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顺,梁思宇,刘 静
(1.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2.青岛市城阳第九中学,山东 青岛 266000)
2021 年联合国气候大会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会上有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 个国家达成《格拉斯哥气候公约》,净零承诺覆盖超90%的世界GDP,全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取得明显进展,经济全球化潮流将在“碳”的影响下发生新的变化。原本在全球模块化分工下传统产业价值链可以以林毅夫为代表的新结构经济学范式强调的以比较优势为核心的禀赋结构升级模式,或者以贾根良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范式追求自主创新的技术追赶模式等方式,实现地区的产业价值链升级。而目前碳中和目标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在碳中和目标下各国不断对绿色产业价值链进行投资且逐步精细化,其所导致的结果就是经济落后区域逐渐失去依靠禀赋结构升级和战新产业培育所带来的产业价值链低端向产业价值链高端跨越的机会窗口。因而,在碳中和战略目标下,青海省作为以高碳排放产业为主体的经济落后区域,若不进一步融入与发展绿色产业价值链,发展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则会由于全球碳信用系统的存在,或者说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存在而进一步锁定在绿色产业价值链的“黑色”低端环节,强化青海省作为绿色产业价值链低端落后区域与绿色产业价值链高端的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方面的差距,形成对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阻力,难以实现产业价值链从“黑色”到“绿色”的跃升。
全球碳信用系统的构建对青海省既是机遇也是威胁。中国发布碳中和宣言之后,青海省积极响应,《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对于青海省来讲,“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意味着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迫切要求能源体系“非碳化”和产业体系“去碳化”发展。
就像《三体》中,阅读《寂静的春天》后带给叶文洁的震惊一样,近年来人类的环保意识也在快速地增强,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方式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青海省长期以数量型的经济追赶模式形式对资源、能源造成极大消耗,虽然青海省近年来不断修复、保护生态环境并取得良好成果,但超70%的禁止开发地区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依然形成对产业发展极大的限制。当前全球碳中和共识与中国碳中和政策为青海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攀升绿色产业价值链提供了契机。张永生等[1]研究发现,2012年以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再是对立关系,标志着以环境牺牲为代价的传统工业时代的落幕,一个新的以生态环境与高质量工业化协调发展的新时代开启,产业体系“去碳化”不仅是作为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的战略任务,更是青海省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是对经济社会工业化的根本性变革。张瑾华等[2]的文章中指出传统工业向工业绿色转型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摆脱以往的过度依靠资源环境等要素,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转向依靠技术与人力资本为驱动要素,实现生产要素效率从低效率向高效率的转变。可见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核心任务在于产业体系“去碳化”,与绿色产业价值链攀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重点在于转变发展模式,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构建资源节约、低碳循环的新增长模式。
碳达峰是指随着经济发展,CO2的排放量经历由增转降的拐点,标志着经济发展不再引起碳排放量增加,实现脱钩[3]。从碳达峰的定义来看,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意味着青海省要更早、更有效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这是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青海省当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远未结束,碳排放量仍然有增加的趋势,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控制碳排放难度较大;二是青海省的基础设施、产业体系、经济规模等现实基础与其他实现碳达峰地区的脱钩条件具有较大差距,因而无法效仿其他发达地区的碳达峰模式。可见,虽然青海省具有后发优势,但是在全要素生产率低、经济规模小、产业基础薄弱等背景下,想要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仍具有较大难度,迫切需要摸索出一条符合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碳达峰道路。
尽管如此,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不能以牺牲经济发展来实现,而是要努力争取产业竞争力提升与降低碳排放“双赢”的发展局面,将所谓的“波特假说”变成现实。据此,本文基于青海省碳排放结构、能源结构,梳理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的现实基础,探讨青海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挑战与机遇,为全国低碳发展提供新的思考。
青海省提出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体现出青海的使命和青海的担当,一直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然而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对青海省来讲,当前社会上存在两个极端主张:一个主张是越早达峰越好,原因就在于全球碳信用系统下产业绿色化发展蕴含庞大的市场机会,可以充分发挥青海省丰富的生态资源与西部大开发以来构建的产业基础为尽早达峰所提供的条件;而另一个主张是现在仍需要大力发展高碳排放产业,提高碳排放峰值,在2030年尽可能享受高碳排放所带来的经济高增长。虽然两种思想都有其内在道理,但显然都有失偏颇,第一种主张低估了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难度,忽视了随着经济发展,碳排放有增加的趋势;而第二种主张则将碳减排问题简单化了,未考虑到能源体系与产业体系碳减排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碳排放的“路径依赖”与“沉没成本”进行长期的变革。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必须摆脱这两种思想的侵袭,走出一条符合青海省实际的碳达峰路径。现有研究多集中在能源、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农业、工业等角度进行探讨,而青海省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农业碳排放比重和总量较小,且减排驱动力更偏重技术而非政策,因此不再赘述,本文主要关注青海省工业化碳排放问题。尽管能源供给侧改革是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领域的重点问题,但研究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路径政策,要从青海省作为经济单元的基础条件出发,而非仅仅归咎于能源供给侧转型。
本文依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编制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使用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选取2009—2018 年青海省碳排放总量数据(见图1)。由图1 可知,2009—2018 年青海省碳排放量经历了短暂下降后长期增长而后再缓慢下降的过程,2018 年相较于2009 年碳排放量增加了约55%。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指出,要把青海省打造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自此,青海省开始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建设,用光伏、光热等新能源替代传统煤电并且取得了良好成效,青海省从2016 年达到顶峰后的2 年间保持下降趋势。
图1 2009—2018 年青海省碳排放总量
能源结构的调整,特别是非化石能源的增长是青海省碳排放增长放缓的重要原因,但是碳排放增长的长期惯性仍具有加大的势能,其表现为青海省工业化“去碳化”成为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一方面,黄群慧[4]按照工业化水平指数测算,青海省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全面实现工业化迈进的阶段,青海省当前能耗与碳排放以大工业为主体,对碳排放的需求是巨大的、增长的;另一方面,根据全球碳减排经验来看,通常人均GDP 超过20 000 美元后将实现碳达峰,而2021 年青海省人均生产总值刚刚超过7 000 美元,对比来看,青海省仍还处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左侧,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有增加碳排放的趋势。
2021 年10 月24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要占到20%左右。当前,青海省已经领先实现能源供给侧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2021 年青海省全省发电量为887.1×108kW·h,其中风电占比10.91%,火电占比16.90%,水电占比53.72%,太阳能发电占比18.47%。尽管如此,青海省仍存在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现象,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最新公布的2022 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青海省电网风电利用率为94.1%,光伏利用率为92.1%,新能源利用率为92.8%,虽然较2021 年相比弃风弃光率有明显好转,但仍位于全国各省份弃风弃光率前列。究其原因在于,相较于传统能源具有的集中式、可储存、稳定的特点而言,新能源发电具有“极热无风、极寒无光、晚峰无光”的特点。
由此出现的结果是: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号召下,风、光电装机出现“井喷”式发展,但由于自身消纳能力的限制和电网配套政策的不足,而出现体制性和结构性的电力过剩;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新冠疫情与经济下行压力大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消纳压力进一步增加。由此可见,新能源的能源供应体系与传统火电供应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并非在当前火电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就能够实现转型,而是需要颠覆性地创新以适应新能源分散式、难储存、波动大的特点,不仅需要现有能源供给网络体系发生变革,还需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商业模式创新,以及数字化技术支撑等为能源供给系统提供灵活性。
青海省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主要将目光集中在能源体系“非碳化”的阶段性目标上,而忽视了产业体系严重固化的能源消费结构,“去碳化”任重而道远。根据CEADs 提供的2018 年青海省行业碳排放数据来看(见图2),青海省碳排放前六大行业分别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比2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比1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比1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占比1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比9%),运输、仓储、邮政和电信服务(占比8%),前六大碳排放行业总排放量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的83%。
图2 2018 年青海省产业碳排放结构图
解冻能源消费结构既包括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又包括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这两方面对于青海省皆存在较大困难。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青海省产业大多处于绿色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的“黑色”环节,若依据产业价值链“微笑曲线”进行简单的划分,则青海省产业主要从事中间的生产、制造等环节,不仅资源消耗大、污染大、增值能力低,而且承担了整个产业大多数的“转移”排放。
根据鲜军等[5]的研究结果,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能够从整体上显著降低CO2排放量,并对中国县级市层面分析发现,青海省作为后发地区有着明显的“后发优势”,通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会有明显的CO2减排效果。也就是说,青海省当前全要素生产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能以抑制或牺牲工业化的方式来实现碳达峰,但也并非采取放任发展的方式。青海省碳排放权额度为1.47×108t,而当前碳排放量为0.642×108t(见表1),2016—2018 年青海省工业碳排放占碳排放总量比重分别为82%、79%、77%,取其平均数,青海省工业碳排放大约占总碳排放79%,即0.658×108t。假设在其他碳排放来源排放量不变的情况下,青海省工业碳排放仍有将近一倍的增长空间。如此,为青海省产业体系更好地实现“去碳化”,攀升绿色产业价值链提供了发挥空间[6]。一方面,政府应当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扩大绿色产业价值链投资,拉动制造业企业绿色化转型;另一方面,政府应针对碳排放重点工业,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开采冶炼、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碳排放产业执行严格产能限制,完成产业用能电气化改造。
表1 青海省碳排放权分配、碳排放量与碳排放权初始空间剩余情况
此前两次用能转型(柴薪、煤炭) 均是具有较高使用效率的能源对较低使用效率能源的替代,因而具有内生性特点,而当前化石能源相较于新能源仍具有使用效率上的较大优势,并且其未来仍有随着科技进步而提升的空间。此次能源转型并非自发性的变革,而是由政府主导的受控过程,其目的在于解决经济发展与日益恶化的生态、气候和安全之间的矛盾问题,因此,新能源对石化能源的替代与前两次用能转型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出发点并非由于使用效率的提高,而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政府出台政策将取代新旧能源效率差成为能源转型的主要驱动力。能源效率补偿可以有效防止减碳资源的配置错位和效率扭曲,既包括负外部性内部化又包括正外部性内部化,即积极推进“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理念实施。从用能结构上来看,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大工业,2018 年,青海省前五大高耗能行业在产值、能源消耗、碳排放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为48.30%、73.22%、46.40%。因此,势必需要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碳市场价格,使得使用化石能源的负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与清洁低碳化的正外部性内部化。
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就是解决能源的有效供给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应着重于实现能源供给的效率与能源供给的质量,实现与用能需求侧用能需求相匹配。用能需求侧的变革对电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能源供给侧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变革能源供应体系,能源供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需求侧管理的目的是解决用能替代问题,需求侧管理的内涵重点是从宏观经济调控角度对能源转型的投资、消费、出口等需求侧的各个变量进行管理,促进工业用能由石化能源向多样化能源需求转变,升级能源消费、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等,化解用能需求的结构性问题[7]。一方面要推进电气化进程,大力推进以电能为主、新型燃料为辅的终端能源消费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提升政府的碳排放治理能力,对具有碳减排先导作用的产业进行因势利导,鼓励其在碳减排行业领域发展[8-9]。双侧协调发展的目的在继续推进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同时,将创造高水平的能源消费需求作为抓手,同时通过需求侧管理进一步提升需求能力,进而牵引能源供给侧升级,形成“能源供给升级满足高水平能源消费需求”的局面,进一步通过引入新技术、技术创新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形成“更高质量的能源供给创造更高水平的能源消费需求”的局面,如此循环往复,核心在于创新驱动,最终率先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与绿色产业价值链攀升。