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湖南 长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为加力提效,守好护好宝贵的国有资产、资源、资金(即国有“三资”),湖南省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自2022年起率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千方百计唤醒“沉睡的资产”,为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提供更多资源,腾挪更多空间。
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被列入2023年的省委重点改革任务,得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和精心部署,改革的力度大、范围广、方式多、效果彰。从2022年3月到2023年10月,湖南省实现盘活总价值达3000亿元,其中上缴国库的财政收入过1000亿元,先试先行的经验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为后续中央出台政策贡献“湖南智慧”和“湖南样板”。
湖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关注存量资产现状,改革伊始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延伸到国企、平台公司、园区、资源性资产,乃至资金,从省本级到市县,覆盖全省。引导全省上下正确树立起“大资产”理念,探索将“小资产”拓展为“大资产”,将“国资管理”上升为“国资治理”,千方百计地做大做好“蛋糕”,推动新时代国有资产治理高质量转型发展。
两年的改革,我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40余个,部分经验被《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湖南日报》等媒体宣传和专报推介,选入了湖南省委主题教育整治典型案例。改革成效被财政部全国通报,并同步报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资产管理司、资产评估中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及诸多兄弟省份接连来湘调研“三资”改革。
总的来看,在增量时代向存量时代转变的赛道上,加力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既有必要又切实可行。湖南省改革呈现出“12345”五个亮点,即改革谋划早、覆盖范围全、改革内容实、盘活手段多、工作效果好。
(1)高位高频推进。湖南省委书记、省长高度重视,建立省长挂帅、常务副省长具体抓的高位推动工作机制。时任常务副省长连续6次出席部署动员、工作推进等专题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扎实推进,期间亲自带队相关厅局长和市州常务副市长们,前往3个样板市州现场调研,察看项目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跑出改革“加速度”,晒出改革“成绩单”。
(2)加强制度设计。2022年推动湖南省政府出台《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后续上升为《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工作方案》,从清查勘探、高效利用、清理处置全链条出发,进行清查、摸底、甄别,建立台账任务清单,力争到2025年台账完成率达到100%,实现国有“三资”效益和效率双提升。
针对“三资”点多、线长、量大、面广、条块化管理等特性,湖南省财政厅牵头商相关部门,配套制发了11项具体工作方案,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能源、土地、矿产、林业、水利等8大领域,省直机关、教育系统、文化企业3个子项,形成了改革“1+11”政策体系,打出一套“组合拳”。
同时,出台了省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强化盘活过程中的资产监管。
(3)强化协同联动。改革办公室设置在湖南省财政厅,下设了行政事业、国有企业、产业园区、自然资源等4个工作专班,分别由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工作专班定期碰头、沟通协商,督促各级各部门动起来,力求取得实效。湖南省14个市州相继出台本地区实施方案,比照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各市县还因地制宜、比学赶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改革机制,如岳阳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开展常态化调度督导;湘潭市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创造条件支持存量资产盘活的通知》,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全省上下重视“三资”、学习“三资”、推动“三资”、用“三资”改革理念谋划工作蔚然成风。
(1)清查底数清单。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拥有和管控的各类国有资产资源领域开展清查摸底,覆盖2.7万家行政事业单位、3945家国有企业、139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省国有资产清查总额达5.61万亿元,并形成待盘活底数清单,做到“应查尽查、应登尽登”。
(2)盘活任务清单。根据分级分步处置盘活要求,针对可盘活资产基础条件,逐项研究制定盘活方案,分领域制定年度盘活任务清单,成熟一个、落实一个,做到“应盘尽盘、能盘尽盘”。
清单覆盖资产、资源、资金三大领域,重点包括“6-5-2”类,即“六类国有资源”(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五类国有资产”(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两类国有资金”(闲置资金、低效资金)。
(1)六类国有资源。聚焦“金木水火土数”六类国有资源,加强对各类自然资源的调查,利用资源优势,加大项目储备和供需对接力度,统筹开发资源市场。
(2)五类国有资产。聚焦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五类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一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力度,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提升盘活利用效率。二是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三是规范和加强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管理,合理挖掘有偿使用收入潜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
(3)两类国有资金。一是聚焦闲置资金、低效资金等两类国有资金,加大清理清收力度,将部门结余的基本支出、“三公”经费,以及结转1年以上的资金全部收回。二是完善政府性引导基金体系。进一步创新产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逐步推进产业类专项资金由目的资金转为杠杆资金。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的原则,综合运用“用、售、租、融”四字诀,提升国有“三资”效益效率双效。
(1)能用则用。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资源整合。省本级完善共享共用公物仓,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
(2)不用则售。除不动产公开处置外,多地通过竞争性方式转让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增加财政收入。部分市州上线“资产超市”,助力资产交易。
(3)不售则租。将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统一公开招租。一些县区归集零星分散门面,打包划转专业国企集中运营。
(4)能融则融。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通过盘活存量、挖潜增效,唤醒“沉睡”的国有“三资”,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1)资源变资本,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比如郴州市充分利用丰富的风能吸引投资。一方面,将闲置园区土地腾笼换鸟,打造智能制造产业园,将风电设备在本地产业化;另一方面广泛在县区部署风电场,将风力发电规模化。临武县依托丰富的锂矿资源,构建了“锂矿-材料-电池-终端-收回”五位一体发展链条。
(2)低效变高效,拓宽土地发展空间。常德市将闲置的787亩工业用地,一分为七,在符合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大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湖南省国资委出台“五年过渡期”政策,省属公司名下大量的划拨土地可在五年内按原用途、原土地权利类型继续使用,全力支持盘活高速公路沿线土地。
(3)权益变收益,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岳阳市清理矿石资源,点石成金。下属的湘阴县由政府牵头引导进行砂石开采,成为县域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湘潭市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标准厂房,以及农村居民住房等符合条件的屋顶推进“光伏+储能+相关产业”,打造全市一个屋顶。
(4)存量变增量,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湘潭市的万楼从一个闲置十余年的工程项目,经过引起战略投资者,开发包装成为时尚的网红打卡地,带来了极大的人气流量。岳阳君山区梳理区内大湖水面,成立生态渔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现了每亩水面年收入质的提升。
(5)闲置变有用,助力民生事业发展。长沙市深度挖掘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场资源,解决居民停车难、停车乱的矛盾,停车费的收取经过评估,根据路段两小时4-8元不等,新能源车还有半价优惠。省本级将老艺术职院搬迁后长期闲置的老校区调剂给毗邻的大学,快速解决了师大办学用房紧张问题,取得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赢”。
通过两年的努力,湖南省国有“三资”改革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效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真枪真刀“硬碰硬”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恐于打破既得利益,存在坐等观望或选择性改革,改革进度不平衡现象较为明显。二是顾虑事后责任追究。有的地区或企业不敢改、怕担责,认为在当前考核机制中,只要没有流失,闲置低效都是小问题,引进社会投资者反可能有贱卖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一是“三资部门化、部门利益化”观念固化。长期以来国有“三资”被部门单位分散占用,国家作为所有者的产权虚置。一些单位对资产收益上缴国库心存有顾虑,担心单位自身利益受损。二是现有激励机制不足。在约束方面的制度比较有力量,激励方面相对不足,单位积极性不高。
一是权属关系复杂。一些资产历史问题多,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甚至存在法律纠纷。二是国有产权瑕疵。许多房屋土地没有办理产权,市场接受度不高,阻碍了交易流动性。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对“用、售、租、融”的运用上,用售方面办法更多,但在租和融方面的盘活手段和方式相对弱化,市县地区熟悉金融、财会、税务等各项政策的高级专业人才相对较为缺乏,制约了市场化方式的运用。
国有资产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底气所在。应当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立足全局角度,从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层面思考,不能狭隘的理解成仅仅为了财政创收节支。
(1)要有大局意识。坚持“盘活存量就是经济改革的逻辑起点”理念,不仅要算好创收增效的“经济账”,更要算好高质量发展和惠及民生的“政治账”。
(2)要有创新思维。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用系统观念、创新思维不断推进改革,让沉睡的资产资源“活起来”,把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以长远眼光持续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3)要有斗争精神。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动真碰硬,特别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更要加快盘活存量“三资”,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积极创造盘活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视情开辟产权确权绿色通道,完善规划、用地等手续,充分利用企业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红利。
(2)积极规范产权交易。加强产权交易全流程精细化服务,推动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3)积极加强财金联动。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
(4)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各专班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实现工作协同。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结合资源要素禀赋和产业生命周期长远谋划,不将“三资”盘活视为短期工作,当作“一售了事”的一锤子买卖。下一步要建立起全局性长效机制,抓实重点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激发内生动力。
(1)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推介和培训力度,继续总结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改革成果开花结果。
(2)强化激励约束。制定专项绩效指标,将盘活任务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及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对盘活不力的约谈、问责。
(3)强化风险防控。处理好“促”和“稳”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短期盘活效果引发次生风险,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抓好制度执行,严格处置审批。在盘活土地过程中,杜绝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特许经营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