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2023 年12 月份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随后召开的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强调,审慎稳妥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试点,稳慎抓好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从“坚守底线”“审慎”“稳妥”“稳慎”等多个关键词中,可以看出,改革要坚持“稳”字当前,在坚守底线前提下开展创新。
如今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不少改革都到了关键节点,进一步突破前进,必然面临更多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坚守底线,才能确保不发生颠覆性错误。对于改革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守住农村改革的底线,需要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做到突破政策法律底线的事不能干、违背农民意愿的事不能干、与农民争利的事不能干,确保改革始终在正确方向上前进。
突破政策法律底线的事不能干。对于农村改革各项具体任务,中央不仅从政策层面积极引导推动,更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划定了红线和禁区。各地在创新探索的同时,应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政策要求,做到突破底线的事坚决不能干。要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的底线。可以创新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形式,但不能把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搞没了,不能把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底线突破了;可以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但不能盲目下增长指标,扩大农村债务,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要守住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底线。在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试点中,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要守住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底线。不能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化”,也不能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确保良田用于种粮、农地始终“姓农”。
违背农民意愿的事不能干。农民是乡村的主体,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违背农民意愿,搞一刀切,只会好心办坏事,效果不如意。从大历史观来看,尊重农民意愿就是尊重规律。尤其是涉及改变农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改革,一定要保持历史耐心。从农民个体来看,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民可依法决定是否流转或退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因此,在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中,应把住农民主体这一关,通过严格执行民主程序,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说了算,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或退出宅基地,不得强行推进整村流转。只有尊重农民意愿,照顾农民感受,才能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与农民争利的事不能干。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意放宽准入门槛,让工商资本无序下乡,只会与民争利,挤出小农户,这不仅违背了改革初衷,也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各地应采取措施确保不会对农民造成负面影响。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机制,规范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行为,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效益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发展农民干不了、政府干不好的设施农业等产业,支持其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老板带着老乡发展。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只有在守正基础上的创新,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根深叶茂、源远流长。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让我们牢牢守住政策底线,推动农村改革行稳致远,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