发文博主打来的电话,在了解了事件的大致情况后,杨柳青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性侵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放下电话,杨柳青左思右想还是不放心,又随即赶到该医院向陈医生当面询问情况。经杨柳青进一步深入了解,疑似被性侵女童原来是贵州正安县人,按照女童的描述,其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应该在贵州,那么按照案件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此案应当由贵州正安管辖。“我估计此时的贵州正安警方还尚不知情。”杨柳青又匆匆忙忙赶到新桥派出所,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与警方作了全面地沟通。
兵分两路!当日,接到医生和女童母亲相继报案后,新桥派出所正式向贵州正安警方发出警情通报。与此同时,市检察院检察八部迅即对案情进行研判,并指导沙坪坝区检察院与贵州省正安县检察院联系对接。同日,接到重庆检方通报的贵州正安检方也迅速跟进此案。渝贵两地的公安、检察密切协作,为迅速查明案情奠定了基础。
6月17日,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贵州正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6月19日,杨某被正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距杨柳青收到那条微博信息仅过了3日。
8月25日,正安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当地检察机关还向小女孩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女孩及其母亲申请了相关法律援助。正安县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
案件顺利办结,但杨柳青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相反,她心里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忙完手头的三件快到期案件,杨柳青匆匆换下制服,找到了那位博主陈医生。陈医生的坦言让杨柳青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陈医生说自己对强制报告制度了解得并不多,他希望司法机关多多宣传,让医生群体都知道这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武器”。
其实不只是类似于像陈医生这样的高知,社会上真正了解强制报告制度的人又有多少?看来,要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彻底解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的问题任重而道远。杨柳青将自己的担忧和想法向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萍作了汇报。
此后不久,由重庆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监察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召开了市级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会签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就强制报告的主体和流程、办案和救助、责任分工等进行了具体细化,并制作了“两书一图”,即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强制报告流程图,由市级职能部门层层下发给各单位强制报告主体,使报告主体职责更明确、流程更清晰。
为进一步扩大该制度的知名度。重庆市检察院又拍摄了全国首个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聚光》,聚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的困境,号召强制报告责任主體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凝聚全社会力量,阻断罪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随后最高检向全国推广《聚光》,中央网信办组织各大媒体全网转发,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重要媒体纷纷转发点赞,部分城市市政中心大屏滚动播出。
认知层面的问题解决了,更大的难题还在操作层面——如何让举报变得简单、快捷,易于操作。
2020年7月23日。在重庆市检察院指导下,由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合开发的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智能平台——“强制报告APP”上线试运行。这是全国上线的首个相关APP,旨在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的问题,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的110”。
下载该APP或者关联“强制报告”微信小程序,进入后可以看到,界面由强制报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项反映、强制报告那些事、莎姐大普法4个功能模块组成。后台由公安机关专人管理,系统会短信提示3日内程序回复报告人,3个月内回复相关结果,报告人可以凭查询码实时掌握相关进度。
作为一个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智能平台,“强制报告APP”具有举报方便、受案快捷、查处及时、监督同步等特点,能同步上传相关照片或视频,方便及时收集证据。聚焦强奸、猥亵、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9种强制报告情形,集举报、处理、监督三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
“强制报告APP”的上线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人民日报、中国日报、新华社等20多家媒体持续关注,相关新闻微博阅读量突破1.4亿次,全网转发量逾300万条,进入热搜排行榜前十,成为“现象级”新闻热点。APP上线后的第二天,就有一名妇科医生报告了一名怀孕的未成年女孩疑似遭到性侵,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为进一步挖出根源,斩断黑手,市检察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倒查机制。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欺凌、虐待、暴力伤害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倒查是否有与未成年被害人密切接触的行业相关人员提前知晓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情况。截至目前,共倒查443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57件,向有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3件,38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追责。
让我倍感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医生、老师、社区工作者等密切接触未成年行业的从业者以及普通老百姓纷纷加入了我们的行列,自觉做观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测器”和及时报告的“吹哨人”,阻止罪恶的黑手。
七
2020年6月,有家长、老师和学生陆续向大渡口区检察院反映,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向小学生等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视频和图片。
该院检察长许创业迅即作出反应。经初查,认为可能涉嫌犯罪,当即向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移交案件线索,并同步开展立案监督。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甄某共谋利用网络发布淫秽视频链接,通过诱导分享获取广告流量费,其链接数量及传播人数甚多。同年9月1日,公安机关以周某、甄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侦查并被跨省抓捕。
而此案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是很多学校开展教学的重要依托渠道。在这个特殊时期,用这种方式发布违法链接,导致受害青少年人数众多,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影响更为恶劣。
对于此案的关注,我还有另一层考虑。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省市。这意味着,重庆的“莎姐”工作迎来了一个新的契机——探索未成年人一体化保护工作机制——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和公共利益是否遭受侵害,一体化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源头治理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但近年来,“莎姐”工作对涉未成年人的公共权益保护上还存在明顯的短板。
此案中,周某、甄某的行为除涉及刑事责任,还可能因侵犯众多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在大渡口区院调研时,听取了该院检察长的汇报后,我要求他们密切关注,认真办好案件,并向我报告办理结果。
2021年8月,经大渡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甄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几乎在同时,一场由三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同组织召开的专家咨询会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举行。民法学专家、心理学家、检察官围绕着本案公益诉讼定性、法无明确规定情况下主张心理健康重建费用可行性等关键问题进行论证。7月28日,经重庆市检察院审批,第五分院就周某、甄某传播淫秽物品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
在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决定通过这起典型个案的办理,积极稳妥地开展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尽可能地修复重建案件中受损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并推动全社会关注网络淫秽信息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现实危害。
2021年12月15日,经诉前公告后,第五分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周某、甄某连带赔偿受损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重建费213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2年4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第五分院围绕争议焦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因果关系、承担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诉讼请求等相关证据进行了示证、质证,同时申请心理学专家作为辅助人出庭,进一步证实了观看淫秽视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必须及时进行干预、修复和重建。2022年6月9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的办理,是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履职,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探索,为解决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公共利益的难点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借鉴参考。”我在第五分院呈报的案件报告上写下这样一段话。
事实上,此案的成功办理,也为我市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公共利益保护提供了蓝本。
近几年来,“莎姐”清除了一批“隐蔽的角落”。聚焦KTV、网吧、小旅馆、电竞酒店、点播影院、日租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招募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待活动,甚至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开展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特殊场所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7736家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网吧进行检查,处罚了402家。聚焦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督促公安机关为900多所学校规划了安全标识;针对公共场所游泳安全,督促体育局责令78家游泳场所整改;针对部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舍消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整顿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377家。“莎姐”聚焦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食品、饮水、服装、玩具等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清除校园周边贩卖“三无”食品的流动摊贩、店铺406家,清理无标识洋奶粉600罐,解决了6所乡村学校饮用水不合格井水的问题,督促716家童装店铺对881件不合格的童装下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欢迎莅临‘莎姐工作展示厅,我是‘莎姐检察官,下面请随我进入展厅。”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八部检察官龚珊在向大家讲解“莎姐”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健康成长,重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创设了‘莎姐品牌,并持续10年以‘莎姐名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肯定。‘莎姐不是一个人,是全市416名检察官,1600多名志愿者共同的名字。”
“莎”代表着“治病救人”的中草药——莎草;象征着“莎姐”检察官用柔情似水的爱心帮教挽救犯了错的孩子,温暖受了伤的孩子。象征着“莎姐”守护少年的你的初心和使命。
“莎姐”团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2004—2012年的初创阶段;2012—2017年的发展阶段;2017年以来的壮大阶段,实现了未检工作从单一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集中办理涉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履职的改革。
这几年来,重庆“莎姐”,坚持有罪必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至2022年6月,重庆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324人,起诉2421件3070人,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强诉讼监督,共立案监督290件,追捕追诉漏犯304人,追诉漏罪149条。针对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多发问题,2022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牵头,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联动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共护未来”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截至6月,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09人,同比上升64.3%。
坚持宽容不纵容,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18年至2022年6月,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7543人。对犯罪情節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捕率由2018年的39.8%上升至2021年的54.87%。不诉率由2018年的14.8%上升至2021年的50.3%。2018年至2021年附条件不起诉1337人,开展社会调查6573人(次),组织亲情会见651人(次),犯罪记录封存4655人(次)。促进3073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105人考上大学。为38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733.5万余元。共开展“莎姐”进校园3000余场,进社区680余场,进乡村100余场,受众300多万人。
与此同时,全市还涌现出了如大渡区检察院梅玫、沙坪坝区检察院杨柳青、九龙坡区检察院吴健、黔江区检察院潘珂、涪陵区检察院朱丽沙等一批在全国、全市叫得响,广受社会赞同、师生喜爱的“莎姐”检察官。
“莎姐”是一个未检团队,是一种为民司法的情怀,是司法威严与司法温情的融合,既是一个普法品牌,也是法律服务与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载体,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生力量,重庆检察人要持续接力,薪火相传。
这是我为重庆“莎姐”提出的勉励和希望。
…………
2021年12月21日。重庆第八中学校。
“好了,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还有什么话要想对我说呢?”这是我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身份担任法治副校长所讲的第四堂法治课,题为《强化六大保护,护航五彩青春》。
课后,一个腼腆的女生交上来一张纸条,上面用稚嫩的笔写道:“长大后,我也要当一名检察官!”
这是对我的最高评价,也是对法之大爱的最好回应。
(文中提到的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
作者简介:
贺恒扬,汉族,1960年7月生,河南南召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负责人;曾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