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维超,欧阳国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传销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我国对传销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其进行坚决打击。由于传销一般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因此在很多地方都是屡禁不止。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许多传销活动都借助网络进行,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传销人员经常借助发布一些与传销有关的违法信息,由此导致网络上大量充斥着传销言语信息。这些信息极具迷惑性,很容易误导公众,从而带来不良影响,显然它们已经成为网络毒瘤。近年来,中国网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网络传销问题上,强调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传销的行为进行打击,尤其是要对在互联网上散布的各类涉及传销的言语信息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好违法言语信息的来源渠道[1]。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探讨如何治理互联网上的网络传销言语信息问题,并提出一些策略参考。
现阶段互联网中与传销有关的言语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传销组织或个人发布的一些宣传用语,常打着做生意、投资、理财之名在一些贴吧、自媒体账号及其他网络平台中进行宣传,这类言语信息毫无避讳,其违法行为十分典型;另一类是这类组织或个人创造和使用的一些秘密用语,《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将其称之为传销暗语,比如“刮风”指警察来了,“被风刮走了”指被警察抓走了,“喝咖啡”指出去放风,“烧开水”指给新加入的成员讲课洗脑。2016 年以来,《人民日报》曾多次刊文揭露这类暗语,例如在《警方详解传销黑话:“五级三晋制”“1040”都是啥》这篇文章中,就揭露了20 多条网络传销暗语[2]。这些暗语大量充斥在网络上,成为传销分子传递信息的温床。
网络上的传销言语信息主要有3 个基本特点。
1) 数量特别多。不管是明语又还是暗语,传销组织都使用得特别多,网络上也十分常见。它们囊括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有的是各类宣传口号,有的是指人身身份的,有的是指交易活动的,有的是指人际关系的,有的是指组织机构的,等等。我们在由官方及一些反传销机构主办的“反传销网”“反传销诈骗网”“反传销在线网”“中国反传销网”四个网站中,对里面发布的一些传销言语进行了初步的整理,数量超过400 条。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实际上在网络传销组织内部,使用的这类言语信息还有很多,其数量很难进行确切的统计。但是从这些网站公布的这些素材里,可以看出这类言语信息的数量是相当多的。
2) 隐蔽性强,迷惑性大。有的传销言语信息,其隐蔽性很强,其字面意思和真实含义之间可以说是毫无联系,不仅没有规律可循,例如把发展对象叫做“市场”,把引诱新人入伙叫做“烧开水”,而且迷惑性很大。《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传销言语比起其他行业的隐语黑话来,更容易让人不自觉就信以为真[2]。例如他们宣传天天“甲鱼汤”“排骨汤”,个个可以成为“总经理”“业务员”,大家都从事“网络开发”“阳光理财”,实际上这些都是冠以美名、迷惑众人的暗语而已,其中“排骨汤”指白菜汤,“业务员”指下线,“阳光理财”指传销活动[2]。
3) 地域差异小。传销言语在不同地区存在较高的一致性,地区间的差异反而较小,例如广西、广东一带的传销言语和江浙一带甚至和东北地区的传销隐语基本趋同,特别是一些业务活动用语各地之间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地区的传销组织往往是同一个派系发展而来的,在使用上往往继承最初那个派系的行话,这就使得传销言语的地域性被弱化从而表现出较大的共性。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传销言语信息是传销人员用来进行宣传、沟通的工具,也是他们对外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而且对社会公众而言,这类言语信息具有很强的误导性和迷惑性,让一些不知情的人对这些言语信息的表面所宣扬的东西信以为真。总之,对于网络上充斥的这类言语信息,理应重拳出击,对其进行治理,切断传销信息的传播。
用信息化的手段治理网络传销言语信息,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对这类言语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传销言语数据库,然后基于舆情监测手段实现对网络上的传销言语信息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拦截。这种信息化数据库的建设,在网络传销治理中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首先,是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已经编撰有与盗窃、毒品、电诈言语信息有关的词典或手册,也研发了这方面的数据库,相比之下还没有与传销有关的词典或数据库出现。而公安机关、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时,又经常会遇见这类传销言语信息,此时却没有相关的资料参考,给办案带来了诸多不便。特别是在信息化侦查和合成作战的发展趋势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常常需要经侦、技侦、刑侦、治安、网安等不同部门的配合,其中技侦和网安部门在对传销交际活动进行监测时,需要掌握一定数量的传销言语信息用以作为主题词来实现话题追踪,这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数据库加持,那么将事半功倍。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传销整治部门理应运用新技术加强情报研判、依靠新手段建立预警机制等途径来治理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3],这就更需要有传销言语信息数据库的支撑。
其次,适应国际发展潮流的需要。传销问题是一个国际问题,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传销的界定及其合法性的认定存在不同,但是该活动一旦触及本国或本地区法律,警务部门都会打击。自2015年以来,国际刑警组织已建立了19 个专业数据库,其中就包含犯罪言语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中有毒品、传销、黑帮等各类言语信息。国际刑警组织也主张各成员单位及时分享情报信息、加强执法合作、提升警务能力[4]。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以及日本等国的警务部门也建立了本国的“犯罪言语信息档案”,里面都不乏传销言语信息。可以说建立犯罪言语信息数据库,是国际刑警组织和世界各国警方的共识。特别是跨国传销活动的出现,更是促使了传销言语信息的国际化,我们理应对其保持必要的关注,构建与世界接轨的数据库以适应未来之需。
再次,应对传销隐语发展态势的需要。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公安人员传统的做法就是将犯罪言语信息编撰成词典或者手册,这种做法固然必要,但也有不足,表现为词典(手册) 编撰好之后无法对词条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即便能也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就传销言语信息而言,由于传销活动类型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有七种类型),每一类传销都有相应的用语,这就导致传销用语不但数量多而且发展也很快,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传销猖獗,出现了大量的与之相关的言语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数据库是最好的应对方式,因为它可以随时将收集到的传销言语信息补充到数据库中,甚至可以通过观察库中新录入的信息,从而发现它们的发展变化情况,为公安人员研判传销活动的发展态势提供信息参考。
传销言语信息库有多个应用场景,第一个场景是用于网络传销活动中有关言语信息内容的鉴别。传销隐语数据库如同一个电子词典,办案人员如需了解某个传销隐语的含义可以通过这个数据库快速查询到相关的词条了解其含义。第二个场景是用于传销舆情监测。大数据时代基于舆情监测的手段已经实现了对网络媒介中有害信息的自动筛选和过滤,同时也实现了对这些媒介上话题的鉴别,例如百度、腾讯、360 等公司都在普遍使用舆情监测系统,公安系统也有同类技术用于对违法信息的监管。其基本原理就是将一些敏感主题词建立词库,然后导入舆情监测系统中,基于网络信息搜索手段去识别监测与敏感主题词相关的内容或话题。传销言语信息数据库本质上就是一个词库,将其中的词条作为关键词导入舆情监测系统中,就可以实现对目标网络和媒介中的与传销有关的内容和话题进行识别,从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线索,减少人力的投入。当然,由于大部分传销言语从表面看和普通词语无异,例如前面列举的“刮风”“上课”“宿管”都只是生活中常用的词语,只是被赋予了另外一层含义,因此将它们作为关键词放入舆情监测识别系统时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关联处理,否则很容易将网络中人们正常的聊天内容搜索出来,导致检索出的数据量太大。
由于传销的复杂性,治理传销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参与。就网络传销言语信息的治理而言,经常需要网络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乃至教育部门的共同参与。因此治理网络言语信息需要多元共治,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方法略。具体而言有如下3 个方面具体建议。
1) 加强对传销言语信息的采集。有传销活动就必然有传销言语信息,这是传销组织追求隐蔽性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传销言语信息的调查收集。一是对案件中出现的言语信息要及时进行摘录,标注其含义和使用地区;二是向有过传销史的人员进行调查了解,让他们结合自己的经历介绍传销用语;三是注重对各类媒介中传销言语的收集,例如平时只要打开任意一个搜索引擎输入“传销暗语”“传销黑话”“传销行话”之类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就能搜索到大量的内容,这些内容有的是对传销活动非常了解的人发布的,有的则是一些普法宣传机构发布的,其中的传销用语数量多、释义准确,可以进行归纳整理。
2) 加强传销言语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传销言语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这类言语信息是源源不断出现的,各地收集的这类信息也会越来越多,这绝非一人或一个团队能完成,这就需要更多的人员以及部门协同参与。在这个过程中,网络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特别是被中国有关部门列入“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名单”的地方的上述部门,要加强传销言语信息的共享:一是将各自调查收集的传销言语信息汇集成文本,便于相互参阅;二是依托于专门的网络搭建“传销言语信息在线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可以随时登录进行查阅;三是建立常态化的传销言语信息更新机制,例如每半年或一年将新收集的传销言语信息导入平台以及时更新里面的词条。以此为平台的数据种类多元化、数据信息真实化、数据资源丰富化提供支持。
3) 加强基于传销言语信息数据库的舆情信息监测和监管。由于我国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传销团伙为了转移视线、躲避打击,将传销活动从线下渐渐转移到了线上,时下网络传销尤为猖獗,由此网络成为治理传销问题的重要对象。传销组织利用网络进行传销时,日常发布信息和沟通交流都必须借助互联网或各类通信媒介,于是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介上就会充斥着大量的传销言语信息。网络监管部门要将传销言语信息数据库同网络监管手段结合起来,利用舆情监测、话题跟踪技术对网络和其他媒介中的传销语言信息进行监测识别。同时加强与互联网公司、社交媒体开发者、通讯和网信部门的合作,实现对不同媒介中传销信息的精准监管和治理[5]。此外,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等网络服务供应商的监督规范,研制基于这些网络服务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大数据分析、网络传销信息监测搜集等工作,明确网络服务供应商承担配合查处网络传销责任,即时删除涉及传销信息。
传销治理部门以及各类媒体也应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宣传,揭露传销活动的语言套路和语言特点,让公众透过现象窥视其本质,从而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近年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就经常面向社会公众揭露传销活动中的各类传销言语,使公众了解这些词语的真实含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总之,网络上的传销言语信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集中表现为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和诱导,它们是不法分子沟通交流的秘密工具。对此必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这类违法言语信息的监督管理,对散布、传递此类信息的网络平台要及时予以阻断。同时也要利用大数据手段对网络中的涉嫌传销的言语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对其进行清理,真正达到“清网”效果,实现对网络传销言语信息的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