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驷
摘要:通过对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的调研,找出了存在的风险点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森林防火措施,对今后开展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南华山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防火措施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黄土高原西部的重要绿岛,也是宁夏中部干旱带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是一座绿色天然大水库、海原儿女的“母亲山”。保护区内林草丰茂,是中卫市沙坡头区森林草原一级火险区和重点防火单位。保護区具有丰富的植被类型,主要包括阔叶林、落叶灌丛、草原、草甸、沼泽、人工植被等6个植被型、20个植被群系、21个群丛。现有森林面积6 605.88 hm2,森林覆盖率为31.74%,植被盖度95%。有维管束植物58科203属426种,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蒙古扁桃、发菜、短芒披碱草,有野生脊椎动物57科126属173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等22种在内生活。
1 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调查情况
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具有森林草原资源暴露程度高、火灾风险大、生态系统脆弱、防灾减灾能力弱等特点。
1.1 可燃物载量大
保护区经过多年的保护与建设,区内林草丰茂,林区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积累厚度达到20 cm,茅草类草原草高在30 cm之上,植被盖度达到95%。
1.2 植被可燃性高
保护区现有6 605.88 hm2森林,主要为云杉、落叶松纯林,林火阻燃性差。近年来,实施的人工生态修复面积近0.64万 hm2,营造的针阔苗木高度在70~150 cm,
幼林地杂草生长茂盛,可燃性高,容易成灾。
1.3 气象条件差
保护区近10年(2013—2022年)气象数据显示:南华山年平均降水量445.5 mm,但降水时间集中在
7-9月份,10月~次年5月降水量140.9 mm;年平均气温8.6℃,10月~次年5月平均温度3.5℃;年蒸发量1 217 mm,
10月~次年5月蒸发量694 mm,年大风天数9 d,10月~次年
5月大风天数6.9 d,年平均湿度50%,10月~次年5月平均湿度47%。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具有降水稀少、蒸发量大、空气干燥、大风天气多等气候特点,详见表1。
1.4 地形地势复杂
保护区平均海拔2 500 m,主峰马万山海拔2 954.6 m,与海原县城高差达1 100 m,有大小冲沟50余条。林区沟壑纵横、山高坡陡,火灾应急处置困难,一是陡坡火灾蔓延速度快。二是扑救人员难以到达现场。三是大型扑救设备无法使用。
1.5 野外火源管控难
保护区内有103省道、小红公路、中静公路等各类道路10条,其中103省道纵穿保护区,车辆流量大,火灾隐患多。保护区周边与海原县四乡二镇12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接壤,毗邻区多为耕地、退耕地(分布大量坟地),农事、祭祀用火频繁。
2 历史火灾调查分析
自2000年以来,保护区内发生火灾17起,其中较大火灾1起(2017年2.18火灾,过火面积213.33 hm2),一般火灾16起。大部分火灾为人为因素引发,火灾发生地点多为实验区,发生季节集中在冬春季,发生时间多在当天的12∶00~16∶00。
(1)从起火原因分:输电线路掉落起火2起;人为用火15起,其中智障人员用火引发2起,车辆故障引发1起,上坟烧纸引发1起,吸烟及使用明火等引发11起。
(2)从发生地点分:核心区1起,缓冲区2起,实验区12起,跨核心区缓冲区2起。
(3)从发生季节分:冬春季16起,夏季1起。
(4)从起火时间分:上午1起,下午15起,夜间1起。
(5)从与103省道关联分:有关联10起,无关联7起。
3 存在的问题
通过现场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数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梳理了保护区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防火机构不健全
保护区管理处机关内设综合科、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三个科室,森林草原防火由资源保护科承担,无专门防火机构,受人员编制限制,从事防火专项工作的人员少,岗位经常变动,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性要求高,难以做到专人专责,专人专事。
3.2 103省道火灾隐患大,防控困难
103省道横穿保护区长达28 km,年车流量达49万辆。经103省道能进入保护区林区的路口有36个,过往车辆故障、随意停车、行人吸烟等现象突出。详见图1和图2。
虽在2022年联系中卫市公路养护中心对横穿保护区103省道保护区五桥沟段6处硬隔离缺口进行了管制,但保护区沿线仍存在多处缺口,沿途停车现象严重,人员管控难度大,火灾隐患多。2000年以来,保护区发生的17起森林草原火灾中有10起与103省道有关联,占58.8%。
3.3 保护区现有林区道路和防火隔离带标准低,道路通行和林火阻隔能力差
保护区120 km林区道路,其中,只有3.6 km是硬化道路,其余多数为土路。因资金有限,缺乏维修维护,多处水毁或长满荒草,通行能力差,基本丧失林火阻隔作用,发生火灾后容易蔓延成灾。
3.4 营房和防火培训基地建设严重滞后
保护区每年都对半专业扑火队伍进行防火技能培训,受培训设施及场地限制,多数在海原党校、保护区原办公地点等进行短期临时培训,培训设施设备简陋,难以进行系统、专业化的培训,周边联防联控义务扑火队的培训工作无法开展,扑火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不能适应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需要。
3.5 防火巡护车辆缺少
管理处目前有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及公务车共7辆,包括皮卡车5辆,指挥车和公务车各1辆,其中,5辆没有纳入公务用车经费保障。五桥沟、马万山管理站巡护车和管理处防火指挥车3辆车已经达到报废期,还在超期服役,车辆安全状况差,开展日常巡护困难,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弱。
3.6 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还不够完善
2018年来,保护区分4期建成了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视频覆盖度85%。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很多短板。一是前端设备不足,监测还存在盲区。二是绝大部分前端设备使用网桥传输数据,受大风雨雪天气影响大,数据传输稳定性差。三是少数前端设备使用市电,大部分使用风光互补电源,电源供给不稳定,电池使用寿命短。
4 对策措施及建议
4.1 设立森林草原防火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实现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建议在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增设森林草原防火科,规格为正科级。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机构上下对应,专人专责,专人专事。
4.2 深入推行林长制,强化社区联防联控机制
进一步强化林长制工作,继续完善“保护区+周边乡镇”林长制体系建设,明确保护区周边乡镇各级林长职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实施无缝化管理,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人类活动管控等联防联治机制。充分发挥“林长+森林警长”“林长+生态察长”等林长协作作用,努力实现依法保护,依法治区。
4.3 加强103省道保护区段管制
对103省道保护区段的管制主要措施有:一是管理处协调公路管理部门,对103省道保护区段硬隔离缺口建设隔离设施,减少非必要的停车区。二是管理处对接保护区内华电企业,对其风电场范围内103省道检修道路建设门禁系统,实施交通管制。三是改建103省道沿线检查站和管护点2处,改善管护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增加管护人员数量,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应急能力。
4.4 加大林火阻隔网络建设力度
保護区内有省道、乡道、林区道路和防火隔离带39条,总长超过150 km,基本形成南北以103省道为纵轴,东南至西北以沿山脊林区主干道为横轴,沿纵横轴呈羽状分布的林火阻隔网络。2023—2024年,管理处将加大林火阻隔网络建设,一是2024年10月前全面维修保护区内林区道路,冬季及时除雪,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割除林区道路两侧和防火隔离带上的杂草,增加隔离带宽度,提高林火阻隔能力。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对保护区32 km主要林区道路进行维修改造。
4.5 强化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
以南华山为核心,辐射西华山和月亮山,统一规划、综合布防、同步实施、分区管理,实施草原火险综合治理,加强南华山区域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1]。
4.5.1 建设宁夏南华山森林消防队伍营区
建设宁夏南华山森林消防队伍营区,承担南华山及西华山、月亮山范围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提高森林草原防火队伍的训练和装备水平。
4.5.2 完善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
一是对原有云台供电和传输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地埋供电线路、地埋传输光缆,升级改造球机供电系统,提高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前端设备运行、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二是增加云台和球机,减少监控盲区,提高监测覆盖度。三是全面开发智慧南华山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平台。
4.6 持续推进以水灭火建设
保护区有主要山脊线20条,目前建设的以水灭火管网仅覆盖保护区区域的1/4,以水灭火系统还不完善。下一步,保护区将积极推进以水灭火建设,在主要林区的山脊线铺设供水管网,增加应急水源,逐步建成主要林区全面覆盖、辐射一般林区草原区的以水灭火体系。
4.7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保护区周边有四乡二镇30个自然村,保护区内有103省道、311省道、小红公路等多条道路穿越或过境,森林草原防火点多面广任务重,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加大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寒衣节、春节和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祭祀,增强群众火灾防范意识。二是持续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走深走实,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抓好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在103省道保护区段、保护区周边村组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形成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天天讲,森林草原火灾时时防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王林.南华山森林火灾的特点及应对措施[J].现代园艺,20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