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学的风险透视及治理策略研究

2024-04-14 15:06王晓慧
职业技术 2024年2期
关键词:场域师生教师

王晓慧

(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0 引言

21世纪以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迅速崛起,促使人们的社会资源获取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升级革新,在此背景下教育教学和信息技术正在以锐不可挡之势走向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作为教育的“新宠”,在线教学作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已然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构了新的学习时空和师生互动方式,并深度推动着我国新时代教学的发展与创新。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为在线教学的发展按下了加速键。为全面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在线教学迅速全面启动,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有1454所高校通过钉钉、腾讯会议、雨课堂、智慧职教、学银在线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教学,有103万名教师在线开出了107万门课程,参加在线学习的大学生共计1775万人[1]。之后三年间,在线教学更是成为常态化教学模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3.77亿。大规模在线教学首次以成建制的方式实现了对“线下教学”的完整替代,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教育变革的一面旗帜。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线教学在保障教学计划连续性、学习资源丰富性、教学反馈及时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2022年10月,一个“网课爆破”案件更是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在线教学所面临的风险。该案中,在线教学过程中疑似有人邀请外部人员、黑客进入课堂,恶意进行语言侮辱、插播公屏等行为以扰乱课堂,且行为不断升级,最终网课教师被迫退出直播课堂,后疑似因此导致心梗发作,最终不幸去世。“网课爆破”并不是个别现象,也绝非简单的恶作剧,其背后反映出在线教学面临不同于传统教学的新型风险,而该案所涉风险也仅是诸多风险的“冰山一角”。在互联网的跨时空互动性、缺场性、信息性影响下,在线教学在秩序管理、主体互动、信息安全等方面均面临巨大的风险。随着在线教学成为新常态,如何防范在线教学的各类风险,维护在线教学的安全成为广大教师当下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文章尝试对在线教学的风险进行审思,深入剖析在线教学过程中可能陷入的风险类型及治理困境,提出在线教学风险规制路径,为促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思路。

1 在线教学的风险及成因

1.1 场域风险:教学秩序混乱

场域结构关系的稳定和场域要素的共生平衡是保障在线教学秩序的前提与基础条件。在线教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学情境由物理场域走向虚拟现实的融合场域,教与学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人和物的关系错综复杂,结构、资本、权力与惯习等要素交织。这些关系和要素的错位与扰动、扭曲或变异,都将影响在线教学秩序的稳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生参与环境的负面冲击。疫情背景下,学生往往处于居家型教学环境参与在线教学,不利于教学秩序的维持。师生双方拥有不同的权力并存在不同的权力主张,传统课堂中教师在特定场域因占有知识资本和制度性管理资本而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学生享有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及向教师提出要求的权力。居家型教学环境无疑打破了这种权力垄断,在线教学场域中权力的博弈呈现新样态,使在线教学时空充斥着矛盾与冲突。此外,在线教学场域中教师或学生在居家环境中容易受到家庭成员对话、走动、器物处理等声响的干扰和视觉的影响,造成注意力难以集中。

二是在线沟通能力有限性。在线教学场域中,师生非语言式沟通方式严重受限,除了共享PPT外,绝大部分教师在线授课时仅依靠言语这种单一形式,而且由于同时“开麦”极易导致教学秩序混乱,学生们往往处于静音状态,这就导致学生主体话语权力丧失,难以表达意图和诉求,不可避免地出现隐性或显性的师生权力对抗行为。与此同时,在线教学场域师生的文化资本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部分教师的文化资本尤其是信息平台操作能力并不高于学生,甚至落后于学生,跟不上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未能及时掌握在线教学相关技能;相反学生不依赖于教师也能轻易获取大量有效的信息,这就导致教师原有的教育权威和知识权威被解构,师生关系发生嬗变,继而引发师生关系危机,削弱了“以学为本”及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原则的教学关系。

三是学生自我管理问题被放大。与传统线下课堂学习不同,在线教学场域下教和学双方时空隔离,学生的学习任务和进度计划不再是在教师督导下班级同学集体完成的过程,教师的指导效力被大大削弱,而学生的惰性被“助长”。学生的个体约束力差成为在线教学的最大短板[2]。因此,各种在线教学形式的开展都需要以学生有效的自主学习为前提,这对学生的自控能力和自主管理学习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然而,从在线教学的现实挑战来看,部分学生只是完成课程登陆动作后挂机,并未认真参与学习,而且在线回答问题、讨论问题也存在网络复制和网络抄袭现象。

1.2 互动风险:教学效果“滑坡”

网络空间的社会互动行为具有缺场性,人们在不同的时空场景进行互动,这对在线教学也产生了双向的影响。一方面,推进我国的教育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和空间拓展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迈入以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3],其中在线教学、智慧课堂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各类教学平台为在线教学提供及时有效工具支持的同时,也客观增加了影响学习效果的风险。

一是信息网络技术的不稳定性。技术层面的网络卡顿、网速过慢等现象严重影响教学的连续性。网络卡顿频繁,甚至出现系统崩溃等现象,一些教师和学生不得不在各种平台间切换,大量非教学内容操作占据了教学时间,学习效率和进程受到影响。一项调查发现48.70%的学生认为“教学平台卡顿、繁琐,加重了学习任务”,49.59%的学生认为“网络不稳定,影响效果和心情”[4]。

二是缺场性教学的消极效应。传统课堂上师生交往过程中现场的互动交流发挥着重要的媒介和桥梁功能,然而在线教学场域中师生之间经常处在相互“看不见”的状态,师生关系从单纯的“人—人”关系转变为“人—机—人”的关系,双方的互动主要依靠虚拟情境中的符号表达来实现。从社会临场感理论来看,在线教学场域中师生交流的“虚拟屏障”过滤掉的真实感会导致情感体验的缺失[5],以良好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在线教学关系将难以形成,这不仅会削弱了教师形象及人格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力度,更会极大影响在线教学的效果。

三是教学进度更加难以把握。教师面对镜头授课时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得学生们的反馈,进而无法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教学方式或内容;相反如果参与互动的学生人数较多时,互相干扰就难以避免,有效互动将大幅降低。而对于学生而言,在线教学缺少班集体共同交流的氛围和与教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遇到困惑时往往只能在学习讨论区留言,这就造成及时性缺失的问题。虽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在线教学平台可以支持多种互动形式,但实际应用过程中仍无法解决进度对接问题。此外,越来越多的教师习惯为学生们提供海量的课外资源,但容易失“度”,难以形成有效协同产出效应。

1.3 数据风险:教学信息泄露

作为智慧社会最有价值的数字资产,各类信息随时随地都可能被采集和利用,人在网络空间越发“透明”,这使得信息泄露风险大大增加。在线教学场域中师生几乎无时无刻不暴露在智能设备、网络平台面前,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中面临的隐私泄露、信息安全问题也延伸到了在线教学领域。这种信息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一方面,在线数据收集使师生的隐私信息更易泄露。在线教育场域下师生暴露在虚拟的环境之中,其身份信息、面部特征、行为方式等隐私信息时时刻刻产生并被记录、保存和呈现,加上部分平台隐私条款内容晦涩冗长,而且充斥大量技术专用名词,没有为用户提供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途径,师生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加大。近年来,各类在线教育平台过度收集信息的现象屡禁不止,数据泄露所导致的恶意推送、精准推销、网络诈骗等现象已颇为常见,给学生和家长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影响到师生的财产甚至人身安全。这无疑增加了社会对在线教学的不信任感,成为在线教学发展的新障碍。

另一方面,教师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大大提高。教师根据课程目标或者教学计划,通过自己的逻辑思维将知识点和平时积累的经验糅合成课堂内容,生动地进行讲述,这凝聚着教师独创的知识体系和智力成果。因此,从著作权法层面而言,教师的授课内容应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在线教学场域中,不论是直播还是录播形式,教师的课件、教案等通过网络传输技术,展现在互联网平台之上,呈现出汇编、合作、多媒体及网络性等多重属性,面临着被录制、传播、文字化等侵权问题。最典型的表现则是如果学生、平台方未经教师同意,录制课程或将在线教学内容处理后制作成印刷品,推向市场以牟取利益,将对教师构成知识产权的侵犯。目前,对于如何规范教案的数字化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教师的知识产权,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做出专门规定,这不利于在线教学知识产权的保护。

2 在线教学风险防范的现实困境

2.1 参与主体的角色异化

在线教学可能诱发工具理性问题,最为典型的表现为师生过度依赖在线教学平台与技术,形成了现代技术社会特有的“技术拜物教”现象,偏离教学本质。在线教学场域中各类智能技术有形或无形地渗透于教学诊断、教学评价、教学任务实施等过程,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然而,技术的高效性容易弱化师生的主体性,甚至出现技术对人主体地位的“僭越”。比如在线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会过分关注软件和硬件的技术应用性、先进性是否能够“完美”地应用于教学,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进行决策及服务来代替自身对于教学的独特思考,而人工智能系统对资源的精准过滤与个性化推送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源茧房”,部分学生也容易形成资源依赖,极度相似的教学观点在无形间阻断了异质思想及观念的传输,影响了学生自主创新思维的发展。

教学具有复杂性,需要双方主体的深入参与,远非可以仅被简化为数据分析和算法。当技术超越人而存在时就失去了其原本的价值,反而使富有灵性、美好情感的教师沦为使用工具的“工具”,课堂被异化为呈现技术效果而非以师生全面发展为标准的教学效果的场所,学生个体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效只见“数据”不见“人”,缺失了在教育层面对人的精神发展的追求。传统教学中基于亲历性所具有的一些特质日益弱化,现场讨论的参与感、互动性在缺场环境下愈发难以保障,甚至可能偏离教学促进人发展、成长的目标。如此以来,在线教学陷入尴尬的教学技术主义泥潭中,使教学偏离了核心目的,影响教育目标的实现。

2.2 数字技术能力供给不足

在线教学中信息网络的技术供给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平台的适用性、软件操作难度和网络状态等技术要素是保证教学的物力因素,同时也是影响和支配教师、学生情感体验的重要因素[6]。功能性、便利性和稳定性较好的信息平台会给教师和学生带来轻松愉悦的情感体验、使用体验,使在线教学“如虎添翼”,进而引导教师或学生积极、有效地参与在线教学,提升教学质效。然而当前在线教学的硬件和软件保障条件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不论是信息网络还是在线教学平台自身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功能的开发与使用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网络不畅和平台崩溃等问题成为制约在线教学的重要因素,而这些问题在边远地区、城乡贫困家庭等“数字鸿沟”明显的场景下表现得更为突出,极大地影响了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毅力,甚至使他们产生一种烦躁、失落和懈怠等负面的情感体验,最终影响在线教学效果。

与此同时,师生信息技术能力建设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在线教学模式对师生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生的信息技术驾驭能力和素养。尤其是任课教师应具有运用信息技术主导教学过程的综合能力,学校管理者应具有智慧教育管理能力等。师生信息技术胜任力建设速度远跟不上信息技术发展的关键原因在于技术带来的教学平台更新换代非常频繁,而师生的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一般需建立在对一定知识、理念或技术的认同、理解和内化之后[7],非短期内可快速形成。一旦师生能力素质难以与平台应用要求相匹配,将直接影响师生的使用感受和使用热情,进而制约在线教学质效的提升。此外,师生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在区域之间、群体之间有显著的差异,这也给在线教学带来现实障碍。

2.3 教学评价和监管手段不足

科学的教学评价和监管体系是教学实践的基础保障,而可选平台多样、师生“虚拟”互动、开展方式灵活的在线教学对传统教学质量评价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是传统教学评价机制面临失灵。当前,各大学校课堂教学的评价指标仍针对线下传统教学模式设计,忽视了教师利用现代技术开展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创造性,普遍缺乏对在线教学设计、教学资源的评价标准和良好的运营管理制度、激励机制以及可持续的政策支持,教师的在线教学热情与积极性难以保证。这也造成了部分教师在在线教学过程中消极应付,仅让学生自行观看录播课程视频,而并未针对课程任务精心组织小组虚拟合作学习和个性化学习指导。

二是在线教学督导存在难题。传统线下教学往往通过督导随机听课的方式规制和管理教师教学行为,然而在线教学的课程往往设有课程邀请码、密码、直播间号码等“门槛”,一项调查显示将近40%的督导因为无法进入平台而不能完成听课任务,进而无法做出相应的教学评价[8],监管成效大打折扣。

2.4 信息保护机制存在缺陷

在线教学行业发展速度远高于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相关企业实则处在“自由生长”的无序发展状况之中[9]。近几年,我国虽然在信息保护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注重通过隐私保护设计来提高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但总体而言监管在线教学的行业规范、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在线教学过程中必然将师生个人隐私数据与外部服务器连接,而师生对各类平台了解程度和对隐私数据控制能力均较低,这使得隐私保护立法中的知情同意、风险评估等规范受到挑战。例如:作为独创性的、主体性的师生个体及其学习信息是否应该被记录?这些信息属于师生个体、学校还是平台?如何保障这些信息不被非法使用或滥用?这些问题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规范。如何平衡持续变化的技术和技术实践活动这一难题,成为解决在线教学伦理规制缺失的关键。

与此同时,在线教学场域下个人信息被侵害的类型更加多样,侵犯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日趋复杂,可能侵犯个人信息的主体也日趋多元化。如果没有配套的惩罚性机制和提供申诉和补救的机构,在线教学平台便缺乏根本性的规范约束,师生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然而,当前仅存在有限的风险防控措施,在线教学缺乏规范且专业的问责机制,这也是在线教学治理出现失序现象的重要原因。

3 在线教学风险的规制策略

3.1 充分实现师生的主体交互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教育的一种基本途径,其目的和价值是培养具有主体性特征的人[10]。作为一种新的教学实践形态,在线教学必须服从于“育人”本质。海德格尔技术哲学理论也提出人与物在技术座架中是相互促逼、摆置的[11]。从信息技术与主体的关系层面着眼,在线教学过程中最危险的做法便是没有把人作为原点,用“大写的技术”“大写的学习”代替了“大写的人”。因此,在线教学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育人逻辑,重视师生的尊严和发展,保障并加强在线教学过程中师生的主体性,注重师生作为文化的主体在教学现场中的生存体验、情感诉求,充分以人的有效连接化解物的现实风险。

加强在线教学过程中师生的主体交互需要不同主体及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一是在宏观层面,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在在线教学过程中的“出场率”及技术应用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范围,禁止随意对师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和呈现。

二是在中观层面,学校应遵循师生作为教育主体的逻辑,充分认识在线教学过程的不确定性,搭建实用的教学平台,开展教师在线教学系列培训,从操作、效率、效果等方面确定考核因素,并与家长定期沟通,共同为学生在线学习建立良好的环境,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是在微观层面,教师应摒弃在在线教学中对技术的盲目崇拜和依赖,积极构建真实性的、生活性的具身课堂环境;根据学生的特点与平台的资源,从培养学生知识、情感、思维、价值观等方面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实施以互动对话为主的在线教学,重视教学过程和教学中的人文情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实践,并通过改变技术的运用方式和频次、运用时机等加强师生间的交往与情感互动,达到对学生的身心观照,成为技术应用的掌控者、课堂气氛的调节者、课堂意外的发现者、认知冲突的制造者和缓和者;学生也应认识到技术的工具性,认真对待在线教学模式,积极与教师展开互动,共同消解因主体异化、教学缺场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3.2 强化数字技术能力支撑

技术支撑是在线教学的基础,保证在线教学质量的首要问题则是打造扎实的技术条件,促进在线教学平台建设和优化;既要保持教学网络持续稳定、信息处理快捷、系统方便实用,又要积极回应教育发展和未来学习的新趋势、新样态。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是开展在线教学的基础和载体,要以光纤到户、5G网络等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教育城域网在内的网络设施的升级改造步伐;大力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性能,进一步加强智慧教室建设,构建起基于物联网的校园感知环境,并推进多级教育网络安全高速互联互通,从而优化网络运行环境,为在线教学应用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优化教学平台设计。既要充分了解师生需求,把握在线教学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能够提供更具针对性、有效性、个性化服务的教育软件和教学平台,又要充分考量平台的管理支撑服务、院校支撑服务、产业支撑服务,围绕教、学、考、评、管五大方面提升和夯实在线教学应用,从根源上避免在线教学平台系统缺陷问题。

三是创新多种在线教学形式。应借助在线教学平台的开放性、共享性、多维交互性和个性化等特征,综合慕课、直播和录播的在线教学方式,基于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和AI(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图片、视频、音频并入教学空间,巧妙运用互动答题与弹幕功能,提升教师在线教学的吸引力,增强学生的现实体验感和学习兴趣。同时借鉴“翻转课堂”的理念,采取在线“异步+同步”翻转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在线深度学习。

四是保障优质在线教学资源供给。各学校应结合各种子资源库、自建库以及引介的文献、课程资源库与平台,为学生提供课程资源共享、学习状态与效果跟进等多样化的服务。

与此同时,要着力提高师生参与在线教学的技术能力。一方面,切实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相关文件,周期性开展在线教学培训,推动教师更新在线教学观念、提升在线教学素养、增强在线教学能力,帮助教师熟练掌握相应软件的应用技能,更加擅长运用各种功能合理输出教学内容,并对学生学习实行有效管理;同时,研制在线教学课程标准、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标准,并通过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等活动,全面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另一方面,切实提升学生信息技术能力。落实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教学,进一步加强学生信息素质培养,尤其要使学生们认识到“网课爆破”等行为的违法性,全面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素质。

3.3 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基于学习空间的多维性,充分考虑教师、学生、管理者的空间分离,强化多方主体的参与,优化各种机制,切实通过管理、监督等方式优化在线教学质量,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教学水平和学习效果。

一是加强对学生的在线学习管理。增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是促进学生保持良好学习状态的基本途径。因此,在线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开展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多重交互模式,强化在线小组合作,促使学生在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与评价过程中调动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关注学生发送的弹幕、留言等,即时做出反馈,并及时校正教学内容和进度,做出更适应学生学习的调整。此外,可制定在线学习的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可做与禁为的事项,破解“挂机式”学习等不良现象。

二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管理能力。弹性教学和主动学习是未来教育教学的新形态[12],主动和自律是确保在线教育能够良性运行的学生必备素养。在线教学过程中既要从网络平台学生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学生非学习型行为,又要通过组织开展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引导学生从“边缘参与”转向“主动参与”,真正实现主体性学习。

三是健全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体系。基于在线教学的特色,从资源建设、平台选择、教学设计、班级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科学设计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层在线巡课、督导力度,尤其需要在技术层面将督导角色“无痕”嵌入,使督导能够灵活、随机、“点对点”“一对一”地对教学质量展开抽查。同时,重视学生、家长的评价,搭建多维交互的网络平台以实现课前测验、课中参与、课后作业完成等环节学习情况的数据采集,尝试通过大数据技术将学生对在线教学的评价词句进行实时、有效抽取,利用大数据筛查学生在教学质量测评中的真实想法,勾勒学生的学习画像,从而做出科学的教学决策。

3.4 完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破解隐私泄露、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是在线教学的重要衍生问题,决定着在线教学能否可持续发展。为有效保护教师、学生的信息安全,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教育用户隐私保护原则、要求嵌入在线教学平台与产品框架。在技术算法中植入道德判断力和素养标准等相关内容,避免应用设计、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偏见,研发具有更强安全性、可靠性的在线教学信息平台和智能产品,尽可能从源头消除可能出现在教学领域的安全风险。

二是完善在线教学的学校应用审批及风险排查与评估程序。政府及学校应严格审批在线教学平台、技术在学校各个环节中的应用是否具有清晰的使用说明及师生行动指南,确保各平台、技术在学校教学中的应用具有足够的透明度,并对现实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估和审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在线教学信息保护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基础,规范各类组织和个人获取、使用、传播在线教学信息的原则和方式,尤其要尊重教师及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建具有针对性、特色性二元的信息安全保护模式。强调技术人员无论应用何种方式处理用户信息都应该征得用户同意,同时鉴于个体能力有限,未必能够识别其个人信息面临的各种风险,应确定教师能自行决定教学信息被获取、提供的情形和需要学校同意的情形,发挥学校对于教师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四是优化在线教学信息安全预警机制和问责机制。探索设置专业的教学信息监管组织或机构,增强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手段,保证师生的信息在存储、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不被他人非法收集,组织专业的数据专员严格监测非法分享、恶意信息攻击等数据失范现象,并建立在线教学安全风险通报机制,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清朗、有序的在线教学环境。

4 结语

2020年至2022年我国出现的在线教学热,并非只是教育教学应对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一时之策,而是学校教育从信息化与网络化转向教育数字化、单向在线授课转向双向在线教学的大型教改试验,深度改变了智慧时代教育的模式与发展方向。集中了跨时空互动性、个性化、适应性等优势的在线教学给教育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带来了全新体验,但也存在教学秩序混乱、教学效果滑坡、教学信息泄露等新的风险。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将在线教学理念、方法、标准、范式等制度制定提上日程,以期为在线教学创造一个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然而,目前不论是在信息技术保障、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管方面,还是在教学信息保护、技术与人的良性互动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亟待建立健全在线教学风险防范机制。如何在数字技术的不确定性中找寻在线教学的边界,挖掘技术的正向作用,避免负面影响,需要各方有系统的认知、科学的规划和精心的设计。未来,在线教学应直面风险与困境,重点围绕主体、技术、管理和安全维度探索治本之策,助力在线教学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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