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英梅,刘晓琳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饭店管理系, 山东 济南 250200
当前,文旅融合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国民经济结构的关键所在。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助推剂,成为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数字技术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技术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数字经济驱动和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界探讨数字经济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文旅融合的理念[1]、模式路径[2-5]和政策建议[6-7]等方面,鲜有学者基于数字经济的背景,在量化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程度的基础上,提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特色突出。近年来,山东省利用数字经济推动文旅融合,成效突显。诸如搭建了“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的智慧文旅平台;建成了包括烟台、青岛及泰山等的智慧旅游城市(景区);将数字化技术融入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智能化博物馆、虚拟旅游、沉浸式演艺等新形式、新业态,衍生出“云旅游”、“云赏艺”、“云展览”等新模式、新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数字媒体渠道开启数字营销推广等。在数字经济助推文旅融合取得丰硕成效的同时,山东省文旅产业在协调发展过程中亦呈现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有效融合度不够,产业发展大而不强,资源的利用效率低,数字化程度不高,数字化复合型人才欠缺等问题。因此,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改变传统文旅产业发展的低效率,有助于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品质和效益,进而推动文旅强省建设。
本研究在吸收和借鉴学术界丰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文旅发展现状,通过构建山东省文化产业水平和旅游产业水平指标体系,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探究两者耦合协调发展状态;在数字化经济背景下,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文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探索文旅产业协同的整体水平、演变规律提供一个独到的研究视角,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为促进文旅产业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融合及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由于文化与旅游两大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线性耦合关系难以用单一的指标衡量,因此,在测度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时,学者们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分析法,从不同维度构建了指标体系[8-9]。本文通过借鉴、整理和归纳学术界代表性研究成果,遵循系统性、科学性与客观性等原则,结合山东省特点,从产业规模、产业接待、产业实力、产业效益4个维度分别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及权重
产业规模反映产业的经营规模,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用产业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表征;产业发展需要稳健的参观游览人数作基础,产业接待能力是区域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用参观人次及旅游人数表征;产业实力是评价产业发展水平的主要侧重点,采用主要的营业收入指标来衡量;产业效益是衡量产业发展质量的主要依据,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前提,用劳动生产率、产业占第三产业及GDP的比重衡量。
1.2.1 产业发展水平评价模型
(1)数据标准化处理。本文构建的两大产业所有指标层指标均为“正向型”指标,即指标值越大越好。为保证结果的客观性,采用如下计算方法处理原始数据:
Zij=(Xij-Xjmin)/(Xmmax-Xjmin)+0.01,
(1)
式(1)中,i表示年份,j表示指标,j=1,2,3,…,n。Zij表示标准化后Xij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Xij表示第i年第j指标的原始数据;Xjmax和Xjmin分别表示各个年份中第j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对计算后的数据采取非零化处理,得到最终标准化结果。
(2)指标权重确定。采用熵值法确定各指标权重,m表示年份数,第i年第j指标的比重为Sij,第j项指标的熵值为hj,第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为σj,第j项指标的权重为Wj。则:
σj=1-hj,
(4)
(3)产业发展水平测算。采用公示(1)~(5)测算评价指标权重,结果见表1。在此基础上,采用加权平均法测算两大产业综合指数,公式为:
其中,U1表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U2表示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n为各产业系统包含的指标层个数。
1.2.2 耦合协调度模型及等级划分
(1)耦合度模型。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是相互作用、互相融合的产业类型,故采用耦合度模型测算山东省文旅产业的耦合程度,以进一步探索两者之间的互动程度。两系统的耦合度C为:
其中,U1、U2分别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指数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指数;C为耦合度,取值范围为(0,1)。C值越趋近1,显示两系统及内部要素之间达到良性共振耦合,系统趋向有序状态;反之,系统趋向无序状态。
(2)耦合协调度模型。文化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存在交错、动态和非平衡性,耦合度无法反映协调水平的高低。为客观真实衡量两系统之间的协调程度,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进一步测度:
T=αU1+βU2,
(9)
其中,D为耦合协调度;T为两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α、β为待定权重,α+β=1。根据已有研究成果[10],将α=β=0.5,代表两大产业的同等地位。耦合协调度的取值为[0,1],取值越大越协调;反之,则越不协调。
(3)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为进一步更直观反映两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状况,本文采用均匀分布函数法[11]划分两系统耦合协调度的程度及等级,见表2所列。
表2 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标准
由于部分数据的滞后性,本文利用2010—2020年山东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关数据展开研究,数据来源于《山东省统计年鉴》[1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3]、《山东旅游统计便览》[14]、《中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年鉴》[15],数据来源真实可靠,个别年份个别缺失数据通过相邻年份计算得到,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根据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出山东省文化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的综合评价值,以及两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结果见表3和图1。
表3 山东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及协调等级
表3(续)
图1 山东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变化图
从表3和图1可知,2010年—2020年山东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均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且两产业之间的关联程度更加紧密。通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指数变化情况得知,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呈现出波动上升的态势,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最低;2011年文化发展水平小幅增长后,2012年回落到基本与2010年持平;随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持续增长,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最高,文化产业综合评价值达到0.745 3;2020年直线下降。究其原因,2010年,在衡量文化产业水平的10项指标中,2项指标为历年最低水平,7项指标接近历年最低水平;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历年最低,文化资源的优势未得到彰显,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创造文化效益的能力不足;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线下公共图书馆、艺术表演场馆等游客和当地居民的共享文化空间关门,流通表演的人次受到抑制,艺术表演场、团体演出的低收入,使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历年最低数值。
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在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10—2019年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水平指数值从2010年的0.162 0增长到2019年的0.882 5;2020年回落到几乎是2012年的水平,评价值仅为0.332 7。2010—2019年,随着新旧动能转化,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山东省旅游产业链条得以延长,旅游产业体系更加成熟;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旅游产业发展遭受阻碍,一定程度上也验证了旅游产业的脆弱性。
以上数据表明,文旅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内部集约化水平、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及高效率发展等方面并未得到发挥与彰显;产业的信息化、数字化含量不高,难以抵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产业发展造成的冲击。
对山东省文化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的水平指数值进行相关性分析,相关系数高达0.90 4,相关关系显著,两大产业关联高度紧密,故两者之间存在很强的协调互动的耦合关系。
从表3和图1中可知,2010—2020年山东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度处在0.470 8~0.499 1。除2012年两大产业耦合度产生低值0.470 8,其余年份维持0.49的水平。
与此同时,两大产业耦合协调度从0.390 8提高到0.900 6,提升幅度明显,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逐渐交叉渗透,表明两大产业协调发展程度逐渐增加,两系统从无序发展趋向有序、有效发展。与此同时,表现出7种协调等级。2010—2012年,协调等级从轻度失调上升到勉强协调再下降为濒临失调,两大产业协调程度处于波动变化中,表明两大产业协同效应不强,相互间促进作用较弱;2013—2019年,两大产业从勉强协调到初级协调到中级协调到良好协调再到优质协调,两大产业间协同效应稳步增强,达到高水平的协调,这是由于山东省将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列入“十强产业”重点发展,更加注重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协调度下降至初级协调水平,原始数据显示,2020年耦合度下降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受疫情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文旅产业需要增强内在联系强度,同时顺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通过数字赋能、技术创新等数字技术丰富文旅新产品、新业态,培育文旅品牌,构建更加成熟的数字化文旅产业体系,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山东省文旅产业协调发展程度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山东省要摆脱行业发展的困扰,由传统文旅大省转型升级为文旅强省,需借助数字技术的加持,通过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解决产业大而不强、文旅融合深度不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创新,促进资源组合与配置效率提升,提升产业要素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培育新业态品质与动能,推动文旅产业从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旅产业深层次融合、高质量发展。
将数字化生产力同文旅产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数字技术、数据资源、智能化平台对文旅高质量融合的赋能水平。随着数字化转型,对文旅产业传统软硬件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大文化旅游设施设备研发力度,促进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软硬件系统要素供给的精准化、生产过程的高效化、产品服务的高端化与新业态的品质化;强化科技赋能,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AR/VR/MR、5G技术等高科技对文旅资源配置及优化,提升文旅企业要素资源智慧化水平,创新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文旅管理智慧化,推动全省文旅行业管理流程再造,通过大数据研发,生产与消费者需求精准匹配的智能化产品,为游客提供一体化线上服务,系统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借助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科学搭建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平台,提升文旅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健全文旅融合发展的价值共创体系,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制。借助“好客山东”新型数字文旅平台,持续提升“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系统的智慧水平和服务效能,打造“山东文化云平台”一站式服务,实现全省文旅资源“数据化”,游客出行“智慧化”、行业监管“全域化”,针对文旅融合发展特征、趋势及要求,打造科学、专业的资源组合、要素供给、产品与服务交易平台,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技术与产品智能化基础;完善数字文旅平台的价值共创机制,科学搭建“一部手机游山东”智慧文旅平台,为文旅融合发展的要素精准供给、生产工艺创新、文旅产品创新与新业态价值链整合提供价值共创体系,引导文旅融合发展主体进行资源、技术、产品与服务的渗透与协同,助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
针对目前山东省文化旅游总体上存在产业发展大而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够,集约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运用数字经济,改变文旅发展的传统模式,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将现代信息技术渗透到文旅产业中,利用数字技术对文旅全链条进行重塑,提升组织的整体效能、推动技术的整体效能、升级文旅产品形态,充分发挥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的传导效应;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领域的应用范围,加快推进 VR、AR、5G、 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文旅产业的融合,提升数字技术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中资源组合与高效配置、要素结构持续升级、产品迭代创新、服务智能化、新业态品质提升、文化保护与传承等的渗透力,发挥数字技术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中的助推作用,拓展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传导渠道,进一步提升文旅融合发展的品质和效益。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促进文旅协同高质量发展是个长期、系统工程,要促进山东省文旅产业在广度和深度上更有效的融合,还需要兼备数字化技术与文旅专项知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作保障。因此,建立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是推动文旅产业协调发展的关键。“齐鲁文创+”平台及“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的运行,需求掌握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的人才。山东省文旅产业数字化人才需求目前存在较大缺口,山东省应根据产业结构特点,通过制定落户山东的支持措施,引进数字化专才及领军人才服务于文旅产业,建设山东文化旅游高端智库;对接文旅产业链优化与产业提质增效对人才的需求,通过与当地高校联合培养的方式,培养数字化文化旅游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数字化文旅带头人和文旅专业管理人才国内外培训活动,建设一支实战型文旅精英人才队伍,从人才质量上匹配文旅产业的发展;依托数字赋能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衍生出的新形势和新需求,通过设计更具弹性的薪酬激励体系等方式,提升人才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促进文旅产业深层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