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忠,钟敏菱,黄洁莹
(1.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 东莞 523086;2.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广东 东莞 523001)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监管,规范水产养殖用药,做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自2019 年6 月至2022 年11 月,国家农业农村部连续发布《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以下简称明白纸)3 个版本,及时更新、纠偏明白纸中的相关内容,为水产养殖从业者提供用药明细及休药期。但由于养殖水产品鱼、虾、贝、藻种类繁多,有淡水的、海水的,有热带鱼类、冷水性鱼类,不同品种对药物的代谢、降解等药动学不一样,在肌体残留也不尽相同,其休药期可能不一致,即使同一品种在不同养殖环境,对同一药物的药物代谢动力学也会不一样,而明白纸在规定可用药物休药期均是一致的,这可能会对养殖水产品产生质量安全风险。现对明白纸3 个版本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拟使水产养殖业者增强可用药物存在残留隐患的意识,让明白纸更好地服务于水产养殖业。
用词更专业,2022 版本明白纸把“动物食品”改为“水产养殖食用动物”。
1.2.1 可用药物明白纸3 个版本的批准可用药物数量比对见表1。
表1 3 个版本明白纸批准可用药物数量
1.2.2 禁用、停用药物
明白纸3 个版本的禁用、停用药物见表2。
表2 明白纸3 个版本的禁用、停用药物
2019 版有79 种禁用药物,没有规定停用药物,将停用药物放在禁用药物里面。2022 版相比2020版,停用药物少了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在明白纸(2022 版1 号)中,新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地西泮等畜禽用兽药在我国均未经审查批准用于水产动物,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条款。
明白纸3 个版本对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鲑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五味常青颗粒药物进行了调整,见表3。
表3 明白纸3 个版本的药物调整
1.3.1 可用药物
2022 版与2020 版、2019 版相比,在抗生素药中,增加了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依据《兽药质量标准》(2017 年版),休药期为500 度日。
1.3.2 可用生物制品
2022 版与2020 版、2019 版相比,在激素类药物中增加了鲑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农业农村部第520 公告未规定休药期。
1.3.3 停用药物
2022 版与2020 版、2019 版相比,删除了停用药物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
1.3.4 可用中药材和中成药2022 版与2020 版、2019 版相比,删除了中药材和中成药五味常青颗粒。
可用药物的休药期,不管是抗生素、抗真菌、消毒剂还是驱虫杀虫药,3 个版本同种药物,其休药期基本一致。2022 版与2019 版、2020 版相比,增加了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药物及500 度日的休药期。
明白纸对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六个不用”,从无到有,并做了修改。对明白纸(2022 版1 号)“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六个不用’”中“一不用禁用药品”和“二不用停用兽药”,合并为“一不用禁停用药物”,将“六不用农药”修改为“五不用化学农药”,增加“六不用未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
明白纸明确了水产用药中禁用药物、停用药物、可用药物,并规定了可用药物的休药期,但部分药物还未规定,未规定在养殖水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常见水产品中残留限量标准见表4。
表4 常见水产用药残留限量标准①
明白纸规定的可用于水产养殖的药物,虽然有规定的休药期,可能会产生药物残留。
2022 版明白纸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抗生素,列出了13 种,酰胺醇类有甲砜霉素、氟苯尼考2 种;氟喹诺酮类有氟甲喹、恩诺沙星、环丙沙星3 种;磺胺类有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复方磺胺甲恶唑4 种;四环素类有盐酸多西环素1 种;硫酸新霉素1 种,并相应规定药物的休药期,休药期最短的是氟甲喹,175 度日,最长的是盐酸多四环素750 度日,以500 度日居多。基本默认所有的养殖水产品休药期一样,比如氟苯尼考的休药期375 度日,针对养殖的水产品使用氟苯尼考,不管是鱼类还是虾类,口服还是药浴,其休药期均一样。但是,不同养殖鱼类对同一种药物的吸收、消解、代谢、残留等可能不同,热带鱼类与冷水性鱼类的药代动力学是不同的,海水鱼与淡水鱼更有区别,鱼虾更不一样。如果规定相同的休药期,其药物残留可能合格,也可能超标,这对其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一定的潜在风险。
3.1.1 养殖环境影响养殖水产品药物休药期
鱼类是变温动物,受温度的影响很大。温度高,鱼类摄食量大,代谢强,生长速度快;反之,温度低,摄食量少,代谢弱,生长速度慢;若温度太低,鱼类进入越冬期,冷水性鱼类例外。药物在养殖水产品中吸收、代谢、残留受温度的影响很大。水产科研人员研究发现[1],温度影响鱼类药代动力学。不同养殖品种对同一种药物的吸收、代谢、降解、残留不一定相同,休药期也不尽相同[2]。
丁方科[1]研究发现,以20 mg/kg 剂量单次口灌鲫给药,可以达到明显的抑菌效果;通过药物残留试验得知,为确保所有组织中含药量均低于MRL(兽药、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经计算,建议在20 和10 ℃水温下,休药期分别不能少于18 和64 d。丁俊仁等[2]研究不同水温(18±1)和(28±1)℃下,给斑点叉尾以20 mg/kg 强力霉素口灌5 d 后在体内的残留消除规律,从食品安全角度分析,按中国和欧盟规定的动物组织中强力霉素在肝脏中最高残留限量300 μg/kg 计算,建议休药期分别为55 和30 d;若按强力霉素在可食组织肌肉(加皮)中最高残留限量300 μg/kg 计算,建议休药期分别为22 和19 d。
温度会影响养殖水产品药物动力学,药物在肌体内的残留,直接影响休药期。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温差大,其养殖的水产品休药期不尽相同,如果没区别的规定统一的休药期,南方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可能合格,北方则有可能超标,这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3.1.2 不同养殖品种影响同一种药物的休药期
消除同一种药物对不同养殖水产品的残留,方法不一样。林茂等[3]研究了氟苯尼考在日本鳗鲡和欧洲鳗鲡体内的残留消除规律,在25 ℃时,以30 mg/kg 多次口灌给药后,取鳗鲡组织样品,测定氟苯尼考的残留,日本鳗鲡和欧洲鳗鲡不同,按目前规定为1 000 μg/kg 限量,则日本鳗鲡和欧洲鳗鲡用药后的最大休药期分别是19.0 和11.2 d。同属鱼类不同种,对同一药物的休药期不一致,不同科目的鱼类更不一样,海水和淡水品种差别更大,如果统一了休药期,可能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2022 版明白纸已批准的水产养殖16 种驱虫与杀虫药物,除了硫酸锌粉、硫酸锌三氯异氰脲酸粉、硫酸铜硫酸亚铁粉3 类药物没有规定休药期外,其他药物规定了休药期,休药期最短的是甲苯咪唑,150 度日,其他是500 度日。
潘浩等[4]研究了甲苯咪唑在鲫体内的药动学及残留消除情况,在水温(20±0.5)℃时,对体质量(50±10)g 的鲫,单剂量口灌20 mg/kg 甲苯咪唑,每天给药1 次,连续3 d,氨基甲苯咪唑(MBZ-NH2)于25 d 后低于检测限(0.046 5 μg/mL),建议休药期不低于25 d。廖碧钗[5]对甲苯咪唑及其代谢物在欧洲鳗鲡体内药物动力学及残留研究表明,欧洲鳗鲡浸泡1 mg/L 甲苯咪唑36 h,在(25±1)℃时,以0.02 mg/kg 为最高残留限量(MRL),利用休药期公式(WDT)计算休药期,建议休药期不低于48 d。黄向丽[6]对草鱼体内菊酯类杀虫剂的残留和消除规律的研究发现,在其试验条件下,氯氰菊酯和氰戊菊酯对草鱼的休药期为12.31 和24.85 d;实际生产中,考虑到水温、水质、养殖密度、吸收药物的均匀性等因素不同,建议延长至20 和35 d。这与明白纸规定的休药期500 度日有一定的差异。廖碧钗[7]研究了阿苯达唑及其代谢物在欧洲鳗鲡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及残留,在试验水温(25±2)℃时,对欧洲鳗鲡浸浴2 mg/kg 阿苯达唑36 h,选取可食组织肌肉作为残留检测的靶组织,以100 μg/kg 为最高残留限量,建议休药期不低于23 d。
同一驱虫与杀虫药物,养殖水温、水质、养殖品种的吸收与代谢等因素,均影响药物残留与休药期。在热带区域养殖的水产品,代谢速度快,休药期可能准确,而在寒冷的北方就不一定符合要求。如果养殖户按规定休药期上市,因温度较低,养殖的水产品药物代谢消解较慢,残留期长,可能被检出药物残留超标,这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一定的风险。
虽然明白纸对水产养殖用药提供了指导,但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检测机构难以全面检测所有的药物残留,而是按照预先制定的监控计划实施抽检,难免出现检测项目不全面、漏检现象,这对水产品质量产生安全隐患。
已批准允许的水产养殖用药,但还没有列入药物残留检测的有:(1)抗生素的盐酸多西环素、硫酸新霉素等;(2)抗真菌药兽药——复方甲霜灵粉;(3)驱虫和杀虫剂药物;(4)消毒剂;(5)中药材和中成药;(6)激素类等药物。特别是漏检的甲霜灵、新霉素、多西环素、甲苯咪唑等应引起重视。如果用了这些药物,虽然遵守休药期,但没检测药物残留就上市,也可能产生安全隐患。
药物及休药期是系统工程,与给药方式、用药量、养殖环境、养殖品种以及在养殖水产品残留限量标准有密切相关,影响到休药期,也关系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可用药物不管是抗生素还是杀虫驱虫药,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产生耐药性。为了有效防治细菌性、寄生虫病害,水产养殖户可能会适当加大剂量来提高药效,而养殖水产品需要更长的时间来代谢、降解药物,使药物残留符合要求,休药期自然要延长,而在明白纸中,没这方面的规定说明。为了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议明白纸在休药期备注加上“养殖水产品以上市前药物残留检测结果符合规定为准”的条款。
2022 版明白纸规定了可用药物的休药期,对于养殖品种繁多的水产品,海水与淡水、热带与冷水的鱼、虾、贝等水产品肌体、组织、器官等,功能不同,对同种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尽相同,统一同一药物的休药期有点牵强,需要科学研究,寻找更为合理的解决办法,既体现科学性,又能被养殖业者接受,有利于水产养殖的发展。建议不将休药期作为硬性指标要求,改为参考,在明白纸中规定的休药期加上备注:养殖水产品以上市前药物残留检测结果符合规定为准;其更为合理、科学,避免因遵守休药期但被检出药物残留超标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检测合格可提前上市,不合格延迟上市。
常见水产用药,大多数有规定残留限量标准,但也有一些药物,还没有制定,应尽快完善。除了明白纸规定之外,一些药物的应用,不在明白纸范畴内,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使用。在用药还不太明晰的情况下,建议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比如是否可以参照《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水产用药规定,制定残留限量一律标准(10 μg/kg),不允许使用未列入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规定范畴的药物。若使用,除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外,其他药物残留按一律标准处置。实施过程要有过渡期。
药物千万种,是药三分毒,水产药物也一样,既能治病,又可影响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规范用药,遵守休药期,水产品抽检合格,才上能市,实施“塘头准出,市场准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和完善新版《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更好地服务水产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