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一虹,赵禹晨
(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文明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是各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和自豪感的源泉,是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资源[1]。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变迁,文化多样性面临着威胁。民间文学类非遗由于依赖原生社会文化环境,其传承面临着梗阻现象[2]甚至是失传断代。为消除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孤寂感”,使其更好地融入现代生产生活,选择条件适宜的非遗进行旅游开发是必要的。然而,并不是所有非遗都适合通过发展旅游来实现传承,盲目开发会造成对遗产原真性的破坏和资源要素投入的浪费等问题。因此,对非遗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开展旅游开发工作的前提,需要以系统、科学、全面的原则对非遗旅游开发的各类影响因素加以细致考量。
2022 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系统论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性和矛盾性,非遗旅游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系统观点的引入有助于帮助我们厘清非遗旅游开发中各个环节的需求。基于此,本文采用系统科学中的WSR(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构建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选取湖北省内的16 项代表性非遗项目进行量化评价和聚类分析,以更准确地判断和理解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资源作为旅游吸引物的开发价值和资源特性,以期为实现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文旅产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奠定基础。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级非遗名录十大门类之一,民间文学类非遗是指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创作、传承、传播、共享的口头传统和语言艺术,主要包括神话、史诗、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叙事、谚语、谜语等[3]。民间文学的突出特征体现在以“民”为核心的生活化特性与以“文”为核心的语言化特性。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变迁和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民间文学类非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面临着危机,民间文学作为生活所需的传承动力不断减弱、民间文学的口头传承特征不断消解[4],而传统的记录保存的保护方式难以保证民间文学持续的生命力。因此,学者们鼓励以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的策略推动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发展性保护”。
旅游开发便是坚持非遗“发展性保护”与活态传承原则相结合的一种文化资源转化传承的新模式。林移刚认为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产业化开发是必要且可行的[5],一是旅游发展可以为非遗培养更多的受众,加深民众对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基本了解和认识[6];二是旅游开发为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传承提供了特定的载体和生活化的“土壤”,构建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传承场域。林继富认为根据民间文学与景观、人物、地名相关的地方性特征,发掘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有助于引导游客在文化旅游的体验过程中感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从视觉、听觉、情感等多重维度上共享民间文学的魅力[7]。基于以上对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基本遵循的共同认识,更多的学者们投入到特定地区的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中。例如,何兵等探索了山东乳山民间文学的旅游开发价值,认为旅游对促进该地区文化与经济的共同繁荣,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与归属感有着重要意义[8]。但是也应警惕为了经济利益而随意杜撰、篡改民间文学的基本内容,使其失去文化底蕴和内涵。唯有如此,民间文学类非遗产才能在与经济融合的过程中长久传承。
中国关于非遗旅游开发评价的研究已历经十多年的发展,在评价指标确定和评价方法选择上均有了长足的进步。国内学者们在构建非遗旅游开发价值评价体系时,多借鉴《中国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与评价》中旅游资源评价思路,一是对非遗本身的资源价值进行研究,包括遗产等级、历史文化价值、科学教育价值、精神价值、时代价值和产品衍生性等价值[9-13]。二是考虑遗产所在地的旅游开发条件,如经济社会条件、政策条件、利益相关者条件和市场条件等[13-16]。此外,学术界在上述评价指标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对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以适应新时代对于非遗旅游开发的新要求。例如,张希月等从游客体验的角度考虑了遗产与游客之间的互动性[10];李烨等认为应警惕非遗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不良倾向,从潜在风险识别的角度出发,考虑了非遗旅游开发的主体风险、客体风险和环境风险[17]。
就评价方法和模型而言,由于非遗特有的多样性和文化性,数据的可测量性较差,难以依靠完全的客观数据进行定量评价。因此,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成为学界的主要选择,并以层次分析法(Analysis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和模糊综合评价(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简称FCE)相结合为主导[13],而熵权法、因子分析法等客观赋权法的使用则通过定性指标量化和问卷调查实现[18]。并且,在得出评分结果后,通常会结合聚类分析、GIS分析、棚格分析等方法继续深入探讨[9,14,15]。
WSR 系统方法论是“物理(Wuli)—事理(Shili)—人理(Renli)系统方法论”的简称,是我国著名系统科学专家顾基发教授和朱志昌博士于1994 年提出的。作为一种具有东方哲学思辩和智慧的系统论,WSR系统方法论强调在解决复杂系统问题时,应做到“懂物理、明事理和通人理”[19],依据清晰的全面层次来进行研究。
在评价领域,国内外学者们多以WSR方法论为理论框架,在构建综合评价体系方面有较好的普适性。杜楠等以科技创新要素为物理维度、管理创新要素为事理维度、人员创新要素为人理维度,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因素的评价体系[20];刘小芳等将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视为一个复杂巨系统,运用WSR方法论对上海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开展了评价[21]。
现有研究围绕非遗旅游开发的资源价值、开发条件和潜在风险等内容在不同地区和领域的评价体系进行了广泛讨论和实证研究,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评价对象通常是所有类别的非遗项目,没有考虑不同类型非遗本身存在的差异性,且尚无针对于民间文学类非遗的评价体系构建。民间文学类非遗以鲜明的生活性和语言文字性区别于一般非遗项目,因此有必要研究与民间文学类非遗特征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不够系统,存在指标体系不完善、缺乏充分理论依据的情况,且完全依靠德尔菲法效率不高,花费时间较长。
在理论框架选取方面,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旅游开发涵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涉及传承人、社区民众、政府、企业等多元利益相关者,可以看作是一个复杂开放的巨系统。因此,从物理、事理、人理的维度来考量非遗旅游开发的影响因素具有很强的理论适用性。基于此,本文依据WSR系统方法论和借鉴已有成果来选取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以模糊综合评价法测算得分,并结合分层聚类确定遗产旅游开发的适宜性等级,力求以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为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旅游开发提供评价标准和决策参考。
2.1.1 物理维度指标
物理维度主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应当考虑研究对象的基本属性及其生存所依托的基本环境。在旅游产业情景下,物理方面涉及旅游业发展客观存在的环境和因素,囊括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丰富的旅游资源要素、独特的文化基因特征等要素[22]。体现在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旅游开发上,便是民间文学类非遗的资源禀赋和遗产地旅游发展条件和“民俗场”条件。
遗产资源禀赋条件是对民间文学类非遗内部所具有的文化、历史、影响力、可扩展性等方面的天赋或优势,具体应考虑遗产等级、遗产知名度、遗产价值和产品衍生性。在我国“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组成的非遗四级划分体系下,高级别的遗产等级可以成为旅游景区开展市场营销的有力宣传资源。此外,若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地的国际影响力和旅游吸引力将极大增强。同时非遗自身的价值是当前学者普遍关注的重点,本文参考陈炜等的设定[9],选取文化艺术价值、教育价值和保存完整性来表征遗产价值。产品衍生性主要参考张希月等的研究[10],是指通过传统非遗文化元素创造出具有新颖性、多样性和市场竞争力产品的能力。这种衍生性的创新和融合能够让非遗技艺得以传承和发展,同时拓展非遗的旅游市场空间,提升非遗的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遗产地旅游发展条件是非遗旅游开发系统中的客观经济社会环境,是民间文学类非遗进行旅游发展的强大推动和有力保障。一般应考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旅游服务水平和交通条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酒店、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发展,能够为游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感。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能够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经济支持和市场需求,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能够为游客提供专业的导游解说、便捷的购物等服务,良好的交通网络和便捷的交通方式,如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能够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体验和购买非遗产品,促进非遗旅游的繁荣发展。
“民俗场”条件是基于充分考虑民间文学非遗的生活性和地方性本质特征,结合相关民俗学概念设定的。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民俗场”条件是指在非遗旅游开发过程中,为展示和传承民间文学类非遗,需要考虑的特定环境和条件。具体应包括以下指标:①“民俗场”活力,指非遗项目所在地区的民俗活动的频率、规模、参与度和影响力,反映了非遗项目的生命力和吸引力。②“民俗场”氛围,指非遗项目所在地区的民俗文化氛围和特色,反映了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和魅力。③“民俗场”支持,指非遗项目所在地区的政府、社会组织、传承人和群众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推广的支持程度,反映了非遗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发展空间。
2.1.2 事理维度指标
事理维度主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主要考虑如何有效和高效地完成系统既定目标,它联结着物理与人理或者说是人在主客观下介入或干预物理过程的机理。在旅游产业情景下,主要包括科学的旅游政策规划、活跃的地方政府创新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进步[20]。本文主要考虑政策支持条件、文旅数字化条件和旅游开发风险条件。
政策支持条件主要参考陈炜、陈波等的研究[9,23],具体划分政策数量和政策实施力度两个指标。其中,政策数量统计文化政策法规数量、旅游政策法规数量、非遗传承人政策法规数量。旅游开发风险条件主要参考李烨等的研究[17],将非遗旅游开发风险划分为客体风险、主体风险和环境风险。客体风险是指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民间文学类非遗可能面临的文化内涵失真的情况,如为谋取经济利益而引发的商品化风险、为满足游客猎奇心理的舞台化风险以及为了满足娱乐需求的庸俗化风险。主体风险是指非遗传承人在外来文化冲击下可能发生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异化,如文化趋同下的传承人断代风险和追求经济效益和效率的非遗产品粗制滥造风险。环境风险是指外部旅游开发行为对非遗原生存在环境的侵扰和破坏而引发的风险,如推高当地的消费水平、超越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承载力、外来文化对于本土文化氛围的冲击等。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4]中明确指出,要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通过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加快信息化建设等路径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基于此,本文设立当地文旅数字化条件指标,划分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人才资源两个二级指标。数字基础设施包括网络覆盖范围、带宽和稳定性等因素。高速、稳定、普及的互联网接入对于文旅数字化至关重要,能有力支持文化资源在线展示、交互式体验和数字化服务。数字技术人才资源具备相关的编程、软件开发、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够开发和创新数字化应用和解决方案,提升文旅体验和服务质量。
2.1.3 人理维度指标
人理维度主要关注的是系统中利益相关者因素。对于非遗旅游开发而言,主要包括非遗传承人条件、游客满意度条件和社区居民认知条件。传承人是非遗文化的活化石和传统知识的传递者[25]。他们通过口述、教学和实践等方式,将非遗文学的精髓、技巧和传统知识代代相传。在旅游开发中,传承人可以通过演示、讲解、讲座等形式,向游客展示非遗文学的独特魅力和历史内涵。因此,本文设计传承人遗产保护意识、传承人遗产开发态度、传承人旅游开发适应性3 个二级指标来表征传承人在旅游系统中的适应性。游客满意度条件的指标主要参考张希月的研究[10],设定游客体验性(游客在旅游行为中所感受到非遗的美感度与体验的趣味性)和可展示性(非遗在旅游开发中展示内容的丰富性和展示方式的多样性)作为二级指标。社区居民是非遗文化的直接生活环境和参与者,对于非遗旅游的推广、传承和可持续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本文主要从社区居民对非遗保护开发的态度和社区居民参与范围的广度来考量非遗社区居民的认知在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中的适宜性。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Table 1 Evaluation system of suitability of folklore ICH tourism development
由于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评价指标可测量性较差,并且完全的客观数据难以体现系统的复杂性和全面性,需要充分结合专家经验予以定夺。因此,本文选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本评价体系的权重。研究共邀请12 位专家参与打分,这12 位专家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遗产旅游等研究领域的学者,经验丰富,可以满足AHP对于专家质量和数量的要求,保证数据收集的科学性和代表性[27]。
以表2 为例,采用Satty提出的1—9 标度方法,对每位专家对模型要素重要程度构建判断矩阵,采用方根法计算特征向量、权重和最大特征根,当随机一致性比率C.R.<0.10 时方可通过一致性检验,初次未通过一致性检验的,再次联系专家修改判断矩阵结果,直至所有专家判断矩阵均得到令人满意的一致性。
表2 专家1 物理层判断矩阵和一致性检验Table 2 Expert 1 Wuli layer judgment matrix and consistency test
计算群决策下层次总排序权重。采取专家结果权重加权算术平均的方式,得到每一个因子的因子或要素的权重,并通过层层相乘得到因子或要素对于目标层的总权重,指标评价体系权重的最终计算结果如表3 所示。由表3 可知,B1物理维度(0.438 7)的因素相对而言最为重要,而物理层内,又以C1遗产资源禀赋条件(0.399 9)和C2遗产地旅游发展条件(0.408 5)占据主导地位,说明其是评估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因素。B3人理维度(0.376 0)的因素也具有很强的重要性,而游客和传承人是在进行旅游开发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利益相关者。B2事理维度(0.185 3)下的一些指标也不容忽视,如政策数量和旅游开发的客体风险也占据了较高比重。
模糊综合评价是根据模糊数学隶属度理论,全方位评价受各种因素影响的事物,是一种效率极其高的决策方法,适用于解决非遗旅游开发这类定性指标的定量化评价问题以及非确定性问题[26]。
结合前文完成的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估指标体系,采用FCE法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因素集U。计算公式为:
参考张希月、郑乐丹等的划分标准[10,13],将指标评价集V分为5 个等级:非常适宜、比较适宜、一般适宜、比较不适宜和非常不适宜,分别赋分为100—80、80—60、60—40、40—20、20—0。为使评分过程更具操作性、评分结果更具科学性,本文设计如表4 所示的应用性评分表,对每个评价指标在各个等级下的理想表现作出具体规定,以供专家评分时参考。
表4 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应用性评分标准Table 4 Applied scoring criteria for the tourism development of folklore ICH
发放问卷,邀请专家依据评价集V 对不同指标进行打分,并计算各指标相对于评价集的隶属度,建立隶属度矩阵R。之后结合前文AHP 得出的层级各因素的权重值,对单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计算模糊评价矩阵B和对应分数F。计算公式为:
作为荆楚文化的发源地,湖北省非遗资源数量众多、种类丰富,具有深厚独特的文化内涵。截至2022 年底,湖北省共拥有国家级项目145 个、省级项目601 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02 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671 人。聚焦到民间文学类非遗,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涵盖了神话、传说、故事、谜语、歌谣等多种形式,反映了湖北地区的历史、文化、风俗、信仰等多方面的内容,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目前湖北省共有17 个国家级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36 个省级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其中不乏黄鹤楼传说、屈原传说和王昭君传说等驰名海内外的优秀典范。因此,选择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适用性。
在具体的待评价项目选取上,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尽可能涵盖更多的民间文学类非遗的等级、批次、类型和申报地区,保证项目选取范围的多元性。2)同一地区或旅游地涉及多个非遗项目的,仅选取知名度和影响力较高的项目为代表开展评价,以避免评价对象的重复性。综上,本文选取如表5所示的16 个项目作为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的评价对象。
表5 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Table 5 Evaluation results of suitability for tourism development of folklore ICH in Hubei Province
基于前文建立的AHP—FCE 的评价方法,依据应用性评分表,邀请参与权重确定的12 名专家对这16 项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打分,根据单体各项指标权重和得分值,进行加权运算得到其综合得分值,结果如表5 所示。黄鹤楼传说、木兰传说和武当山的传说这三项非遗的得分均在80 分以上,代表其非常适宜开展旅游开发工作,而现实情况也与评价结果基本符合。黄鹤楼作为武汉市首家5A 级景点,凭借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广泛知名度已成为武汉文化旅游的名片,2022 年景区接待游客超过172 万人次,收入首次破亿。黄鹤楼传说文化资源的成功转化,首先离不开其古楼阁悠久的历史价值和极具特色的美学特征,这些价值和特征造就了其较强的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但其长期和深远的旅游竞争力终究是来源自其深厚的文化价值。黄鹤楼传说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典故和民间传说,流传着许多感人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展现了文人墨客的胸怀大志、忧国忧民和珍视友情的精神,还充满着浩然正气和地气、人情味,内涵极其丰富。通过这些故事,游客可以深入了解黄鹤楼传说的魅力,对具有普世价值的情怀有更深入的理解和体验。同时,这些故事也有助于增强游客对黄鹤楼文化的认同感,促进黄鹤楼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从总体特征来看,16 个项目的平均得分为70.09分,说明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整体上具有一定的旅游开发潜力和适宜性。而得分较高的项目中,传说类非遗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它们在知名度、衍生产品设计、依托旅游资源和游客体验性上更具优势。而民间故事、山歌等类型的非遗旅游适宜性得分较低,主要受限于其受众局限和难以开发旅游产品的特征。此外,遗产级别并不决定民间文学类非遗适宜旅游开发,而是受多重要素共同驱动的。例如,排名较前的武当山传说和梁子湖传说作为省级非遗项目,仍表现出较强的旅游开发适宜性。
为更好地发现样本的内在结构和模式,对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旅游开发过程进行分层开发和分类管理,本文采取分层聚类(Hierarchical Clustering)的方法,将16 个项目的各个指标得分输入到SPSS 27.0 中,采用组间连接为聚类方法、平方欧式距离为区间,将项目分为3 类,聚类分析结果和谱系图如表5、图1 所示。
图1 湖北省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谱系图Figure 1 Spectrum of suitability for tourism development of folklore ICH in Hubei Province
第I类非遗非常适宜旅游开发,且相关资源和配套设施的支持充足,具有丰富的物理和事理条件,以及较高的人理条件。这些项目大多拥有成熟的旅游景区管理服务体系、国内外较强的知名度和发达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如黄鹤楼景区、木兰八景景区等,均属于已经成熟发展的旅游景区,通过对物质载体所蕴含的文学传说进行“申遗”,以进一步提升和宣传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文化价值,开展更多文化和旅游融合的项目。此外,青林寺谜语项目虽然在遗产知名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水平等方面表现一般,但在游客参与体验性和社区民俗氛围上很有特色。谜语作为一种民间文学形式和口头传统,承载着民间智慧和文化知识,通过开展谜语解谜活动,游客可以深入了解当地的传统文化,具有趣味性和对智力的挑战性,能够激发人们的思考和想象力。青林寺作为一座历史悠久的寺庙,拥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文化背景,将谜语与青林寺的旅游资源相结合,可以为游客提供全面的文化体验,丰富旅游产品的内涵和多样性。为谜语增添了神秘感和历史文化的厚重感,使其更具吸引力和独特性。
第I类非遗由于已具备成熟的旅游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应将发展重心放在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的挖掘上,同时注意规避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商品化、舞台化和庸俗化现象,以防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内容失真和“去生活化”。首先,通过在旅游产品的规划和设计中强调非遗文化的特色和内涵,突出文化主题。这包括将非遗元素融入到景区环境、建筑风格和活动内容等方面,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深度体验和感受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其次,组织丰富多样的非遗文化演绎活动,如传统音乐演出、舞蹈表演和戏曲展演,以展示和传承非遗文化的精髓,吸引游客的参与和观赏,增强他们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和兴趣。最后,开发与非遗文化相关的文化创意产品,如纪念品、手工艺品和艺术品,融合当地特色和非遗元素,为游客提供具有收藏价值的纪念品,进一步提升第I类非遗旅游产品的文化吸引力,吸引更多游客,从而动态促进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第Ⅱ类非遗属于条件约束型,具备一定的旅游开发潜力,但在旅游发展水平、产品衍生性、游客体验性和可展示性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从而限制了该类非遗在旅游开发中的适宜性。从遗产所在地来看,大多属于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水平难以满足旅游开发的需求,并且缺乏对于非遗的较广范围的宣传和推广,造成大众“知其非遗,不知其地”的现象。因此,第Ⅱ类非遗所在地的政府和文旅企业应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提升旅游体验和服务水平。同时,关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条件,通过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改善交通条件,为非遗旅游开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在政策支持条件方面,建议增加政策的数量和实施力度,为非遗旅游开发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大非遗旅游项目的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和参与非遗旅游,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旅游品牌。最后,积极引导游客参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体验,提供丰富多样的互动活动和体验项目。通过与游客的互动,让他们深入了解和感受非遗文化,激发他们的兴趣和热情,从而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和回头率。
第Ⅲ类非遗较不适宜进行旅游开发,应积极开拓其他发展路径或坚持“保护为先”的原则。该类非遗多属于民间故事类,非常依赖原生的民俗场环境,同时又缺乏知名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载体,因此在旅游开发中可能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此类非遗,政府和传承人应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重点开展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工作。首先,积极推动非遗文化的传承,培养新一代传承人,通过传统的口传方式或其他适合的方式,将非遗文化传承给后代。相关部门应主动开展非遗文化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第Ⅲ类非遗的认知和理解。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向公众介绍非遗文化的历史、背景、内涵和价值,增加公众的兴趣和参与度。其次,在非遗项目所在地,加强场所与设施建设,创造适宜的环境和条件来展示和体验非遗文化。例如,修复传统建筑,建立专门的文化中心或展示馆,提供场地和设备,以展示非遗文化的独特之处。最后,开展多元化发展和跨界合作,除了旅游开发,探索多元化的非遗文化发展途径,为非遗项目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以长篇叙事山歌为例,可以考虑将其应用于文化演艺、音乐制作、影视剧等领域,拓展非遗文化的影响力和市场价值。通过与相关产业的跨界合作,实现非遗文化与现代娱乐产业的融合,推动非遗项目的多元化发展。
本文依据WSR系统方法论,结合现有文献的理论成果,从物理、事理和人理的维度构建了民间文学类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并以湖北省重点非遗项目开展实证研究,为正在或潜在利用民间文学类非遗发展旅游项目的各个地区提供了科学指导和发展对策。
评价体系包括遗产资源禀赋条件、遗产地旅游发展条件、旅游开发风险条件和游客满意度条件等9 个一级指标,遗产等级、遗产知名度、旅游服务水平、游客体验性和可展示性等27 个二级指标。由AHP法确定指标权重可得,B1物理维度(0.438 7)的重要性相对突出,而在物理层面上,C1遗产资源禀赋条件和C2遗产地旅游发展条件起主导作用;B2人理维度(0.376 0)因素同样具有显著的重要性,旅游开发需要特别关注游客和传承人作为利益相关者。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应用性评分表,对湖北省16 个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进行综合打分和分层聚类。主要结论如下:①黄鹤楼传说、木兰传说等5 个项目为第I 类非遗项目,非常适宜旅游开发,应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②屈原传说、女娲传说等7 个项目为第Ⅱ类非遗,属于条件约束型项目,应当针对短板加大资源投入和设施建设。③长篇叙事山歌、十八老子的故事等4 个项目为第Ⅲ类非遗,并坚持“保护为先”的原则,另寻其他发展思路。
目前研究的局限在于,评价指标的衡量标准和应用性评分表有待进一步改进,以提高其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并根据不同省份的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其次,本研究仅对湖北省内16 个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未来研究可以扩大范围,通过拓展非遗类型、增加项目数量的方式,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非遗旅游开发的评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