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康
王怡舞
王 浩*
随着二元分治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向着统一空间规划体系转型,中国步入城乡中国时代,乡村作为重要的资源因素构成城乡共谋发展的动力之源,得到各界重视。时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新起点,廓清我国乡村景观演进逻辑,分析乡村景观治理路径变迁的动力学机制,有助于从动态角度把握不同时期乡村景观的历史剖面,理解当下乡村景观的治理责任及实践理路,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添砖加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跃迁带来乡村人地关系、村庄形态等方方面面的历史革新。乡村治理模式经由伦理政治、阶级政治和土地政治的演化,引导农民与国家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不同的关系模式[1],形塑人的情感与环境的风貌。相较于城市,我国乡村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速度较慢,公共事业建设受到更多基层组织制约,乡村景观具有多层尺度、多元价值、多重利益主体等特性。“景观治理”是治理理论与空间尺度交叉而生的规制性政治手段,承担着凝聚集体诉求、协调各级政策冲突等重要职能[2]。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政治伦理生态化转型的当下,有必要对乡村景观治理背后的社会关联机制展开综合讨论,以期提升乡村治理决策的品质,指导我国乡村景观资源整合与长期运作[3]。
检索并手动筛选CNKI中文文献数据库中的522篇高质量景观治理文献,借助可视化分析软件Citespace进行关键词共现(图1)。结合时区分析可知,我国景观治理研究主要聚焦“生态”“景观”和“治理”三方面,近年的研究视域虽然向综合治理拓展,但研究对象尚未脱离城市建成区内部的空间协调[4]。以“乡村”“景观”“政策”“治理”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手动筛选出2003—2023年109篇乡村景观治理文献,通过关键词共现图谱(图2)可知,“乡村振兴”是多年来的研究热点,结合关键词聚类及文献分析,可将研究领域分为:1)乡村空间格局评价与保护;2)乡村生态生产环境整治;3)公共活动空间与景观营造;4)产业发展主导的对策研究。研究多探讨特定区域的治理模式实践,缺少对乡村景观治理变迁的历时性梳理与系统解读。基于此,本文从景观特征、治理模式、政策作用机制切入,梳理1949年以来我国乡村景观治理模式的历史流变,揭示不同治理模式对乡村景观建设模式及景观特征的影响,挖掘治理模式演化背后的动力学机制,以期提升对乡村景观运作模式的整体认识。
图1 景观治理领域关键词共现图谱(作者绘)
图2 乡村景观治理领域关键词共现图谱(作者绘)
研究乡村景观的演进历程,首先应厘清“乡村景观”的内部逻辑。综合各学科理论,梳理乡村景观的结构内涵(图3):1)自然生态是乡村景观的逻辑起点,地形地貌、气候水文、动植物等自然要素构成景观实践活动的客观物质基础;2)社会生活是乡村景观的逻辑内核,乡村生活秩序指导区域空间资源要素的使用及收益分配[5],进而形成特定的聚落肌理、建筑风格与公共空间形态;3)民俗文化是乡村景观的逻辑旨归,地方文化引导形成乡村景观审美性的价值根基;4)生产劳动是乡村景观的逻辑延展,农业生产塑造出农田林网、田垄地埂等农业斑块,为乡村景观提供产业资源。基于这4类景观要素,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景观的演进变化。
图3 乡村景观的逻辑构成(作者绘)
乡村景观治理模式由乡村社会本身与国家的管理体制共同决定[6],国家基于顶层规划发展需要,对乡村的价值定位与相应的政策干涉造成了乡村治理属性的转变。以国家制度建设与改革事业为背景依据,结合乡村社会体制变革、景观理论研究与重要景观实践活动,将1949—2021年我国乡村景观治理模式的发展历程划分为3个阶段(图4)。
图4 乡村景观治理模式的发展历程(作者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权力初步介入乡村引导新秩序的建设与巩固。土地改革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农村农业实行集体化经营模式,工业从家庭中脱嵌,产业模式变革引导景观走上现代化改造道路。景观政策方面,“爱国卫生运动”强调了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一五”计划“绿化祖国”、“二五”计划“园林结合生产”等方针确定了植树造绿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各村庄纷纷集中群众力量,为实现全面改造乡村社会的目标开展一系列村庄建设运动。
2.1.1 景观治理模式:国家推动的新村统一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国家通过加强地方控制来巩固新生政权、维护中央权威,政府和乡村社会间处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中央统一支配地方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各村通过“大会战”方式集中群众劳动力,完成土地平整、河渠治修、路桥建设等基础设施配置与改善。这种“全能主义治理形态”突出体现在公社化运动开始后:伴随着统购统销政策推动乡村进入计划经济管理阶段[7],“政社合一”成为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础,土地和财产均划归人民公社所有,乡村体现出日常生活政治化、社会管理军事化、行政体制科层化等特征[8]。1958—1966年,我国第一次出现国家组织职业设计团队介入乡村营建的行为,由建工部动员全国规划设计部门与建筑系师生下乡参与人民公社的规划建设[9],乡村规划主力交由中央派来的调查组。受“多快好省”社会主流思想影响,每个村镇规划要求在1~2天内完成,大队集体投资建立预制构件厂,农民“按图索骥”,自己烧砖采石,“自主化、动员化”统一施工,即第一次“设计下乡”。这一时期,依靠集体力量奋斗崛起的山西大寨村被作为典型来传扬(图5),各村纷纷大兴村镇规划及生活福利事业建设。该时期的乡村建设由大队投资管理,农村住宅出现图集编制。
图5 20世纪70年代的山西晋阳大寨村(引自http://www.lsqn.cn/LSJD/old/201106/290682_2.html)
2.1.2 乡村景观特征:环境整治与共产主义村庄规划
河北遵化“穷棒子社”西埔村、人民公社运动的起点河南新乡七里营、山西昔阳大寨村是该时期乡村建设的典型。生活景观方面,为腾出更多耕地用于生产,新村注重住宅的集中布局与空间整合,“提倡盖楼房”,建筑朝竖向空间延伸,出现了与传统村落相异的板式楼房;屋舍秉承“消除三大差别”原则,以城市住宅为范式统一建设。行政办公地取代信仰空间成为新的“村中心”,用于举办各种政治集会与宣传教育活动[10],出现红专中学、幸福院等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社会主义景观。村庄按照功能类型进行分区,以往分散的私密空间被统筹为形态方正、中心围合的公共空间,常见树池、盆花等视线焦点或景观轴线,体现出浓厚的空间仪式感和凝聚性[11]。生产景观方面,地方响应国家“大地园林化”号召,在平原进行绿化整顿(图6),农田、土地被重新规划分配,村庄周围建设化粪池、打谷场等辅助设施(图7),周边荒地被不同程度地开发[12],水利等大型工程体现出惊人的建设速度和规模,出现了高压塔线等工业景观。该时期村庄设计主要满足集体模式发展,由于规划时间过于仓促,忽视了因地制宜的重要性,造成部分乡村布局机械化、乡村风貌均质化问题。
图6 大寨大队改造前的后地沟(6-1)和改造后的人造平原(6-2)(引自http://www.lsqn.cn/LSJD/old/201106/290682_2.html)
图7 西埔村建明人民公社的场院内(引自http://www.jiaxiangwang.com/cn/hbtangshan-zunhua.htm)
改革开放破除了集体化生产的政策壁垒,变革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成为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应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大胆下放权力”,中央“放权让利”,乡村“政社分离”,地方政府从“管制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13]。农民生活方式去组织化、去政治化,个体差异在商品经济轰击下扩张膨胀,带来了乡村公共生活及价值逻辑的转向,乡村景观在经多因素的变迁下飞速衍变。
2.2.1 景观治理模式:基层引导的乡民景观自治
国家力量的适度退出为乡村自组织腾出了发展空间,乡镇户籍松动实现了个体的自主迁移,各乡镇掀起自发建房的热潮,由此引发的安全、布局等现实问题也引起了国家的关注与权力干预。为满足农村建房需求,1978年,国家开展“设计再下乡”运动,通过以组织竞赛和编制图集为形式的技术扶贫吸引广大设计人员及科研单位参与乡村设计[14]。此次设计下乡相较于上次,技术人员的定位由权力工具转向学术交流及人员培训的专业本体。1979年,全国第一次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国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办公室指导并协调乡村房屋建设,由有施工经验的技术精英和农民主体组建乡村建筑队。乡镇政权拓展了权力空间,扶持水利、农田、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农业向规模化、企业化经营转移[15]。一些乡镇政府抓住市场改革的风潮,尝试探索农耕景观与旅游业交汇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进行农地利用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水旱田轮作、建立集团作业区(图8),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推动城乡产品流动,改善了农村建设资金匮乏、市场流动滞缓的问题。但乡村自组织受制于自身发育力量,加之基层组织涣散、组织关系模糊等问题,乡村秩序失去公共的土壤,个体趋利发展愈发明显。自主开发模式下,乡村景观保护主体处于缺位状态,乡镇无度从事大规模经营活动,造成乡村自然生态的衰退。
图8 1989年的大邱庄工农商联合公司(引自https://www.sohu.com/a/270882099_213821)
2.2.2 乡村景观特征:乡镇范围的市场化农业景观建设
国家干预弱化后,集体食堂、大晒场渐次败落,取而代之的是货栈店集等现代化商业服务建筑。据统计,截至1983年底,全国建立乡村文化站3.5万个、乡村商业经营网点机构200多万个[16]。该时期的乡村建设典型有农村改革起点安徽凤阳小岗村、创业先进典型河南南街村、农村工业化先驱天津大邱庄。生活景观方面,村民改建扩建屋舍院落等自主性景观营造活动增多(图9),由于对都市的向往,农村住宅翻新重建多拷贝彩钢瓦、水泥房等建筑形式(图10),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传统景观载体的延续。生产景观方面,家庭承包责任制将农田切割成小块耕作的破碎格局,随着机械化农业的发展与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粗放的传统自耕地被整合成片,耕畜棚、粮食库、育种房等生产建筑应运而生。生态景观方面,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转型,高污染企业在农村扎根落户的现象屡见不鲜[8],造成乡村场所景观杂乱、城市化表征突出的混沌景况,乡村面临失乡土化和去生态化等多重危机。整体来看,经济转型目标下,乡镇空间极化作用越来越强,景观地域差异日趋明显,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还出现了乡镇企业集聚区和新产业区,部分村庄因为价值观偏差与个体分离限制,在景观建设时一味模仿城市式样,加剧了乡村景观异质异构化发展。
图9 施行新集体合作后小岗村的民宅变化(引自http://newpaper.dahe.cn/hnrb/html/2008-12/11/content_132568.htm)
图10 1989年天津大邱庄的村容村貌(引自https://www.sohu.com/a/270882099_213821)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业税费引致各地抗税风潮迭起,农村干群关系恶化加剧了“三农问题”[17],主张政府介入乡村治理的呼声渐涨。2005年,我国取消农业税,提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城乡关系方针,通过各种农业补贴及惠农政策向农村“输入式供给”各种基本公共物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成为新世纪的乡村发展目标,各地围绕“三农”问题,力求生态、生产、生活的协调发展。
2.3.1 景观治理模式:民众主体的共建共享共治后农业税时代,国家通过各种农业补贴及惠农政策向农村“输入式供给”各种公共物品,乡村基层组织“行政化”转型,协助中央的政策推广与财务调配,与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农民经历了征地、拆迁、安置的城市化转型,身份意识发生转变,参与基层管理的利益诉求增多,各级政府也认识到治理系统性的价值,更强调多元主体、多方资源、多元规范的融合共通,乡村景观建设出现了更多社会人员的身影。2005—2013年,第三次“设计下乡”活动于全国范围内展开,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立场对乡村景观进行多方面解读,乡村景观终于摆脱工具定位,在三生问题、城乡公平、自然与社会等多领域取得突破。一些企业与艺术家、媒体合作开展乡村景观建设活动,采取“农民造屋”的协同方式,支持村民参与乡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评价流程;还有一些公益组织在乡村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宣传可持续发展等绿色理念,提升村民参与生态治理的自主意识。这些社会力量填补了乡村景观建设的资金空缺,弥补了政府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交流罅隙,保障了乡村景观建设的全方面、多方位价值发展。
2.3.2 乡村景观特征:重塑乡土文化,“三生”协调发展
2005年,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明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发展方针,乡村在国家政府引导下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快速改善乡村面貌,许多地方通过土地征收、村庄整治等行政指令引导乡镇建设,以集中居住的新村整合散落的民宅,以整齐硬化的道路切割村庄,农田面积大量缩水。个别村庄未考虑当地生态承载力与发展定位,片面追求视觉效果,采用大面积硬质铺装或草坪造景,以至于在乡村出现大型滨水广场、滨水步道等有悖村庄肌理的城市景观要素。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乡村工作时指出了这一误区,提出了美丽乡村的内涵,乡村建设重点逐步转向集镇,囊括了文化景观、工业景观等多领域,开始根据村庄自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规划景观。2018年,国家战略规划指出,乡村景观应加强风貌管控,避免同质化、城市化、公园化发展。新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重视乡村的区位条件、地缘优势及产业基础,乡村不再是与城市对立的概念,而是作为与城市共荣发展的区域环境与特色资源得到国家及地方的共同关注。
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景观发展
基于乡村景观的逻辑构成,整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景观发展脉络(表1)。
诺贝尔奖得主诺斯认为,“制度的产生和演变受过去影响,同时限制了当前改革路径方式的选择”[18]。综合经济学、社会学等研究理论,分析乡村景观治理模式变迁背后的动力学机制(图11)。
图11 乡村景观治理模式变迁背后的动力学机制(作者绘)
国家发展目标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式与重点,构成乡村景观治理的行动基础。长久以来,户籍制度划分了城乡2个治理场域,“乡村”的发展定位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乡村话题讨论无不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因此,城乡关系是理解乡村景观治理模式演变逻辑的重要标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尽快发展城市工业,农村被定位为城市提供原料的供给源,乡村的治理目标主要是稳定农村秩序、促进农业现代化,乡村规划作为集体化管控的空间工具存在,仍停留在“功能”价值上,尚未形成实质意义的“景观治理”。改革开放后,国家调整了城乡战略,转求以市场逻辑驱动乡村经济发展,对乡村景观仍旧强调经济效益的索取。随着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加上国家财政体系对农村治理资源的长期忽视,基层事权与财权不平衡、各级部门权责关系不明等问题导致政府、企业、乡村居民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对阵逐渐加剧,乡镇政府承受着上级政务目标考核的压力,又匮缺足够的治理资源[19],导致新建景观机械化、刻板化等“建设性破坏”,景观治理在短暂恢复活力后陷入困局。面对城乡失衡现象与突出的三农问题,我国从2003年开始逐渐确立城乡统筹目标,以城市支持农村、以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20]。乡镇政府的传统任务压力大幅减轻,原有的压力型治理模式在政府资源的倾斜下得以重建行动逻辑。回顾城乡关系演变脉络可知,乡村景观治理目标与国家对乡村的功能定位密切相关,城乡关系影响了国家对乡村治理的政策倾斜与资源投入,乡村社会治理运行逻辑取决于国家对城乡关系的控制逻辑和对乡村的价值考量。
3.2.1 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是乡村发展的载体,土地制度调整影响着农民的组织生活、生产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迎合了农民意愿,提升了农民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感及对乡村治理的感性认识,各地划分农村人员的成分,有意识地吸纳思想先进的中农、贫农成分到土改工作队、农会组织中参与乡村治理,初步释放了基层治理潜力。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逐渐丧失土地的控制权,高度集权的“全能治理”压抑了基层自治诉求,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基层村镇组织的整顿与重构埋下伏笔。1978年,包产到户开辟了农民“自己管自己”的道路,土地出现多种经营、流转形式。为实现对乡村的有效管理,国家鼓励乡镇通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自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日趋完善。但随着农民作为货币化的劳动力流入市场,基层组织缺乏有效的民众监管,在后期出现权威性消解、治理效能下滑等危机。2014年底,中央提出“三权分置”构想,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土地的入市规则,规模、集约化管理农地,有效释放了土地的资本功能[21],村民自治朝向多元主体、立法协调等趋势发展,以适应新时期的农村社会利益结构。
3.2.2 人口与户籍管理
人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治理行为的实施者与作用对象。影响乡村人口变化的政策主要是户籍管理和生育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限制农村人口外流,加上集体土地制度的牵制,乡村生产生活被国家牢牢牵制。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包制度解放了土地对劳动力的依赖,户籍制度放宽,进城务工成为农民致富的首选。劳动力流失加上日益收紧的生育政策,使得农村人口数量急剧萎缩,村庄建设与治理主体出现偏位甚至缺失。另外,节育政策和人口迁徙冲击了传统的宗族礼法和亲缘伦理,相对剥夺感在村域蔓延,村民对村干部的不满情绪累积,导致基层组织被迫空行空转,乡村公共秩序失语。但户籍制度松动也有积极影响:人口流入为资源输入地带来了劳动力,拓宽了就业及消费市场,催生了新一批“乡贤群体”,如南街村的崛起正是充分利用廉价的外来劳动力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资本积累与再生产。当下,人口流动及城镇化发展驱动城乡空间格局与乡村居住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社区制”取代自然村落成为农村社群的新发展形态[22],乡村在时空维度上“脱域”,城乡混杂、撂荒现象等新形势对乡村政治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与考验。
3.2.3 经济产业发展
经济发展制约政治建设,乡村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呼吁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1978年以前,我国乡村产业以种植业为主导。改革开放播下了工商业的种子,乡村产业结构丰富化发展,除了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外,还出现了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多种业态,部分发达地区还出现了产业融合的新局面,涌现出农业观光园等新型景观模式,为乡村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乡村公共事务增多,村民、村干部的身份变得复杂,随之暴露出治理模式滞后的问题,如部分乡镇干部同时作为企业负责人,在制度掩护下蜕变为“谋利型政权经营者”,从事超出地方承载力的开发盈利活动等。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进入深化阶段,农村人群职业结构日益复杂,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打破原有壁垒,通过跨村跨行选人用人、企业联建党群组织等举措优化乡镇组织,以求整合多方利益诉求、拓宽管理事务范畴,为乡村治理团队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农村经济制度的深化改革,乡村景观治理模式应紧抓时代发展规律,与时俱进,以谋求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与良性互动。
央地关系决定了中央与地方是互相兼容适应,还是“管辖”与“被管辖”状态,进而框限了基层立法、财税、人事关系等制度模式,制约了基层组织的经费来源和职能范围,最终作用于乡镇的治理效能。乡镇基层组织是景观治理的实施与保障者,乡村景观治理效能主要受限于乡镇行政和财政体制。
乡镇行政体制中的行政依据、行政手段、部门建构等关乎基层公共权威性的建设,进而影响治理成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地方行政采取政策化而非法制化治理模式,能够高效传递国家机关的组织意志,但过于浓厚的人治色彩也导致“左倾”时期乡村出现布局机械化、空间均质化特点,强制性行政手段缺少与基层群众的联结互动,造成了地方权威失语、乡村公共场域萎缩等不良影响。乡镇财政体制决定了基层政府对公共事业的资源投入与治理积极性,如改革开放前,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23],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同时肩负支出与收入两大职能,又缺少足够的国家治理资源倾斜,财政左支右绌,治理能力受限,只能依赖中央推动的集体化管理维持整体稳定但缺乏生机的社会秩序。以农业税费为主要收入的治理体制加重了农民负担,扭曲了政府工作宗旨,进一步激化了基层矛盾。农业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体制强制性变迁,客观促进了地方招商引资、吸纳乡贤回归等政策的施行,但如何建设民主、规范化的公共财政支出、收入体制仍需要进一步讨论,地方与国家之间财权、事权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
传统乡村建立在“熟人社会”关系网上,通过民俗村规、宗族礼法、乡绅权威等非正式规范整合管理乡村生活生产秩序。现代化建设解构了这种潜在权力,尤其在改革开放后,原有的乡村社会纽带悄然嬗变,基层权力出现市场化倾向,迫使乡村景观治理程序朝向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转型。
社会文化加速治理程序转向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个体农户方面,家庭成员的分工合作被放到市场平台打乱重组,家庭成员冲突复杂化,具体表现在经济分配造成的成员矛盾、婚丧嫁娶的利益冲突、育儿养老的责任分工。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微观分子,家庭内传统的正当性认知被改写,驱使乡村景观治理“理法融合”,寻求互助、激励型的治理手段。2)邻里街坊方面,亲缘关系弱化,加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人们的交往活动超越了地域限制,左邻右舍间的人情味儿变少了,熟人信用向现代经济社会信用体系过渡,常常因为宅基地、债务关系等产生纠纷。这一转变敦促乡村景观治理不再依赖情感、道德判断,而是设立调节机构或部门,建立相对规范化、原则性的调节工作机制,以寻求新的村庄价值标准。3)社会网络方面,个体差异突显带来的观念冲突呼唤乡村法治、德治的健全,为避免信息不对等、分配不公造成的社会冲突,乡村景观治理过程中,必须通过村务公开、财务透明等方式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景观发展,发现治理模式变迁取决于多重制度逻辑及其相互作用关系。从全能管理到地方探索,再到当下的共建共治,乡村不断完成自我角色定位的革新,乡村景观内涵得到延展。景观治理路径的选择虽具有一定历史惯性,但“农民造屋”、农业观光园等“意外”的发生均体现出乡村对新时代、新格局的调整与适应,以及国家与基层之间的良性互动,侧面证实了我国乡村景观治理模式的道路正确性、制度可行性。基于以上历史考察,得出以下启示:
1)基层体制完善是治理的前提,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健全立法规范,保障乡村治理的资源配置及权益分配;
2)合理定位是景观治理的起点,应充分理解乡村职能,挖掘景观背后蕴含的多重价值,结合自身优势,明确治理方向;
3)程序规范是景观自治的保障,加强政府宣传引导,创新传统智慧,确立议事规则,鼓励农民参与公共建设;
4)吸取3次“设计下乡”的经验,乡村“造血”与社会“输血”结合,以社会合力带动城乡、区域间的资源互通;
5)重视人的生活秩序构建,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重塑乡村共同体意识,唤醒、引导农民对景观治理的自主回应。
限于主客观因素,本文存在以下局限性:1)乡村景观的构成模型理想化,结构内涵的解读较为笼统;2)研究结论是时代大背景下的概览,无法完整体现全国乡村景观变迁的全部形态与特征;3)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态环境及更大范围的景观影响有待进一步探讨;4)动力学机制中仅对社会文化层面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梳理。
乡村景观是包含社会、经济、人口等的复合生态系统。全球化浪潮下,乡村社会变迁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普遍性特点,我们应如何评判乡村已有景观的去与留?应以怎样的立场干预本土与舶来文化的对弈?笔者认为,未来的乡村景观治理研究应关注其背后的社会结构变迁路径,挖掘、提炼乡村共同体的演变机制,使乡村景观治理“循道而趋”,寻觅古与新、东与西、城与野的共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