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动力机制

2024-04-21 02:15练宸希韩振峰
邓小平研究 2024年1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新时代

练宸希 韩振峰

〔关键词〕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

为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和长效化,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①。党的自我革命内嵌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辉煌历史,推动着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巨大成就,逐渐从成熟走向壮大。时至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长效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的现实要求。在梳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动力机制,对于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启示。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过程

百余年党史验证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及“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这两个跳出历史周期率答案的科学性与正确性。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一实践要求,并且提出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①因此,厘清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架构的整个过程是开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动力机制研究的基本前提。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建立一个怎样的党以及确定一个什么样的奋斗纲领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规范党组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相关党内法规体系。这充分体现了党对自我革命的迫切要求。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虽然力量比较薄弱,但是就已经开始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囿于历史条件以及立规科学性等因素的影响,党内法规之间的层级关系较为模糊,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此,我们党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探索如何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毛泽东明确指出,“有漏洞就改,原则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②,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解决党内矛盾问题。这就为党的科学化建设打牢思想基础。围绕制度层面的薄弱环节,他提出“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③,不断强化党的队伍建设。

这一时期所发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在党员条件、组织原则以及纪律监督等层面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例如: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坚决清理贪污腐化分子》;1928年党内第一部关于巡视的专门法规《中央通告第五号——巡视条例》出台;1931年通过《中央巡视条例》,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正式建立;1948年《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颁布。这些党内法规的出台拉开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帷幕。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相较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条款式党内法规开始增多。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面临着社会主义改造尚未完成的现实状况,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优良传统和作风,经受住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攻击的执政新考验。为解决国内矛盾和社会问题,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推动自我革命的措施来整顿党务,如出台《中国共产党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等党内法规或文件。这些党内法规或文件针对性较强,既符合时代发展之需,又结合了客观条件的变化情况,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这一时期,党内法规也强调党员要加强理论学习,这“对提高干部思想水平,武装他们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知识,增强党性锻炼,都是极关重要的”①。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党中央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1954年)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初级党校工作的指示》(1956年)等。针对这一时期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薄弱以及对“人民公仆”认识懈怠等现象,党中央开始了全方面提升党员理想信念的工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围绕党的自我革命所进行的党内法规建设与进一步探索,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总结党的执政经验与自身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与积极探索。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③对制度问题认识的深化,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在这一时期,党中央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法规文件,不断丰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1990年7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党内法规的制定主体、程序、适用范围以及概念、名称等涉及党规建设的重要范畴和基本内容,党内法规建设从此步入规范化轨道。党的十四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首次将“坚持从严治党”写入党章总纲部分。党的十五大提出了面向新世纪推进党的建设的战略任务,重申了从严治党的方针,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在党章总纲中写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奠定了“制度从严”的总基调。

(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提出

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体系的核心规范和高级形态。进入新时代以后,我们党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并以其他监督规范作为重要分支,对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完成了初步架构。这就为加快形成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会上明确指出:“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则体系,党内生活也因此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党内制度体系趋于完善。2015年1月,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③。赢得党心民心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重要保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④。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根据调整领域的不同,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概括为“1+4”⑤。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①,这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指明了方向。

二、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动力机制

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明确政治要求,形构了权威、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同时形成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生动力与外生动力,两者同向发力展现出中国共产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一)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生动力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激发出党员及领导干部保持生机活力的原动力。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②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再次明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强调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③。实践和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在党内法规层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盯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阀门,围绕治党不力的症结,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体系。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据统计,2018~2022年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3.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7.8万人次,占25.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5.4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32.6万人次,占3.5%,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8.7万人,因其他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23.9万人。①

2.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内在机制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自我革命的方法论,是增强党的自我革命的强大武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世界各国社会主义者所具有的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同革命性结合起来”②。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机制,是指导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的内在动力。

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百余年历史,可以说是一部高举真理前赴后继、继往开来的奋斗史。“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③只有将认识论与价值论相统一,在认识世界中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不断地审视客观条件不同所带来的变化,进而在实践中检验我们的认识是否正确,形成修正错误的机制。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查漏补缺;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明确制度规范的内在联系,强化党的自我革命效能;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走好群众路线,在回答好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的三问中,密切党群关系,在“对立”中实现“统一”。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严于律己、永葆党内纯洁性的自我要求。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逻辑机制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自我革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重大贡献。党的百余年历程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在自我革命中形成发现自身问题、纠正自身偏差的逻辑机制,在不同时期成为挽救革命、推动改革的重要因素。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及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社会前进的方向,密切党群关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4年1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必须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發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①党员及领导干部在实践中难免会遇到政治灰尘与政治微生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培养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是在党建中进一步深入领悟党的自我革命精神的关键要点。一系列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既能够增强全党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的主旨要义,同时也进一步夯实了党内理想信念教育的常态化,在思想与信念两手“硬”的加持下,形成全党审视自身、常常“照镜子”的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采取的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的一系列变革性实践以及实现的一系列突破性进展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找到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之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们党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②。

(二)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外生动力

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党领导下的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是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外生动力。

1.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固本”任务,为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2013年,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明确提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③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前提。党的自我革命、党的领导以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加强与完善,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问题上,统筹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与思想的同向发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也是形成广大党员干部共同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入的强大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而持续有力地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正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现实写照。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我们以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保障来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方向。

2.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严格遵循党章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①党内制度体系的健全要兼具科学性、正确性与全面性,以党章为依据,推动党内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发展。一方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立足于党章的稳定性、科学性与继承性,推动我们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形成自我革命的内在自觉性和历史主动精神。另一方面,建党百余年来,党章的变化充分彰显了党自我革命的精神品格。党章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进行的修订,不仅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智慧精华,而且推动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3.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②从七十多年前毛泽东提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让人民来监督”的这一答案伊始,时至当下,党的自我革命成为第二个答案。高效监督始终是贯穿党的建设的一条主线。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③。从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中可以清晰看到,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这两部分内容进行了必要充实,并针对各级纪委增加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责。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形成全方位联动、全要素贯通以及全周期管理的重要保障。在全方位联动中,推动监督主体同题共答,上下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配合更加及时有效;在全要素贯通中,推动监督实践同频共振,在原有的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节,形成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监督闭环;在周期管理中,推动监督问题整改的同向发力,“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①。把监督贯穿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项工作,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协调,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4.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性问题,中央巡视工作持续深化发展。这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的重要外部动力。

首先,坚持严的基调,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任务。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首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15个单位开展巡视,实现了对中央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全覆盖。其次,坚持政治监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主要聚焦“两个维护”这一政治任务,盯住权力和责任,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开展监督检查,一方面,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另一方面,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再次,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和贯通协调。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均建立了巡视巡察制度。由此,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作为党的二十大对今后五年巡视工作提出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现实启示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及其制度规范体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进一步推动党的自我革命走向深入的关键一步,为实现党的自我革命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及长效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一)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依循

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体现了管党治党的高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进程中,实现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會革命。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②。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统筹“两个大局”中强调,“贯彻落实准则,关键看是否有效解决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①。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既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也是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因素,从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依循。一方面,管党治党要根据党内外客观条件的变化,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以及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的相互协调;另一方面,“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②,“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③。一手抓住夯实理想信念的牛鼻子,一手将着眼点放在党内制度缺失所导致的问题上,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和完善规章制度来实现党的规范化运行。

(二)为密切党群关系提供制度支撑

黨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的激励下,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党群关系不断密切。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仅锻造出一支坚强的领导力量,同时也为我们党密切党群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举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瞄准危害党群关系的党内突出问题,“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④,聚焦每一个“自我”的具体要求,精准推进制度建设。在“四个自我”中,自我净化是肃清党内不正之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伟岸形象的前提要义;自我完善则是在制度建设层面上查缺补漏疏离党群关系的现实问题,不断总结密切党群关系的成功经验;自我革新是对旧有的思想意识进行革弊鼎新,采取有效举措更好地凝聚党群之力;自我提高是在学习实践中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构建并健全走好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的责任体系,推进密切党群关系的制度体系建设。

(三)为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①事实充分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推进自我革命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制度保障。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面对世情、国情、党情以及社情的变幻交织,习近平指出:“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失去了革命精神,逐渐进入一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敢斗争、贪图享乐的状态。如果那样,对我们党来说就是极大的危险。”②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提出,无疑反映出党中央强烈的忧患意识,为中国共产党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敲响了严于律己的警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③这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原则之一。

党的自我革命的长期性是基于党要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强调:“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④中国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就必须通过自我革命永葆初心、赢得民心。尤其是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背景下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要向人民群众交付的重要答卷,也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正是党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梁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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