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明达
“朗诵艺术是有感而发、因诗而诵的语言艺术。”[1]社会大众对于朗诵者所传递出来的声音信息因思想意识层面的共鸣和精神情感范畴的感动,所以朗诵是要遵循一定的艺术规律而进行。《中国朗诵艺术论纲》一书作者郭雷提出了朗诵的定义即“读文而使之有节”,并从接续传统文化中研究朗诵艺术,阐释语言表达的新维度。
一、朗诵“五元”是传统文化根基维度
众所周知,《周易》是中国本源传统文化的精髓,奠定了中华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开创了东方文化的特色,由《易经》演变而来的“五行”是华夏民族创造的辩证哲学思想。它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多用在哲学、中医和占卜等方面,而后形成的“五行学说”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五行”学说不仅有着悠久的存在历史和坚定的思想渊源,而且它贯穿于中华文明史的各个角落,构建起了汉民族几千年社会文明的民族性,并正在也会一直发挥着影响民众意识和行为的持续性作用。成书于汉代的我国中医经典著作《神农本草经》提出了“君、臣、佐、使”的中药组方原则就是我国传统中医的“四象”理论。
《中国朗诵艺术论纲》一书的作者以“五行”和“四象”的传统文化为根基,将其原则、理论和逻辑移意并通感到朗诵艺术和口语表达之中,拓展传统文化维度,确立了朗诵艺术表达的“五元”理论——以气儿为核心、以声儿为主导、以字儿为承载、以劲儿为感知、以味儿为目的。这“五元”各自的职能和彼此的相互关系建构和塑造出来的韵味,就是朗诵口语外化形态对于受众最终的情感支配。让朗诵艺术彰显受众认知文字信息的方向和感悟逻辑意识的力量。
《中国朗诵艺术论纲》一书关于汉语言朗诵的观点和“五元”理论体系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而生发,使得“五元”可以成为被众多汉语言使用者容易认知和能够理解的创作原则。
二、三段式表达的社会大众意识的通识性
该书作者在“正本清源识朗诵”章节中对朗诵的历史源流和基本内涵做了全面的梳理与总结;“本立道生习朗诵”章节中阐述了什么样的有声语言形态才可以称为“朗诵”;在“经典作品朗诵阐释”中例举解析了16篇(首)经典的诗文作品,并非常细致地给出了朗诵时需要建立的思想意识和在口语外化过程中技术技巧层面的指导性建议。
在遵循“什么是朗诵、为什么是朗诵、应怎样朗诵”三段式认知的基础上,以“五元”理论为指导,去实现朗诵创作。作者在书中例举阐述道,如果《岳阳楼记》中的“滕子京”不是因为被贬谪之后想要东山再起,就没有必要从位于湖南东北部的岳阳(巴陵郡)差人远赴河南西南部的邓州,继而他还向老朋友范仲淹邀约文稿进而借此文字作品向朝廷表达忠诚了。如果范仲淹不是因为新政无法顺利推进的原因而自请出京,也不会有对老朋友“谪守巴陵郡”感受的认知和同情,当然也就不会有这样一篇被久远传诵的佳作了。同时也正是由于作者有类似的生活内容和生命历程,所以这样的认同也是对自身仕途不畅的一种感同身受,进而才兴发出了士人精神世界中一种高级的、伟大的、忧国忧民的家国情怀,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些都应该成为朗诵者内心对文字作品逻辑意识的感受,否则就不会知道《岳阳楼记》是什么、为什么,当然也就不知道怎样进行朗诵表述了。
书中解析和诠释的作品都是按照上述例举的逻辑走向进行的,相信如果朗诵习练者沿着这样的思维结构和行为顺序进行口语表达实践,不仅是符合社会大众精神层面的通识认知的,而且也能够满足大众情感的常规需求。这是一种属于群体的广泛性精神意识公道,也是可以跨越地域、种族、国家和文化意识形态的普适性的实践行为法度。
三、朗诵行为之于外化传播的专业通识性
朗诵的意识是指源自朗诵者精神世界的思维,落实到物化形象上就是指大脑和大脑的思考。朗诵的行为是指朗诵者的口语外化实际,具象到执行层面就是指嘴巴和由其产生的声音信号。也正是因为如此,就诞生了关于朗诵的兩个核心的也是关键的问题,即大脑要思考什么、如何思考;嘴巴要外化什么、怎么外化。由此,归属于大脑的就是朗诵的方式方法问题,进而给嘴巴带来的就是口语外化时的技术技巧问题。
朗诵活动的传播主体是朗诵者即实施朗诵的人的“声儿”,传播载体是文字信息即文本的“意”,传播客体是社会大众即受众的“情”,即让受众感动的前提和基础是朗诵者声音信号的口语韵味。如果缺少甚至没有了听觉感受的“味儿”,那么受众心理的变化和情感的震动将要从何而来?如何让无声无息的书面文字裹挟起可知可感的韵味呢?想必唯有精准的、美好的和高级的口语外化行为这一途径了。所以在探究和追溯表意达情根源的过程中,朗诵者需要对文字信息的认知和感悟意识加以顺序解析甚至是进行逻辑倒推,以期得到朗诵表达方式方法的依据和口语外化技术技巧的缘起。
朗诵者应以饥则念食、渴则思饮、疲则欲息一样的生理感觉认知来建立对文字的认知和感悟意识。简言之,如果文字的意思表示是冷的,那么就一定要让受众也感知到冷;就一定要感觉到与文字作者书面的意思表示相同程度的冷;就一定要感受到这个冷在人的精神世界里产生的情感变化。恰有切实具象之形映于眼前,仿佛真切意象之情动于胸中。这样传播主体即朗诵者的“声儿”才能与声音载体即文本的“意”紧密团结起来,并形成信息逻辑集束,进而才可以与客体即受众的“感”同向、同量地如约而至。至此朗诵行为的社会传播效果即“味儿”也就水到渠成了。
《中国朗诵艺术论纲》指出,因为朗诵者个人嗓音形态的绝对差异性加之生长经历不同、受教育程度各异,导致口语外化后的形态千差万别。正因为如此,受众对于声音的认知标准当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简言之就是我喜欢这样的、他钟情于那样的。那么如何在客观的殊异中求其同,于现实的差别中寻其共,以利于社会大众可以在最大范围内、能够最大程度地接纳某一个听觉信号,进而形成和建立一个相对同一和统一的诵读规范呢?这就是朗诵者需要也是必须进行研判和实践的专业性课题了。因为汉语言使用的久远和广度导致的大众认知的自然性差异是广泛和坚定的,所以对于“何为对、何为好、何为美”这一艺术标准的研讨也是必要和重要的。因为如果诸多汉语言使用者每个人的个体标准都成了各自存在着的标准,那么那样的标准也就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标准了,也就是没有了“类”,当然朗诵的艺术化也就没有标准了。
四、朗诵者自我存在和认知的专业通识性
《中国朗诵艺术论纲》认为朗诵者是文字信息向意识逻辑的转化者,朗诵者是作者思想感情向听觉韵味的传递者,因此,作者对根据朗诵者的创作表达的不同层次阶段提出了三个专业建议。
第一个阶段是在自我认识后的自我比对。朗诵者首先应该在不受任何意见影响的时候冷静地认识一下自己的嗓音特质类型,客观判断一下本人的嗓音存在能不能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汉语言口语外化的艺术需要。之后将个人认知后的嗓音感受与专业教科书上的理论要求以及国家级大众传播机构的重点栏目中播音员的多个嗓音形态进行一个综合比对。如果朗诵习练者能够练习出一个有明亮的基础听觉感受的,有生理结构支撑的乐音共鸣的,不靠前也不倚后的,不单薄也不笨拙的可以自然发出的嗓音才是适用于朗诵表达的。这就是“朗诵得对”的初级目标。
第二个阶段是在自我发觉后的自我修正。朗诵者先将个人的嗓音用于文字信息的口语外化,有必要将某一段落或者片段反复朗读几次,以便发现每一次和每一个有声语言链条中的声音差异。更有意义的是,需要朗诵者结合这一轮的差异化寻找过程建立一个自我对照和对应调整的意识,从中捕捉到自己已经具备的和能够较自如运用的声音状态并继续保持下去。朗诵者还要厘清自我嗓音的素质欠缺以便于修正性地变化和完善,不随意变、不胡乱变;要变之以据、变之得法;要变之有度、变化得令人信服,才是科学的变化。这个修正性的变化和完善所遵从的标准就是专业人士能够认可、非专业人士可以接受的大众化的声音素质特点。如果能够不使用任何可以被察觉到的发声技巧,就可以实现一个明亮、圆润、持久、自然的从文字到声音的口语转换形态,才是高级的和适用于朗诵表达的。这可以被视为“朗诵得好”的高级目标。
第三个阶段是在自我感悟后的自我开掘。首先是对嗓音与文字结合后的声音外化状态的感悟,即朗诵“五元”中各位元素应用后的听觉信号感受。在口语外化即朗诵的进行过程中以及之后与文字的韵味建设最相匹配的“声儿、字儿、气儿、劲儿”的技术技巧以及与表达目的的差距程度。更为重要和具有实践意义的是,在继而的若干次朗诵行为中如何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以达到“朗誦得好”的进一步要求。正如启功先生所言——功夫不是时间和数量的积累,而是准确性的重复。如果失去了对应的准确性,岂不是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错?岂不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假以正确的次数和时日,朗诵者在面对文字时的思想意识和实施口语外化时的技术技巧行为,就会产生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甚至可以形成一个正确的思维意识惯性和口语外化的生理情感记忆。再经过准确性的数量化和技术技巧的熟练化之后,才能够逐渐趋近于“朗诵得美”的朗诵艺术表达的终极目标。
五、结语
朗诵是存在于文字和语言范畴的专业性活动,是分别归属于意识和行为两个层面的艺术化过程。朗诵者是与汉文字、汉语言和社会大众三个事物、群体发生传播关系的专业化的人。文字信息的意思指向,语言外化之后的意图所在,受众情感的感动点位,应该成为生长在朗诵者思想意识里面的根据地和蕴含在嗓音行为举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只有在细腻、全面地捕捉,准确、无遗漏地转换和精准、美好地表达之后,才能够在文字作者的意思表示与社会受众的精神感受之间,达成一个合情合理的认知一致,这样的口语外化活动才可以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朗诵”,这样从事这个行为的人,才可以被作为专业水平的和艺术层面的“朗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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