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群
(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00)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培育引资的竞争优势,不是落实多样化的优惠政策,而是需要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落实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的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实现税务服务层面的优化改革。在“放管服”政策背景下,我国在税收层面展开创新探索,但是仍然存在税收服务质效不高、营商环境理论机制很少被关注的现实问题。 对此,尝试分析税收改革内容的演变,了解全新政策背景下营商环境出现的变化以及具体产生的影响,通过优化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从根源上建设全新的营商环境,进而持续改进税收征管服务,营造良性循环的营商环境[1]。
“放管服”主要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其中放权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减少对权力的应用,将管理权交还给市场和企业;放管结合主要是以保证公平为基础,通过落实规范的监管活动,使市场活动有序开展;优化服务,主要是指相关部门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营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从而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而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设,从相关的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影响税收营商环境因素,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税收制度,二是税收管理。 要想建设全新的税收营商环境,不但需要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还需要持续调整和改进税收征管服务,提升企业在涉税方面的体验,通过两个层面的优化建设,全面地反映企业营商情况、纳税活跃度等。 在“放管服”政策的影响下,我国政府推行一系列有关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内容,全新政策措施解决企业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变税务机关的角色定位,从以往的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不断优化税收的秩序。 另外,还能够构建以纳税人为核心的税收营商环境,形成大规模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服务的根本走势,最大限度地激活市场纳税活力,避免出现办税层面的痛点和堵点。 与此同时,全新的政策内容,改变市场主体的经营方向,提升市场主体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增强经济市场的吸引力,推动经济稳步运行和发展[2]。
在税务制度供给层面,税收法定原则没有落实,业务规范和实际业务活动脱节,相关的文件变化较多,使税收营商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具体而言,我国税收立法周期较长,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理较为分散,针对税务机关管理和服务落实的相应标准覆盖范围不全,相关的非税务业务没有涉及,无法为基层相关的业务办理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与此同时,税收法定原则落实不到位,降低了税法的权威性,不能提高纳税主体的真诚度和满意度。 很多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变动较多,很多税务制度复杂程度不断提升,容易导致在税务理解层面出现较多的问题,税务服务提升速度过慢,难以满足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需求。
在纳税服务层面,仍然存在服务质量和效率偏低的现实问题。 第一,办税服务效率的提升,存在着资料重复报送、业务等候时间长、办税效率低等问题。 第二,电子税务系统运行速度较慢,容易在办理涉税业务的过程中,出现卡顿、故障、频繁升级的问题,相应的功能模块不完善,导致线上申报存在较多的操作难题,降低办税服务整体的效能。 第三,退税服务流程烦琐。 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而在系统内部资料审核和传递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纳税人的申报经验不足,导致线上办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而线下办理量不断增加,征纳成本和时间成本随时提升,不利于纳税方面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
一方面,在技术支持上,仍然存在线上办理覆盖率不足,数据技术应用不到位的现实问题。 当前,信息技术的大范围普及,使办税流程不断简化,纳税人提供的纸质资料数量减少,难以提升税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但是,线上业务没有实现全面覆盖,办税平台运行不稳定,很多涉税资料无法实现以数字资料的形式进行储存和管理,导致纳税流程无法实现真正的简化,影响税务服务的效率和办税的质量。特别是部分地区信息化水平不高,税务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不足,很多业务活动需要线下办理,很多税务资料的反复提交和应用,容易增加纳税人的纳税难度,出现需求和纳税服务不匹配的现实问题,降低纳税人的满意度[3]。
另一方面,在涉税信息共享上,信息共享渠道没有打通,导致很多数据难以实现共享共用。 在纳税相关部门间,建立数据共享的机制,可以减少资料的重复报送。 但是税务部门和纳税企业之间,没有打通信息传播的渠道,部分企业和纳税主体信息化程度存在差异,数据的规格和格式有着较大的差别,使纳税人的资料传送仍存在较大的阻碍。 而在资料报送和传递方面,纳税服务质量不高,不符合“办事少跑腿”的服务宗旨,难以满足“放管服”改革的现实需求。
在“放管服”背景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必须充分发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小组作用,将具体职责、权限落实到位,提高工作小组认识程度,强化服务意识和水平,使之能够积极、高效地开展税收环境优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其一,制订内容详细、边界明确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要求工作小组必须持续跟进各项改革举措,推进情况。 并抽调各岗位业务能手集中办公,成立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前线小组,主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还可通过组建一支专业水平高的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不定期抽查、检验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的工作成果,帮助其及时发现税收营商环境优化中的不足和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升环境优化效果。 其二,搭建长效化培训机制,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税务干部必须做到与时俱进,积极学习新条例、新指标、新举措,了解“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要求,以此来保证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方法前沿性、有效性。 其三,组建专业团队担任税收营商环境测评与体验工作,围绕“线下办税体验”“互联网+征税”“线上线下混合税务执法”等多个方面进行沉浸式体验。 有利于及时发现现行税收营销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优化对策,做到精准决策。 其四,积极把握互联网+全新发展机遇,推行多缴退税电子化办税机制,完善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税功能。 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网上退税,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其五,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税收环境优化基金,积极购入当下最新、科学、完善的计算机与硬件设施,聘请信息技术研发人员,开发智能办税服务终端、发票自动终端以及自动查询机器。 构建一套功能完整、设备齐全的自助办税体系,进一步实现自助办税、智能办税和智慧办税,提升征税纳税效率[4]。
在“放管服”背景下落实“三位一体”简政放权办法,一是可通过加强税收立法,提升税收法治化程度。 可通过结合“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现状、特点和要求,积极改革传统税制税法,努力向更加简洁、透明的税制与税法方向发展。 比如,将三档增值税税率简化为两档,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简化为五级,以此来更好地实现简政放权。 二是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和注销手续,精简涉税资料,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缩减办税时间,取消不必要的程序性事项。 三是制订严格的税务行政处罚机制、征收管理核定机制、税务稽查机制以及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有效应对税务争议,提升税收透明度,建设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放管服”。
在“放管服”背景下搭建营商环境改善与作用机制,能够切实解决根源问题,促进税收营商环境与经营预期持续改善。 一方面,搭建税收营商环境改善机制,需要坚持所有政府收入归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改革方向,做好顶层设计工作,逐步解除其他部门组织收入的权利,落实统一化管理;推动政府收入信息透明化工作,定期公开组织收入流程与政府收入类别,将政府收入规模、减税降费成果公之于众,方便整合社会监督力量,避免负担反弹;搭建跨地区、跨层级税务信息沟通机制,借助线上平台搭建沟通渠道,做好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挖掘更多优质资源,共同解决具体问题。 另一方面,重视加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跨国合作,将跨国收入纳入税收监管范围,能够更好地维护我国税收主权;组织税务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税收管理办法与税收管理理念。 保证其能够掌握“放管服”背景下的税务管理行动规范,推动税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注重收集、整理,并鼓励纳税人主动报送与减税有关的其他信息,如家庭及个人赡养、抚养情况,或者企业雇用残疾人士等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其他信息。 有利于为其提供人性化减税服务,真正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5]。
在“放管服”深度改革背景下,促进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与创新,必须重视转变思想认识,对税收营商环境形成正确认识,树立符合时代特点的管理理念。 坚持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税收治理制度,创新与征管机制完善,能够进一步确保纳税服务及时有效,提升税收管理效能,进一步营造和谐、健康、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第一,积极转变传统纳税服务理念,坚持现代化智能服务思想,从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落实现代化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模式,结合纳税人合理需求倒逼制度与服务改革。 第二,持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相关立法,结合实际尽量简化税收制度,构建税收种类少、税率低、少优惠、宽税基的现代税收制度结构,以此来从宏观角度优化税收制度设计。 同时,还应坚持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的,将企业税费纳入结构性减负范围,根据不同纳税主体的税负结构与纳税需求,做好统筹规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第三,从微观角度加强税收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增值税,即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征管方案,采取退税制度代替传统留底制度的税收治理与优化方法。 通过加强政策解读、优化发票使用程序、指导企业财务制度完善等重要措施,提升税收治理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增值税进项的实际抵扣率。 第四,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集成化整理、完善现有的各项税收征管制度,站在纳税人角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消除数据和业务上的壁垒。 促进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优化、完善税收征管统筹联动机制,促进业务与技术一体化运作。 第五,为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机制,还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税收管理风险预警系统,落实分级分类税收风险预警、监管、防治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边界,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效果[6]。
总而言之,“放管服”政策背景下,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需要在税收领域做出一系列利于企业商业活动落实的制度安排,从而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当前,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设,仍然存在纳税制度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数字化支持不够,降低税务服务的运行质量。 对此,需要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责,不断强化税务工作者的服务质量。 落实简政放权的办法,践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办税难、保送资料时间长、业务服务效率低等根源问题。 与此同时,推进税收治理和管理机制的革新,不断提升纳税的便捷度和容易度,盘活市场活力,增加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使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入的改进,构建利于企业稳步发展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