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骜
(新疆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833400)
哈拉吐鲁克河发源于阿拉套山南坡,出山口后经过博乐市小营盘镇和温泉县哈日布呼镇,于阿热勒托海牧场注入博尔塔拉河[1]。流域面积为229km2,河长57.67km,宽约5~10m。为了为河长制提供坚实依据,保护好哈拉吐鲁克河生态,需对其河岸线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哈拉吐鲁克河上下游河道变化较大,自源头至哈拉吐鲁克水库段全长29.74km,为高中山区峡谷河流,河床和岸线均较稳定。自哈拉吐鲁克河渠首至哈日图热格干渠全长16.16km,为冲洪积扇区域,河流处于游荡状态,主河道不稳定。自哈日图热格干渠至河口全长约11.77km。河道被整治成排洪渠形式,较为稳定。最大支流为科克哈马仁乌苏河。哈拉吐鲁克河现状两岸共建有30.26m堤防护岸工程,主要分布在哈拉吐鲁克水库段—博河入河口段,工程防洪标准为P=10%。
哈拉吐鲁克河无城市河段,沿岸主要为乡村,其中,左岸线长度58.360km,右岸线长度58.422km。岸线开发利用总长度14.24km,开发利用的型式主要有桥梁、水库拦河坝、引水渠等。其中引水工程占95.80%,水库大坝占1.40%,6座跨河公路桥梁占2.80%。在哈拉吐鲁克河上中游段有临时性居住地。总体来看,岸线利用对岸线稳定,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现状岸线利用基本合理。哈拉吐鲁克河干流岸线开发利用统计见表1。
表1 哈拉吐鲁克河干流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统计表
哈拉吐鲁克河岸线控制保护和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编制岸线规划,岸线管理保护范围不明确
哈拉吐鲁克河沿线尚未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未明确河道临水边界线和外缘边界线及功能区,没有明晰的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没有明确水功能区划。这导致哈拉吐鲁克河岸线缺乏规范化管理,相关乡镇团场权责不清,岸线利用管理不到位,缺乏监管,管理较为被动。
(2)存在违法侵占岸线的现象,岸线执法能力不足
根据《博乐市哈拉吐鲁克河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及本次岸线规划工作开展的现场调查,还存在河道沿岸牧民房屋侵占河道、河道内建筑物阻碍河道行洪等等违法现象。如哈拉吐鲁克河上游渠首牧民建设房屋、蒙古包、羊圈等,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哈拉吐鲁克河岸线利用主要以旅游业、供水和农牧业生产为主。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保护和利用的需求主要为:一是需要保障防洪及河势稳定。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管理岸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责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2-3],强化管理,统筹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二是需要保障生态安全。哈拉吐鲁克河中下游位于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红线内,属于生态敏感区。迫切需要通过科学规划、强化保护,避免岸线开发利用对生态旅游造成影响。三是需要保障供水安全。哈拉吐鲁克河承担着向哈拉吐鲁克灌区11万亩耕地、阿拉山口市、金三角工业园区以及规划博乐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任务。需要强化保护,避免岸线开发利用对供水安全造成影响。
水域岸线规划区包括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敏感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河湖岸线等,结合实际,将哈拉吐鲁克河共划分6个岸线保护区,见表2。
表2 哈拉吐鲁克河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3.2.1哈拉吐鲁克河源~科克哈马仁乌苏河入汇口河段
哈拉吐鲁克河源~科克哈马仁乌苏河入汇口河段长度21.38km,两岸现状无开发利用项目。该河段源头分布冰川17条,冰川面积10.42km,是哈拉吐鲁克河水资源的主要形成区,这是阿拉套山南坡最大的林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河流、湖泊、水库周围建设重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项目”,将此段左右岸线均划定为岸线保护区。
3.2.2哈拉吐鲁克河水库~新布哈渠首河段
哈拉吐鲁克河水库~新布哈渠首河段总长0.27km,沿线涉及哈拉吐鲁克河水库、坝下公益林区、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城乡一体化引水工程及新布哈渠首。按照从严保护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要求,将此段左右岸线均划定为岸线保护区。
3.2.3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段
哈拉吐鲁克河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段位于哈拉吐鲁克渠首下游2km~下游13km,河段全长10.78km,位于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据此,将哈拉吐鲁克河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段河段划定为岸线保护区。
经过勘察调查,科克哈马仁乌苏河入汇口~哈拉吐鲁克水库河段长度8.36km,属于哈拉吐鲁克河出山口之前河段,两岸人烟稀少,对于岸线开发利用要求相对较低,规划期内暂时不开发利用。基于DB32/T 3674—2019《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4-5],将哈拉吐鲁克河科克哈马仁乌苏河入汇口~哈拉吐鲁克水库河段左右岸线均划定为岸线保留区。
新布哈渠首~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河口河段均属博河中游Ⅲ灌区,其中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河口河段部分流经温泉县。在农业灌溉期,哈拉吐鲁克河道水量大部分被引入灌区。岸线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进一步开发利用可能会对防洪、供水和河流生态安全产生一定影响,需控制其开发利用程度,划分为岸线控制利用区。据此,将上述河段左右岸线均划定为岸线控制利用区。见表2。
哈拉吐鲁克河岸线共划分16个功能区,其中,6个保护区,2个保留区,8个控制利用区。见表2。
根据哈拉吐鲁克河用与保护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河势状况、岸线自然特点、岸线资源状况,在服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维护河流健康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要求,按照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划定岸线控制线。
3.6.1临水控制线
结合哈拉吐鲁克河河道及岸线特性,临水控制线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1)有堤防(护岸)河段
经复核,哈拉吐鲁克河设计10年一遇洪水位低于防洪堤坝顶0.5m左右。因此,采用防洪堤坝(护坡)迎水面堤顶边线作为临水控制线,是偏安全的,同时满足“临水控制线尽可能留足调蓄空间”的要求。
(2)无堤防(护岸)河段
以岸坎迎水面坎顶边线为临水控制线;对于洪水冲坎不明显的河段,依据历史形成的河流冲刷痕迹等,通过实地判读和测量确定临水控制线,适当留有余地;对冲洪扇区河势不稳、河槽冲淤变化明显、主流摆动的河段,划定临水控制线时应考虑河势演变影响,以外缘冲沟岸坎为临水控制线,适当留有余地;临水控制线与河道水流流向应保持基本平顺。
3.6.2外缘控制线
外缘控制线是河道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分界线,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的具体划分办法如图1所示。
图1 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划分框架图
哈拉吐鲁克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394亿m3,大于1.0亿m3。保护范围自外缘控制线向外50~100m划定。
3.6.3岸线控制线划定成果
(1)山区河段
哈拉吐鲁克河源头至哈拉吐鲁克水库段,该段河长为29.74km,为中高山区,无水文、洪水观测资料,无堤防工程。通过对比十年一遇洪水位及河道岸坎,从行洪及保护和管理的角度综合考虑,采用上限值(岸坎)作为本外缘控制线。
(2)非山区河段
无堤防段采用两侧岸坎作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外缘边界线采用堤防外坡脚加上50m作为外缘线(取值规定范围内的上限值)。如一岸有堤防,一岸无堤防,无堤防的岸别临水线参照有堤防岸别的临水线同高程进行划定,按照同一个高程来控制平面范围。考虑到该段在新布呼渠首以下沿线有大量的农田,在经过农田的河段位置适当进行调整,外缘边界线采用堤防外坡脚加上5m~20m。由临水控制线向外50~100m作为河道保护范围。
长期以来,由于哈拉吐鲁克河水域岸线范围不明,功能界定不清,管理缺乏依据。经过分析探讨,按照功能需求,将哈拉吐鲁克河划分为6个保护区,2个保留区,8个控制利用区。无堤防段采用两侧岸坎作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外缘边界线采用堤防外坡脚加上50m作为外缘线,对于经过农田的河段外缘边界线采用堤防外坡脚加上5~20m。为类似河道岸线和保护范围划定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