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苏洛
【摘要】音乐合度利万物,司马光在与范镇的书信来往中论述了音乐以及礼仪制度的相互配合不失中和之度,从而能够达到致乐以治心养生的效果。司马光关于中和之乐与中和之礼的看法对于我们认识他的礼乐治国思想、音乐思想和政治思想提供了多样的角度。
【关键词】司马光;中和;音乐;养生
【中图分类号】J6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03-0038-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03.012
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陜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原字公实,后改君实,原号迂夫,后改迂叟,世称涑水先生。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编写了多卷本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记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
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和孔孟齐名。司马光的为人做官以及在文学上的地位深受后人尊重,近些年来多有学者对于司马光的哲学思想、史学思想、政治思想做深入探索研究,文章成果层出不穷。但极为少见有学者对于司马光的音乐学思想进行细致阐述,现有的文章如庆伯和铮甫在《音乐岂无益于治乱——剖析司马光评唐太宗论乐》中对司马光针对唐太宗认为的音乐与治乱之间关系甚微的观点进行阐发从而进一步向我们揭示了音乐有益于平定治乱以及重视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张永薪学者在他的论文《司马光的音乐思想》中立足宋代诗歌创作的大背景,从司马光的多体裁文学创作中发掘剖析他的丰富而多样的音乐学思想,总体上涉及范围较广但论述不够深入。
本文旨在整理《全宋文》中司马光与范镇的二十余篇书信往来,分析双方在互相的批驳辩论中表达的自我主张从而发掘司马光的音乐学观点,综合司马光的哲学、文学以及生活观念,进而深入而全面地展现司马光的音乐学思想。
一、司馬光关于礼乐相互作用的论述
司马光作为宋时期的守礼学礼大家,对其礼学思想的研究是我们开展史学以及政治学思想研究的前提。在礼学思想指导下的国家治理观念上他提出“致乐以和其内,致礼以顺其外”[1]52的主张。可见司马光在礼与乐的关系中将乐放在与礼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他认为家国的调顺和畅离不开礼乐的相互配合与作用。司马光认同《诗经·鄘风·相鼠》中“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以及《礼记》中“人有礼则生,无礼则死”的主张,认为礼仪规范是人生存的立身之本。守礼要遵循中正之道,越过礼仪规范所带来的偏斜会导致个人、社会甚至整个国家的失衡,司马光将守礼尊礼视同如自己的生命。
在和礼对国家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还有一项重要的手段便是乐,司马光主张将中和之乐和礼运用到个人、社会以及国家治理上,以求产生利于万物和平安乐的效果。中和之道是司马光哲学思想的精髓,司马光认为任何事情的发生发展都必须遵循中和之道,强调“中和”,即为适中、用中或执中。“动静云为,无过与不及也”,司马光认为修身养性、安身立命与治国安邦都离不开乐天知命和中和之道[5]。
“昔者圣人造次而动,不爽于和,纵心所欲,不失其中。施之于身,则有余矣,将以教大下、垂后世,则未能也。是故调六律、五声、八音、七始,以形容其心,制吉、凶、宾、军、嘉礼,以轨物其德。使当时及后世之人,虽四海之远,千载之久,听其乐则洋洋乎其心和,常若圣人之礼缺乐在其上;循其礼则肃肃然其体正,常若圣人之处其旁。是以大夫无故不彻簨簴,士无故不徹琴瑟,朝夕出入起居,未尝不在礼乐之间,以收其放心,检其慢志。此礼乐之所以为用也。”[1]50-51
司马光认为不离于中和标准的礼乐可以起到限制放荡之心和收束怠慢意志的作用。古今的圣人也有纵心所欲失于中和的行为,鉴于这种治理所带来的危害,所以先帝圣王才会如此看重制礼作乐以垂范后世。司马光认为音乐与礼仪制度对万事万物的规范以发挥德性的影响是不受时代和地域的限制,听到中和之乐的陶冶以及遵守中和之礼的准则就会使心气平和四体正直,就如同制礼作乐的先帝圣人时刻在人民身旁叮嘱。这便是司马光所认为的礼乐的对于个人和社会国家的重要作用。
司马光对于礼乐作用于人民的阐发来自先秦诸子文化的影响。《论语·阳货》:“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战?”[2]司马光认为礼不止表现于丝帛玉器等物质形态上,音乐也不止于钟鼓等乐器。礼乐的真正目的是使人归于仁,注重外在的礼乐之器,就是舍本求末,是一种形式主义而得不到礼乐的真正教化。那么乐之本、礼之原要如何求而又到何处去求,司马光给出了答案。荀子的《乐记》中说礼乐片刻都不能离开身心,乐的作用在于加强内心修养,礼的作用可以端正仪表举止,使人庄重恭敬。如果内心当中的中正平和失衡,就会容易使外在的杂念进入内心,行为上不用礼来约束自我就会表现得轻佻不庄重。由此可见,音乐从内在调和心志,礼仪从外在规范行为。由此一来内外都会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人民百姓也就不会产生怠慢心志问题。
综上可见司马光认为的礼乐不仅限于“礼”的作用是为了区别上下等级,身份的高低贵贱,“乐”通过优美和谐旋律的熏陶,使人的举止文雅,态度温和,从而使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呈现出一种和宁有序的理想状态[6]。他更强调的是一种内外的相互平衡作用,乐作用于内在使心平和柔顺,礼作用与外在使人恭顺端正,这是“乐之本,礼之原”的内涵所在。
二、中和之乐利万物
司马光对于符合中正平和标准的礼仪音乐是极为看重的,他认为人民百姓就是因为得到了天地的中和之气的滋养才会降生,接受中和之气的过程便是生命的诞生过程。因此人们才会在生活以及行为处事上制定一系列的礼义威仪的准则,从而将降生时接受的中和之气的影响转化为成文的标准给固定下来,以使这种影响继续传世给后代子孙,所以才会有物质形态的礼器和乐器在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被后代视为珍宝。
“夫中者,天地之所以立也,在《易》为太极,在《书》为皇极,在《礼》为中庸。其德大矣、至矣,无以尚矣。上焉治天下,下焉脩一身,舍是莫之能矣。就其小小者言之,则养生亦其一也。”[1]50
司马光对中和的认识将其扩大到天地之所以形成的根本,历代的著作典籍都有对于中和的重视,可以见得中和之道影响的德行广大。中和的理念对于圣人先帝来说可以作为治理天下的一种指导思想,小到个人可以作为将身体保持健康、使心智开明畅达的工具。对于符合中和的音乐司马光认为:“夫中和,乐之本也;钟律,乐之末也。”[3]53在乐器、律吕与中和之声中,司马光认为中和之音才是音乐的本质与本体。在司马光和范镇论乐的三十几年来讨论的到底是“以尺为律”还是“以律为尺”的关系上,主要因为他们要寻求先王时期的乐器律吕制定的标准从而能够奏出悠扬动听的音乐,而不是流传的会对国家产生极大危害的哀乐淫声。司马光在给范景仁的书信中说景仁考校钟尺律磬以期符合先王时期音乐的标准,而先王时代的音乐给人的感受就是中和之乐。他认为先王时期的雅乐是符合中和的标准的,所以在听众享受起来才会产生内外协调的作用。正是历代帝王对于中和之声的重视与应用才会使得后世人民真正受益于当时的礼乐教化措施。
为何如此重视音乐和礼仪要符合中和的标准,司马光认为正是因为有先例实施中和之礼仪的实践使人民社会国家从中得益,而失于中和的淫声、靡靡之音会使人民心志怠慢从而体现在行为上的懈怠与萎靡。家国个人一体,这样的失中音乐对于国家来说是会产生亡国的后果,所以要更加重视中和之礼乐,时时刻刻到要反省自身是否逾越了中正平和的准则规范。
“故曰:‘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也。是以圣人制动作礼义威仪之则,所以教民不离于中。不离于中,所以定命也。能者则养其中以享福,不能者则败其中以取祸。是皆在己,非在它也。”[1]50
在这里司马光更加着重论述了中和之于个人的重要影响,因为选择遵循中和标准和接受中和带来的益处在于个人而不在于他人。因为人的生病主要是行为上的“过与不及”,人虽有饥饱冷热悲观喜怒的状态,但如果个人能够保持在这些方面不越过中和的标准即使自然失于中和风雨乱作也不会使人民生病。这也是先帝圣王制定礼义威仪的准则,使人民切勿离开中和的范围的原因。能够遵循中和之礼乐的个人和国家就会从中得到滋养而获取福报,不遵循的人就会使自己远离中和的标准从而使祸患不可避免。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司马光的音乐学观点是提倡中和之乐。在治理国家时,主之以礼仪威则辅之以中和之声,这样的效果是使受到礼乐教化的大众内外协调顺畅,所以人民才会不易生怠慢之心,最终达到心智明朗的效果,以使先帝圣王的教化准则垂范后世。
三、致乐致心以養生
宋朝承接五代而来,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王朝,这种承接不仅是一种时间上的接续更是对历史教训的深刻反思。帝王与臣子百姓都在探寻一种更适合社会发展运行的方式。欧阳修曾在撰写《新五代史》中表达要以五代乱世为借鉴的主张。司马光作为宋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自然心系百姓与天下,如何寻求一种规避五代祸乱惨败结局的方法极为重要。于是在借鉴先贤思想的过程中逐步找到了答案。
中国古代音乐的作用超脱了听觉享受、精神慰藉的范畴,更多的是以“和”的内在来迎合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统治、道德规范的要求,儒家在对音乐的看法中,反对、拒绝各种“淫声”就在于这些“乐”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不相符,不能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社会稳定、人文教育等方面的目的[7]。
司马光的中和之礼乐作用于养生的理念主要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先秦儒家礼乐文化以人的情感为基础,以“礼异乐同”为精神实质,以仁义道德为思想内核,以谦恭礼让为外在要求,以中庸适度为实践标准,以社会和谐为价值目标,以礼乐教化为传播方式,注重修身与修心的统一、情感与理性的统一、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教化与规范的统一[8]。司马光受此启发提出“治心以中,治气以和”[4]的观点。司马光认为儒家孟子所养浩然之气的境界就说明要想使自己达到盛大刚直的精神状态就要遵循中和之道,中和内涵意义的美好可以作为养生和创作乐曲的根本宗旨。
先秦儒家又进一步强调,乐不仅仅有娱乐作用,还有道德教化作用。“乐者,德之华也”,认为乐是从德中开放出来的花朵,和顺的品德积累于心,才能使乐的精华表现于外。因此,乐具有抑制情欲、调和心志、引人向善的作用。乐所表达的心志,情感深厚而文采鲜明,气氛浓烈而引人向善,使人潜移默化中自觉归向仁义之道[8]。
儒家提倡遵循礼仪威则就可以达到仁者的境界,这样便可以使身体长寿,免受疾病和灾祸的侵袭。荀子在《乐记》中也主张“致乐以致心”,也就是音乐对于人身心的综合作用。司马光从强调乐书之价值高于医书的论述中进一步指出了音乐作用于个人养生的重要作用。
“捐其末,求其本,舍其流,取其原,致乐以和其内,致礼以顺其外。内和则疾疹不生,外顺则灾患不至。疾疹不生则乐,灾患不至则安。既乐且安,志气平泰,精神清明,畅乎四支,浃乎百体。”[1]51-52
“光前书所云者,非敢废弃之也。窃谓医书治已病,平心和气治未病。冀景仁既得其本,则末可焚也。然谓《素问》为真黄帝之书,则恐未可。”[3]52-53
司马光认为用音乐的熏陶可以使人的内心平和通达从而能使疾病不会入侵身体,礼仪威则使人的外在顺畅可以避免灾害与祸患的侵袭。礼乐的内外相互调节可使人达到养生所必备的境界,由此一来人民百姓收到过礼乐的教化就会快乐安宁,志气平泰,精神清明,四肢顺畅,百体皆安。这样音乐的养生作用要归功于伶伦和师旷等历代乐工,是他们将音乐传达到人们的耳心之中,这样对于古代的典籍我们就更加要重视《中庸》《乐记》而不是去读那些晦涩难懂,精深奥秘的医书和记录工艺和乐律理论的《考工记》《律历志》。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以礼治国,以乐养心,齐中和之礼乐以养生是司马光的主要观点。司马光受儒家中和之礼乐、仁爱思想的影响,提出了中和之乐、中和之礼益于人民百姓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主张。礼仪对人外在的规范,音乐对人内在的调节,二者的双线效果可以作用于养生,人民得到养生的福泽便可以安居乐业从而不会滋生祸乱之心。天下之大治于潜移默化中进行,这便是司马光针对五代亡国教训所提出的应对主张,当然也贯穿了他礼乐思想的全部。
参考文献:
[1]司马光.答景仁论养生及乐书[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56册 1213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2]孔子.论语[M].杨伯峻,杨逢彬,注译.长沙岳麓书社,2018:219.
[3]司马光.与范景仁第四书[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56册 1213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4]司马光.与范景仁第五书[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56册 1213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53.
[5]张永薪.司马光的音乐思想[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5.
[6]段琴琴.“礼仪”象征与周代“中和”审美观念[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6.
[7]张永薪.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的认识论与社会观[J].音乐天地,2013(07):4-7.
[8]韩云忠.先秦儒家礼乐文化的德育价值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