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娇,刘语馨,胡佳丽,李汶烨,来晨曦
(南京财经大学,南京 210023)
近年来,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 年的1 085.7 万户增长到2022 年的4 700 多万户,但民营企业也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环境的制约[1]。从外部环境分析,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波动,民企发展受到冲击;从内部环境分析,民企的决策有效性受集权式管理的影响,核心竞争力降低。近年来,我国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成就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引进民营资本是主流形式,随着政策支持和实践探索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国资入股民营企业,这种混合所有制改革形式被称为“逆向混改”[2]。通过国有资本与政府建立政治关联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制度上的保护进而提高绩效[3,4]。《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学术研究对于“逆向混改”关注较少,国资参股民营企业的范围、深度等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研究。在此现实与学术背景下,探索国资入股民营企业的现状,深入了解国资入股民企的范围和深度,分析国资入股存在的问题,厘清解决方案,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逐渐发展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民企也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
2.1.1 社会地位不高,融资受到约束
相较于国企,民企获得的资金较少,融资成本较高,这与银行的资金分配以及出资人有关。首先,国有企业在国家重点领域和项目中充当重要角色,社会地位更高,投资风险更低,而民企受到的关注度较低,声誉也不及国企[5]。相较之下,银行更愿意选择国企,从而导致银行的资金分配差别较大。其次,国企的出资人是国家或者其授权的投资主体,而民企的出资人则是自然人与法人。国企以国家为担保,公众也更信任于国家,债权人也更倾向于投资给国企;民企的市场接受度较低,融资受到极大的约束。
2.1.2 信息不完善、不对称,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大多数民企成立时间短,信息不完善,相较之下国企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信息。投资者很难准确掌握民企的经营情况,普遍不愿意对其投资,因此,民企更可能失去优质投资商,进而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为了获得投资,民企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来吸引投资人,这也使得其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
2.1.3 财务报表混乱,打击债权人信心
首先,大多数民企规模偏小,往往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其财务报表混乱,无法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还可能存在虚假陈述,从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影响投资决策;其次,民企对于非财务情况的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债权人无法看清一个企业的内部情况,无法直接参与民企的业务运营过程,由此影响了债权人的信心。总之,民营企业所面临的这些困境可能导致其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自身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指在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之间进行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改革[6],以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16 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已先后推出4 批共208 家国企混改试点,在电力、电信、军工、民航等重要领域都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自2013 年以来,中央企业推进的混改事项达到了4 000 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股权合作金额超9 000 亿元。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对外参股投资各类企业超过1.3 万户,在国企、民企资本合作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逆向混改” 指的是民营企业引入国有战略投资者的现象。在“逆向混改”过程中,通过引进一定规模的国有资本,实现民营企业多元化股权治理结构[7],激发民营企业的运营活力。同时,国资入股能够为民企带来新的发展前景和新的经济机会,能够加强对民企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能优化民企产业转型升级。2015 年,国务院在《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指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近年来,大批国有资本入股民营企业,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文选取2003-2022 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民营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民营上市公司及十大股东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 数据库。本文对数据做出以下处理:首先,剔除了上市后转为民营的上市公司;其次,剔除了社保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公司;再次,股东性质的判定以十大股东文件为主,同时辅以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企查查等网络资源;最后,若民企某年的十大股东中有国有股东,则认定该企业存在国有资本参股,同时所有国有股东持股之和为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
图1 报告了考察期内国有资本入股民营企业的数量动态。从图1 可以看出,我国国资入股民企的数量总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14 年之后国资入股企业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这表明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发展更加重视,更多的国有资本响应号召入股民营企业。同时,国资入股民企方式的创新也推动了“逆向混改”的进程。除了传统的直接投资和股权转让等方式外,还出现了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入股民企的情况。这些新的方式有助于国资、民企的深度融合,推动民企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最初的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到后来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再到现在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服务业,国资入股民企的范围不断拓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
图1 2003-2022 年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数量
图2 报告了2003-2022 年国资参股民营企业的平均持股情况。2003-2015 年,国资在民企中的持股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03 年的7.74%下降至2015 年3.17%,只在2009年和2011 年有所上升。2015-2021 年,国资入股比例不断增加,2022 年小幅回落至4.22%。2003-2022 年,国有资本在民营企业中的持股比例较低而且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图2 2003-2022 年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平均持股比例
结合图1 与图2 来看,2003-2022 年,虽然国资入股民企的数量大幅上升,但其持股比例却逐渐下降,这说明国资投资民企的范围在逐渐扩大,但投资规模逐步缩小。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民企成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有资本对民企的帮扶力度在逐渐加大,为促进民企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当前“逆向混改”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加,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
3.3.1 国资参股范围较小
当前,国资参股民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但相比民营企业总数来说仍显不足。图3 报告了2003-2022 年剔除社保基金账户之后的国资入股民企数量以及获得投资的民企所占比重,可以看出,总体逐年递增。2003-2014 年,国资入股的民企数未突破200 家。但是,2014-2015 年,国资入股的民企数量从129 家激增到384 家,实现了重大突破,“逆向混改”政策激发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活力。
图3 2003-2022 年剔除社保基金账户后国资入股民企数量及获得投资民企占比
同时,从图3 可以看出,获得国资入股的民企数量的增速远远不及民企数量的增长速度,使得获得国资入股的民企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 年,剔除社保基金之后的国资入股的民企数量占民企数量的1/2 左右,此后该占比降至2022年的不足1/5(19%)。特别地,由于2015 年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助力,剔除社保基金之后的国资入股的民企占比从2014 年的15%暴涨至38%,可惜“昙花一现”,表明民企获得的国资帮助仍然不够。国资在投资民企时要考虑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而现下我国股票市场的表现并不理想,掺杂着许多风险与不确定性。这可能是我国国企投资民企数量少、参股范围小的重要原因。
3.3.2 国资参股深度不够
虽然国资入股民企的数量逐渐增加,但是股份普遍占比不高,对民企的影响力较低。图4 报告了考察期内剔除了社保基金账户之后国有资本入股民企的平均持股比例。从图4 可以发现,国资入股的占比在考察期内大体呈现出先降后增的趋势,始终处于3%~8%。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从2003 年的7.72%降至2015 年的3.11%,随后又缓慢增至2021 年的5.7%。这表明,国资入股民企的深度不够,可能会影响“逆向混改”的效果。国资的管理、技术、资源等优势并不会充分渗透并影响到民企,无法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图4 2003-2022 年剔除社保基金账户后国有资本平均持股比例
总之,我国在“逆向混改”方面已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是国资参股民企的范围有待扩大,仍有大量民企需要与国资融合以提升活力。同时,国有资本应继续提升其持股比重,扩大公私双方的融合深度,真正发挥彼此优势,切实缓解民企面临的困境,增强民企的竞争力。
首先,优化国有资本投资结构,积极推进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民营企业。通过制定投资策略、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鼓励国有资本在民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国有资本在民企中的投资提供更便捷灵活的融资渠道。
其次,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和深度融合。通过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等方式,同时进行反向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国企和民企两个角度同时出发、共同作用,为非国有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融合和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国有资本股份占比。
再次,加强政策引导,为国有资本在民营企业中提高股份占比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例如,制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完善监管机制等政策,规范国有资本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方式,确保国有资本在民营企业中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最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企要高瞻远瞩,在研发过程中,坚持以发展持续的眼光时刻关注市场和顾客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策略的变化,做好产品服务的开发规划和管理,与政府信息共享,国企和民企共同积极探索合作,促进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就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国有资本入股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机会,本文通过分析2003-2022 年国资入股民营企业的状况,发现国资入股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国资入股民企的范围不断扩大,但也发现国资参股范围小、影响力低,且国资入股民企的深度不够、股份占比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只有促进国有资本入股民企,解决民企面临的困境,才能更好地探寻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实践政策,构建异质性股东优势互补的企业创新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